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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国家税收的方针政策,拟定国家税收法律、法令和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健全税收法制,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税制体系。
(二)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分配形式的要求,通过税收立法,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理顺国家、企业、集体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以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并对过高的收入和分配不公的现象用税收进行有效的调节。
(三)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研究制定配套的税制和税收政策,强化税收宏观经济调控功能,搞活微观经济。
(四)研究提出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改革税收管理体制的意见,制定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令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国家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并调动地方管理税收的积极性。
(五)负责工商各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编制税收长远规划,编制和分配年度税收计划,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确保税收计划的实现。
(六)贯彻对外开放方针,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国家权益,研究拟定涉外税收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同世界...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国家税收的方针政策,拟定国家税收法律、法令和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健全税收法制,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税制体系。
(二)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和多种分配形式的要求,通过税收立法,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理顺国家、企业、集体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以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并对过高的收入和分配不公的现象用税收进行有效的调节。
(三)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研究制定配套的税制和税收政策,强化税收宏观经济调控功能,搞活微观经济。
(四)研究提出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改革税收管理体制的意见,制定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令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国家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并调动地方管理税收的积极性。
(五)负责工商各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编制税收长远规划,编制和分配年度税收计划,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确保税收计划的实现。
(六)贯彻对外开放方针,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国家权益,研究拟定涉外税收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同世界各国谈判和草签、签订国际间的税收协定,管理国家海洋石油开采作业的税收。
(七)负责中央各部门集中交纳税款的征收工作,管理进出口商品的工商税收,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八)加强全国税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省一级税务局的正、副局长的任免提出建议,送人事部审批并办理任免手续,报国务院备案。做好税务系统干部的职业道德、业务、文化素质的教育培训和监察工作。
(九)研究社会主义的税收理论、税收政策,了解和分析经济信息,掌握税收动态,加强税收政策、法令的宣传,编辑出版税务报刊。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全国性的税收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组织宣传报导;编制年度外事计划;办理有关外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组织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负责文电的收发、运转和文件、资料的印刷;管理文件、档案;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流转税管理司
负责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和盐税的各项税收政策业务,拟定有关税法、条例,制定具体征税办法,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三)所得税管理司
负责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各项税收政策业务,拟定有关税法、条例,制定具体征税办法,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四)地方税管理司
负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建设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的各项税收政策业务;拟定有关税法、条例,制定具体征税办法,处理执行税法、条例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办理和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工作。
(五)征收管理司(直属征收局)
根据国家的工商税收政策法令,制定征收管理条例和征管办法,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执行税收政策法令和征管制度的情况,查处税收征管中的重大违章案件;负责
中央各部门集中缴纳税款的管理征收工作。
(六)涉外税务管理司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商统一税和经济特区及沿海开放地区工商税收的各项税收政策业务;拟定有关税法、条例,制定具体征税办法,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以及国际税收协议、协定的拟订和执行工作。
(七)计划会计司
编制税收长远计划,编制和分配年度税收计划;汇总全国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制定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管理税务经费;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开发运用电子计算机。
(八)税制改革司
综合协调税制改革工作,统一规划税制改革的内容和过程,协调局内有关司进行税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协调税收法规方面工作;组织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税务监察司
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监察工作规定,监督检查各地税务机关执行税收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对税务工作人员进行廉洁奉公、秉公执法教育,办理有关违反税收法纪和制度的案件。
(十)人事教育司
负责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调查研究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状况;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主要领导干部任免建议的上报手续;研究制定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负责组织税务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的党务和共青团、妇女、工会工作。
(十二)机关服务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税务局行政附属司级单位,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十三)税收科学研究所
税收科学研究所是国家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从事税收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积极参与中长期税政、税制的研究;紧密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选择税政、税制方向性、超前性的课题,努力为局决策活动提供资料;并加强国外税收研究,负责税务图书资料、信息的收集、储备,开展国际国内有关团体及组织的学术交流等。
(十四)税务报刊杂志社
税务报刊杂志社是国家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编辑、出版、发行国家税收方面的刊物,宣传党和国家的税收方针、政策、理论、法令,传达国家税务局对税收工作的部署,交流税收工作经验和信息,辅导纳税户照章纳税等。
(十五)中国税务报社
中国税务报社是国家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编辑、出版、发行《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报》为国家税务局的机关报,是面向社会的税务专业报纸,主要任务是,及时、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税收政策法令,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公民纳税意识,推进依法治税;贯彻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宣传涉外税收法规,促进外商投资,吸引外国先进技术,维护国家权益;报道征收管理、组织收入、促产增收的做法和经验;反映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意见、建议;指导税务系统的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先进模范事迹,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十六)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是国家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海洋石油作业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解释有关税收法规,并拟定相应的稽征管理制度和办法。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下设天津、上海、广州、湛江等四个分局。分别负责对渤海、南黄海、南海东部、南海西部等海区从事与海上油、气开采有关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的地区公司、专业公司,与我国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国公司,专为开采海洋石油工程承包海上生产、生活服务的承包商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的税务征收管理工作。
(十七)扬州培训中心
扬州培训中心是国家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国地市级税务局长和税务中专学校师资的培训工作;组织编写税务学校专业教材;举办各类业务短期培训班;与有关院校联系办学,开展大、中专学历教育。
(十八)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天津、上海、河北、浙江、福建、湖南、重庆、武汉、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青岛、南京14个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委托当地税务局代管。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所在省、直辖市和口岸出口产品退税管理工作;协同海关做好进出口产品的产品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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