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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外汇外事财务工作,遵照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在积极组织国家非贸易外汇收入,保证外交支出,促进金融、保险、交通、邮电、旅游、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探索外汇外事财务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
1992年全国非贸易外汇收入102.38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12.6%;支出51.89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15.3%。收支相抵后,收大于支50.49亿美元,比1991年增加4.53亿美元。为了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1992年国家财政在非贸易外汇管理上采取了四项改革措施: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精神,放开了对企业使用自有外汇出国指标的控制,落实了企业使用自有外汇的自主权。
(二)修订了《全国非贸易外汇留成办法》。对原办法中不合理、不适应新形势的条款进行了修改,简化了审批程序和留成档次,授权地方财政厅(局)审核地方单位的非贸易外汇留成,提高了生产创汇部门的外汇留成比例,取消了行政单位的外汇留成。
(三)制发了《全国非贸易外汇收入帐户的管理办法》。国家财政在中国银行及其各地分支行设立非贸易外汇收入帐户,强调全国的非贸易...
1992年外汇外事财务工作,遵照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在积极组织国家非贸易外汇收入,保证外交支出,促进金融、保险、交通、邮电、旅游、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探索外汇外事财务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
1992年全国非贸易外汇收入102.38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12.6%;支出51.89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15.3%。收支相抵后,收大于支50.49亿美元,比1991年增加4.53亿美元。为了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1992年国家财政在非贸易外汇管理上采取了四项改革措施: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精神,放开了对企业使用自有外汇出国指标的控制,落实了企业使用自有外汇的自主权。
(二)修订了《全国非贸易外汇留成办法》。对原办法中不合理、不适应新形势的条款进行了修改,简化了审批程序和留成档次,授权地方财政厅(局)审核地方单位的非贸易外汇留成,提高了生产创汇部门的外汇留成比例,取消了行政单位的外汇留成。
(三)制发了《全国非贸易外汇收入帐户的管理办法》。国家财政在中国银行及其各地分支行设立非贸易外汇收入帐户,强调全国的非贸易外汇收入均须记入该帐户;同时加强收入帐户的定期对帐工作,并对创汇单位的创汇留成、创汇奖励金的核定均以记入该帐户的数额为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国家财政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体系。
(四)地方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由财政部门统一编制,并将全国非贸易外汇出国用汇从中央到地方均纳入财政统一管理的渠道。
除上述措施外,在非贸易外汇资金投向上,保证了民航、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的资金需要,支持了科技展览、引进技术、聘请外国专家的用汇,同时也确保了国家外交、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此外,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还挤出部分外汇资金支持了金融业的发展。为了缓解邮电通讯和交通运输的紧张状态,还专门安排了一部分外汇,用以支持邮电通讯建设、公路建设及海运事业的发展。
二、外事财务管理
1992年我国外交事业迅速发展,当年与15个国家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对外交往的团组与人数比1991年增加了20%,因此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国家财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为外交、外事工作服务,外事经费预算比1991年增长20.68%,是近年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在预算安排上,突出重点,控制一般,坚决压缩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基本上保证了外交、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地进行使馆建设。1992年在12个国家购建了使领馆馆舍,在5个国家扩建或增购了使领馆馆舍和外交人员生活用房,为驻外机构和外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基本的条件。
(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在我国召开的重大国际会议。1992年在我国召开了亚太经社会年会、国际黄麻会议等重要的国际会议。其中以亚太经社会年会最有影响。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适时修订外事财务制度。一是在经过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关于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适当提高了开支标准。二是将驻外人员工资改为直接以美元计算,减少了因人民币汇率变动而使驻外人员实际收入降低或频繁变动的现象。三是通过反复测算并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修订了《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外事财务管理工作改革的新途径。1992年召开了第一次外事财务决算工作会议,中央有关的72个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交流了加强外事经费及决算管理的经验,结合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研究探讨了外事财务改革问题。会议还提出了改革驻外机构经费管理办法、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对部分外事经费实行现汇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分配机制、实行决算审计制度等五个方面的改革设想。并对一些重要问题取得了共识。
三、国际组织会费、捐款及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财务管理
1992年是我国开展多边外交活跃的一年。我国首次派遣部队参加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同时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国家财政在配合多边外交、促进与国际组织合作等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在外交支出安排上重点保证我国在国际组织中应交的会费及摊款,保证了我国履行联合国和各国际组织的财政义务。1992年我国向联合国等近700个国际组织交纳会费4000万美元、交纳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摊款1300万美元。
(二)在积极争取和接受国际组织援助的同时,适当增加了向国际组织的捐款。1992年我国向国际组织共捐款955万美元和534万元人民币。有关国际组织向我国提供了1亿多美元的无偿援助,其中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3400万美元,儿童基金1500万美元,人口基金1200万美元,粮食计划署1670万美元,工业发展组织240万美元。还有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向我国提供了2760万美元的优惠贷款,安排了上百个项目。这些援助和贷款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截至1992年底,我国共向国际组织捐款9160万美元和6160万元人民币;有关国际组织共向我国提供了14亿美元的无偿援助,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向我国提供了1.55亿特别提款权(相当于1.83亿美元)的优惠贷款。
(三)参与国际援助资金和农业发展基金贷款的财务管理。为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国际组织援助及贷款资金,提高项目的受益面,1992年财政部修订了接受国际无偿援助的财务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了援助项目的立项、前期考察、评估、资金投放、检查、验收等工作。1992年,财政部在偿还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方面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保证了及时还款。1992年我国共偿还贷款本金99万美元。另外,财政部还对已回收的农业发展基金贷款的利息首次进行了再使用,支持地方农业发展项目,扩大了项目的受益面。
四、对外援助支出财务管理
1992年的对外援助支出,基本保证了我国援外工作的需要,保证了对外援助协议的顺利执行。
(一)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改革援外方式,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援外的新路子,在保证继续搞好政府间合作项目的同时,援外与外贸、互利合作结合起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家财政在“八五”期间每年从预算安排的对外援助支出中划出部分资金,设立“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借给我国参与对外援助项目的企业,用于我国援助建成后转为合营、租赁或独资的项目,以及部分使用我国政府贷款、部分由我国企业投资的项目。在财务管理上,1992年制定了《多种形式援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投向、申请借款程序、借款年限、费率、资金管理权限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从而为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适应新的国际形势、促进与受援国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也支持了我国企业在受援国开展投资合作项目。1992年,国家财政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支持了两个投资项目。
(二)为了使我国援外医疗队在非洲等多病艰苦地区更好地开展工作,解决医疗队员的实际困难,财政部与卫生部制发了《关于发给援外医疗队员保健津贴的通知》。
(三)为了支持援外工作的顺利开展,分别解决了以援外工作为主的中国成套设备公司购置办公场所和卫生部成立援外医疗队培训中心的大部分资金。
五、对外经济合作事业财务管理
1992年,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9405项,合同额65.85亿美元,营业额30.49亿美元,合同额和营业额分别比1991年增长83%和39%;经济效益也有提高,全年实现利润9亿元,创汇3亿美元。1992年末我国在外劳务人员达13万人。1992年,在亚洲地区的新签合同额、营业额及外派人员均占我国整个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一半以上。
为了改革和完善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财政部于1992年5月在青岛召开了全国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13年来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要按照国际惯例改革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真正把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推向市场的方针。会议还根据对外经济合作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管理上的需要,把“对外承包企业”更名为“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另外,根据加快财政改革的统一部署,经过调查研究,并征求各方面意见,财政部制发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为了规范国家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外汇分配原则,支持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财政部还制发了《国营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汇留成办法》。
在加强财务管理的同时,国家财政继续对经济效益好但项目资金困难的企业借给对外经济合作周转金,1992年共借出人民币9000万元、现汇3000万美元、外汇额度5000万美元,有力地支持了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
六、旅游事业财务管理
1992年是我国旅游业取得突破性发展的一年。全年来华旅游入境人数达3811.49万人,创汇收入39.47亿美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14.3%和38.7%;国内旅游人数3.3亿人次,回笼货币250亿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10%和25%;全国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370.1亿元,实现利税总额36.73亿元。
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的支持。1992年除了地方财政的各项扶持政策外,国家财政直接投入资金5338万元。其中:旅游事业费1650万元,旅游周转金15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188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对促进旅游对外宣传,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干部培训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旅游行业的财务管理。1992年初财政部外汇外事财务司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旅游事业费预算的安排,监督和管理旅游发展基金的使用,审批中央旅游企事业单位财务计划和决算,汇总全国旅游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研究和制定旅游企业财务制度,从财政角度为领导提供旅游信息。
(二)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精神,结合旅游和饮食服务行业的特点,财政部制发了《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1992年,还对国家旅游局直属企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所属中旅集团部分企业和国家专家局所属北京友谊宾馆实行了工效挂钩的办法。这一办法的实施,对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1992年是“92中国友好观光年”,为了使我国首次国家级大型旅游活动顺利进行,财政部增拨专款500万元用于对外宣传促销活动。
(四)为了扶持中央和地方旅游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旅游业整体规模水平,国家财政采取有偿借给周转金和无偿拨给旅游发展基金的方式,支持了一批中央和地方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和改造,两项共计3688万元。
(五)旅游业是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1992年财政部除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外,还参与了旅游业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包括参与国务院组织的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确定与规划评审,以及发展旅游商品、提高旅游商品质量的研究等。这对增强我国旅游业实力,提高旅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进旅游商品生产的发展,都是非常有益的。
此外,为了支持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发展,1992年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中国科协“敦煌古代科学技术展览”赴台展出,是数十年来第一项大陆进入台湾的大型交流活动,也是海峡两岸双向交流的一个突破,对促进海峡两岸的文化科技交流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财政部外汇外事财务司供稿,任振良、汪玉辉、王建勋、徐南山、杨彦、谢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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