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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海南省的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用政策,打基础,抓落实,求效益”的方针,紧紧围绕着我省财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经过全省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大力组织收入,加强征收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和参与其他经济改革;严肃税收法纪,打击偷税抗税行为;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干部管理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全省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圆满地完成了1991年度的财政预算。
1991年,全省财政收入9.3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9.6%,比上年增长2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各项专项收入,当年可支配财力共计21.49亿元;全省财政支出19.3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3%,比上年增长11.3%。财政收入预算的超额完成,有力地支援了海南特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海南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深化财税改革,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加强财政建设
(一)调整市县财政体制,缓解市县财政困难。为了进一步明确省和市县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促进市县增收节支,1990年海南调整了市县财政体制。主要是依据市县经济和财政发展状况,采取了定性和...
1991年,海南省的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用政策,打基础,抓落实,求效益”的方针,紧紧围绕着我省财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经过全省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大力组织收入,加强征收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和参与其他经济改革;严肃税收法纪,打击偷税抗税行为;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干部管理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全省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圆满地完成了1991年度的财政预算。
1991年,全省财政收入9.3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9.6%,比上年增长2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各项专项收入,当年可支配财力共计21.49亿元;全省财政支出19.3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3%,比上年增长11.3%。财政收入预算的超额完成,有力地支援了海南特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海南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深化财税改革,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加强财政建设
(一)调整市县财政体制,缓解市县财政困难。为了进一步明确省和市县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促进市县增收节支,1990年海南调整了市县财政体制。主要是依据市县经济和财政发展状况,采取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测算方法,划分收支范围,按照分系统、分层次的原则,核定了各市县、各部门事业行政单位人员数及各项开支标准,重新核定了各市县收支基数。对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的市县,除了继续维持第二财政包干期给予的定额补助外,还从省财力中挤出6000万元,定额定期补助,从而确保了市县“吃饭”的支出,为市县党政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发展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也调动了市县财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如临高县体制调整前,财政非常困难,县长、财政局长每月都要到省财税厅借钱发工资。调整后,该县通过强化财政管理,大力发展经济,财政收入在1990年增收382万元的基础上,1991年又比1990年增收363万元,两年财政收入翻了一番。1991年财政收入比调整前的1989年大幅度增长的市县还有琼山县、琼海县、儋县、海口市、定安县、文昌县。
(二)积极参与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为了抑制粮食企业粮差补贴挂帐猛增的势头,缓和海南平价粮的供求矛盾,提高城镇居民节约用粮的自觉性,从1990年下半年开始,在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主持下,省财税厅会同粮食、物价、体改等部门,对粮食经营体制进行了分析研究,在认真总结1990年1月1日起实行粮食压销改革的基础上,对粮食购销同价改革进行了全面的论证和测算,并拟定了改革方案。由于海南省委、省政府对这项改革的决心大、措施得力,加上各方面重视支持和密切配合,使1991年5月1日出台的粮食购销同价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粮食改革的成功,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近2000万元,调动了农民种粮和卖粮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二是全省减少粮食差价补贴约1.8亿元,使粮食企业占压银行贷款每年递增2亿多元的猛增势头得到控制,减轻了财政的负担和银行的压力;三是市场粮食价格稳中有降,人心稳定;四是进一步提高了城镇居民节约用粮的自觉性。
1991年底,为了巩固海南粮食改革成果,及时解决粮食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省财税厅又向省政府提出了《关于我省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目的是为在满足粮食供应、市场物价平稳的前提下,促进粮食部门转变经营机制,进一步理顺粮食购销价格,减轻财政负担,加速银行资金的周转。
(三)积极参与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改革,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从1991年初开始,在海南省政府的领导下,省财税厅会同省体改办等部门对海南企业的股份制试点改革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从财政的角度促进企业股份制试点顺利进行。已完成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化纤厂、海南港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江实业公司的股份制规范化改革,累计发行股票近3亿元。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改革,一方面为经营效益高、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筹集了建设资金;另一方面为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根据国务院和海南省政府的要求,省财税厅组织专门力量对海南省国有资产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深入研究,提出了加强全省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并开展了全省国有资产的评估、审查、验资发证工作。
(四)加快税收征管改革的步伐,推行“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的征管制度。自1989年起,省财税厅就着手进行了征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几年来,按照“立足改革、稳中求进”的原则,坚持以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适应特区建设需要的征管体系。如1990年初,在海口市税务系统开始实行复合式的三分离征管模式,即在税务所实行征收、管理两分离,检查职能由市税务局稽查队承担的做法。实践证明,税收征管改革已在海南税收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把握海南改革、开放的客观趋势,千方百计落实中央给予海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海南建省办大特区。为了使中央给予海南的优惠政策得到全面的落实,省财税厅组织了强有力的班子,本着“轻税、简便、统一”的原则,在国家税务局的大力支持下,代省政府草拟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并由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执行。这对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开发建设海南起了很大作用。优惠办法实施后,为了确保海南税收政策的相对稳定,几年来,省财税厅始终把依法治税贯穿在海南省税务工作的全过程,从而使海南的税收政策能真正为海南经济建设迅速发展服务。
1991年,为了配合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开发,省财税厅对税收政策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反复推敲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洋浦开发区税收优惠办法》。这个办法已经国家税务局审核同意,并上报国务院审批。
三、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促进海南开发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在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税部门加强征收管理,大力组织收入,使海南财政收入连续4年大幅度地增长。1991年财政收入比1987年增加6.2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2.8%,有力地促进了特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利用财政资金的间歇时间,以预拨、暂借的方式支持市县经济建设。近年来,海南各市县的领导班子为发展市县经济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了支持市县经济的发展,省财税厅采取了财政补助款提前预拨给市县的办法,同时,建立了财政周转金使用和集体审批制度,对经过充分论证,财政效益好的短、平、快项目,给予积极支持。例如,1991年省财税厅提前预拨给澄迈县财政补助款1200万元,用于澄迈县江南糖厂发展生产,使该厂降低了成本,增强了活力,1991年实现税利461万元,上缴财政税利459万元,从而壮大了财源,对初步扭转澄迈县的财政困难起了明显的作用。
(三)发行彩票,筹集公共建设资金,发展公益事业。海南建省初期,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十分落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而各级财政都是靠补助过日子,难以拿出大量的资金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为了改善海南公益事业落后的状况,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税厅从1989年6月份开始,在岛内发行了公共建设彩票和爱岛建设大彩券,两年多来,共筹集公共建设资金6150万元。从1990年4月起,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由省财税厅代表省政府分期分批按项目将彩票资金赠送市县和省级单位5382.4万元,用于兴建公共设施。其中,用于卫生设施项目31个,计2785万元;用于教育系统的项目131个,计1830万元;用于文化体育设施的项目7个,计285.4万元;用于道路、厕所、水塔等城建项目20个,计482万元。这些公共设施都已先后竣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社会效益。
(四)积极帮助企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1991年,省财税厅与省工业部门将各种经济效益和生产技术指标以责任书形式下达到各市县及省属各工业总公司,同时派员参加政府组织的工作组深入对重点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资金、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使一批企业经营状况得到了改善,扭亏为盈。另外,省财税厅还积极支持、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1991年与工业部门确定技术改造项目104个,从地方财力安排1640万元作为工业技改项目投资,财政贴息银行贷款4.95亿元,企财周转金60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
此外,在筹集建设资金方面,省财税厅还积极参与引进世界银行和法国政府贷款工作,引进了1.09亿美元,对确保海南大广坝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和三亚凤凰机场的建设起了很大作用,为海南省政府直接引进外资进行重点建设作了有益的尝试。
四、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坚持从严控制,合理安排支出
1991年,省财税厅根据全省事业发展的需要,要求省级社会文教行政单位编制专业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的预算管理形式,对学校、医疗机构、表演团体实行平均综合定额和按计划内在校学生数、病床数、演出场次数等来核定年度经费预算包干数和专项经费。对有收入的单位核定以收抵支的数额,把行政、事业任务和经费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了经费分配的合理性和使用效率,节约了行政事业经费的支出。
同时,加强对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和管理。根据海南省政府《关于坚决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央核定海南省的控购指标,省财税厅按省、市、县计划职工人数,分省、市、县三个档次下达指标。根据全国控办《关于1991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安排意见》,省财税厅制定了全省的控购工作计划,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不再批购新的设备,严格控制购买非生产性商品。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确定的专控商品要实行定点供应》的指示,制定了海南省小汽车和大中轿车实行定点供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专控商品的管理,堵塞漏洞。
五、严肃税收法纪,坚持依法治税,增强全民纳税意识
(一)密切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税收监督管理机制。1991年3月,省财税厅会同省高检院联合召开了全省税务检察室工作会议,并采取短培训的办法,交流依法治税经验,学习税务检察业务,明确税务检察工作程序,建立税务检察机制,为海南省加强依法治税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从1991年5月份起,省财税厅会同省税法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税法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税法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的税法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海南省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总体方案》,确定7月份为全省“税法宣传月”。6——7月份,全省各市、县税务局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先后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许多市县的党政领导同志都亲自带头上街进行税法宣传。经过宣传税法,全省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偷税漏税现象明显减少,纳税人自觉上门缴税已开始形成风气。
(三)加强对出口退税的检查管理工作。1991年,省财税厅设立了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配备了人员,加强对出口退税工作的管理,并根据国家税务局、经贸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加强出口退税工作的联合通知》精神,会同省贸易厅等单位制定了海南省出口退税管理的有关办法。此外,省财税厅还继续组成出口退税检查小组,对发现有骗税行为的公司进行检查清理,配合司法部门对骗税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查。
1991年的出口退税中,发现全省有35家出口企业涉及骗税案件,已查实的有14家,退税金额1362万元,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涉及骗税的企业和当事人,已报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四)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从1991年9月开始,省财税厅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进行专项检查。通过这次检查全省共查补偷漏税款235.2万元,已入库154.9万元,入库率为65%。在全省51034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有34180户进行了自查,自查有问题的3464户,应补税款49.9万元;税务机关组织重点检查1299户,发现有问题的1083户,应补税额165.5万元,罚款18万元,加收滞纳金1.7万元。这次检查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宗,已结案1宗,刑事拘留1人;清理漏管户348户,解剖“重点户”、“冒尖户”254户。在整改中对19567户进行了“双定”调整,调整后的月户平均税负从原来的50元增至70元,增长40%。通过检查,大大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税收管理。
(五)结合纠风治乱,积极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国务院大检查驻琼工作组的指导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检察、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紧密配合下,结合我省纠风治乱工作,省财税厅积极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全省共抽调3164人组成829个检查组,重点检查了15185个单位,查出有违纪问题的单位3929户,违纪金额9692万元,应入库金额6983万元,已入库金额5594万元,占应入库数的80%以上。
六、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强化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为了体现办事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的原则,省财税厅制定了《海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在提高工作效率和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对省级财政预算实行“切块管理、公开办公、民主决策”的制度,提高省级预算的透明度,加强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同时要求市县也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1991年,海口市制定了《海口市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办法》,使该市的财政工作向科学化和制度化迈进了一步,有效地避免了项目开支无计划、“多支笔”批钱、预算约束软化等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市县财政管理跟踪评价制度。第三个财政包干期的体制执行以后,为了做好第三期财政包干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评价工作,省财税厅建立了财政评价制度,对市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正常经费增长情况、事业行政单位人员增加情况、人均支出水平等方面进行跟踪考核,并作出以定量为主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大大地调动了市县加强财政管理、科学安排支出的积极性。
七、宣传贯彻全国会计“两会”精神,实施《会计证》管理制度
宣传贯彻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全国会计“双先”表彰大会精神是海南1991年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的重点。1990年底省财税厅组织召开全省会计工作会议后,1991年初又在全省范围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全国会计“双先”表彰大会的意见》,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布置,狠抓落实。在宣传上,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介,专题报导先进会计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及时介绍交流各市、县、各部门贯彻落实“两会”的动态。6月底,全省19个市、县陆续召开了会计工作会议,层层传达贯彻“两会”精神并布置了落实工作。获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奖的海南铁矿和获得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所在市、县,还专门召开表彰大会,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还做了先进工作经验的专题介绍。
1991年,海南正式实施《会计证》管理制度。至12月底止,发放会计证工作基本完成,全省共发放会计证11634本,临时证3786本(不含中央直属单位),会计证的发放,有效地加强了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宏观管理。
八、加强会计人员培训,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和珠算大赛
结合会计证的颁发工作,海南各级财税部门针对未具备发证条件的人员,加强会计基础知识和珠算技术的培训工作。会计证培训分3期共举办150个班,参加学习人数达6000人,约有5000人获得结业证书。参加珠算技术鉴定的共15000人次,有7000人获得六级以上珠算等级证书。
财政部决定1991年起实行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核)制度。省财税厅于年初成立了“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并于5月开始着手组织考试的宣传、报名及各项准备工作,全省报名参加考试的有247人。在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的同时,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还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共有19人合格。
全国首届珠算科技知识大赛于1991年9月在北京举行。为了做好参赛工作,省财税厅会同省珠算协会、省电视台、省电台、海南日报社联合组织了赛前的宣传、学习、选拔工作。据统计,全省共订购学习资料12 000本,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讲座并参加竞赛的人数达23000人之多。由于精心组织,成绩突出,被全国珠算知识大赛组委会评为组织工作一等奖。此外,1991年10月,海南省珠算协会还举行了一次全省少数民族珠算技术比赛,并选出6名黎族选手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珠算技术比赛。
九、加强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991年,根据中央、省政府、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省财税厅在以往加强廉政建设的基础上,针对财税部门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继续推行了办税“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同时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了“纪律检查月”活动,发出了《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加强税务系统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和《关于税务部门为政清廉的七条规定》等文件,要求全省财税系统严格执行。此外,省财税厅还成立了清房办公室,对违法违纪建私房的干部进行了清查。
十、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干部素质,适应特区建设的需要
为稳定全省财税系统干部队伍,更好地完成财税任务,1990年省财税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劳动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县财政、税务干部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市县财政、税务局正、副局长的任免,行政奖惩,干部职工的调动,助征员的聘任,新增编制,都要经过省财税厅审查同意方能办理。这个文件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全省财税系统干部队伍的管理。在此基础上,省财税厅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从1991年5月份起,对海口市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从而加强了海口市的税收征管。
根据海南财税系统干部队伍的状况,省财税厅结合实际,分别举办了一期财税系统高等教育财政税务专业自学考试培训班和第三期财税专业大专专业证书班、四期电脑培训班、两期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班、一期税务检察业务培训班。此外,省财税厅还派出干部参加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供稿,陈如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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