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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情况
1980年我国恢复在世界银行的席位以后,于198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投资银行,负责办理世界银行工业信贷项目的转贷工作,并进一步向各方面筹借外资,办理外汇和人民币投资信贷。
自1982年通过财政部向世界银行借入第一笔贷款以来的10年间,投资银行先后向世界银行借入了5笔贷款,总金额9.45亿美元,其中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硬”贷款7.7亿美元,国际开发协会的“软”贷款1.75亿美元。前者为20年期的有息贷款,宽限期5年;后者为12年期的无息贷款,宽限期10年。
投资银行借入的世界银行贷款基本上都用于向国内企业发放外汇投资贷款,支持企业从国外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改建扩建。截至1991年底,投资银行运用向世界银行借入的贷款,先后对675个项目发放投资贷款,包括外汇投资贷款8.8亿美元,人民币配套资金贷款约12亿元。由于1989年向世界银行借入第五笔贷款后,近二年来未继续取得世界银行贷款,因此,1991年新批准的投资贷款项目仅46个,只相当于最高峰的1988年的14.6%;外汇投资贷款仅6200万美元,相当于1988年的14.7%。1991和1988年的统计数字,包括非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内。
近年来,投资银行在新的形势下开辟向...
一、基本情况
1980年我国恢复在世界银行的席位以后,于198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投资银行,负责办理世界银行工业信贷项目的转贷工作,并进一步向各方面筹借外资,办理外汇和人民币投资信贷。
自1982年通过财政部向世界银行借入第一笔贷款以来的10年间,投资银行先后向世界银行借入了5笔贷款,总金额9.45亿美元,其中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硬”贷款7.7亿美元,国际开发协会的“软”贷款1.75亿美元。前者为20年期的有息贷款,宽限期5年;后者为12年期的无息贷款,宽限期10年。
投资银行借入的世界银行贷款基本上都用于向国内企业发放外汇投资贷款,支持企业从国外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改建扩建。截至1991年底,投资银行运用向世界银行借入的贷款,先后对675个项目发放投资贷款,包括外汇投资贷款8.8亿美元,人民币配套资金贷款约12亿元。由于1989年向世界银行借入第五笔贷款后,近二年来未继续取得世界银行贷款,因此,1991年新批准的投资贷款项目仅46个,只相当于最高峰的1988年的14.6%;外汇投资贷款仅6200万美元,相当于1988年的14.7%。1991和1988年的统计数字,包括非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内。
近年来,投资银行在新的形势下开辟向外国商业银行筹资和吸收存款等新的资金来源,开展委托代办世界银行地方贷款、短期贷款以及国际结算等新业务,总的业务量仍有较大发展。
为了贯彻国家在经济工作中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作到投资省,收效快,效益高,投资银行在选择投资项目中贯彻了以技术改造为主、中小项目为主、创汇或节汇项目为主的方针。据1991年底统计,在已批准的675个转贷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的项目约占80%以上,属于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占90%以上,属于产品能出口创汇或节汇的项目占70%以上。从行业分布看,开始时,以投资少、效益高、能出口创汇的轻工、纺织行业的项目较多;后来,对产品为市场所急需、或需要改进技术、提高质量的机械、电子等行业的项目也适当予以支持。据1991年底统计,转贷世界银行贷款总额中,对轻纺工业的贷款约占50%左右,对机械、电子、化工等重工业项目的贷款约占40%左右,对商业、服务行业项目的贷款约占10%左右。从贷款对象的企业性质来说,也由原来的单纯国营企业扩大到中外合资企业和乡镇企业。截至1991年底,已批准中外合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的项目各约70个左右,外汇贷款共约1.74亿美元。
由于在选择投资贷款项目时,都按照世界银行的建议严格进行评估,在项目实施中也参照世界银行提出的办法进行系统的监督,投资项目一般都能及时建成,及时投入生产,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截至1991年底,转贷世界银行第一、二、三笔贷款的项目,基本上都已建成投产。第一、二笔贷款的项目已有93%左右达产90%以上;第三笔贷款的项目已有90%左右达产70%以上。另据对已投产的630个项目(包括非世界银行项目)的统计,建成投产后,累计新增产值205.4亿元,为贷款总额的4.4倍;新增税利35.2亿元,为贷款总额的73.1%;创汇或节汇15.9亿美元,为外汇贷款的2.3倍。还有一些项目引进技术软件和先进设备,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如深圳天马微电子公司,1989年向投资银行借款288万美元,引进具有80年代末国际先进水平的点陈式液晶显示器生产线,生产用于汽车、飞机以及手提电脑上的液晶显示器。1991年投产后,使该厂的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产品全部出口。
二、项目评估和监督
世界银行对其贷款支持的项目,一般都要求比照该行长期以来积累起来的一套称为“项目周期”方法进行评估和监督,从而选准、选好项目,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投资银行成立之初,就按照世界银行的建议,学习他们推荐的项目评估方法,与国家计委等部门反复研究,结合我国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编写了《工业贷款项目评估手册》,经试行并修改补充后,于1985年2月正式颁发,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执行。《手册》所提出的有中国特色的项目评估方法,可概括为“两阶段决策”和“四方面分析”。
“两阶段决策”,就是参与计划部门对投资项目的两阶段决策。首先,根据国民经济的长远规划,在计划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选出贷款的备选项目。然后,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详细的评估分析。经评估后认为可行的项目,在计划部门正式批准后,再批准贷款。这样,不但把宏观的计划管理与微观的项目管理结合起来,还把银行的信贷业务与国家的计划管理体制结合起来。
“四方面分析”,就是在项目评估中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分析工作:一是市场分析。通过对项目产品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的分析,确定是否该上这个项目,搞多大规模。二是技术分析。研究项目选用什么生产工艺、设备和工厂设计方案,以达到先进、适用、合理、节约。三是财务效益分析。研究预测项目投产后的盈利水平和贷款回收等情况,评定项目的财务效益。四是经济效益分析。将项目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调整为“影子价格”,分析项目对国民经济能作出的净贡献。通过这四方面分析,评定项目的必要性以及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的可行性,论证应否上这个项目,初步确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测定项目的财务经济效益。
由于贷款项目一般都是扩建改造项目,因而不但要对项目进行评估分析,还要对主办项目的借款企业进行审查,了解其素质和信誉如何,是否有能力把项目办好;调查并预测企业近期内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是否有能力为项目及时清偿贷款。通过既评估项目,又审查企业,就可比较有把握地确定是否应对这个项目发放贷款。
随着执行过程中的经验积累和改革中客观经济情况的变化以及世界银行对项目提出了新要求,1988年开始,又对《手册》作了一次全面的修订,于1990年9月正式颁发执行。在这次修订中,采纳了世界银行的建议,改进了财务数据预测以及有关风险分析等方法。同时,正式规定了对项目主办企业财务状况的预测和分析以及对中外合资项目进行评估的方法。这次修订使项目评估方法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批准后,在项目实施中还进行系统的监督管理。投资银行成立初期,就按照世界银行的建议,制订了《贷款项目监督细则》,对项目各个时期的监督管理作出如下规定:第一,项目准备期,即自列作备选项目起至签订合同止。主要帮助主办企业及时开展引进技术设备的考察、招标、比价等工作;对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审查分析、订好贷款合同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第二,项目实施期,即自签订贷款合同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止。主要进行对设备采购和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检查和问题的处理,作到合理用好贷款资金。第三,项目生产期,即项目竣工投产起至还清全部本息止。主要进行对生产经营和还本付息情况的检查,促使改善生产经营,尽快还本付息。最后,对项目进行事后评价,以总结项目全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改进今后工作。
1991年,根据《贷款项目监督细则》,主要开展了以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第一,加强对技术、设备采购的监督,管好用好外汇资金。在项目准备时期,各分支行就积极督促借款企业及时进行外向联系、询价、考察等。对所有项目,都要求向国外厂商进行招标或比价,使企业采购到价廉物美的设备。第二,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督促作好生产准备。各分行一般在项目准备时期,就帮助企业选定施工单位,落实合同预算;在施工过程中,则抓工程款的结算和材料供应等问题;工程竣工时又抓竣工决算。总的目标是:促工程进度,帮助控制和节约投资。在项目实施期间,各分支行还督促企业从各方面作好生产准备,使投产后尽快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第三,促项目优化,千方百计回收贷款。1991年,面对全年各银行回收贷款都比较困难的情况,各分支行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大力促使借款企业扭亏增盈,优化项目,帮助解决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路等问题,促使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还贷能力。经过努力,1991年全行共收回外汇贷款1.24亿美元、人民币贷款9500万元,分别完成计划的112%和99%;同时还收缴外汇贷款利息6400万美元、人民币贷款利息1.28亿元。另据统计,截至1991年底,转贷出的世界银行贷款8.8亿美元中,已回收3.25亿美元。这就保证了外债的按计划偿还和全年信贷收支的平衡。
三、承办世界银行地方贷款和国际结算
1987年以来,投资银行利用比较熟悉世界银行贷款、具有评估和管理经验的优势,接受各地方政府的委托,承办世界银行在当地的专项贷款,截至1991年底,共承办了8.9亿多美元。其中包括:天津三大行业(造纸、印染、包装)改造1.54亿美元、工业和城市建设项目2亿美元;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项目2800万美元;江苏省化工项目1亿美元、“星火”计划项目2500万美元;常州、沙市、洛阳3个中等城市改造项目5000万美元等。1990—1991年,还开始承办北京市环境保护项目以及山东省的济青公路项目等。
这些委托项目,有的由投资银行独家承办,有的承办其中一部分。在承办形式方面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法,有的采取委托方式,有的采取转贷方式,有的则仅由投资银行管理资金收付或评估和监督工作。采取哪种方式,主要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与所在省、市政府协商确定。
国际结算是经营外汇信贷银行业务不可缺少的一环。投资银行成立初期,在转贷世界银行贷款中,由于未开办国际结算业务,客户支用外汇贷款对外办理采购时,既不方便,也延误时间;投资银行也无法掌握客户的用款情况,不便监督管理。为了方便客户,健全银行功能,投资银行于1987年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办国际结算业务。
投资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是经过充分准备,通过试点,稳步开展的。1989年底已开办国际结算业务的仅17家(包括总行和16个分行),1990年底增达20家,1991年底又增达22家。业务内容,以客户的进口贸易结算为主,也办了少量出口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除办理直接经办的项目结算外,有的还开始办理地方委托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结算。1989年,全行系统的国际结算业务量达2.9亿美元,1990年增加到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8%;1991年进一步增加到5.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7.5%。与投资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外国银行,1991年底已增加到122家。
1991年,随着国际结算业务开展起来的外汇交易额已达17.6亿美元,境外资金拆放量近30亿美元,外汇买卖取得的利润相当于1990年的3倍多。
(中国投资银行供稿,王福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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