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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1992年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1992年,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在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7.88亿元,其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21.67亿元,地方配套20.49亿元,乡村集体及群众集资6.53亿元,银行贷款16.75亿元,国营农场集资0.65亿元,其他资金1.79亿元。1992年,国家立项的在建项目共计55个,其中三年期的项目49个。据1992年财务决算,全年农业开发基金实际支出48.2亿元,其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支出14.25亿元,地方配套支出12.44亿元,乡、村、集体及群众集资支出10.11亿元,银行贷款8.8亿元,国营农场集资支出1.51亿元,其他资金支出1.04亿元。
(二)新立项投资情况:199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四川(川中丘陵地区)、湖北(江汉平原和鄂北岗地)、湖南、江西(赣中南地区)、山东(黄河三角洲)、内蒙古(东四盟市)、宁夏(河套地区)、海南、武汉9省、区、计划单列市第二期(1992—1994年)立项进行农业综合开发。三年计划总投资37.03亿元,其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10.4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9.86亿元,农行专项贷款9.6亿元,群众集资6.81亿元,其他资金0.32亿元。要求开发建设任务完成后,新增生产能力:粮食301.4万吨,棉花3.86万吨,油料19.22万吨...
一、1992年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1992年,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在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7.88亿元,其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21.67亿元,地方配套20.49亿元,乡村集体及群众集资6.53亿元,银行贷款16.75亿元,国营农场集资0.65亿元,其他资金1.79亿元。1992年,国家立项的在建项目共计55个,其中三年期的项目49个。据1992年财务决算,全年农业开发基金实际支出48.2亿元,其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支出14.25亿元,地方配套支出12.44亿元,乡、村、集体及群众集资支出10.11亿元,银行贷款8.8亿元,国营农场集资支出1.51亿元,其他资金支出1.04亿元。
(二)新立项投资情况:199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四川(川中丘陵地区)、湖北(江汉平原和鄂北岗地)、湖南、江西(赣中南地区)、山东(黄河三角洲)、内蒙古(东四盟市)、宁夏(河套地区)、海南、武汉9省、区、计划单列市第二期(1992—1994年)立项进行农业综合开发。三年计划总投资37.03亿元,其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10.4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9.86亿元,农行专项贷款9.6亿元,群众集资6.81亿元,其他资金0.32亿元。要求开发建设任务完成后,新增生产能力:粮食301.4万吨,棉花3.86万吨,油料19.22万吨,糖料87.4万吨,肉类9.48万吨。
(三)追加投资情况:199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福建、重庆、黑龙江(松嫩平原)、浙江(杭嘉湖圩区)、四川(川东地区)、新疆(草原开发)、长春、内蒙古(草原畜牧业建设)8省、区、计划单列市追加开发投资总额为3.63亿元,其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1.24亿元,地方配套1.24亿元,农行专项贷款0.42亿元,群众集资0.73亿元。要求开发建设任务完成后,新增生产能力:粮食22.19万吨、油料1.2万吨、肉类1.88万吨。
(四)一次性扶持项目投资情况:199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四川(凉山州)、吉林(白城地区)、陕西(榆林、商洛地区),青海(草原建设)一次性扶持项目总投资1.13亿元,其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0.45亿元,地方配套0.44亿元,群众集资0.19亿元,开发建设任务完成后,要求新增生产能力:粮食1.65亿斤、棉花116万斤、油料588万斤、糖料1800万斤、肉460万斤。
二、投资情况的分析
(一)投资来源:在1992年计划总投资中,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占总投资32%,地方配套占30.1%,农行专项贷款占24%,群众集资占9.6%,国营农场集资占1.3%,其他资金占3%。以上数字说明,中央、地方、农行的资金投入未能达到各占1/3的要求。在地方配套资金的来源中,据1992年东北三省,黄淮海五省加上浙江、新疆等10省(区)的统计表明,省级配套资金仅占地方配套资金总额的31%,其余69%由市、县、群众承担,这说明,省级配套资金占的比例过小。
(二)投资结构:在1992年的实际支出中,水利支出26.88亿元,占55.82%,主要用于排灌渠系配套;农业措施支出7.17亿元,占14.9%,主要用于改良土壤和平整土地;林业支出3.83亿元,占7.9%,主要用于农田防护林;农机支出3.94亿元,占8.2%,主要用于购买大型拖拉机、收割机和推土机等。另外,草场、水产、科技支出分别为2.27亿元、1.08亿元、0.97亿元,各占总投资的4.68%、2.2%和2.02%。从上述投资结构可以看出:1、水利仍然是投资的重点,这说明,当前在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制约农业生产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农田排灌渠系不配套。2、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在投资结构中,农林牧副渔的比例占30%,突出了综合开发的特点。3、农业综合开发要求项目区实现成片开发,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农机优势。据统计,1992年全国项目区新增农机20831台,配套机具44803台(件),进一步提高了农机化程度。如江苏省南通市经过开发,1992年农机作业率已由50%提高到80%。内蒙古项目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也登上了一个新台阶。从全国来看,农业综合开发促进了我国农业的机械化,符合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要求。
(三)投资规模:1992年计划投资67.88亿元,实际投资48.2亿元,比开发以来4年半计划投资的平均数增加了16亿多元,比实际投资的平均数增加了9亿多元。应该说投资的规模是比较大的。1992年实际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53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79亿斤。和前几年比较,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和开发治理的进度不大。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先易后难的原则,前几年的工程建设集中在大平原,用较少的投入即可以完成较多的任务,近二年立项的地区开发的难度比较大,如四川省的“坡改梯”,比平原地区改造一亩中低产田要增加投资一倍以上;二是建设标准要求高,使工程造价上升;三是工程材料(钢材、水泥等)价格上涨。
(四)投入主体:1992年中央级农业开发基金实际投入14.25亿元,地方配套实际投入12.44亿元,两项合计实际投入26.69亿元,如把中央级的50%有偿部分需由农民偿还的扣除,两项合计实际投入才19亿多元。同期,群众集资(含乡村集体)实际10.11亿元(计划6.53亿元),加上应还中央的50%的有偿部分7.1亿元,再加上应还银行贷款8.8亿元,三项合计为26亿元,相当于中央和地方实际投入合计数的136.8%。如再把1992年农民群众投入的8亿个工日,每个工日按7元计,折资金为56亿元,总计投入为82亿元。这就是说,在1992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群众投入占80%强,从中可以看出农民对农业开发是很有积极性的。但是,同时也应注意,对农民集资的比例和投劳要适度,以保护农民群众搞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
三、投资效益
(一)经济效益:据1992年财务决算,全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共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538万亩,开荒337万亩,造林485万亩,改良草场232万亩。1992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79.4亿斤,完成计划102%;棉花154万担,完成计划103.3%;油料3.28亿斤,完成计划96.3%;糖料195.4亿斤,完成计划344%;肉20.6亿斤,完成计划134%。中低产田改造后,粮食单产一般都增加150—300斤,有的地区单产增加了数倍,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群众纯收入增加。从新增生产能力看,以河南省为例:1992年粮棉油单产比开发前分别增加了158.4斤、9斤和83.4斤,比非项目区同年单产分别高116斤、11.4斤和61.4斤。截至1992年底,河南省项目区比开发前三年新增生产能力折粮41.15亿斤。其中粮食25亿斤,棉花5920万斤,油料1.66亿斤,肉类1.24亿斤。再看农民增收情况,据对全国的初步统计,1992年项目区人均收入比立项前增加了259.66元,较非项目区增加133.08元。如1992年安徽省项目区人均收入比立项前增加了370.1元,较非项目区增加了233.4元。又如河南省项目区在开发前,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5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3.4%,1992年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67元,比开发前三年增加309.5元,增幅为86.6%。该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中有相当一批村可提前跨入小康。
在提高投资效益上,科技的投入起到了重要作用。有的地方已达到一个项目区就是一个科技示范片。如优良品种、地膜棉、再生稻、旱地秧工厂化育秧、配方施肥、林木防虫、暗管排水、改进种植模式等科技成果得到普遍推广。湖北省潜江市田湖大垸万亩项目区,开发前渍涝严重,一年只能种一季水稻,常年亩产500斤,推行暗管排水技术后,一熟变三熟,亩产小麦500斤、水稻1000—2000斤。1992年在这里召开全国现场会,被评为样板工程。又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项目区,技术人员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了由于土壤含沙量高引起的滑坡、滑塌和沟道堵塞这一大难题。这种办法投资少、效益好,简便易行,在项目区推广应用效果很好。山东省的开发项目区内,作物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达到40%以上。很多项目区内也初步形成了“科物教”(科技、物资、教育)、“农科教”(农业、科技、教育)三结合的科技开发新机制。
(二)生态效益:1992年,项目区造林509万亩,其中农田防护林258万亩,占50.1%。由于造林也严格按项目管理,各地都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模式造林。如在山区,一般采取“山顶造林,山腰种果、山脚种粮”长中短结合的立体开发模式,在平原地区一般采取稻田、鱼塘、种植果树(或有经济利用价值的树种)、枣粮间作等开发模式。如宁夏,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有效地治理了“流动沙丘”的危害,使昔日的沙荒地变成了田成方、树成行的绿洲,鼓舞了群众治理沙漠的信心。由于生态效益作用明显,又由于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挂钩,使农民经济收入在长、中、短期有了一个稳定的增长,起到了开发一片土地,优化一方生态,带活几项经济,富裕一带农民的显著效益。
(三)社会效益:截至1992年的四年多时间里,综合开发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除了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42亿斤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外,主要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奠定了良好基础。如江西省,充分发展多种经营,使长期以来轻工业所需的农产品原料紧缺状况基本得到解决。四川省在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发展名特优稀农产品生产,有效地促进了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使农民经济收入明显增加。
2、提高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素质。农业开发增强了干部群众的大农业观念、现代农业观念、商品经济观念和综合效益观念。一大批基层干部在开发实践中得到锻炼成长。很多项目区还办起了农业科技培训学校,培训项目区的技术骨干。据统计,1988年至1992年全国项目区共培训人员3324万人次。其中1992年全国项目区有93.5万人参加了技术培训,提高了务农的本领。农业综合开发还使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学会了许多农业新技术。云南省滇西南开发区的傣族、瓦族等少数民族群众通过开发培训,学会了“两杂”(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制种等多种农业技术,并在民族地区得到推广,解决了本地区对“两杂”种子的需求,节省了大量从外地购买种子的资金。
3、改善生活和卫生条件。农业综合开发通过修建大量水利工程、筑路、造林和整地等综合治理措施,不仅解决了项目区的人畜饮水问题,连非项目区也受益匪浅。在四川、江西、湖北、武汉等地区,血吸虫病已得到有效防治。如四川省德阳市中区八角井镇历史上一直是血吸虫病高发区,通过改造开发,自1989年以来,全镇未出现一例血吸虫病患者。江西省鄱阳湖区的新建县双埂村,因血吸虫病曾一度成为“无人区”,搞了农业综合开发后,血吸虫病得到了根治,昔日离乡背井的村民又回到了家园。这一明显的社会效益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卫生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4、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开发中,广大农村干部与项目区群众同甘苦,群众眼见政府投资打井、开渠、架桥、修路,为项目区办实事,方便了群众生活,农民得到了实惠,思想观念和精神风貌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普遍反映,共产党为民办实事的作风又回来了,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在占黄泛区80%的周口地区,农民群众满意地说,土地改革翻了身,联产承包定了心,农业开发挖了穷根扎了富根。各地开发区普遍反映农业综合开发是“小康工程”、“德政工程”,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又一希望之路。
5、安排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据统计,自1988年到1992年底,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24亿个工日,仅1992年就投入了8亿个工日,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参加了农业综合开发。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使农业初级产品大量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又将推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首先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业的发展,为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
6、发展了民族地区经济,促进了民族团结。截至1992年底,国家(包括地方配套)在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等自治区和青海、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区域投入近20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其中1992年投入近5亿元。几年来,共改造中低产田1520万亩,开荒612万亩,造林341万亩,改草52.4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3.6亿斤。另外,棉、油、肉、糖的生产能力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据调查资料,开发后,民族地区项目区的人均收入要比开发前高150—300元不等。收入增长速度要比非项目区快。如内蒙古科左旗毛家窝堡项目区,1988年人均收入只有618元,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种水稻,1991年、1992年人均收入达到了1100元以上。内蒙古许多地方的农民过去以粗粮为主食,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白面,现在常年都能吃上大米白面。又如西藏自治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区,位于西藏一江(雅鲁藏布江)、两河(年楚河、拉萨河)流域地区,通过兴修水利、造林等开发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使粮食、肉类大幅度增产,1992年项目区人均纯收入达到562.83元,比开发前1989年417.39元增加了145.44元,高于同期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90元的水平。再如云南省滇西南中缅边境地区,是云南省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区,通过农业开发,将水直接引到长期靠天种田的中缅边界,我方的土地比过去提前四个月栽上了秧,由原来一季变成了两季,影响很大。
7、对常规农业的示范作用。由于国家立项的项目区效益明显,成效显著,据调查了解,四川、宁夏、内蒙古、安徽等地非项目区的农民群众从农业综合开发中看到了希望,纷纷仿效国家项目区的做法,自己学着干,带动了常规农业的发展。如四川省眉山县金花乡夏桥村六社48户农民比照国家工程模式,人均集资200元、劳动投工140多个,改坡地为梯田150亩,兴建蓄水7000立方米的水池一口,22千瓦电灌站一处,新开输水渠3条,绿化荒坡100亩。1992年,四川全省已掀起了学“中央工程”、干“农民工程”,争取早日列入“中央工程”的热潮。
8、加强了社会化服务,巩固和完善了农村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开发以来到1992年底的情况看,各地农业综合开发根据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加强了集体“统”的功能,如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质量标准,又如实行良种统供、病虫统防、微肥统配、统一耕播、统一收割等。可以说“统”的效果是肯定的。如很多开发区为便于规模经营,需对原各户经营的地块进行调整,经过统一丈量、统一施工、统一划归农户的程序,合理调整地块,使原分散的承包地块变成相对集中,便于耕作,便于管理的大田,经调整后面积普遍有所增加。如四川省南部县双佛乡,经过改造调整后新增耕地170多亩。这些有利于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的“统”深受农民欢迎,使农业社会化服务得到加强,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四、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
经过近几年的综合开发,到1992年,各地在资金管理上已基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概括地说,一是突出了一个专字,即采取专人负责,专户专帐,专款专用的办法。如湖北省对资金实行上述管理办法后,从1992年对抽查的19个县市看,有15个县市没有发现违纪现象。抽查出的违纪金额占农业开发基金总额的0.88%,低于1991年3.32个百分点。又如江苏省按照“十准、十不准”的原则,保证了专款专用。二是分期拨款制。即根据工程和质量采取分期拨款的办法。如工程开工先拨付30%左右,工程进展到一半时再拨付40—50%,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部分。四川省规定,剩余的10%作为工作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运行一年经过洪水考验后再拨给,保证了工程质量。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青海省规定参加开发的职工由原单位发放工资,不吃工程款,不拿工程钱;陕西省和湖北省在资金使用上规定,“先配后拨”,即促使群众先自筹和县市先配套,先自筹、后有偿、再无偿。采取以上措施,既加快了资金及时到位,又保证了各项财政匹配资金足额配齐,也避免了项目实施单位乱支乱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从实践看,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实际投入资金都超额完成计划,从总体上看,1992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在规范化管理上又进了一大步。
五、投资项目的验收情况
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委托,199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分别对四川(川中)、江西(赣中南)、湖北(江汉平原、鄂北岗地)、江苏(南通)、宁夏(河套地区)、山东(黄河三角洲)、内蒙古(东四盟市)、海南、武汉(两湖地区)等9个到期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了验收。这9个项目共计完成投资36.7亿元,为计划的110.8%。共计改造中低产田1902万亩,完成计划的104.8%;开荒228.9万亩,完成计划的114.9%;造林300.8万亩,完成计划的151.48%。
这9个开发项目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大大增强了抗灾能力。项目区的水利工程基本上实现了“排得出,灌得上,降得下”。如湖北省项目区的农田已由开发前的“水袋子”和“旱包子”,初步形成田成方、树成行、渠成网、路相通、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布局合理的田园化格局。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前的农田是“沙、漏、板、瘦”,形似龟背田的“高沙土”,经开发后,“高沙土”农田已变成农林牧副渔综合开发的生态农业区。二是主要农作物大幅度增产。9个项目区在开发期内共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30万吨,其中内蒙古完成计划的111.7%。海南省粮食总产量已基本能实现自给,扭转了几十年来吃调入粮的被动局面。江西省项目区的棉花、油料生产分别完成计划的474%和130%。三是项目区人均收入明显增加。其中湖北、山东黄河三角洲和江苏南通的项目区,开发前后相比人均纯收入增加了220元—232元。海南省三亚市梅山镇梅本管区开发后,人均收入由开发前的100元增加到600元。
这9个开发项目治理的特点是:第一,突出综合治理,重点抓水利建设,解决了旱涝问题。第二,工程建设标准较高,如四川省中部项目、宁夏项目的水利工程和田间建设,均达到了高标准的要求。第三,资金配套和到位均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如群众集资部分都超额完成计划。其中四川、江西的群众集资分别完成计划的144.6%和250%。这有力地说明了群众搞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第四,有些省在开发中体现了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要求,如海南省的农业开发项目区利用改造后的农田搞冬季瓜菜和芒果生产,其总产量和产值都远远超出开发前的水平。另外,海南还利用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贷款,重点搞了一批热带水产畜牧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均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验收组认为,这9个项目的开发坚持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开发任务和资金投入完成得较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新增生产能力也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较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工程标准不高,田间工程较粗,建后管理维护工作较薄弱,有偿资金的回收尚未全部落实到农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验收组的意见,对这9个项目颁发了验收合格证。
1992年,验收组还对江苏、山东两个棉花基地进行了验收。这两个省分别完成投资112.6%和108.5%,对计划改造的中低产田和涝洼盐碱荒地都超额和提前高质量完成了任务。1992年基地建设已初见成效。国家已给这两个基地发了验收合格证。
总的来说,1992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完成的情况是好的,投资的效果也是好的,符合国家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原则。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部分地方资金到位慢,配套资金落实不好,有的资金被挪用等。这些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正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供稿,王信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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