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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努力探索,积极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一、积极开展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一)认真做好产权登记的组织工作。
1992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1991年产权登记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产权登记工作。199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请示)的通知》。通知下发之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试行办法》。1992年5月,召开了全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产权登记实施细则、四种产权登记表、国有资产总额计算办法、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等九个文件草案,最终以正式文件下发,从而使产权登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起来。7月,举办了全国产权登记培训班,为各地培养了一批产权登记业务骨干。
为推动产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产权登记的范围、进度、检查、汇总总结等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安排,并召开了四个片会,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
1992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努力探索,积极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一、积极开展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一)认真做好产权登记的组织工作。
1992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1991年产权登记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产权登记工作。199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请示)的通知》。通知下发之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试行办法》。1992年5月,召开了全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产权登记实施细则、四种产权登记表、国有资产总额计算办法、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等九个文件草案,最终以正式文件下发,从而使产权登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起来。7月,举办了全国产权登记培训班,为各地培养了一批产权登记业务骨干。
为推动产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产权登记的范围、进度、检查、汇总总结等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安排,并召开了四个片会,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了产权登记工作月报制度,按月整理出文字材料和报表,还及时发出《关于抓紧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作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收尾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各有关部门善始善终地做好登记工作。为了取得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共同明确了将产权登记表作为资金信用证明,将原来由财政部门办理资信证明的工作委托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明确了企业每年进行工商登记年检前必须进行产权登记的要求。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还直接承担了中央工业企业、农林、文教口中央直属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境内、外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针对中央直属企业资产量大,各部门企业多,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不统一等特点,对产权登记工作作了具体分工。到1992年底,直接办理并完成了中央直属一级企业的年检产权登记户数1373户,登记国有资产总额8918.6亿元,国有资本金总额6349.2亿元。由各部门受托办理二级以下企业年检登记51357户,登记国有资产总额2422亿元,国有资本金总额1206亿元。
通过产权登记,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企业单位自觉进行产权登记的意识,使企业认识到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确认国家对所登记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同时也是确认企业对这些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法律行为,企业必须履行保值增殖的义务。二是核定了企业占用国有资产总额、国有资本金总额的帐面价值,进一步摸清了企业户数和分布情况。三是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被侵占、流失。四是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产权管理队伍的建设。
1992年的产权登记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办法、规定和步骤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尚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特别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正式颁发实施以后,要做好与“两则”的衔接工作。
(二)全力以赴,做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产核资的总体工作方案,从1992年4月开始,在鞍山钢铁公司、华北电力联合公司等6户中央企业和襄樊、牡丹江、佛山3个市的45户企业中进行试点工作。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及时了解清产核资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参与了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实际工作,共同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交流经验,并配合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关资产清理和登记的暂行规定》、《清产核资中有关资产和资金损失的财务处理办法》。通过清产核资的第一期试点工作为核实、核定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金,进一步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是从1992年4月开始的,分别在中央四个部门和两个地区的51个单位进行试点。试点开始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了《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和《财产清查登记报表》。7月,在陕西召开汇报会,交流试点工作经验。9月,在广西召开了试点工作总结会。通过财产清查登记试点工作,总结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领导方法。一是领导重视,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财产清查登记工作领导组织体系;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工作,据统计,51个试点单位共举办专职清查人员培训班79个,培训人员2023名;三是试点单位的领导机关除发文件进行普遍指导以外,还经常派人进行具体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此外,为了规范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报表》、《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并组织编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教程》、《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以及法规汇编等。
(三)资产评估工作取得很大进展。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随着国有企业之间和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出现的企业兼并、联营,资产出售拍卖,股份制经营,中外合资,资产租赁、抵押、担保等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和经营主体对资产的优化配置活动,迫切要求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定价,以维护双方的产权权益。在这种形势推动下,1992年资产评估工作发展很快。
1、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2年7月制发了《评估细则》,并于12月与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
2、狠抓评估项目管理。1992年,仅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就办理评估立项139项,完成审核确认70多项。确认的项目评估后价值25.27亿元,平均升值70%左右。为了配合上海金山石化总厂股份制改造工作,出面组织十几家骨干评估机构联合对这家帐面资产达110亿元的重大项目进行评估。与此同时,还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管理机构进行了督促和检查工作,要求地方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加强对评估项目的管理。为了提高资产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1992年还举办了一期全国资产评估培训班。
3、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本着宁少勿滥,从严要求的原则,共授予35家中央所属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资格,其中有正式资格的22家。到1992年底,全国已拥有有正式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400家,有临时资格的评估机构208家。
4、召开首次全国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是检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在会上明确了资产评估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总结了三年来资产评估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任务。会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向外商出售国有资产必须严格执行对中方资产进行评估的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规定要在1993年3月以前对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检查。
1992年资产评估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产评估工作在我国开展时间不长,评估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经验还不够成熟,一些做法还不大规范。二是应该评估的资产仍有大量漏评。据经贸部统计,截至1992年底全国共批准“三资”企业47000多家,其中中方为国有企业的为8500家,但进行立项评估的只有3500家左右,仅占41%。三是行政干预严重。一些地方负责同志无视国有资产权益,自行决定中方投入资产的价值,或擅自决定不评估等。四是资产评估工作还存在着地区封锁、行业垄断、政企不分等问题。
(四)健全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认真核定国有资产保值增殖考核指标。
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克服困难,努力搞好国有资产的统计报告工作,并主动和有关部门协商,在原有的预算内外全民所有制单位、建设单位、中外合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城市房产与综合开发企业国有资产总额的统计内容,还将全国金融企业单位单独设表统计。在全国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统计结果表明,1991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为26846亿元,比上年的22713亿元增加4133亿元,增长18.2%。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配合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按照投资者权益和新的界定口径,重新设计了国有资产报表格式,并在全国首次布置了计算机统一软件汇总方法。
为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承包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殖考核办法》,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1年批复11个部门承包企业保值增殖指标的基础上,又批复了12个部门的保值增殖指标,从而使有关部门的承包企业保值增殖指标方案全部审批完毕。1992年7月,又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制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殖办法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并拟定和正式上报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指标考核办法》。
(五)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境外国有企业的运行环境、条件都不同于内地,做好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难度较大。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抓住境外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这个环节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992年6月联合制发了《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0月制发了《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1月又发出《关于做好1992年度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推动在康力公司、香港招商局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试点工作。三是抓好面上的境外资产管理工作。1992年初,在广州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交流了各地在境外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7月份,在福建漳州举办了一期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班,请在境外工作过多年,同时又有财务管理经验的同志授课,为建立不同于内地的境外国有企业经营成果、资产保值增殖考核指标体系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一)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和中介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试点取得突破和进展。
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工作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1992年9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联合制发了《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这个《办法》,研究确定了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一汽、二汽、重汽、渤海化工集团公司等7家企业集团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并深入到这几个集团内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修改试点方案,帮助理顺集团内部产权关系,着手进行公司化改造,一起探讨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结合起来的渠道,集中财权、财力,发挥规模优势,开展集团化经营。到1992年底,多数集团的试点方案基本趋于成熟。
组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机构,依据产权关系对企业进行资产经营状况的考核和产权管理,是许多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1992年开展的一项工作。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市财政局的支持下,1992年正式成立了无锡市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总公司,目前公司已成为拥有4.2亿元资本的企业实体。泉州市于1992年7月成立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并进行了有成效的产权经营和管理工作。这两市及其它省市成立资产经营中介机构的实践引起了广泛注意。许多同志认为,资产经营机构是所有权管理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经营的关键,需要认真借鉴国外经验,积极进行探索。据统计,截至1992年底,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地市一级共成立隶属于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公司36个。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2年及时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了交流。
(二)理顺产权关系,进行产权机制进企业的试点工作。
1992年,深圳、泉州市在产权机制进企业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两市均在试点企业中建立了所有权的代表机构——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企业中作为产权代表的董事长,由市投资公司提出考核意见,经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后,由投资公司办理任命手续,体现干部管理和资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深圳市还提出了企业中的董事长最好同时兼任党委书记的设想,以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在企业中的核心作用。董事长同时兼任党委书记的做法得到了广泛的重视。
1992年8月,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对董事会制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深圳实行董事会制的企业中决策的成功率达85%,失误率仅为6%。决策成功率比其他没有实行董事会制的企业高出20%左右。
(三)积极进行筹建国有资产所有权政府专职管理机构的试点。
1992年,天津市、深圳市、福建省泉州市和四川省德阳市进行了建立或筹备建立国有资产所有权政府专职管理机构的试点工作。深圳市和泉州市分别于1992年9月和7月正式成立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拟定的《关于建立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了要建立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德阳市根据四川省政府批准的《关于理顺产权关系,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报告》,已正式提出组建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设想。上述四市在谈到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意图时,都强调,在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职能分开时,既要转换政府部门的职能,割断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也要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所有权专职管理和经营体系,对国有资产实行资本化管理和经营,保证国家所有权,落实企业经营权,实现资产所有权对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四)与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推动股份制试点工作。
1992年,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同国家体改委、人民银行总行密切合作,进行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国家股的管理以及其它工作。
参与审批继续进行公开发行股票股份制试点企业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会同国家体改委、人民银行总行,从切实维护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权益出发,对1993年上报的17户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查,正式批复了9户企业股票上市。1992年国务院确定了9户中央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和股票到香港上市试点,根据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六部委联合批复精神,对上海金山石化公司的试点方案进行了审批,办理委托行使国家股股权的手续。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对不按国家规定擅自上市的海南5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在向国务院报告并经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陆续帮助这5家企业到深圳异地上市,为了规范股份制试点企业国家股的管理问题,在《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股权代表责任制,要行使好国家股和国有企业法人股股权的经营和管理工作,股权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要求,做好国家股红利的收缴工作。
(五)积极参与利税分流试点工作。
利税分流是涉及今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向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利税分流仍然处于试点阶段。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参与了对部分地区试点方案的审批工作。不少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讨按照利和税不同资金性质,分别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试点,探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方法。
(六)积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试点工作。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是一件十分迫切而又意义深远的工作。长期以来,由于资源无价造成了大量自然资源的损失和浪费。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这方面主要抓了以下两项工作:
1、进行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调查研究,探索加强管理的途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地质矿产部联合组成了调研领导小组,分赴5个省区,实地考察了20多个矿山,召开了50多次座谈会,收集整理了近300万字的资料,形成了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十几份。对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实行分级、分类进行资产化管理等方面形成共识,并提出矿产资源的管理体制。要保证国家所有权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有利于提高单位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益,有利于协调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关系的建议。经与国家储量局会商后,一起制定了《矿产储量工业设计指标暂行办法》;与地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制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与国家储量局、有色金属总公司联合制发了《关于调查清查、复审核实主要金属矿产储量的通知》。
2、参与土地、海岸带、森林等领域的国有资产调研与管理工作。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土地管理部门一起推进建立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工作,共同制发了《关于国有资产登记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同林业部联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森林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请示》。
三、加强立法,逐步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一)草拟《国有资产管理条例》。1992年投入了很大力量进行《条例》的起草工作,在原来《条例》初稿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1992年还妥善处理了人大代表关于制定《国有资产法》的提案。
(二)基本完成股份制试点部分法规的制定工作。根据股份制试点工作进展较快的情况,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发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国家股在股份制试点中的规范化要求。完成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几点说明》和《股份制试点企业股利收缴办法》等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并初步探讨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国家股股权代表的管理方法问题。
(三)参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起草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在《条例》草拟过程中,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多次向有关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条例》公布后,积极做好宣传和配合工作,并认真完成了《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抵押办法》、《全民所有制企业出售重要建筑物和成套、关键设备的管理办法》、《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报损、冲减、核销管理办法》、《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指标考核办法》的草拟工作,已按国务院要求正式上报有关部门。
(四)初步开展了普法教育和处理产权纠纷的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调查处理了黑龙江省向外商出售国有企业产权的问题。编写了《法与国有资产管理》的普法教材,并开办了一期全国性的普法培训班。
四、搞好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搞好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1991年下半年,国内理论界有人对产权理论的研究提出了责难,甚至把产权制度改革与私有化联系在一起。为了在理论上澄清混乱,把产权研究推向深入,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理论研究人员成立了写作组,积极撰写稿件,经过近5个月的工作,共写出理论文章30多篇,其中《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几点思考》在《人民日报内部参阅》上发表以后,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重视。与此同时,还召开了部分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会议形成的观点综述和有关文章发表后对引导社会舆论、澄清理论是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还先后完成了《中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比较研究》、《如何促进搞活大中型企业》、《关于国有工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中国投资体制和投资政策的若干问题》等研究课题,以及关于西方国家如何管理国有企业、南斯拉夫改革经验与教训的报告等。
1992年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了理论研究工作。年初,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领导审定了5个对外委托研究题目,选定了5个受托单位。到年底,有4个题目已写出总报告初稿或已定稿。1992年邀请国内外经济专家先后举行了四次理论研究会:4月份召开了全国第二次国有资产管理理论研讨会;10月份,邀请在京部分专家学者,举办了一次“市场经济与国有资产管理座谈会”;11月上旬召开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问题研讨会”;12月份举办了“市场经济与国有资产管理国际研讨会”。这些研讨会就塑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等问题交流了看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二)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出版工作。为办好《国有资产管理》月刊,从增设栏目,建立栏目负责制入手,丰富了版面,提高了刊物质量。
1992年,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加强与各主要新闻单位的联系,及时组写报道或文章。据初步统计,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在全国性报刊上共发表文章或报导400篇以上,为宣传建立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出了一定贡献。在出版工作方面,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所属的经济科学出版社积极配合中心工作,1992年共出版图书16个品种,共计320万字。
(三)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是新工作、新机构,干部来自各个方面,因此,搞好业务培训是一项长期任务。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举办了以“产权登记”、“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普法教育”为内容的三期业务骨干培训班。其中“产权登记”培训班,对推动全国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二是举办了南方片和北方片国有资产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参加的人员约100人。三是与北京财贸学院合办了《国有资产管理知识讲座》电视教学节目,中国教育电视台已于1992年12月开始播出。四是抓了有关协作院校国有资产管理专业学科建设,与有关院校一起完成了本科组有关教材和专科组各专业主干课程自编教学大纲的讨论稿。
此外,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还在人事部的统一组织下,按公务员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人员28人。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郭东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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