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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湖南省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搞活经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狠抓财源建设,强化征收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基本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全省财政收入84.0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全省财政支出92.15亿元,为预算的111%。
1991年,湖南省在企业效益没有多大好转、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不但完成了预算收入任务,而且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超收2亿元的目标;支出虽因资金调度紧张,没有全面完成计划,但基本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为此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积极
支持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年初,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工商企业的指示精神,从财税、财务角度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如对有承受能力的企业可按销售收入的1%补充国拨流动资金;适当提高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对在资金、原材料方面遇到困难的停工待工企业,缓交各项税利;督促企业按销售收入1%提取技术开发费等。省财政还拿出4000万元专项贴息,重点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扭亏增盈“十、百、千”活动,即省、地(市)、...
1991年,湖南省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搞活经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狠抓财源建设,强化征收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基本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全省财政收入84.0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全省财政支出92.15亿元,为预算的111%。
1991年,湖南省在企业效益没有多大好转、部分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不但完成了预算收入任务,而且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超收2亿元的目标;支出虽因资金调度紧张,没有全面完成计划,但基本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为此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积极
支持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年初,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工商企业的指示精神,从财税、财务角度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如对有承受能力的企业可按销售收入的1%补充国拨流动资金;适当提高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对在资金、原材料方面遇到困难的停工待工企业,缓交各项税利;督促企业按销售收入1%提取技术开发费等。省财政还拿出4000万元专项贴息,重点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扭亏增盈“十、百、千”活动,即省、地(市)、县三级各抓10户左右的重点企业;全省各级各部门先后组织160多个工作组或服务队,到685个盈亏大户驻厂(店)帮助工作;同时还安排2100多人与1400多户企业建立支帮促联系点。通过这些措施,全省地方预算内工业企业实现的利税比上年增长20.9%;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加快10天;亏损企业比上年减少70户,亏损额比上年下降3%;外贸行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亿元。
狠抓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实力
1991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把加强财源建设作为缓解财政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收到较好效果。省财政在总结上年亿元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县市财政收入上台阶的“3581”工程规划,即在2—3年内,县市财政收入分别上到3000万、5000万、8000万、1亿元四个台阶。并规定凡列入“3 581”规划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专门班子抓这项工作,建立责任制。省由厅、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先后确定了14个重点扶持的县市,263个建设项目,按计划投入资金近亿元,当年新增财政收入8005万元,各地市县还先后制订了本地区的中小“3581”工程规划,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许多县市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人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全面负责处理上台阶项目的立项、调查、评估、论证和资金安排等工作。有的县市还建立了风险基金制度,规定借款单位的法人代表要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金,如果合同完不成,不退风险金。同时有关部门在土地征收、环境污染治理、设计、立项等方面尽量开绿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财源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促产增收
全省各级税务部门继续贯彻执行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促产工作的8条指示,紧密结合“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开展了一系列促产增收活动。
(一)制定新的促产规划。各级税务部门在认真总结前三年促产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八五”计划提出的经济发展方向,制定1991—1993年新的促产规划,明确了巩固一批现有税源、培养一批后续税源、开辟一批新税源的目标。
(二)运用政策促产,为企业发展增强后劲。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的11条措施,制定投入产出一次性奖励办法和《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暂行规定》;对改造任务重、发展潜力大、短期见效快的少数重点税源企业和大型项目及重要产品,实行促产增收效益目标管理。
(三)加强管理促产,帮助企业扭亏增盈。各级税务部门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重点帮助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全省地县两级税务干部有3360人深入到2642户企业,帮助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难题1612个。同时,全省税务部门组织109个支帮促服务队,深入企业现场办公。省税务局与邵阳市税务局及所属分局联合组织工作组到全省亏损大户之一的邵阳化纤厂开展促产活动,使该厂当年亏损比上年减少1040多万元。
(四)沟通信息促产,增强企业市场应变能力。各级税务部门利用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结合日常税收征管,及时为企业沟通各类经济信息。全省共为企业沟通产、供、销信息9868条,被企业采用的有5564条。这些信息为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搞活流通、增强市场应变能力起了一定作用。
(六)坚持办点促产,为企业多方服务。各级税务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重点地选择税务促产点。对促产点的企业,在政策、资金上适当倾斜,在管理、信息方面多方服务。全省共办促产点1868个,这些企业销售、利润、税金比上年分别增长25%、28%和34%。
(七)及时总结推广促产增收工作的经验。3月份,省税务局召开全省促产增收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几年来促产增收工作,推广了19个单位的促产经验,并将各地总结的新经验、新做法编印成《促产增收经验集》,发至全省各地供借鉴参考。
切实加强征管,积极组织收入
年初,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在组织收入方面采取了很多强化征管措施,提出了业务工作要“以抓收入为中心,一切围绕收入转”。把收入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与工资、奖金、评优三挂钩;定期分析经济形势,检查收入进度。一些地市领导亲自到企业催收税款,宣传税法。税务部门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建立横向的财税、银行、公安、司法、各主管部门和纵向的县市、乡镇、村、组组成的税收控管体系,堵塞收入流失漏洞,确保各项收入按期足额入库。省财政厅有关处室还分工负责包地市,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组织收入,及时研究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各级税务部门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本着“积极试点,逐步扩大,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全省24个城市税务分局实行机构间的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有98个县市税务局的911个农村税务所实行征管、检查机构内部两分离。实行征管改革后,有力地推动了纳税人自觉申报缴税。全省纳税人自觉上门缴税的,城市企业达95%,个体工商户达90%;农村企业达90%,个体工商户达83%。
(二)查验个体税务登记证。全省税务部门共对383510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登记证的查验登记,发现有漏登、漏管、违章使用税务登记证的14804户,查补偷漏税款127万元,加强了个体工商户税收的基础管理。
(三)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检查。8月份全省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检查,到年底,全省有352826户个体户和私营企业进行了自查,申报补税1311万元;税务人员专业检查260 449户,查补偷漏税款1.11亿元,处以罚款、滞纳金249万元。并做到边检查,边建制。全省对12.62万户个体双定征收户的定税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户均税款达102.90元,比调整前增长1倍。
(四)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各县市税务局单独设立稽查队;省辖8市除大庸市外,均经省税务局批准成立税务稽查大队。全省税务稽查队以查偷堵漏为重点,全年共查处各种违章案件14535起,查补税款9845万元。
(五)规范税务执法活动。为了促使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省税务局制定了《湖南省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程》、《湖南省税务行政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修改了《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若干具体规定》,统一制发了复议、应诉文书。同时,培训和充实了一支复议、应诉队伍,全省税务部门已配备复议、应诉专职干部97人,兼职干部200余人。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165起,依法受理95起,其中,维护原决定24起,改变原决定33起,撤销原决定12起。
(六)严厉打击偷抗税犯罪活动。各级税务检察室针对偷漏税的新动向、新特点,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全年共受理偷抗税等案件3322件,立案1055件,比上年增长5.6%。其中重大案496件,已结案1026件,共收回赃款127.5万元,追缴税款3260万元。
(七)逐步实现征管手段现代化。为了推动税收征管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省税务局与湘潭市税务局及雨湖分局联合开发了《湖南省税收征收管理系统——HNZG》软件。经省科委鉴定,认为该系统是当前国内较全面地反映现行各税种条例和暂行规定要求的先进管理系统。通过国家税务局严格测试,批准在全省推广应用。已于7月在省辖7个市的11个城市分局和醴陵市局、临澧县城关税务所推广运用这一软件,这标志着税款征收已由手工劳作向征管手段现代化转变。
多方筹集资金,支持抗灾救灾
1991年,湖南省北涝南旱,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自然灾害。省财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积极做好支持灾区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级财税部门紧急行动,积极支持灾区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省财政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千方百计调度资金,并严格监督检查,保证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效益。在中央和省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之外,还挤出1000万元,重点帮助面上照顾不到的地方和单位抗灾救灾。全省总计安排各种救灾资金5985万元,核减灾区农业税4500万元。同时,全省财税干部职工还踊跃捐款捐物,为支援灾区作出了贡献。
搞好资金调度,严格控制支出
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赤字扩大和收入进度缓慢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调度资金,基本保证了各方面的需要。为了节减支出,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州市普遍推行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并采取了若干增收节支措施:一是撤并临时机构,裁减超编人员;二是严格控制单位购买小汽车等高档商品,对超编小汽车实行统一调剂或封存;三是改革公费医疗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制度,节减经费开支;四是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以弥补事业经费不足,增强事业发展后劲。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农口事业单位有偿服务纯收入达8500万元,其中用于事业发展的6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文教行政事业单位收入3.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用于事业发展的达1.8亿元,缓解了资金供需的矛盾。此外,为了鼓励地市县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积极性,省财政恢复了对地市县财政平衡有奖的办法。
积极支持改革开放,加速湖南经济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整粮油销售价格和压缩平价粮销售数量的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实现粮油购销同价和减少粮食补贴创造了条件。积极帮助外贸企业调整出口商品结构,从而比较顺利地取消了外贸亏损补贴,实现自负盈亏。大力支持旅游等部门办好国际龙舟节、烟花节、森林节的工作,为扩大湖南的对外开发和开放,走向世界起了积极的作用。制订了《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暂行规定》,对开发区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财政资金上给予照顾和倾斜,以加快湖南的开发和开放。此外,在配合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试点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湖南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开展。
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在强化财务管理和严肃财经纪律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工效挂钩、承包经营、财务会计管理、治理“三乱”、财政法规清理和执法检查等基础工作。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全省财政监察部门先后检查1127个单位,查出违纪违法金额9756万元,收缴财政2345万元。同时,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局组织45个调查组,对10个地市68个县市粮食局及企业的财务进行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24亿元,调减亏损或上交财政6 000多万元。三是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省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5.47亿元,应入库3.28亿元,已入库2.88亿元。
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至年底,全省14个地、州、市已全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处);在101个县(市、区)中有93个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队伍配编387人,已到位272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自身队伍建设也得到加强。
(二)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截至1990年末,全省国有资产总额达898亿元,其中工交企业425亿元,占47.3%;非工交企业317亿元,占35.3%;行政事业单位156亿元,占17.4%。此外,还对省外和境外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资产首次进行了调查。
(三)采取措施制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继续抓好资产评估工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先后举办三期资产评估培训班,培训学员300余人,以提高全省资产评估水准;针对国有资产流动中的漏洞,完善了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资产的评估制度;按规定批准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正式资产评估资格或临时资产评估资格。全省共评估55个项目,其资产帐面净值1.49亿元,评估现值2.42亿元,增值率为62.6%。二是积极参与股份制试点企业的清理工作。针对股份制试点企业中国有资产权益受损情况,采取如下措施:对不具备股份制基本条件,有关各方不愿继续试点的企业,予以终止试点;对继续试点的企业,要求完善办法,解决国有资产权益受损的问题,促进股份制企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产清查活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财产管理、使用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制止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
(四)加强产权管理。一是搞好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二是抓好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管理,在企业兼并、上收下划、资产转让过程中,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手续,调解、仲裁和处理了一些产权纠纷,制止和纠正了部分企业、单位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完整。三是初步建立了闲置资产调剂市场,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推动了国有闲置资产的合理流动。
进一步开展财政信用工作
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自1985年2月成立以来,各项营运资金逐年增加,各类金融业务连年扩大,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不断上升。
1991年全公司系统共签订贷款合同2 820个,比上年增长19.64%;投放各项金融业务资金(不包括有价证券)10.96亿元,比上年增长54.95%;收回各项贷款7.29亿元,回收率为65.53%,比上年提高12.62个百分点。年末各项金融业务占用余额达16.05亿元,增长16.58%。实现利润4985.6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全公司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方针政策,立足财政,面向全省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资金实力大为增强,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建设事业。公司系统想方设法筹集资金,除了把上年度利润留成部分按规定转为信贷基金外,着重在吸收存款方面下功夫。一是做到宣传到家,服务上门;二是热情周到,恪守信誉,积极主动地为存款户服务;三是应委托方的要求做好委托单位的贷款三查工作,并为其催收贷款本息。全年省公司共吸收存款3亿多元,超过计划一倍多。各地州市公司和办事处也取得了好成效。公司系统资金来源的扩大,使各项金融业务资金投放量也较上年大为增加。全年共发放信托贷款4.66亿元,比上年增长44.42%;财政委托贷款1.36亿元,比上年增长26.01%;部门委托贷款4.64亿元,比上年增长74.28%。此外,租赁贷款比上年增长3倍多;票据贴现增长9倍多。这些资金的投放对于解决我省的资金供求矛盾,帮助部分企业渡过资金困境,支持我省经济建设都起了有效的作用。
(二)资金周转加快,代办业务收效显著。1991年,公司系统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了对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贷款回收率达65.53%。在抓好贷款回收工作的同时,还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各地州市公司和办事处加强了对项目推荐的严格审查,提高了推荐项目的质量,为以后回收贷款工作打好了基础。二是改进了代办业务管理办法,对原代办业务的手续费等计算方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引进了制约和竞争机制,奖优罚劣。三是加强了代办项目的日常管理,坚持按季通报各地州市回收情况。四是及时总结表彰代办工作先进典型。
(三)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保证了重点财源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在投资方向上,配合“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主要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全省资金供求紧张的情况,发放大量流动资金贷款,解决企业临时性的资金困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政策的要求,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投资方向。此外,还按省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的部署,安排部分资金支持扭亏增盈活动和财政收入上台阶,增强财政实力。
(四)业务范围有了新的开拓,证券业务全面发展。公司系统的各项业务正逐步由传统的银行业务向信托业务发展。在租赁业务和有价证券业务方面也有了新的进展。全年以租赁形式投放资金1281万元。证券业务在巩固省公司业务的同时,也在一些地市分公司或办事处广泛开展起来。全年有价证券交易量达2212.5万元,比上年增长68.92%。
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
1991年,全省乡镇和区镇财政所共完成预算内收入16.64亿元,比上年增长10%;完成预算外收入2.78亿元,比上年增长22.1%;完成乡镇自筹收入(含统筹资金收入)6.57亿元,比上年增长29.3%。
(一)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调动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全省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和“收支包干、定额上缴”财政管理体制的乡镇达1601个,比上年增长34.2%,占乡镇总数的45.5%。全省实现财政超收的乡镇2680个,占乡镇总数的76.2%,超收1.62亿元。乡镇财政按体制分得财力1.61亿元,比上年增长4.3%。
(二)积极开展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活动。为配合全省“3581”财源工程建设,各地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全面开展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的小“3581”工程活动,即在一定年限内,财政收入上30万、50万、80万、100万元台阶。1991年全省乡镇财政共筹措资金1.11亿元,扶持13154个生产点,其中乡村企业4318个,联合体和专业户8836个。当年新增税收3554万元、纯收入4512万元。
(三)抓创建文明财政所活动,促进乡镇财政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开展争创文明财政所活动,一是强化了业务培训。一年内全省共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373期,培训干部10 175人次。二是促进了会计达标升级活动的开展,全省已有1000多个乡镇财政所的会计工作达标。三是促进了财政所的基础工作。大部分乡镇财政所做到了收入进度图表化,日常工作制度化,政治工作经常化,业务工作系统化,检查评比数量化。四是激励了奋发向上、争创先进的精神,涌现了一批立足本职、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此外,还对乡镇实行了资金统管,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乡镇资金分散管理的现象。到年底,全省80%的乡镇实行了资金统管。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1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总收入74.89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93.02%,比上年增长14.82%。总支出72.41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支出的81.75%,比上年增长9.73%。年终滚存结余36.15亿元,比上年增长6.23%。
1991年,全省财政部门对预算外资金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结合本省实际,制订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明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储存的政策,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批的原则和程序,融通资金借款管理办法,以及制订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的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办法,使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到年底,全省实行专户储存的事业行政单位达7 668户,比上年增长5.16%;累计储存金额24.32亿元,比上年增长24.1%;累计拨付金额22.95亿元,比上年增长24.1%;年末余额5.96亿元,比上年增长29.57%。三是大力支持财源建设。为配合全省“3581”财源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共融通专户储存间歇资金4.96亿元,支持2893户企事业单位培植财源,可年增产值6.67亿元,税利1.71亿元。四是严格审查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对资金来源不落实,甚至搞“无米之炊”的违纪行为给予坚决抵制。199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审批自筹基建项目5509个,金额17.26亿元,经审查压缩项目569个,金额2.96亿元。五是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与物价部门配合,做到各项收费以政策为依据,不符合政策的不予立项;以实际需要为尺度,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同时,与物价、审计部门重新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审核,取消了一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一批收费标准。
加强会计管理工作
1991年,全省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围绕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配合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内部管理,有针对性地抓了责任会计的推广工作。全年召开两次责任会计研讨会,举办两期责任会计研讨班,编写了责任会计和内部银行实用教材。全省50%以上的大中企业推行了以内部银行为核心的责任会计制度,这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管理,都起了促进作用。
(二)加快在大中型企业配备总会计师的工作。按照《总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会计达标升级等项工作,加快落实了总会计师的配备。至1991年底,全省30%的大中型企业都配备了总会计师。
(三)发展会计业余教育。针对近年来大中专院校财经专业毕业生不能满足需要,年年有大量的会计岗位需要补充新人的情况,全省会计管理部门狠抓了会计职业业余教育。各地州市都建立了会计专业学校、夜校、培训点,仅长沙市就有会计业余教学点、补习学校20余所,每年参加学习的有1万多人次。这些业余和补习学校不仅培养和输送了大量会计人才,而且满足了许多男女待业青年学习、择业的需求。
(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至1991年底,全省已发展到15个会计师事务所,100余所分所,从业人员近1000人,通过参与查帐验资,裁决经济案件,为全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五)进一步推广会计电算化。1991年,全省许多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都配备了微机用于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有400多家企业已实现了会计电算化,部分企业还开发了会计电算化软件,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算帐。全省有数万人参加统一举办的会计电算化培训班,有近千人参加了全国会计电算化电视讲座学习。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工作
全省各级建设银行在做好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组织两次落实年度投资的工作,帮助建设单位解决投资缺口2亿元。二是长沙、怀化等地建设银行对地质勘探等单位的财务进行了检查,及时处理了违纪问题。三是对全省系统556名结算审查人员进行考核和考试,有350人取得合格证书。全年共审查工程预结算及标底价值27.49亿元,净核减1.92亿元,核减率为6.98%。四是通过柜面审查和现场检查,拒付和追回不合理开支2696笔共6292万元;提出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146项,节约资金1399万元。五是加强对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帮助企业改善经营,清仓挖潜,搞活资金3.6亿元。六是认真清理建设领域的三角债,注入清拖资金3.68亿元,为企业解开债务链16.04亿元。
此外,还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了国债发行工作,加强了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进行了税利分流试点以及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等,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向继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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