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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第一次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以来,中央各部门和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同志,遵照李鹏总理关于“先保卫、后提高”和王丙乾国务委员关于“狠抓当前、探索长远、配套改革、稳步前进”的指示,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从以下八个方面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向前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紧紧围绕治“乱”,陆续制定和颁发了一批法规制度。一年来,由国家局制定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已经下达执行的法规政策文件共16件,其中包括《关于立即组织力量做好清理整顿公司中国有资产清理、划转和收缴工作的紧急通知》、《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关于在股份制试点中加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通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教委、国家科委、物资部等一些部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发了相应的制度、方法。各地也相继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其中大多数由省、市政府发布。这些法规制度的发布和实施,对保卫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是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公司,认真做好撤并公司的资产清查、划转、收缴以及保留公司的重新登记工...
从第一次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以来,中央各部门和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同志,遵照李鹏总理关于“先保卫、后提高”和王丙乾国务委员关于“狠抓当前、探索长远、配套改革、稳步前进”的指示,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从以下八个方面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向前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紧紧围绕治“乱”,陆续制定和颁发了一批法规制度。一年来,由国家局制定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已经下达执行的法规政策文件共16件,其中包括《关于立即组织力量做好清理整顿公司中国有资产清理、划转和收缴工作的紧急通知》、《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关于在股份制试点中加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通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教委、国家科委、物资部等一些部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发了相应的制度、方法。各地也相继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其中大多数由省、市政府发布。这些法规制度的发布和实施,对保卫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是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公司,认真做好撤并公司的资产清查、划转、收缴以及保留公司的重新登记工作。截至到1990年底,仅据中央各部门和湖北、河南、山东等九省市的不完全统计,经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划转、登记的国有资产总额达173亿多元;对错列、少列的6616万元资产也及时作了纠正处理。国家建材局成立了资产清算领导小组,认真进行“撤、并、转”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清算工作,共清理各类资产1.08亿元,债权845万元,债务2194万元,防止了在公司“撤、并、转”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河南省资产局对这项工作抓得及时、认真,截至去年底,全省撤并的6486户公司已全部办理了资产清理和交接手续;对保留的公司,也由省资产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及时出具资金证明,由工商管理部门重新注册登记。这些工作,对保证清理整顿公司工作的健康进行,保卫国有资产的完整,起了积极作用。
三是开展了国有资产的存量调查摸底工作。邮电部去年开展了全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了20多万人参加,到年底已清查了3211个企业单位,查实固定资产216亿元。中国农业银行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家底。吉林省资产局在公主岭市开展了全面资产清查的试点工作,为全省资产清查提供了经验。黑龙江省资产局已基本完成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普查登记工作。河南、江苏、山东等省对企业专项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和集体单位无偿占用国有资产等情况作了专题调查。各部门、各地区开展的这些工作,为纠正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混乱现象,有的放矢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造了条件。
四是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查处了一批侵吞、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例如原南昌某厂个别干部严重侵吞国有资产一案发生后,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处及时提请南昌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再如,辽宁省盖县资产局对该县某局瓜分出售机关办公楼价款一事及时进行了查处,已追回私分款11万元,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已受到严肃处分。
五是初步抓了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治“乱”工作。针对许多境外国有资产长期以个人名义在当地注册登记带来的弊端,国家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制发了《关于驻港澳机构以个人名义办理产权注册登记手续等问题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转发后,各地区各部门正在贯彻执行。据一些省市、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的不完全统计,以个人名义在港澳注册的企业524户中,已有330户按国办发5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了明确产权归属的法律手续。
一是积极参与了完善承包制的工作。根据国务院38号文件的要求,国家局会同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委联合制定和下发了《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计算考核办法》。据北京、山西、湖北等16个省、市的统计,资产局参与发包的企业已占承包企业总数的61%。辽宁省盘锦、朝阳等市经市政府批准以资产管理部门为主组织了第二轮发包工作。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包装工业总公司等单位,在完善承包制的过程中,注意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纳入承包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加强了对小型商业租赁企业的产权管理。针对小型商业租赁企业产权管理松弛、租赁收入流失严重的情况,国家局会同商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商业企业租赁经营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规定的通知》。许多地方对这一《通知》都进行了认真贯彻。如哈尔滨市资产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市商委联合转发了这个《通知》,并结合本地情况作了补充规定;河南省安阳等市资产局积极进行租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试点,制定了租赁收入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制度的实施,使企业租赁工作得以改进和完善。
三是积极推动闲置资产的调剂利用,促进存量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武汉、长春、成都、郑州、无锡、襄樊等中心城市,建立了资产交易市场或闲置资产调剂处理中心。辽宁省大连、锦州等六个市的资产局,去年一年组织调剂闲置设备510台件,盘活资产3219万元。无锡市资产局通过推动资产存量的合理流动,促进了企业结构调整,盘活了6000多万元的固定资产。齐齐哈尔市资产局将800万元闲置资产登记造册,并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组织资产流动,使闲置资产得到有效利用。
四是全国许多地方已经根据国家局和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发的办法,部署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在加强产权管理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为了保障国有资产在产权变动中不受损害,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抓住资产评估这个重要环节,认真开展工作。国家局在国家编委支持下,组建了资产评估中心,制发了《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促进了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经过国家局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严格审查。正式取得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操作机构已有61家。去年一年他们对800多个项目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内容涉及承包、租赁、抵押、保险、拍卖、兼并、资产转让、中外合资、股份经营等十几类经济活动。其中,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立项、确认的项目近500个,中外合资中对中方资产的评估项目占1/3。据辽宁、上海等八省、市的不完全统计,已对34.47亿元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后,资产平均增值率达67.7%。
按照李鹏总理在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抓紧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于如何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
国家局结合“八五”期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规划的制定,多次与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共同研讨,逐渐形成了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其中一些基本设想,已被国家体改委采纳,写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八五”纲要和十年规划当中。与此同时,国家局还组织了分类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在一汽、二汽、重汽和东方电站以资产为纽带组建企业集团的试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在邮电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能源部的电力工业系统如何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方案也在积极研究中;在香港招商局和康力集团公司进行的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已在抓紧准备;中科院控股公司试点工作已与中科院、国家体改委联合向国务院写了请示报告;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中央国家机关占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的办法,已经确定并付诸实施。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建立新体制的探索方面也迈出了步伐。深圳、珠海特区,根据其特殊条件,以投资管理公司形式对国有资产实行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正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逐步深化。他们在探索建立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先行一步,积累了初步的经验。深圳市政府先后颁布了《深圳市属国营企业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等四个文件,明确由董事长作为国家委派的产权代表对国营企业进行产权管理,积极推进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湖北、山东、山西、湖南及成都等省市的资产局积极参与税利分流试点。辽宁省选择不同地区进行了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资产管理、参与投资管理、出售国有房产管理等分类试点。北京、山西等省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担任了工业改革与发展指导委员会、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的成员,从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决策的研究。这些探索性实践,对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以后,地方政府及时予以转发,中央各大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中央许多部门和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着手研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措施,提出了贯彻意见,并向国务院写了报告。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74个中央部委及直属机构向国务院提交了贯彻38号文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报告。为了宣传国务院38号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切程度,国家局与首都一些报纸共同发起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征文活动,收到了大量应征文稿,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首届全国国有资产管理理论研讨会。各地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理论讨论和宣传工作。黑龙江省资产局召开了国有资产管理应用理论研讨会,辽宁省资产局召开了产权界定理论讨论会,云南省资产局在《昆明日报》上开辟了国有资产专题讲座,吉林省资产局在电台举办了22期专题讲座,山西、山东、北京、辽宁、湖北等省市资产局还组织编写了国有资产管理知识问答、国有资产管理手册等。通过这些理论研讨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注。
1990年5月,国家局正式下发了《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编报暂行办法》和五种类型企业和事业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已完成了1989年度全国国有资产报表的审编、汇总和分析工作。根据编报汇总结果,1989年全国预算内国营企业和事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17343亿元。其中中央级的国有资产为9021亿元,占52%,地方级的国有资产为8322亿元,占48%。
一年多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建设有了不少发展。截至去年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除个别省区以外,都已建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黑龙江、辽宁、吉林、北京、河南、湖北、广西等省市的管理机构已延伸到市(地)和大部分县;江苏、四川、山东、山西等地也已延伸到市(地),部分地区已延伸到县。与此同时,中央各部委局和行业总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组建工作也有新的进展。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已经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科委、国家教委、铁道部、冶金部等单位已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了国有资产管理处。能源部、轻工部、纺织部等单位都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各级机构组建以后,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初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许多地方资产局与财政部门确定了分工协作意见,并形成正式文件下达执行。
为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国家局先后举办了业务骨干和领导干部培训研修班,并组织了全国首次资产评估业务培训班。各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干部培训工作。在财经院校开设国有资产管理专业的教学问题也列入了日程,有的已经招生授课。为搞好国有资产管理学科建设,各有关院校已开始编写《国有资产管理通论》等基本教材。
去年5月,国家局在深圳举办了国有资产管理国际研讨会。11月,国家局组团对奥地利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考察。去年还邀请了荷兰菲利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澳大利亚评估专家来华讲课,并且同日本、美国等国家的企业界开始进行接触,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国际合作和研究领域迈出了第一步。
一年多来,我们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财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依靠全体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开始显示出产权管理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看到,距离完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并充分发挥出它应有的优越性这个总目标还有很大距离。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还很不健全,国家局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还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要研究的问题还很多,需要我们去努力加以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协调配套进行才能取得成效,因此,在工作中既要积极主动,努力开拓,又要防止急于求成和消极等待思想。我们要在坚定正确方向、明确前进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切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去开拓工作的新局面。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明确指出:“从1991年到2000年,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是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能不能在90年代巩固和发展80年代取得的成就,大力促进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这是我国制定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我们研究确定“八五”期间以及今后十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务的基本出发点。对这样一项涉及全局的改革,不能走一步看一步。一年多来,国家局在反复研讨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特别是根据最近召开的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修订了《国有资产管理“八五”计划纲要和十年规划(讨论稿)》,提请这次会议讨论。这个文件只是一个基本设想,还不成熟,需要大家充分讨论,提出宝贵意见,再根据大家的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报请上级领导批准,作为我们“八五”期间及今后十年的工作目标。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才能远近结合,逐步推进。这里就有关问题作一些说明,供同志们讨论时参考。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去年国务院发的38号文件已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更加明确地要求我们,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清产核资,解决国有资产状况不清、管理混乱、资产闲置浪费和被侵占流失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李鹏总理在刚刚结束的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再次重申了这一目标。在国务院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文件中,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又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这就是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问题,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我们对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要深入学习,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不仅要从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而且还要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出发,着眼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紧密联系实际,去思考和研究问题,以达到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坚定信心、开阔思路、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之目的。在整个“八五”期间和以后更长的时期内,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集中到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的上述要求上来,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的职能作用。
关于改革的现实基础,在《国有资产管理“八五”计划纲要和十年规划(讨论稿)》的第一部分中已经有所说明。这个现实基础要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是,十年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国家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经济体制的灵活性大大增加,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逐步得到改善,活力正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许多应当运用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职能去解决或配合解决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诸如国有资产“家底”不清、大量流失的问题;企业初次分配明显向个人倾斜的问题;固定资产投资失控使国民经济不能按比例发展的问题;国营企业固定资产补偿资金不足、吃老本的问题;追求资产占用最大化,继续搞重复建设、重复引进,不重视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造成资金利用率低下的问题等等,都还严重存在,影响着经济效益的提高,制约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整个国家经济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各方面配套改革去解决,不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家所能办到的。但是,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所有权的管理职能,则可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的建议和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放到了重要位置。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不失时机地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向前推进,与其它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共同促使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我们考虑,“八五”期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入手:
一是在全国范围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清产核资,以此作为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方法的基础。通过清查资产、资产评估、界定产权、核实各个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价值总量,搞好产权登记,确定产权关系,逐步探索建立以资本金利润率为中心的企业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制度和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报告、评价奖惩等基础管理制度。做好了这些工作,就为初步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做了必须的准备工作。要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建立专门机构,投入大量人力,这又可带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二是按照政府的社会管理者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适当分离的改革方向,逐步建立健全以所有权管理为内容,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加强所有权的专职管理。这个体系大体上由政府专门职能机构、各类中介性资产经营机构和企业中的产权代表机构所组成。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代表国家专职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保卫国有资产权益的基础上,接照商品经济的规律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资产增值,为国家经济建设积累更多的资本金,以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技术基础。
三是培育和建立能连接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单位之间产权管理的中介性资产经营机构。中央和省两级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可能、也不应该面对成千上万的企业进行直接管理,要通过各种类型的中介机构去进行管理。这些中介性资产经营机构,可以是各种类型的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大型和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行业总公司,也可以是少数垄断性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中的专职从事资产管理的分代表机构。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或委托,由各类中介机构依据产权关系对有关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经营性的管理。
四是所有权机构进入企业。国家和省一级通过各类中介机构向企业单位委派国有资产产权代表机构,明确产权责任者,对企业重大投资活动、财务分配决策等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使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在企业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改变企业产权管理责任模糊和缺位的情况。市(地)、县一级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对企业进行产权管理,经过实践检验,取得经验,逐步推广。
五是试行以公有制企业法人持股为主体的股份制。国有资产的不同经营主体之间可以互相参股、合股投资、相互转让产权,中央和地方、地方与地方可以在一个企业交叉持股,并以股权为基础,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实行产权管理。要试行以股份制为手段,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经济合理的改造,提高企业占用资产的经营效益。
六是积极参与“利税分流”的试点。在财政部的领导下,重点研究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和管理办法,为将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对企业的税后利润实施管理,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使所有权的专职管理职能逐步到位作好准备。
我们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基本原理,去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现形式,把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价值法则要求运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强全民所有制的活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优越性,而不是改变全民所有制的根本性质。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绝不能走偏方向。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设,是基本经济关系深层次的改革。它涉及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部门,必须与各部门、各方面的改革配起套来进行,才能顺利推进。这种客观情况就决定了我们的改革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可能一蹴而就。
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的时间大约需要十年左右。作出这样的估计,主要是依据三方面的情况:一是形成一个符合实际的具体改革方案需要一个过程;二是在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还有观念的转变、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和新旧运行机制转换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三是保证这方面改革的成功,需要通过试点取得经验,才能逐步推进。这三种情况反映了改革的客观进程。我们要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客观实际,把困难估计得足一些,克服困难的办法想得多一些,时间准备得长一些,从点到面逐步推进,才能在思想上、工作中处于主动地位。
我们对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虽然有一个初步设想,但还很不成熟,希望同志们能够畅所欲言,把这个设想进一步修改好,使它既体现明确的改革方向,又有切实可行的方法、步骤,使我们在“八五”期间以至今后十年的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实践中少走弯路,并取得实际成果。
今明两年是继续完成治理整顿,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创造更好条件,也是为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打好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我们仍要以保卫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提高为目标来开展工作。同时也要抓紧进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新体制、新方法的探索和试点。在两年之内要着重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清产核资是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和七中全会所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次清产核资,一方面要解决国有资产状况不清、管理混乱、资产闲置浪费和被侵占流失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要以提高国有资产经营使用效益为中心,为构建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进行基础性的准备工作,其核心是要确立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关系,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责任。目前,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已经成立,由国务委员王丙乾同志任组长,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的部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清产核资的重点是企业。这项工作拟于1993年全面铺开,今明两年要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企业清产核资的试点工作。我们的初步设想是,国家拟分两期组织试点,第一期于1991年下半年开始,选择几个中等城市和不同行业的若干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小范围试点。199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分别选择几个市(地)、县,国务院各主管部门要各选择若干企业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形成全国性清产核资工作总体方案、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于1993年开始在全国普遍展开。这个初步设想要经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研究,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与此同时,要在面上继续进行企业资产的存量、管理和使用效益的调查摸底和分析工作,为制定清产核资政策提供依据。
其次,在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和资产清查工作期间,要抓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要和财政部门配合,在今明两年对行政事业系统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登记,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解决相当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以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合理、节约、有效使用国有资产,减轻财政在这方面的负担。
第三,应当结合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分阶段地抓好清产核资工作的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同时要抓紧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基本队伍,调配熟悉经济管理和财经业务的同志参加办公室的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集中必要的力量参加到这一工作中去。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期分批组织培训从事此项工作的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
《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发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把界定所有权和产权登记工作结合进行,并与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验资相衔接。在工作中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对所有权清晰的国有资产先进行登记,对产权关系复杂的资产要先界定所有权然后登记。此项工作今年可先在机构比较健全的地区开展,明年全面推开,力争今明两年完成,这是我们实施产权管理的一个基本手段。产权登记要起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依法维护国家资产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二是使国有资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一,要善始善终地做好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对撤并公司资产清理、划转、收缴要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凡是尚未办理这方面手续的必须补办。对保留公司要继续做好产权登记工作。
第二,要按1989年国办发54号文件的要求,对境外国有资产抓紧清查,解决使用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注册办企业的产权归属的法律手续,今年内必须完成。对于各地、各部门向境外投资、转移国有资产的,要按最近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对于卷款潜逃的案件,要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密切合作缉拿逃犯,保护国家的资产不受侵害。
第三,要结合实际抓紧贯彻落实国家局以及国家局与其他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在股份制试点中加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通知》、《关于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集体企业或经营单位产权归属问题的通知》、《关于国家事业行政单位在创收活动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农场向家庭农场转让国有资产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在1991年年底前将执行情况向国家局写出书面报告。
第四,要针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地制定一些新的产权管理法规和政策。当前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抓紧制定向外商出让国有资产产权的办法、外贸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停并转企业的资产管理办法、三线搬迁企业原址遗留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在上海、深圳进行股份制试点和国家股票上市办法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切实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不仅有利于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提高,而且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都要围绕党和政府的这项中心工作,从产权管理角度提出有力措施予以促进。
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经营在“八五”期间仍是企业的主要经营方式。1991和1992两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继续积极参与第二轮发包工作,对企业实行比较规范的综合指标的考核,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对已经发包,但没有列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要采取适当方式,补充纳入到整体承包指标中进行考核。在完善承包的过程中,要协同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企业税后留利分配使用情况、企业折旧和大修理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引导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这些资金。要注意研究向税利分流过渡的政策和途径,以便同下一步改革相衔接。
二要以产权为纽带,采用股份制等形式,积极参与和推进企业集团的建设。这是通过理顺企业产权结构,相对集中财权和财力,保证企业集团按照统一的发展规划,进行重点技术改造,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的一项关键性措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从资产管理的角度参与企业集团的组建工作。要按产权管理关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占用的国有资产试行授权经营责任制,在集团内逐步发展由集团公司参股、控股的母子公司关系,强化产权联结纽带。集团公司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推进企业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推进企业的联合、兼并以及企业之间相互参股经营,使资产得以优化配置。要继续培育和发展资产交易和闲置资产调剂处理市场,组织信息网络,促进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
1991年是“质量、品种、效益年”。抓好“质量、品种、效益”是今年全国经济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促进工业生产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也并不是只搞一年,是一件要经常抓的大事。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从加强产权管理,促进企业落实保值增值指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角度,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到这项工作中去。要从完善企业内部资产、财务管理方面多做工作,推动这项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要积极搞好建立各类资产管理代表机构和中介性资产经营机构的试点。这种试点主要在中央、省一级和计划单列市进行。国家局目前正在进行和准备进行的试点要抓紧进行。对境外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要通过试点研究其在特殊情况下的管理制度。对于非经营性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也要通过试点采取授权主管部门实行责任化管理的办法,促进资产的节约、合理、有效使用。
要积极参与税利分流试点。财政部领导已明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加税利分流的试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此项工作。在试点中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如何对税后利润的分配、使用实行有效管理的制度办法,并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为全面实行税利分流后的工作打好基础。有些地方的财政部门授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抓税利分流的试点工作,要继续认真抓好。
要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国家确定要在五个经济特区和广东、福建等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并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做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上述地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尽快参加到综合改革试点中去,为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股份制企业和深圳、上海股票上市的试点工作。
要逐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监督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合理性、可靠性和投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要对投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同级政府和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反馈;要参加固定资产投资竣工验收,并与有关部门一起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国家投资的报损和核销;对移交投产的项目要进行产权登记,跟踪监测其营运效益。1991和1992两年,有条件的地方都要进行这方面的试点,以便取得经验,逐步推行。
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尽快建立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评估管理机构和操作机构必须分开,以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对评估操作机构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认真办理评估资格证书的颁发工作。对评估干部队伍要组织分级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加强评估工作的制度建设。力争今年由国务院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并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出台《国有资产评估立项、认证和仲裁办法》、《国有资产评估收费办法》等,使资产评估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要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工作的需要,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当前要着重抓好产权变动、资产转让活动中的资产评估工作和中外合资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
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是对国有资产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监督考核其运营状况的基础性制度。要在两年时间内,形成一套以考核资产存量增减、资产经营使用效益、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负债变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并付诸实行。
从今后工作看,要及时掌握分布在千万个企业中的亿万资产的真实、准确的情况,包括运营效果的动态状况,必须应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汇集、传输、存贮以及数据处理、分析、反馈以至发布等工作,为此必须搞好规划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设计,逐步建设计算机系统网络和业务信息、数据的传输网络。国家局要抓紧国有资产管理计算中心的立项和建设。
要加强立法规划,逐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国有资产法规体系。国家局要抓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工作,争取尽快报批发布实施,近一两年还要陆续出台一批单项工作法规。当前要积极参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集团等项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配套地研究制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条例、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办法、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以适应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需要。
在建立国家统一法规的同时,还要相应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建设。有些重要法规必须由国家统一制定,地方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有些工作可由国家提出法规原则,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两者可以相辅相成,有机结合,以免延误工作。
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理论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化,社会上也普遍提高了关心程度,各方面积极支持,形势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还有许多理论问题有待进行深入的研究。由于这个工作的政策性和开拓性都很强,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领导同志,务必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紧紧抓住工作开展和改革实践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广泛借助理论界的力量,并和实际工作部门相结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作出科学的理论回答。国家局将在适当时候,召开第二次全国国有资产管理理论研讨会,并拟成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予以推进。
要巩固和发展宣传工作的成绩,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手段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我们工作的开展。
要将理论研究成果、实际工作经验、可资借鉴的国外资产管理体制和方法、各种法规制度、资产管理培训教材,及时汇编成册组织出版,以提高业务水平,推动工作。要抓好国家局主办的《国有资产管理》月刊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各地资产局和中央各部门要支持这个刊物,帮助组织征订、组织稿件,组织通讯员队伍,共同把这个刊物办好。要充分发挥国家局的直属出版社,即经济科学出版社的作用,出版更多的有关图书。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争取政府领导和国家编委支持,把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各种中介性资产经营机构和某些行业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专职机构,也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落实,尽快开展工作。
军队资产的管理,请总后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报军委批准实施。武警的资产管理办法,请武警总部研究确定,并组织实施。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延伸和加强。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主动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为促进财政和经济的稳步发展服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分工协作关系,过去都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划分,要结合近一年多来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贯彻落实。
要切实搞好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和改善知识结构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当前要着重教育干部树立热爱本职工作的思想,提倡献身精神,把自身的工作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优越性,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这一伟大事业密切地联系起来。要培养干部的改革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以适应新形势、新工作对我们提出的要求。
同志们,我们从事的是一项研究性、开拓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要我们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的方向,确定正确的指导思想,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经常向领导请示汇报,取得指导和帮助,我们就一定能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往前推进。我们深信,今明两年,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财政部门和各部门的支持下,在全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定会步入一个新阶段,为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保卫国有资产权益和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使用效益,促进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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