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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吉林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上下团结一致,拼搏进取,促进了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农业战胜了多种自然灾害,全省粮食产量达到1898万吨,成为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工业经济运行出现了新的转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增强,全年工业总产值为615.6亿元,比上年增长6.1%,城乡市场繁荣活跃,物价基本稳定,社会商品零售额265.3亿元,比上年增长13.3%。
随着国民经济状况的好转,我省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任务,保持了与经济发展大体相适应的增长速度。1991年财政收入53.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4.2%。加上列收列支的电力建设资金专项收入1.6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7亿元,全省财政收入为62.36亿元。财政支出71.69亿元,完成预算的93.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5%。加上列收列支电力建设资金专项支出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2亿元,全省财政总支出为79.12亿元,基本保证了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事业发展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使顺利实现“八五”计划目标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1991年,全省各级财政...
1991年,吉林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上下团结一致,拼搏进取,促进了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农业战胜了多种自然灾害,全省粮食产量达到1898万吨,成为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工业经济运行出现了新的转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增强,全年工业总产值为615.6亿元,比上年增长6.1%,城乡市场繁荣活跃,物价基本稳定,社会商品零售额265.3亿元,比上年增长13.3%。
随着国民经济状况的好转,我省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任务,保持了与经济发展大体相适应的增长速度。1991年财政收入53.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4.2%。加上列收列支的电力建设资金专项收入1.6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7亿元,全省财政收入为62.36亿元。财政支出71.69亿元,完成预算的93.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5%。加上列收列支电力建设资金专项支出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2亿元,全省财政总支出为79.12亿元,基本保证了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事业发展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使顺利实现“八五”计划目标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199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和发展农业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农业的总体部署,坚持抓投入、抓管理、抓改革、抓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农资金分配结构,集中有限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努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全年共投放支农资金6.7亿元,比上年增长6.7%。
(一)支持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991年省财政集中中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和支农周转金等共1.06亿元,用于维修加固水库302座,增加灌溉和排涝能力222万亩,改造易涝盐碱地和风沙干旱瘠薄地等中低产田45万亩,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开发水田60万亩,为全省农业发展,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贡献。
(二)积极扶持松辽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松辽平原农业综合开发一期工程于1988年9月12日经国家批准立项,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努力,至1991年6月全部建成,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为这一期工程总项目颁发了验收合格证书。这项工程总投资4.1亿元,其中,国家投放农业发展基金1.05亿元,农业银行专项贷款8500万元,地方配套和各类集资共投入2.2亿元。经过3年的开发建设,共新开水田175万亩,治理低洼易涝盐碱地250万亩,综合整治风沙干旱瘠薄地255万亩,造林42万亩,新增防护林庇护农田面积159万亩。项目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6.4亿公斤,累计增产粮食14.82亿公斤。项目区内近10万农户脱贫,农民增收共8亿元。
1991年5月,国家批复了吉林省松辽平原二期开发规划,建设项目开始实施。总投资4.19亿元,计划综合治理中低产田260万亩,造林50万亩,开荒20万亩,改良草场30万亩,建设计划正在实施之中。
(三)积极稳妥发展乡镇企业。1991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对乡镇企业“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精神,省财政厅与主管部门一起,对所要扶持的乡镇企业实行双向考核、审查、专家论证等制度,并坚持扶持项目与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全年共投放各种资金8800万元,扶持了495个短、平、快项目,当年增加产值2亿元,增加企业利润3500多万元,增加财政收入2500万元。为全省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认真抓好乡镇财政升级晋档工作。按照全省财政发展战略要求,为了培养乡镇财政后续财源,1991年集中了支援农村合作组织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和支农周转金共1251万元,扶持了全省40个重点乡镇的51个骨干财源企业发展生产。经过扶持,这40个乡镇增加财政收入1000万元,平均每个乡镇增加25万元,全省补贴乡镇由1990年的564个减少到1991年的520个,减轻了县级财政的压力。
(五)采取措施,做好抗灾救灾工作。1991年吉林省遭受了历史上特大洪灾,在中央的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累计投入抢险资金3890万元,新建灾民住房1.6万间,修复危房4.07万间,河道清淤4175公里,新挖排水沟266公里,整治江河堤防397公里,修复排灌站1051座,维修小水库369座、塘坝2085个,河道清障409公里,新增治涝面积9.2万亩。同时、还修复水毁公路路基842公里、桥梁108座、涵洞282处。所有这些,都为抗灾救灾,恢复灾区生产和正常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增加对工业的投入,开发新产品。199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安排、财政信用等形式,全年共投放资金5.8亿元,用于省内重点工程建设和一般项目技术改造,建成技术改造、出口创汇新产品开发等项目71个;投放新建成企业流动资金贷款5513万元,促进了技改项目按期投产;用于发展高新技术项目2440万元,开发引进了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
(二)加强领导,狠抓扭亏增盈。1991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都把扭亏增盈当作实现全省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战略任务来抓。省委、省政府13名书记、常委、省长每人都抓了一个点,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研究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以点带面推动了全省扭亏增盈工作的开展。省直有关部门从全省抽调300多名技术、管理骨干,组成工作组驻厂蹲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和管理上的疑难问题,对亏损企业进行咨询诊断,查诊企业在生产经营、基础管理、经济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提出改进措施600多项。同时建立扭亏责任制,实行扭亏奖罚制度,对扭亏有成效的有关部门和企业经营者予以奖励,调动了企业扭亏增盈的积极性。
(三)采取措施,搞活大中型企业。1991年,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措施,主要内容包括:1.国营大中型企业在承包期内通过技术改造新增的效益,在保证完成承包任务和还贷计划的前提下,可全部或大部分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或归还技改贷款。2.“八五”期间对大中型骨干企业,在保证完成上缴任务的前提下,可按销售额的1%提取流动资金和新产品开发基金,单项列帐,专款专用,列入成本;对有承受能力的国营大中型企业,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折旧率可适当提高1—2个百分点。3.落实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文件精神,对吉林铁合金厂等7户企业,从1991年起加速折旧,全年增提折旧基金7141万元;落实机械电子工业部、财政部文件精神,对长春拖拉机厂等34户机械企业,从1991年起加速折旧,全年增提折旧基金1204万元。
在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上,实行了倾斜政策:一是向提高产品质量的攻关研究项目倾斜;二是向新产品开发研制倾斜;三是向科研成果与生产结合的研究项目倾斜;四是向经济效益明显的应用科学研究项目倾斜。全年共下拨科技三项费用2405万元,支持科研项目1231项。
(四)帮助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针对近几年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比较混乱,特别是实行承包以来企业财务人员变动大,管理放松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了全省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紧迫感。7月省财政厅在吉林市召开了全省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现场会,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吉林铁合金厂等企业介绍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的经验,并进行了现场参观。会议以后,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加强国营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暂行办法》,对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中的会计核算及基础工作、财产和资金管理、执行财会制度、财务管理规划及目标、组织机构及责任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计划用3年的时间完成这项工作,使全省国营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完善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1991年在新一轮承包中,针对承包制存在的弊端,配合有关部门,对承包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第一,在承包企业经营者选聘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实行民主测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稳定了经营者队伍。第二,不断完善承包内容,建立健全了资产、发展、管理三大指标体系。全省进入新一轮承包的801户预算内工业企业中有97%的企业健全了三大指标体系。第三,改变过去个人承包居多的做法,把领导班子集体承包作为新一轮承包的主要形式,在新一轮承包中,领导班子集体承包的占90.2%。第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客观因素及企业对市场的适应性,采用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基础确定方法。新一轮承包多采用实现、上缴利润比例分成办法。第五,从理顺国家、企业、经营者、职工四者利益关系入手,在搞好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分配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妥善处理经营者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全省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478户,占新一轮承包预算内工业企业的60%。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全省普遍实行了经营者奖金与职工奖金挂钩的办法,规定经营者的收入最多不超过本企业职工人均收入的1一3倍,较好地理顺了经营者同生产者的分配关系。第六,建立和强化承包企业的约束机制,实行了有效的财务监督,初步解决了以包代管的问题,基本上健全了风险抵押金制度。
(六)积极抓好税利分流改革试点。一是扩大试点范围。1991年,吉林省试行税利分流的单位由财政部批复的46户预算内国营企业扩大到包括小型企业在内的80户国营企业,试点的类型更加齐全。二是明确分工。在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的协调下,明确了财税两家在征收所得税方面的分工问题,使税利分流试点更加规范化,更具有典型意义。
199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扩大销售,活化资金,为企业增产增收创造条件。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坚持重点税收与零散税收一齐抓,大力清理拖欠税款,严肃查补偷漏税,加强对个体税收的专项检查,全年完成工商税收46.36亿元,比上年增长5.3%。各级财政部门紧紧抓住重点收入大户,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完成承包上缴财政任务;加强农业各税和其他各项收入的征收管理,保证了收入任务的完成。
1991年,吉林省把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放在优先地位,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增加了教育、科技的投入。全省财政用于教育、科技方面的支出分别为13.1亿元和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和5.7%,比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分别高8.7和3.2个百分点。在支持教育方面,重点用于发展基础教育,加强中小学校舍等建设,改善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在支持科技事业发展方面,重点用于开发新产品、发展高新技术和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全年共开发新产品104种,推广科研成果109项。
从1991年年初开始,全省财政收入就持续大量短收,预算资金调度非常紧张,供需矛盾突出。4月省财政厅及时代省政府草拟了《关于抓紧解决当前财政收支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提出控制和紧缩财政支出的各种措施,要求各市县对计划内支出重新排队,区别轻重缓急,想方设法把一切可以节减的非重点支出压缩下来,保证必不可少的开支需要。各地也都结合实际采取了许多控制和压缩支出的有效措施,努力控制新增机构和人员编制,压缩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和车辆购置费,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省控购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了1991年全省的控购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控购纪律大检查,重点查处违纪购买小汽车问题,共查出各种形式的违纪购车700多台,树立了正气,打击了歪风。这些办法和措施,使非重点支出得到控制,缓解了支出压力,基本保证了工资、价格补贴、社会救济等必不可少的开支需要
从1991年下半年开始,省财政厅配合商业部门在143个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试点,促使商业改革在外创条件、内转机制、调整结构、转变职能上下功夫。从几个月的运行看,态势较好。据统计,全省实行“四放开”和柜组承包的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长12%,利润增长18.5%。试点企业本着政府放权,企业管严的精神,加强了对商品库存、资金、物价、劳动、分配的管理。实行“四放开”给一些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吉林省粮食产量多、商品率高,但粮食企业包袱沉重,1991年全省粮食亏损达12.4亿元,截至1991年底,累计未弥补亏损挂帐达22.5亿元。面对各种困难,围绕着减亏增盈这个中心,全省从强化粮食企业改革,加强经营管理入手,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学习和推广天津经验,即以市县为单位成立购销公司,统一经营平价粮油和承担政策性亏损,对粮库实行代理制。1991年在吉林市、永吉县等9个市县进行了试点,从试点的结果看,效果很好。二是加强基础工作,注重抓粮食企业的管理。1991年在全省粮食商业企业中开展了“五清五查”活动。“五清”是清资金、清费用、清库存、清资材、清用工;“五查”是查不合理占用、查不合理支出、查丢失短量、查乱采乱购、查不合理工资支出。通过清查,使企业内部各项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工作,切实得到了加强,企业管理混乱的状况有了改变。三是加强对粮食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为弥补议价挂帐,省财政从1991年起取消了议价抵补平价亏损的上缴利润基数,调整收购政策,适当降低了议价粮收购价格;集中2%的折旧基金,用于偿还专用基金挂帐。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厅还决定,从1990年开始,集中粮食企业更改资金50%,每年约40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专用基金挂帐;全省各市县建立财政驻厂员制度,每个市县配备2—3名驻厂员,加强了监督管理力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决算的审查工作,对1990年的粮食企业会计决算进行了全面审查,查出各种违纪金额达1.3亿元,并认真进行了处理。
1991年吉林省预算外资金收入63.53亿元,比上年增长8.4%,预算外资金支出66.53亿元,比上年增长9.2%。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1991年重点抓了事业行政性收费管理。一是根据中央《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积极参与治理“三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清出收费、罚款、摊派项目8891项,其中含有“三乱”内容的项目1289项,已全部取消,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3亿多元。二是通过收费项目的全面清理,把过去未纳入决算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纳入了决算。三是加强建章建制工作,在治理“三乱”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吉林省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若干政策规定》、《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目录》等法规,由省政府以政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四是建立了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合法的收费,重新核发了收费许可证。五是对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通过发放收费许可证和票据,强制性地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由单位编报用款计划,财政审批拨付。六是随着治理“三乱”工作的深入,全省先后开展了“回头看”、“抓薄弱环节”等活动,坚持边清理、边检查、边巩固,有针对性地对部门、单位存在的边清边犯、前清后犯等问题做了及时处理,堵塞了漏洞,巩固了治乱成果,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吉林省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和退休养老保险事业也在向更深层次发展。199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与劳动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努力扩大保险范围,提高统筹的社会化程度,逐步完善管理办法。不仅把职工养老保险事业从国营企业扩大到集体企业、临时工,而且将养老保险基金由市、县统筹过渡到省级统筹。到1991年底,全省47个市、县全部过渡到省级统筹(国营企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有36个市、县开展了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养老保险业务,占全省市县总数的78.3%;人民保险公司和劳动部门在市、县中普遍对集体企业职工开展了养老保险。截至1991年底,全省参加职工待业保险的企业为11817户,比上年增长0.5%,职工人数为232万人,比上年增长3.1%;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为22786户,比上年增长0.8%,职工人数240万人,比上年增长17.1%。
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职工待业保险和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91年全省“两项基金”收入8.06亿元,比上年增长23.1%;“两项基金”支出为6.76亿元,比上年增长26.8%;“两项基金”当年结余突破1亿元。
在财政部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1991年吉林省比较好地完成了国债的发行、兑付、转让任务,被财政部评为管理国债先进单位。
(一)超额完成国家核定的发行任务。1991年国家核给吉林省国债发行任务为3.5亿元,实际发行交款为4.1亿元,为国家核定发行任务的117.4%,不仅超额完成了任务,而且缴款上划进度比往年提前一个多月,为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用款和平衡国家预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试行承购包销办法。1991年省财政厅试行了承购包销办法,与15个单位签订了1.29亿元的国库券包销合同,不仅方便了群众购买,也为大额投资者提供了条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较好地完成了到期国债本息兑付任务。1991年全省兑付到期国债本息3.9亿元,为上年实际兑付额的1.7倍。在兑付工作中,银行、财政、邮政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在兑付高峰期延长兑付时间,同时全面开展了按单位预约登门兑付办法,保证了兑付工作的按期完成,进一步提高了国债的声誉。
(四)开办国债二级市场。1991年在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在原省财政部门创办的13个国债服务部的基础上,又新建了17个。除长春市证券交易所和省投资公司证券部原已进入国债二级市场外,1991年又有12个地级市和地区所在县(市)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进入了二级市场。这些进入二级市场的服务部,不仅直接办理国债的转让业务,而且通过委托方式,在其他县(市)的国债服务部开展了国债代购代销业务,为群众提供了更广泛的国债变现条件。
1991年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财政信用,紧紧围绕吉林省财政发展战略,增加技术改造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开发的投入,优化投资结构,为培养财源,实现吉林省财政状况的好转开展了一些工作。
(一)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全省财税大户和支柱产业的技术改造,培养骨干财源。1991年,省信托投资公司对吉林化学工业公司、通化钢铁公司、长山化肥厂、吉林松源淀粉厂等17个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1.82亿元,对全省石油化工和汽车配套两大支柱产业投放资金1.53亿元,支持他们进行技术改造。通过重点支持,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为培养后续财源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充分利用吉林省粮食优势,积极支持全省粮食转化项目和深加工项目的改造。省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共投入资金1.53亿元,扶持建设项目30个,每年可深加工粮食62.1万吨,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粮多给吉林省带来的压力,减轻了财政的负担。
(三)帮助不发达地区发展经济。1991年,省信托投资公司积极组织力量,与省财政厅有关处室共同配合,深入到财政补贴县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开发本地资源。1991年省信托投资公司共安排支持经济不发达地区开发资金6465万元,建设68个项目,为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了后劲,也为开发不发达地区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定工作。1991年初,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全省《清查核实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自查、互查、抽查,共对7460余户企事业行政单位进行了清查核实。清查结果表明,全省(不含计划单列的长春市)1991年国有资产存量总计380.5亿元,比上年统计数字增长22.2%,基本上搞清了国有资产的家底。同时,通过清查暴露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国有资产规模大、分布广、损失多、产出少;国有资产补偿不足,技术改造任务繁重;企业负债过重,资不抵债问题突出;国有资产产权约束弱化,国家权益受损。
(二)狠抓产权转让市场的建设,推动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在学习、总结辽源市产权转让市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省其他各市、地、州也都建立了产权转让市场,处置闲置资产近4000万元,推动了全省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资产评估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为了使资产评估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在前几年已制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基础上,又制定了《资产评估业务收费暂行办法》,统一了全省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并重点加强了对中外合资经营、参股经营、联合经营企业的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与此同时,全省的资产评估机构开始实行了评估许可证制度,对省内8家资产评估业务机构颁发了《资产评估许可证》,并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从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入手,促进了全省资产评估工作顺利开展。1991年全省共立项评估351项,评估价值3.13亿元,评估后资产升值33%。
(四)积极参与企业第二轮承包的发包与考核工作。在全省企业第二轮承包中,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普遍参与了企业承包的发包工作,具体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确定和考核。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参与签订了省直23户工业、农牧、文教企业的承包合同,各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也普遍把国有资产保值指标作为对工商企业承包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防止和纠正了企业短期行为,为促进第二轮承包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开展产权登记试点工作。1991年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吉林、延边、通化、四平等地开展了产权登记的试点工作,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产权登记摸索了经验。
1991年,吉林省财政科研工作围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国民经济总体产出功能”这一课题开展了调查研究。课题的一些主要观点和涉及的问题有:
(一)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投入产出现状的总体评价。通过对吉林省国民经济中工业生产、商品流通和建设领域的投入产出状况分析,得出的结论为:1.工业生产对资金的依赖程度高,投资系数偏大;2.粮食增产与财政负担加重并存;3.建设领域中投资效益低;4.流通领域渠道不畅,经营费用增高,转移价值流失。
(二)关于国民经济总体产出功能低的深层原因的分析。1.经济增长中技术含量低,科技进步的贡献作用小,致使经济的整体素质不高,资金和物资增值增益功能弱化;2.国民经济中长期形成的管理落后、体制不完善、调控功能弱化、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3.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制约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影响经济效益的提高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吉林省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产出规模的扩大,是以高投入为代价换来和支撑的。尽管经济发展速度不算慢,但社会再生产的投入产出效果不理想,宏观经济效益水平比较低,表明了经济的整体发展尚未实现从速度型向效益型的根本转变。因此,今后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加快技术进步的步伐,调整经济结构,强化经济管理,真正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以此促进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关于提高国民经济总体产出功能的构想。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经测算,初步确定到2000年,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经济结构、强化经济管理、提高国民经济总体产出功能等方面共10项发展目标。这些目标如果实现,“八五”期间,投入或占用资金的增长幅度将比“七五”相对下降40%,平均每年可相对节约30亿元。为此,课题还提出了12个方面,共35项建议。这一课题经过两年反复的调查研究,已经通过专家审定。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高光祖、孙毅、张宪清、李小青执笔)
长春市
1991年,长春市财政、税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组织收入,从紧从严控制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地遏制了财政收入滑坡的势头,使财政状况得到了一定好转。1991年,全市财政收入15.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9.4%;财政支出10.88亿元,为预算的115.5%,比上年增长4.3%。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加强管理,支持生产发展
(一)落实新的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对25户工业企业开展了继续承包工作,并进一步完善了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润、资产增值、流动资金增量等综合性考核指标,调动了企业加强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效益的积极性。
(二)扎扎实实地抓扭亏。结合“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对亏损企业逐户进行分析和研究,对24户亏损超百万元的企业进行“咨询诊断”,抓住重点亏损企业,落实扭亏工作。通过一系列工作,效果明显。1991年底全市预算内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净亏损比上年减少7400万元;产值利税率、销售利税率、资金利税率同上年相比,都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开辟和拓宽财政信用渠道、融通社会财力等办法,筹措资金1.3亿多元,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以及一些生产方面急需的资金。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一方面走出去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制定措施,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另一方面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召开大中型企业厂长(经理)及高级会计师座谈会,听取对搞好企业的要求和意见,为制定措施和改进工作提供了客观依据。同时,市财政局会同长春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召开了全市“搞活大中型企业、振兴长春经济对策研讨会”,分析企业的现状,提出了很多搞活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搞好大中型企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大力开源节流
按照市委关于“实现财政状况基本好转”的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致力于搞好大中型企业的同时,努力把生产的最终效益反映到财政上来,紧紧抓住努力增加收入和严格控制支出两个关键环节。广大税务干部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克服了诸多短收因素的影响,超额完成了税收计划。税务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把组织收入摆在税收工作的中心位置,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热情,形成上下齐心,全员合力,大抓收入的可喜局面。二是加强税源调查研究,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采取逐级分解,计划到人的办法,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计划,直接落实到科、所,直至专管员,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同时,还坚持并完善了收入情况旬分析月通报制度、领导联系重点税源制度、以及领导联系有关部门的制度。三是集中力量抓国营大中型企业,重点抓了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及为其配套的企业,保证了这些企业实现的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四是抓好零散税收,坚持“大小”并重。整顿了代扣代缴单位的税收秩序,调整了个体业户的税负,全面清理黑户漏户,强化了对印花税、房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等税种的征管。个体市场税收入库1亿多元,比上年增加600多万元;个人收入调节税比上年增加221万元;屠宰税、牲畜交易税等小税种的收入均好于上年。五是大力压缩欠税,从领导到专管员层层落实清欠指标,全年清理欠税5000万元。各级财政部门重点加强财源建设,巩固和发展现有财源,并抓了后续财源的规划和建设,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和契税的征管工作,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还专门组织人力,狠抓其他收入的缴库工作,有效地防止了截留财政收入现象的发生。
在支出的管理上,财政部门采取了“一紧四保一压”的办法,即对非生产性开支全面紧缩,保人员开支、保工作正常运转、保重点建设、保改革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需的资金,压掉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收到了好的效果。此外,还实行了“速度规模双调控”的办法,即根据收入规模和进度来控制、调整支出的规模和速度,使收支同步增减。
三、突出重点投入
1991年,长春市财政预算的执行突出了重点。在财政资金紧缺,资金调度很困难的情况下,对生产建设、支农、教育和科技的投入,都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城市建设上,共投入1.4亿元资金,翻修改造了北普阳街、民康路等18条街路和广场,铺装道路面积31.5万平方米,植树77万株,种植草坪65.4万平方米。在支援农业生产上,主要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支持良种推广和繁育体系建设,促进了农业中低产田的改造,增强了农业抗灾的能力,为农业获得灾后丰收创造了条件。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上,努力筹措资金,新建了部分校舍,翻修翻建和改造了一些校舍,购置了一些教学设备和仪器,使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在平抑市场价格和发展城市公用事业上,投入2亿多元资金,用于蔬菜、肉食、粮油、城市交通、煤气、居民用煤和水电等方面的补贴,对于稳定和提高城镇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深入治理“三乱”
为了给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市财政局在上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狠抓了治理“三乱”工作。一是认真研究政策。本着宽严适度、上下结合、利益兼顾、实事求是的原则,拟定了《长春市收费、罚款、集资问题的若干规定》,已逐步付诸实施。二是开展集中审核。市财政局组织审查小组,在认真清理文件的基础上,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117个单位和10个县(市)区的7000多个项目进行会审,剔除经营性收费和已取缔的项目,归类合并后,确定上报省政府予以保留的项目422个。三是认真搞了“回头看”。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看整治工作有没有“死角”,看措施和办法是否到位,看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得到了真正解决。四是在国营大中型企业中开展“专项治理”和“集中治理”工作,目标是彻底解决发生在大中型企业中的“三乱”问题。查出的198个“三乱”项目已全部明令取缔,查处了1023个“三乱”问题,查出的违纪金额已退回单位和个人295万元,收缴入库214万元。
五、加强税收征管改革和法制建设
1991年,市税务部门对几年来征管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确定了巩固、完善、以管查分离为主要内容、以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为方向的改革思路。首先,完善了管、查、控运行机制。对新征管机制三个系列的人员比例、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做了合理调整。各征收单位强化了监控系列,实行了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使责任更加明确、制约更加严密。农村的征管工作,在管、查分离的主体模式下,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稳妥地进行了新旧征管模式的转换,实行了不同形式的管查分离,使农村的征管改革有了新的进展。在个体市场税收的征管改革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实行“管查分离,钱票分开,窗口征税”的范围,并实行了“划片分等”的方法,较好地解决了税收负担不平的问题,提高了个体市场税收的征管水平。其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税法宣传,使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增强,税收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全国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座谈会上,市税务局介绍了经验。在全国税法知识大赛上,长春市选手荣获三等奖。第三,继续贯彻治理整顿方针,进一步改善了税收环境和秩序。一是贯彻以法治税,强化纳税检查;二是确定了稽查大队的工作重点和稽查对象;三是发挥发票所的职能作用,强化了对发票的监督检查;四是根据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税收的专项检查;五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税收大检查,自查面达100%,补税85万元,专业检查查补税款2588万元。第四,强化监督体系,严厉打击偷抗税行为。一年来,各级税务检察室立案117起,结案115起,结案率98%,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8万元。税务治安派出所共查处税务治安刑事案件16起,对殴打辱骂税务干部或抗税不交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了适当处罚。第五,涉外税收的征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全年涉外税收完成1.26亿元(包括关税),为计划的156.93%。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清查评估工作
1991年,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积极开展服务工作。据统计,全年共审批处置资产292项,原值3503.7万元,净值360.9万元,成交值755.1万元;批准报废固定资产808台(件),原值1394.9万元。这些工作既活化了企业的资金,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了国家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全市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参与完善延续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经过测算核定,共落实保值指标421户,保值额27.41亿元,增值指标332户,增值1841.7万元。
1991年,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财产清查工作,着重在市直属单位和部分县(市)区农业文教和行财部门的企事业单位和全市粮食系统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资产清查。经过清查,共查出闲置固定资产59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量的0.9%。这些闲置资产中尚可利用的占87.6%,待报废的占12.4%。查出国有资产被集体企业无偿占用的为2011万元。在开展资产清查的同时,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根据国家关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管理的精神,按照条件要求,对申报承担资产评估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逐户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已正式审查合格取得资产评估证书的评估机构有7个,从事评估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达42名。
七、加强队伍建设
1991年,各级财政部门以提高人的素质为重点,结合整顿机关作风,狠抓了思想作风建设。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了形势路线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教育、作风教育、纪律教育和制度教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廉政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努力为基层服务的决定》,把拒腐蚀、防渗透、反和平演变同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提高了广大财政干部政治觉悟、思想水平和抵制不良作风的能力,收到了好的效果。财政部门还把业务培训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了在职培训、岗位轮训、以会代训、业余学习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使在职干部的业务技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市财政局组成的代表队,先后在全省农财(乡财)知识竞赛和全国首届财政债券知识电视大奖赛上夺得第一名。1991年,市财政局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长春市财政局、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齐忠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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