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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大力促产增收,培植财源。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制定促产规划,层层落实任务;二是结合“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开展“促一个项目、帮一个企业、办一件实事、增一笔收入”的活动;三是建立和完善促产工作制度及促产计划、目标、岗位考核制度,保证促产规划落实到位;四是在较大范围内开展调查研究,将国家既定的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1991年全省共落实促产项目3.7万个,新增产值29.17亿元,新增利润2.48亿元,新增税金2.57亿元。
(二)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偷税漏税。一是密切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纳税检查。查处了一批偷税、抗税案件,严肃了国家法纪,挽回了经济损失。全省通过税务稽查队、税务检查站、税务检察室和税务所查处的违章案件共补税2.95亿元。二是开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全省投入这项检查的有一万余人,查补偷漏税金额0.67亿元,查处一批偷漏税大户,其中:万元以上的320户,5万元以上的12户,10万元以上的8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80户。三是开展税收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检查,共查出偷漏工商各税和“两金”2.13亿元,已入库2亿元。四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按期完成了国家税务局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对弄虚作...
(一)大力促产增收,培植财源。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制定促产规划,层层落实任务;二是结合“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开展“促一个项目、帮一个企业、办一件实事、增一笔收入”的活动;三是建立和完善促产工作制度及促产计划、目标、岗位考核制度,保证促产规划落实到位;四是在较大范围内开展调查研究,将国家既定的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1991年全省共落实促产项目3.7万个,新增产值29.17亿元,新增利润2.48亿元,新增税金2.57亿元。
(二)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偷税漏税。一是密切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纳税检查。查处了一批偷税、抗税案件,严肃了国家法纪,挽回了经济损失。全省通过税务稽查队、税务检查站、税务检察室和税务所查处的违章案件共补税2.95亿元。二是开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全省投入这项检查的有一万余人,查补偷漏税金额0.67亿元,查处一批偷漏税大户,其中:万元以上的320户,5万元以上的12户,10万元以上的8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80户。三是开展税收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检查,共查出偷漏工商各税和“两金”2.13亿元,已入库2亿元。四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按期完成了国家税务局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对弄虚作假、骗取退税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三)积极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一年来,各级财税部门转变理财思想,全力支持搞活企业,提高效益,增加收入。1991年5月,省委、省政府在重庆召开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制定了搞好四川省国营大中型企业的若干措施。各地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制定了配套措施,督促企业建立流动资金补偿制度,允许企业增提技术开发费,加速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等。仅此三项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即增加用于生产和科技的自有资金8.2亿元,增强了企业后劲。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狠抓企业扭亏增盈,从帮助企业抓内部管理和搞好外部环境入手,解决企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疏通流通渠道,帮助企业推销积压产品,盘活资金。此外,还多方筹措资金,集中投入重点企业,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紧缺的矛盾。
1991年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保证工资等必不可少的开支后,尽力增加生产建设事业的投入。据统计,1991年全省基本建设支出比上年增长5.5%,企业挖潜改造支出比上年增长11.6%,科学事业费比上年增长12.9%,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3.5%。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加强了支出管理,实行以效益为中心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一些专项资金开展了追踪反馈和效益检查;对事业单位鼓励开展勤工俭学、“以文补文”等活动,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促进事业发展;认真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增长,取消一些不合理的补贴,压掉一些不合理的会议经费,并进一步加强了公费医疗管理,节约开支;对非生产用小汽车实行控制卡管理,把集团购买力支出纳入会计核算。通过以上措施,全年共压缩非生产性开支1亿多元,减轻了财政负担。
1991年四川省在财税法制建设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并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加深了各方面对搞活经济、推进改革与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认识。
(一)开展广泛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税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的部署,按照“着眼高起点,依托全社会”的指导思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工、青、妇、宣传、司法、财政、税务等部门组成了税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厅等19家宣传、新闻单位联合组成四川省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宣传组委会,采取税法知识竞赛、张贴标语、印发传单、发表演讲等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由于党政领导的重视,部门配合,税法宣传达到了较高的普及率。由纳税人组成的四川代表队在全国税法知识电视大奖赛中获第一名。在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评选出先进单位1783个和先进个人1236名,受到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省税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联合表彰。通过税法宣传教育活动,赢得了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公民纳税意识,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出现了许多自觉纳税,主动协税的感人事例。
(二)着重抓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法制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将近两年的准备,1991年11月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这标志着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各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留用的各种专项基金继续实行“计划管理,政策引导、先提后用,先批后支”的原则。不少地方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实行由银行直接划转财政专户储存的办法。全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单位达22977户,比上年增加7140户,全年储存资金31.8亿元,审查拨付支出29.4亿元,这对于合理控制资金流向、流量,保证专款专用,严格财经纪律,起了积极作用。此外,财政部门还利用财政专户间歇资金,积极稳妥地开展短期有偿使用,全年共支持项目5201个。
(三)配合治理“三乱”,清理整顿各类罚款。1991年报经省政府批准发布了《四川省罚款和没收财物行政处罚管理办法》,使罚没财物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全省取消了一批越权制定的罚款项目,对一些立法程序不健全、群众反映较大的罚款项目暂停执行,对应缴未缴的罚没收入进行了清缴。整顿了自制收据或白条罚款的单位,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作了严肃处理。在清理各类罚款工作中,自查面达100%,重点抽查面达30%-70%,对群众反映执法问题较多的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四川省只保留22个部门的罚款项目44个,有效地制止了乱罚款现象。
(四)清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四川省颁布的财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布了失效废止的财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全省范围内对《会计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增强了部门、单位执行《会计法》的自觉性。同时,还依法审查办理了一批财税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财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工作。
1991年国家进行了粮食价格、外贸体制、住房和社会劳动就业保险制度等项改革。在粮食价格调整中,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搞好各项测算和补贴兑现工作,专题研究并妥善解决了国家政策未作明确规定的部分人员的补贴问题,保证了粮食价格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的稳定。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外贸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协助做好外贸企业的经营工作,使外贸体制改革取得了进展。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了对世界银行贷款等外债的管理,促进了四川省的对外开放。
在全力支持改革开放的同时,财税部门自身的改革也进一步深化。结合企业的第二轮承包,积极推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试点,进一步理顺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在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方面,制定了《四川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把改革的全过程分为两个阶段。1991年为全面推进阶段,1992年至1993年为深化完善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实现,征管、检查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新模式已基本形成。全省有380个城镇征收单位和969个农村税务所,实行了新的征管模式,城市和农村的改革面分别达到100%和85%。为了全面推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制度,发布了《四川省全面实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征纳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目前,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率达95%以上,征期税款入库率达90%以上。为了使新的征管模式协调运转,还进行了相关的配套改革。一些地区从加强基础建设入手,制定了征管工作的有关制度,拟定了管、查分离后各线工作运行规程,促进分离后各线之间的协调配合。有的地区结合征管改革对人事和分配制度进行大胆改革试点,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股所长责任制,一般干部招聘和等级专管员制度,促进征管改革不断深化。
1991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省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6.36亿元,已上缴财政3.67亿元。
(一)明确大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大检查要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在实际工作中,把大检查同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结合起来,同增收节支,确保完成财政任务结合起来,同严肃党纪政纪,加强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坚决贯彻搞活企业、发展经济的改革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依法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帮助失误者,查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者。
(二)各级党政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省政府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全省大检查工作,各地也相继召开大会宣传动员。各级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给予了大力支持,不仅对大检查工作实施监督,还派出1944人参加了检查。有关部门具体布置,层层宣传发动,把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贯彻到基层。各级大检查办公室认真组织和协调安排,财政、税务、物价、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监察等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齐心协力,紧密合作;新闻单位加强宣传报道。由于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使1991年的大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搞好自查和重点检查。经过努力,全省自查面达99.8%,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2.2亿元,占整个大检查查出违纪金额的30.2%。按照省政府关于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35%的要求,各地除了对偷漏工商税收、截留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私设“小金库”、乱收费等问题进行检查外,还选择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和日常管理松懈、漏洞较多的单位或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各级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抽调出37015人、组成9887个工作组或检查组,对54348户国营、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38.12%;查出各种违纪金额4.16亿元,占整个大检查查出违纪总金额的69.8%。
(四)严格掌握政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重点是查处那些为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蓄意挖国家财政的违法乱纪行为,特别是对那些屡查屡犯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从严处罚。全省有2821个单位和493名直接责任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27人。
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
1991年全省已有17个市、地、州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100多个县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逐步开展了工作。
(一)纠正和制止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混乱现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撤并公司资产的清算、划转和处置工作,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产进行了清理清查,并在此基础上建帐建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物资的管理;开展了对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了解,针对存在问题,着手加强管理;参加了对项目竣工工程的审查验收,堵塞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中的漏洞。
(二)促进企业完善经营机制。组织闲置设备调剂利用工作,研究拟订促进闲置资产调剂利用的办法,审批闲置资产的流动和转让,促进了国有资产融通。开展企业产权转让中的审批、评估、划转、转让收入的收缴和组织管理与监督工作,并建立了产权转让基金,有效地促进了国有资产配置结构的优化,提高了国有资产整体经营使用效益。参与对企业的承包,把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指标分解细化并纳入企业承包合同中,强化了对承包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开展了国有资产的界定、清查和登记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产权关系。开展了资产评估工作,1991年全省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的评估项目143个,资产平均增值率为50.93%。
(三)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和新方法。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财政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股份制试点企业中委派国家股权代表,把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所有者职能落到了实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委托管理试点,参与了房产投资管理、公房分配和公房出售等方面的工作,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专项建设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提高各项专项资产和建设资金的经营使用效益。创建了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中介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机构,使产权机制真正进入企业,为逐步实现政企分开、两权分离,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等,创造了有利条件。
1991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111亿元,比1990年增长10.62%。其中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69.92亿元,比上年增长6.16%。主要是贯彻中央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政策,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允许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5%提取技术开发费,对部分大中型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允许适当提高折旧率等。仅这两项措施,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即增加自有资金近3亿元,相应增加了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36.89亿元,比上年增长19.15%。增加较多的项目,一是交通部门的养路费、运输管理费,二是教育附加,三是各项管理费。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4.19亿元,增长18.98%,主要是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增加。
1991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支出1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7%。1991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支出中,用于福利奖励和事业行政开支的增长幅度高于积累、补偿性开支。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公费医疗超支严重;二是企业职工人数增长,增加了福利奖励支出;三是由于财政紧张,财政安排给事业行政单位的支出不能满足需要,预算外资金中不仅开支了一些国家新规定的福利、奖励支出,也开支了一部分事业行政费;四是在一些企业单位中,存在收入和分配向个人倾斜的现象。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高仁全、陈昌银执笔)
成都市
1991年成都市国民经济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工业持续增长,农业喜获丰收,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全市国民生产总值2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国民收入154.9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工农业总产值380.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8%。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12.07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外贸出口总额1.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924.71元,比上年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1元。比上年增长7.5%。
1991年全市财政收入22.44亿元,为预算的101.58%,比上年增长10%;全市财政支出14.50亿元,为预算的94.8%,比上年增长21.6%。
一、加强税收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1991年,针对企业效益不理想,部分工业品积压,“三角债”困扰等情况,成都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收入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分析,坚持旬报、月报制度和收入分析会制度,保证了税款及时入库,全年各月收入都达到或接近平均收入进度。二是加强重点税源征管,抓住收入大头。全市49户税收重点考核企业共完成工商税收7.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5.9%,占全市总收入的36.15%。三是查补偷税,加强零散税收和地方各税的征管,努力实现以小补大。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入库7886万元,比1990年增长14.29%;开征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全年征集入库1457万元;开展了国营和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检查,奖金税、工资调节税纳税检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以及年度税收大检查,共计查补各项税金及罚款1.3亿元。四是大力清理催收欠税,累计清欠入库8343万元,基本控制住了欠税猛增的势头。
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各级税务部门狠抓了征管基础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征管质量达标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征管资料展评活动。集中力量对1988年以来的征管资料进行了系统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全市重新整理归档11.8万户册,计5.2万卷征管资料,为全市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努力推进依法治税。在巩固以往年度税收清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减免税管理办法,严格了对减免税的审批,做到从严审批,减免有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八小”企业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应从严掌握的30种产品的减免税,严格把关,防止越权减免。
稳妥地推进征管改革,促进税务机关职能转变。全市已有189个所(科)实行了征管查两分离或三分离改革,占全部应分离所(科)的98%。全市国营、集体企业纳税申报率达95%,农村纳税申报率达85%。各分局还普遍推行了干部定期轮换制度,充实了征管改革的内容。
不断完善征管体制和执法手段。全市已成立18个税务稽查队、18个税务检察室、4个税务治安派出所(队),全年共计查处偷税抗税案件290件。
二、增加农业投入,支持农业发展
增加农业投入,调整支出结构。1991年成都市各级财政在财力紧张,预算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对农业支出实行了倾斜政策,全市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支出为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各级财政还根据财力情况,追加预算,增大投入,地方机动财力全年追加到农业方面的支出达1220.5万元,比上年增长50.8%。同时,积极做好资金的调度,使支农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大大加快。各级财政部门在增加农业投入的同时,根据成都市的农业发展目标,着力于支农资金的结构调整,突出发展粮食生产。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的资金使用原则,将资金集中投放于影响成都市农业发展的关键项目上。全市各级财政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64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601.7万元,科技兴农资金761.2万元。这些重点项目占支农支出的76.08%,从而保证了这些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大力支持农业“三、三工程”的实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了保证成都市农村“三、三工程”(即建设“吨粮田”、“双千田”、“丰产田”;改造低产田、瘦薄土、旱地死角;开发荒山、荒坡、荒滩)的顺利实施,全市财政共安排资金3982万元,并引导集体、农民集资7312万元,以及各部门资助859万元,共计12153万元,有力地推动了“三、三工程”的建设。1991年全市完成“三田”建设111.3万亩,改造“三低”33.8万亩,开发“三荒”2.5万亩。特别是“三、三工程”的骨干工程之一中低产田改造中的国家级项目为全市的农业综合开发树立了一面旗帜。1991年按照计划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中低产田改造任务。截至1991年底,投入资金1800.5万元,投入劳力295万个工日,整治渠道316.77公里,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8.66万亩。通过“三、三工程”的实施,成都市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大提高。全市农业产值达到68.34亿元,粮食产量达到39.28亿公斤,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多种经营水平也高于往年,生猪出栏545万头,蛋类总产7200万公斤,水果总产1.39亿公斤,蔬菜总产23.2亿公斤,极大地丰富了城乡人民的“菜篮子”。
支持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1991年共投入5575万元,比上年增加16%,市财政还动用预备费的80%用于兴修水利、抗洪、防洪。完成各类水利工程7万余处,修复以岷江干流(金马河)为主的江河水毁工程37公里,新增灌、引、接水能力近10万立方米,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7.72万亩,大大提高了抗灾防洪能力。在资金使用上贯彻“保灌、防洪、省工省钱、讲求效益”的岁修原则,采取“谁受益、谁负担、多层次、多渠道集资”的筹资办法,使国家投入资金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1991年江河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共上劳力100万多人,农民投劳2333多万个工日,集资3293万元,推动了整个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支持科技兴农,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业。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科技兴农作为支农工作的一个重点。1991年全市预算内用于科技兴农的资金达1761.2万元,比上年增长26.5%,主要支持“丰收计划”,并超额完成了任务:推广良种850万公斤,推广良种种植面积700万亩,在农作物的规范化栽培技术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成都市农业两季有余,三季不足的特点,市级财政拨出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旱三熟”制的试点,寻找适合成都地区特点,促进粮食上新台阶的新途径。为提高农民的大田操作技术水平,掌握农业科技,各级财政拨出60万元的经费,培训传授各种技术达70余万人次,培养了一批能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的专业人才。在完善和提高农村服务体系的服务功能上,仅市级财政每年就拿出100万元资金。1991年建立县级农技中心15个,畜牧兽防中心2个,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站10个,水产服务站60个。建站率乡农技站达98%,兽医站达100%,农机站达98.5%,农经站达97%。全市4685个村,80%的村配备了农技员,全市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了网络。为了支持农科教一体化,市级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增加投入,积极发展农业中等专业学校,使在校学生的人均办学经费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大大改善了农业中专的办学条件。
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首先,改进了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项目选择的基本程序和项目实施的责任。1991年对预算内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实行了全过程监督的目标管理,项目都通过合同形式下达,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其次,对支农周转金的分配作了改进,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特别是在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发展中注意把发展地区经济、培植财源及扶贫结合起来。全市全年共发放支农周转金6648.9万元,其中扶持乡镇企业3747万元,扶持项目961个。到1991年底,全市19个区(市)县中,乡镇企业产值超过20亿元的县1个,超过10亿元的县3个,超过5亿元的县9个,亿元乡新增18个,总数达到38个,亿元企业3个。乡镇企业已成为成都市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第三,抓好世界银行贷款还款工作。成都市独立承担的世界银行贷款发展淡水养鱼项目已执行完毕,1991年开始进入还款期。为了保证按期归还贷款,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市财政局直接介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世界银行贷款的管理。对到期的贷款会同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深入项目区进行催还,从而使1991年到期的374万元贷款按期如数归还,并促进了归还贷款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工交企业财务管理,增强企业活力
深入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与有关部门配合下达了全市工交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四项目标及奖惩办法,提出了七条工作措施和十三条政策措施以及《成都市在“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中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意见》。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分析、检查经济效益状况,除月快报外,建立了《成都市地方工业企业效益指标快讯》,系统反映成都市工业分级次,分行业和重点盈亏大户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并保证每月末七日内报送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同时,对提高经济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反映,对一些典型作法进行专题报导,发挥了财政部门在经济工作中的参谋作用。
努力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在保证承包上缴任务的前提下,区别国家、省、市重点,制定了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的具体措施。成都市预算内国营企业全年享受的各项优惠达1.33亿元,对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推进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狠抓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一是明确目标,制定措施。1991年初,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一道,把扭亏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部门和企业。二是与市经委等部门定期检查扭亏增盈指标完成情况,交流扭亏增盈经验,提出扭亏增盈措施。三是抓重点、难点,促使企业扭亏增盈。对亏损金额多、扭亏难度大的十户企业,实行了扭亏目标责任制,确定扭亏期限和奖惩办法,较好地调动了企业扭亏积极性。还参加市政府扭亏工作组,深入困难大、问题多的企业,找问题,查原因,提措施。四是从资金上帮助企业扭亏增盈。到1991年底,财政支持的企业80%实现了扭亏或减亏。
认真清理“三角债”。到1991年底,全市共注入清欠资金3.52亿元,经过连环清理,共计清理拖欠款项15828笔,解开债务链23.8亿元,取得注入1亿元清欠资金,清理“三角债”6.8亿元的良好效果。
积极支持企业技术进步。1991年,运用各项专项基金,支持企业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全年共安排项目117个,发放贷款6082万元,比上年增长59%,各种基金总额已增加到1.13亿元,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使财政专项资金在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方面,一是积极参与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把好投资效益关,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制订科技、技改贷款项目计划,认真审查项目。对符合产业政策,有明显经济效益和可靠还贷能力的项目,千方百计组织资金,确保投资力度。二是确保资金使用向重点大中型企业倾斜。全年向大中型企业贷款4393万元,占贷款总数的71.95%。三是加强对逾期借款的催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在工商银行积极配合下,收回逾期款519万元,使逾期贷款率降至22.7%。同时,理顺内部关系,明确专管员、各区县财政部门的责任,促进贷款回收工作。全年回收财政贷款3648万元,占应收贷款额的72.6%,比上年增长109%。
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要求,在认真总结上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对市属168户企业的承包进行了完善和延续。在延续承包中,完善了承包指标体系,补充和强化了技术改造、资产增值等内容,并调整加大了超承包国家分成比例,规范了承包经营合同。到1991年底已对市属86户工业企业、8户交通企业、3户农机企业、10户建工企业签订了效益目标责任制形式的承包经营合同。同时,完善了“税利分流”试点办法。对已实行“税利分流”的45户试点企业,在原试点办法基础上,降低了所得税率(35%降至33%);明确了还款、折旧及留用资金免缴“两金”;在完成承包上缴目标的前提下,适当增加税前还贷额度;对超前改革和股份制试点的5户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定了利润分配方案,签订了承包合同。调整完善了冶金和汽车系统的承包办法,既保证了企业发展后劲,又兼顾了国家利益。此外,对成都市划入国家级重点的企业,为有效地支持其技术改造,保证其“八五”规划顺利完成,还对部分重点企业实行了以技改任务为主要内容的特殊承包形式和承包办法。对部分亏损企业实行了扭亏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把完善“工效挂钩”办法作为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1991年,全市工业企业已实行“工效挂钩”的有182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56.88%。
四、加强商业企业财务管理,搞活流通
认真加强对盈亏大户的管理。1991年成都市国营商业企业共311户,其中盈利企业221户,亏损企业90户。市财政局将盈利100万元以上,亏损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列入盈亏大户的管理范围;对亏损大户分别提出扭亏增盈的具体目标,及时下达给企业,作为考核企业的主要内容。还制定了对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财政局商贸科(股)效益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评比办法。
积极帮助企业扩大销售,搞活流通。结合企业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搞活流通,搞好售前、售后服务,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积极帮助企业扩大商品销售,调整库存结构,盘活资金。对企业向外推销地方产品和处理积压商品都按有关规定兑现了促销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一次性削价处理积压商品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严格审查,督促企业做好专项削价处理商品的财务处理工作,圆满达到预期目标,库存商品额比上年压缩了4006万元,年末有问题商品占库存商品比例从上年的12.5%降为6.6%。
全力支持搞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转换经营机制入手,落实企业自主权,把企业推向市场。建立了国营企业流动资金补偿制度,实行增提商业网点建设基金的办法,对有承受能力的大中型商业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办法。同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帮助企业技术改造和缓解流动资金周转的困难,全年共筹措各种资金1800万元,支持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对1990年承包到期的224户企业全部进行了第二轮承包或续签合同的工作;对承包尚未到期的企业,合同不够完善、考核指标不够完整的作了改进和补充。对企业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帮助解决。对合同执行情况,年终逐户进行了清算,对未完成承包上缴任务的企业,坚持用企业自有资金补足,没有一户挂帐,全部完成了应上缴承包任务。
改进和完善价格补贴办法,控制补贴总额。1991年,继续对肉、菜、蛋、煤实行不同的补贴办法,对控制亏损起了积极作用。对猪肉实行“总额控制,核实销量,头亏结算,超销不补,节亏留用”的办法。对蔬菜实行“总额包干,超亏不补,节亏留用”的办法。对禽蛋实行“总额包干、核定斤亏,凭票结算,超亏不补,节亏留用”的办法。对民用煤实行“总额包干,节亏分成,超亏不补”的方法。同时,对食品、蔬菜、禽蛋公司的附营业务利润,确定一定金额用于抵补肉、菜、蛋亏损。实行以上不同的补贴结算办法,一是控制了补贴总额;二是由于确定了头亏或斤亏,促使企业在经营管理上下功夫。实施结果,补贴下降。1991年肉、菜、蛋补贴6543万元,比上年下降0.79%,民用煤亏损补贴比计划减少136万元。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991年度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18.0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预算外资金支出16.78亿元,比上年增长8.8%。1991年,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普遍实行了“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管理方式。二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由物价部门审批颁发《收费许可证》和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专用收据》的办法,一律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使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对工交企业的更新改造、折旧资金按照“自愿互利、统一调度、集中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把一部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市一级的技术改造调度基金,用于企业急需的技改项目。四是对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单位申报、财政储存、计划拨款、建行监督”的管理方式。五是对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采取适度的融通办法,解决预算内资金调度的困难,为缓解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六是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按照国家规定,1990年将城镇教育附加纳入了预算,1991年又将职工待业保险、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了预算。七是对全额预算管理和差额预算管理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经财政部门审定,可用部分直接抵顶财政拨款,以缓解市财政拮据的状况;对自收自支的单位,其预算外结余偏大的,财政部门有权集中部分资金,建立事业发展周转金。
六、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成都市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的主要措施是:推行公积金,实行保证金,提租发补贴,购房有优惠。市财政局在参与房改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从逐步转变住房资金分配体制和初步建立住房租赁新机制出发,立足于住房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在住房制度改革的财政财务管理配套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成都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明确“中心”是财政工作的延伸,负责个人住房基金的日常财务管理和统计事务,从事经营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这部分收益进入城市住房基金。“中心”主任由市财政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中也有一位是市财政局综合处的分管处长。二是引导单位预算外资金流向,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基金。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用预算外资金收支净结余的10%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据不完全统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这种方式,已建立住房基金100余万元。三是初步建立起城市住房基金。1990年开始在财政上建立了城市住房基金,到1991年底,累计建立城市住房基金1510万元;同时,建立风险金122万元。尽管建立起的城市住房基金规模还不大,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划转房改资金上的困难和矛盾。四是1990年以来,市财政局每年从城市住房基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解决特困户住房问题,加上单位和个人集资建房资金以及市政府的一些措施,1990年、1991年共“解困”1400多户。另外,市财政局还专门安排100万元,调动科研单位和个人资金200万元,用于科技人员的住房“解困”。
七、试行国债承购包销,完成国债发行任务
1991年,成都市推行了全市范围内的国债承购包销,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向财政部总承包,并在市人民银行的协作下,以市政府为发包方;市级各经营证券的机构为承包方,承包市政府下达的发行任务;群众则通过证券市场根据各自的需求在各承销方的柜台购券。1991年共完成国债发行3.83亿元,其中财政部门中介机构包销完成2.46亿元,占总发行量的64.27%;银行证券业完成1.37亿元,占总发行量的35.73%。为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将企业应该认购的特种国债4700万元改为个人通过柜台购买国库券,既给企业减轻了负担,满足了群众的购券需求,又完成了总发行任务,受到企业、群众的好评。
为进一步搞好常年兑付工作,建立健全了国债服务网点。全市财政系统共有经营国债的机构27个,其中:市级8个,区(市)县级19个。全市19个区(市)县均按市政府的要求相继建立了财政证券事务所。针对国债兑付难的现象,1991年改进了兑付办法。以财政、人民银行为主管机构,各专业银行、财政部门的中介机构、邮政等部门具体办理,并确定财政部门中介机构为常年兑付点。采取集体兑付,上门兑付,预约兑付,延长营业日兑付等办法,还开展了提前收券、到期兑付,提前收券、本息转换购新券的业务,受到了群众的赞扬。1991年,市财政部门兑付各年国库券1.2亿元,占全市总兑付量的33%。
八、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0年5月正式成立,全市19个区(市)县也相继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1991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1991年对部分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的试点,明确了产权主体的法律地位。试点情况是:对184户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资产总额为66.70亿元,注册资金16.49亿元,实有资本金19.25亿元,国有资金19.08亿元。其中,国有资产占注册资金的比重是115.72%,占实有资本金的比重是99.14%。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注册资金与实有资金不符;国有资产帐实不符;产权归属不清;企业所有制性质确认不准;预算外企业资产管理混乱等。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加强管理的措施。一是要求预算外企业每年须报送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加强财务、资产监督。二是会同主管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资产界定和评估。三是会同工商部门明确产权登记和企业登记的关系。1991年制定了《成都市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试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产权转让中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通知》、《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用国有资产向境外投资,须审查国有资产出资情况及收益分配办法,并组织资产评估,办理产权登记,实施产权管理。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产权变动,须组织资产评估,最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1991年共对19起企业兼并、7起合并、1起出售的经济活动,组织了资产评估。另外还对部分大中型企业的固定资产组织了价值重估,共完成47项评估项目,评估前资产帐面原值5.16亿元,帐面净值4.2亿元,评估后确认价值6.15亿元,增值1.95亿元,增值幅度为4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246户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进行了发包工作,明确企业承担的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同时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实行租赁的30户企业,不仅将国有资产管理指标纳入了租赁合同中,还着重对上一轮租赁中新增资产如何界定,新一轮租赁费、抵押金的计算,租赁期满后国有资产的退还和验收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在股份制试点中加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施产权管理。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组织评估工作,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实施产权管理。
(成都市财政局供稿,朱力执笔)
重庆市
1991年,重庆市财政经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工业生产保持增长,农业生产又获丰收,城乡市场转旺,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进一步稳定。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任务。全年财政收入完成35.29亿元财政收入中包括电力建设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扣除这两项收入后为29.6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4%;财政支出25.93亿元财政支出中包括电力建设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扣除这两项支出后为20.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下降1.7%。
一、大力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努力实现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1991年重庆市财政预算执行中,收入很不稳定,支出刚性增长,资金调度十分紧张。为缓解财政困难,重庆市财政局提出了“抓收入、严减免、控支出、压结转、保平衡”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增收节支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收入管理,清缴欠税欠利,既抓重点财源,又不放松零散财源的征收管理,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同时,针对第一轮承包期满企业欠缴税利较多的问题,对企业欠缴税利进行了全面清理,强化清欠手段,组织催收入库,包括建立缴纳税利过渡帐户,对欠缴税利的企业暂停一切财政性拨款、不审批购置专控商品、不提取工效挂钩的上浮工资、承包经营者暂缓兑现第一轮承包应得的奖励等措施。到1991年底清理出漏列欠缴利润600多万元,清理收回拖欠税利1亿元,使工业企业收入比上年增长57.65%,承包利润增长1.03倍,亏损退库减少2.7%。二是严格按照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和金库管理条例规定的权限,控制各项减免,把好收入退库关。1991年重庆市本着统一税法,集中税权的原则对1990年度的减免税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清理,完善了减免税追踪反馈制度,在认真贯彻执行已定的减免扶持政策时,促使企业按规定用于发展生产,促产增收,同时严格减免税程序,杜绝越权减免。三是实行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强化激励机制。1991年重庆市把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纳入区县政府的政绩考评,对完成全年收入预算并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的区县,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此促进区县努力组织收入,力争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同时,要求市级各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检查和督促企业完成全年的上缴任务,对完成任务好的主管部门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调动主管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四是加强支出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针对财政短收带来的实际困难,1991年,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精心组织和调度资金,实行紧缩支出和按程序拨款的管理办法,一方面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对房屋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汽车燃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严格把关;另一方面,按照一保工资按时拨付,二保正常办公经费的最低需要,三保重点工程及价格补贴的拨付,其余支出视资金情况逐步安排的拨款原则,集中财力保证重点支出,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二、积极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政策措施。制定了增提基本折旧、提取技术开发费和提取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落实到109户企业,增加企业生产性资金8974万元。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1991年财政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4963万元,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安排技措贷款45项,计6858万元,项目完成投产后,预计新增产值1.37亿元,利税0.59亿元。
(三)狠抓增产节约和扭亏增盈,广泛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促产增销,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制定了工业企业清理积压产品、压库促销的意见,促进企业搞活资金,压库增效。同时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与74户市属工业亏损企业签订了扭亏、减亏、控亏责任书,核批了扭亏项目76个,还多方筹措资金2597万元,帮助企业扭亏增盈,同时借拨困难企业生活费289万元,粮价补贴120万元,缓解亏损企业的困难。至1991年底已有25户企业扭亏为盈,有34户企业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减亏。
(四)促进存量资产优化组合,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首先组建集团性公司,集中优势,追求规模效益。1991年重庆市先后将11家市级商办工厂和两家商业公司组建成糕点饮料、酿造调味品两个一体化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显著,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4580万元,比上年增长13.38%,实现税金1007万元,比上年增长3.5%,由上年亏损136万元转为盈利122万元。其次推动企业的兼并工作。1991年重庆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兼并的若干补充规定》等文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局在企业兼并中的审批权限,推动企业的兼并工作,促进企业兼并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重庆制药六厂实现对重庆钢锉一厂的兼并,既解决了重庆制药六厂急需发展,而生产场地狭窄的矛盾,又改变了钢锉一厂产品长期无销路,亏损严重的状况。再次,对少数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破产拍卖。重庆明月皮鞋厂近几年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1991年初重庆市在对其呆帐、报废物资进行严格审核和妥善处理的基础上,在市公证处公证下,将明月皮鞋厂以715万元价格公开拍卖给重庆铅笔厂,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同时,适当运用计划调拨手段,打破条块分割局面,盘活存量资产,并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维护国有资产权益。1991年重庆市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市里的规划要求,办理了重庆钢珠厂、重庆建材五厂、重庆环保公司等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手续,批准无偿划转国有资产原值1153万元,净值750万元,从而盘活了存量资产,支持了部分企业和区县经济的发展。1991年,重庆市还评估了6户企业的资产,评估后净增值259万元,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支持农业发展
1991年重庆市投入农业的预算内外资金达2.51亿元(含农业发展专项资金7302万元),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549万元,建设长江上游柑桔带开发项目,市级财政投入配套资金469.7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一是支持以农业“三大工程”为中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年共投入2425万元支持兴修水利,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完成各种水利工程7.4万多处,增加了蓄引提水能力,新增灌溉面积20.8万亩;完成长江防护林24万亩,成片造林3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8万亩,多数区县消灭了宜林荒山,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投放资金1620万元,成片改造中低产田13.5万亩,年增产粮食3375万公斤。二是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丰富城市副食品供应。1991年共投资2315万元支持菜、蛋、鱼、奶、禽、果的发展,使年产万只鸡蛋的简易蛋鸡场达到40多个;利用高科技,实行高投入高产出,亩产成鱼10多万斤的网箱养鱼池达到10多亩,增加了市场供给。三是支持科技兴农,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1991年投资430万元支持科技兴农,用于支持建设科技示范乡,实施丰收计划,扶持科技先导型项目,培养农村专业人才,推广优良品种,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继续实施“燎原计划”,重点支持农业关键性、启动性、示范性的“燎原”项目,主要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的推广与运用,引导组建农业集团公司等,发展燎原点,然后通过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带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1991年共投资240万元,支持了一批燎原点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1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101.17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90年增长3.66%;农业净增值达到61.28亿元,比1990年增长5.73%;粮食总产量达到59.81亿公斤,比1990年增长0.66%,再创历史最高水平。
四、积极筹措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需要
1991年重庆市在财政欠收数额大,资金调度紧张的情况下,通过预算内外筹措安排资金1.55亿元,用于珞璜电厂、和尚山水厂、菜袁路、菜园坝立交桥、长江二桥、成渝公路、江北水厂、安居电站、程控电话及体育馆改造等重点建设,一些项目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开始发挥效益。
五、继续治理经济环境,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1991年,重庆市针对财政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问题,继续认真地进行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强了财政管理。
(一)强化财政法制观念,深入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治理“三乱”。为了改变以往大检查偏重检查,忽视整改建制工作的状况,1991年重庆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采取检查与调查并举的作法,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提出了企业潜在亏损问题,公费医疗经费支出增长过猛问题,优惠政策实施效果问题等九个方面的“双查”课题,调查与检查互相促进,互相深化,不仅查出大量违纪问题,而且在整改建制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至1991年底,全市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04亿元,应入库6679万元,已入库5435万元。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查补入库2059万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近几年十分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加重了企业负担,社会反映强烈。1991年重庆市把“三乱”检查作为大检查的重点之一来抓,在原有治理整顿的基础上,结合清理机关财务,重点抽查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国土等十个系统的194个基层单位,查出不符合规定的收费107项,金额274万元,乱罚款2项,金额429万元,集资摊派15项,金额8.5万元。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比如强制企业订阅报纸杂志,各种学会摊派等,作了集中调查,揭露矛盾,综合治理,取消和降低了28个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390多万元。同时,着重建章建制工作,重新逐项审定了各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其管理办法,制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管理办法》、《罚没票据管理办法》等。
(二)将罚没财物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针对一些部门和单位罚没收入管理混乱、随意截留坐支等问题,重庆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重庆市罚款及没收财物管理条例》,对罚没项目管理、罚没执行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经省、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使罚没财物的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
(三)严格控购管理,控制集团消费。首先,根据全国控办下达的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总额和各地的经济状况及上年指标执行情况,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基层单位,使指标管理层层落实;同时,明确各区县专人负责报表工作,提高了报表数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抓好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会计科目核算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对会计核算办法和实施方案进行改进和完善。第三,采取措施控制不合理的集团消费,对超控指标的地区和单位一律停止审批专控商品;对经济效益下降,亏损增加,拖欠税利的企业暂停审批非生产性专控商品;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不审批高档消费品。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年压缩不合理的集团消费1740多万元。
六、深化改革,搞活经济
1991年重庆市财税部门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支持各项经济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巩固税利分流试点成果,完善试点办法,落实和审批企业第二轮承包方案。为了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巩固第一轮税利分流试点的成果,1991年重庆市对税利分流试点办法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一是调整试点范围。对已具备税利分流条件的其它承包形式的企业,纳入税利分流试点;对1990年亏损且预计近两年不能扭亏的企业,从税利分流试点中退出,实行亏损承包;对年每人平均留利不足300元的部分微利企业,暂不纳入试点,实行全额承包。调整结果,实行税利分流的市属工业企业为214户,占盈利承包企业的65%;实行税利分流的市级商业企业为182户,占承包企业的75.8%;税利分流形式在现行的几种分配形式上占主体地位。二是取消财政定额退库。对于按测算方案计算的留利不足企业,财政不再给予定额退库,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从利润增量上予以补足。三是改变按上年企业实现经济指标核定基数的办法为按企业三年平均数核定基数。四是适当放宽还贷政策。老贷款仍以1986年底以前借入为界;对1987-1989年的新贷款采取区别对待政策核定还贷额度,属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贷款,报经批准,可以税前列支一部分。
(二)改进和完善工效挂钩办法,规范会计核算。在挂钩形式上,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部分实行“总挂总提”,促使企业多创利税。在工资清算上,改当年清算为次年清算,减少财务决算的工作量。在结算方式上,改以实交数结算为以应交数结算,简化了结算手续。在工资核算上,规范了核算办法,明确了资金渠道,设计了工资基金来源明细表,剔除了企业非正常渠道开支的工资达1800万元。在挂钩范围以外的工资审查上,严格了程序和标准,剔除超标准、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等多提工资960万元,使工资基金的管理与核算步入正轨。
(三)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权与事权相结合。将九区公安分局的人员经费,看守所、拘留所、教育所三所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下放,以利于区政府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社会治安管理。
(四)积极推行征管改革,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在税收征管体系改革上着重抓征、管、查分离改革。据统计,全市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所外征管、检查两分离模式的有16个区县局,建立了45个征管所,25个检查所;实行所内两分离的税务所127个,其中设征管组184个,检查组131个;实行所内三分离的税务所2个;实行划片征管的税务所共62个;实行双人上岗,票款分开的税务所有45个。到1991年底,全市基本上实现了征管模式的转换。
(五)支持工业企业“五自主”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1年重庆市在工业企业中进行了经营、用工、价格、分配、技改“五自主”试点改革,市财政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并积极参与27户企业的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了有益的尝试。
(六)积极推行商业“四放开”改革,促进经济发展。1991年重庆市积极推行商业零售企业“四放开”改革,通过企业经营、价格、用工、分配的放开把企业推向市场。在职工收入增长幅度低于销售收入、实现税利和上缴税利增长幅度的前提下,放活企业内部分配。到1991年底,参加试点的国营商业企业133户,占国营商业企业总户数的46%,实现销售收入42.22亿元,比上年增长9.1%,实现税利1.4亿元,比上年增长13.94%;上缴税利1.15亿元,比上年增长19.33%;职工工资6527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剔除粮油、燃料提价补贴等因素,增长7.84%)。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水平。组织全市财政系统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的有关文件和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和平演变”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和思想交流。并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纲要》和《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提高了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抓好廉政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检查汇报和全市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的经验,制定了财政干部“六不准”等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财政系统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三是开展机关“三清理”,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清理干部思想和机关办事程序,清理检查财政部门有无违背国家政策和财政规章制度,拨人情款,批人情条子的行为,清理机关的财务开支和铺张浪费问题,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端正了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更好地运用人民赋予的财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陈万里、刘长贵、瞿定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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