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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是以经营中长期投资业务为主,既管理政府投资又经营信贷业务,既经营国内业务又经营国际业务的全国性金融经济组织。1991年资产总额达6697.42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594.13亿元。建设银行在改革开放13年来,累计经办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地质勘探费达2万多亿元,支持建成了几千个大中型骨干项目和数十万计的小型企业,还支持建成了一大批学校、医院、住宅等社会福利设施,对增强我国国民经济物质技术基础,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银行自成立之日起,就由财政部授权代理国家在基本建设管理方面行使财政职能,目前经办的财政业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按照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收支预算,审查核定中央各部门、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的基本建设、地质勘探和建筑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二)管理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在国家确定的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和年度计划内,建设银行根据国家计委确定的计划和财政部拨付的基金,向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分配,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财政监督,并按规定向财政部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报送基金使用情况执行报表。
(三)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负责审批中央各部的地质勘...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是以经营中长期投资业务为主,既管理政府投资又经营信贷业务,既经营国内业务又经营国际业务的全国性金融经济组织。1991年资产总额达6697.42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594.13亿元。建设银行在改革开放13年来,累计经办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地质勘探费达2万多亿元,支持建成了几千个大中型骨干项目和数十万计的小型企业,还支持建成了一大批学校、医院、住宅等社会福利设施,对增强我国国民经济物质技术基础,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银行自成立之日起,就由财政部授权代理国家在基本建设管理方面行使财政职能,目前经办的财政业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按照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收支预算,审查核定中央各部门、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的基本建设、地质勘探和建筑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二)管理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在国家确定的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和年度计划内,建设银行根据国家计委确定的计划和财政部拨付的基金,向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分配,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财政监督,并按规定向财政部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报送基金使用情况执行报表。
(三)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负责审批中央各部的地质勘探和建筑业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审查批准中央各部和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的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并报财政部备案。
(四)在国家确定的年度计划指标范围内,办理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各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预算内年度基本建设拨款、贷款指标、地质勘探支出预算和施工企业财务指标的调整、划转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严格审查国家预算内“拨改贷”投资本金和利息的豁免;严格核定和办理基建贷款贴息;负责督促各建设单位及时上交应交财政的基建收入、基建竣工结余资金、投资包干结余、项目提前竣工投产期间所实现的利润等;催交到期的预算内“拨改贷”投资的本金和利息。
(六)按照国家规定,并商得财政部同意,核定和调整建筑业单位的承包基数,负责对承包企业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查建设工程概、预、结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取费标准,参与工程造价、材料预算价格和工程预算定额的管理工作,办理和监督工程价款结算。
(八)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拟定基本建设、地质勘探、建筑业有关财务制度和拨款、贷款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对重大的制度、规定,由财务部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联名颁发。
(九)对建设单位、地质勘探单位和建筑业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监督,办理国家预算安排的其他基本建设财务事宜。
1991年,建设银行经办国家财政投资550多亿元,在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的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广泛开展投资规模、概算执行和投资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促进提高投资效益。当年通过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共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86亿元,收回“拨改贷”本息约26亿元,其中本金约21亿元;严格管理预算,专项基建拨款结余0.5亿元。1991年大量的管理活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基建支出预算管理
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是国家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本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按照现行的“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国家财政支出预算每年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大致上分为:中央级财政安排的基建支出预算;地方级财政安排的基建支出预算;以煤代油资金安排的基建支出。
中央级财政基建支出预算:主要分为基建投资预算,基建储备预算,基建专项拨款预算和基建贴息预算,其中基建投资预算占中央级基建支出预算的主要部分。中央级基建投资预算从1989年起实行国家基本建设基金制的管理方式。凡用于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在预算上称“基建基金拨款”;用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在预算上称“基建基金贷款”。基本建设基金的来源与一定的财政收入科目挂钩,基金的使用与其他财政支出费用分开,专款专用,在国家财政预算中列收列支,由财政部按期拨付建设银行。
地方级财政基建支出预算:主要是地方各级财政用地方机动财力,地方留用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等项资金安排的基建投资支出,按预算内投资进行管理。资金使用上主要是拨款方式,也有部分投资实行贷款方式。
以煤代油基建支出预算:以煤代油基建投资由国务院以煤代油专用资金办公室管理,该项资金原属预算外资金,自1983年起纳入国家预算管理轨道在预算上列收列支。资金来源大部分是压缩国内用油专项出口所得净收入而建立的“煤代油”基金,并免征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基本建设基金的预算管理由财政部委托建设银行负责实施,在国家确定的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和年度投资计划内,按国家确定的计划和拨付的基建基金向国家各专业投资公司和主管部门进行分配,并对资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
建设银行每年依据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建设单位财务计划(通过主管部门汇总)来编制基建基金的支出预算。基建支出预算成立后即由建设银行来负责基建支出预算的执行或调整,它是在核定基建财务计划、成立支出预算的基础上,组织资金供应,合理调度资金,确保预算实现的过程,具体体现在资金的请领与调拨,下达拨款限额和贷款指标,办理基建支出预算的调整与划转,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与完成情况等。
年度终了,建设银行要编报、审批年度基建支出决算,主要有两项工作,一是及时正确地编制审批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年度基建财务决算。二是正确编制建设银行年度会计决算。两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是反映全年基建支出预算执行结果的综合性文件,是基建支出预算管理的主要环节,也是建设银行向国家财政报帐,最终确定年度实际基建支出预算数额的重要依据。
1991年度国家预算内基建支出共计503.64亿元,占年度基建支出预算的107.7%,其中:中央级财政直接安排基建支出预算为:352.45亿元,实际支出为333.01亿元,占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94.5%;地方级财政安排基建支出预算为75.1亿元,实际支出为127.9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70.3%;以煤代油资金安排基建支出预算为40亿元,实际支出为42.73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6.8%。
二、基本建设基金管理
1991年,建设银行共经办国家基本建设基金计划投资318亿元,其中基本建设基金拨款112亿元,基本建设基金贷款206亿元。建设银行各级行积极为国家重点项目提供优质服务,资金投放优先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发展的需要,支持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建设银行还大力支持和配合财政投资体制改革,并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一)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各级行都加强对国家重点项目和大中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基本建设基金的供应上采取保国家重点建设的措施,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实行倾斜政策,确保基建基金及时到位,满足工程用款。例如:对各主管部门、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按季分月供应资金时,对重点行业的比重总是高于一般行业2-3个百分点。对年内建成投产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尽量在上半年使基建基金全部到位,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投产。
(二)建设银行在总结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草拟出《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参股、合作经营财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使建设银行系统内在具体工作中有章可循。
(三)建设银行积极支持配合财政投资体制改革。为了及时总结基本建设基金制实行三年来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以利于不断完善这项改革,1991年,建设银行结合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的特点,对该投资公司参股(合资)、合作项目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探讨了此项改革的优越性、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对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实行“总承包”和“委托代管”的两种投资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查,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在轻纺产品出口公司项目管理中,建设银行从参与选标、招标到推广管理经验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三、项目概、预算管理
工程概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数额和投资构成的全面、完整的综合反映,是控制项目投资的基本依据。1991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挥国家赋予的财政监督职能,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全国建设银行系统共审查工程概、预算达1223亿元,核增10.16亿元,核减69.30亿元,为国家节省了巨额建设资金,也维护了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的合法经济权益。工程预算、概算及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是建设银行的一项传统业务。目前,全国建设银行系统有工程预算专业人员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过硬的技术经济干部队伍。1991年建设银行在项目概、预算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参与概算和调整概算的审查工作。在审查前,各级行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严格把好审查关。在审查时,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广泛收集项目有关概算编制及定额价格费用标准资料,对建设项目概算进行认真审核,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审查和建议达到合理确定概算,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大部分经办行对累计投资完成额达到概算投资60%以上的重点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概算执行情况分析,并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或调整概算。
(二)针对近几年基本建设概算超支面广、幅度大的现状,进行了中央级大中型项目概算执行情况的调查。组织了43个省市分行对列入1991年国家基建投资计划的266个大中型项目概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具有普遍意义,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了概算超支难以抑制的原因,提出了现行概算管理制度不完全适应商品经济发展要求,概算价格编制滞后,投资主体不明确,难以发挥建设单位积极性等观点。并将调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
(三)加强工程预算及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实事求是地为甲乙双方着想,做到核增核减有根有据。为了提高审查质量,建设银行拨、贷款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建设工地实地考察,将帐务上的数据与材料耗用、实际施工等情况加以核对,严把工程价格结算关。为了适应基本建设工程结构变化,建设银行扩大了工程预算审查范围,审查的重点从土建工程预算审查扩大到安装工程,有力地刹住了一些建筑队在安装工程上搞高估冒算的不正之风,为建设单位节省了投资。
四、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管理
为集中、系统地反映全年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财务支出状况,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规定编制、汇总年度基建财务决算,作为向国家全面报帐的书面材料。审批年度基建财务决算报表是建设银行履行国家财政职能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为提高基建财务决算报表的编报、汇总、审批质量,1991年度建设银行总行要求决算管理向深、广、严三个方面延伸,在基建财务决算的编报、审批方面进行了如下组织管理工作:
(一)认真总结上年度基建财务决算编报审批工作情况,及时制定、下达本年度建设单位年度基建财务决算编报通知。为做好年度基建财务决算安排布置工作,建设银行总行召集中央各主管部门和省市区建设银行分行的基建财务管理人员,就上年度各主管部门和地方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成绩,尚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座谈讨论,总结上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审批工作的特点,针对上年度基建决算会计报表在编报、汇总、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集思广益,从多方面征求意见,与财政部一道在制订建设单位1991年度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中,从会计科目核算到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等方面及时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使建设单位的年度决算编报工作有章可循,保障了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基础工作,全面收集、汇总、核实决算批复所需的会计资料、财务数据。为做到经过建设银行审核、批复的中央级和地方级年度基建财务决算的数据准确无误,在着手审批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年度基建财务决算之前,建设银行首先将反映上百个行业的主管部门、数万个基层建设单位的全年拨款、贷款银行会计支出额、年末余额的对帐签证单与主管部门汇总填制的所属基层建设单位年度决算报表数据,按建设单位、分资金来源、会计科目逐一进行帐务核对,发现有建设单位遗漏或数据错报的情况及时予以调整。经过大量的数据核对工作,为提高决算编报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的决算布置和会审工作,把部门、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决算编制、上报之前。建设银行通过日常掌握的部门、单位财务情况和主管部门、地方在决算布置、会审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在主管部门(地方)决算布置会或会审会上,依据国家财政部门关于年度决算编报工作的文件要求,统一建设单位决算报表编报、汇总口径,对行业系统具有共性的财务管理问题与部门、单位协商提出一致的处理方法。协商解决部门之间在决算编报方面出现的矛盾,促使行业主管部门、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和地方建设单位在决算编制、会计报表汇总方面加强业务联系,使决算编制更加规范。
(四)为了普及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基建财务决算的编报质量,加快基建财务决算编制、汇总、审批工作进度,建设银行总行组织力量先后开发了地方级、中央级基建财务决算编制、汇总计算机应用程序,经过数年的不断修改、完善,1991年已在各分行、各部门全面推广。实践表明,使用决算软件编制、汇总、审批财务决算,大大提高了决算的精确度,同时节省了大量人工对帐时间,报表的误差率大大降低,加快了决算的审批进度,提高了财务决算审批质量。
(五)年度决算编报、审批工作结束后,及时召集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分支行有关人员就财务决算编报工作情况进行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由决算编报工作较出色的部门和分行介绍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经验。同时由建设银行总行对各部门、各分行基建财务决算编报情况进行通报或考核评比,肯定成绩,表彰先进,通过这一活动调动了各主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使下年度的决算报表编制、汇总工作更加统一规范。
五、建筑业财务管理
管理建筑业财务是建设银行长期投资金融业务的一部分,是财政部委托建设银行行使的财政职能之一。1991年建设银行继续加强了建筑业财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贷款规模和投向的宏观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各级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计划、贷款管理水平、实际需求情况,全年先后合理分配和调整贷款指标37.49亿元(不包括上海、深圳);对国家重点工程继续实行倾斜政策,重点工程的施工企业贷款额占建筑安装企业贷款额的35%;颁发了《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草拟了《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目标考核办法》,制订了《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贷款内部管理规程》;按季定期分析和通报全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执行情况,加强对一些贷款管理比较薄弱分行的考核、检查和帮助,以降低逾期贷款率。
(二)积极研究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施工企业。1991年制定了《国营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并层层举办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培训班;草拟了《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施工企业承包经营情况和国营大中型施工企业效益状况进行专题调查,草拟了《搞好国营大中型施工企业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部署了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工作。
(三)做好建筑业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的审批工作。1991年审批了19份中央级施工企业汇总财务决算和10份上级管理费计划;审批了国土整治开发费、新产品试制费1990年度决算和1991年度财务计划;办理了中央施工企业1990年度承包清算和退库工作,核批了7个部门的财务计划;汇总了全国预算内施工企业1990年度财务决算。汇总了地方开发企业1990年度财务决算,审批了中央房地产开发企业1990年度财务决算;推广运用计算机审查工程造价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全行共有9984人取得了岗位资格证书,提高了审查工程造价人员素质和审查质量,拓宽了审查工程造价范围。
(四)协助施工企业搞好第二轮利润承包工作,积极参与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材料价格的制定、修编工作。1991年下发了中央施工企业第二轮利润承包办法;确定了10个部门的利润承包任务,确定了施工企业1992年度财政预算。
六、地质勘探财务管理
建设银行自代行部分财政职能以来就承担起地质勘探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探支出预算,办理地质勘探拨款,经办各类地质勘探投资和所有地质项目,审查制定地质勘探财务制度,核批地质勘探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1991年建设银行在地质勘探财务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协助开辟地质勘探投资渠道,加强多种资金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地质勘探投资已由改革开放以前单一的国家预算内地质勘探费,形成目前的多元投资格局。1991年全行经办地质勘探拨款总额133.97亿元,其中,预算内地质勘探拨款38.34亿元,国家地质勘查基金(包括黄金白银,油田地质勘查基金)66.44亿元,吸收社会资金承包外部地质工作投入14.29亿元,自筹拨款8970万元。1991年共完成地质勘探投资133.97亿元。
(二)促进地质勘探管理体制改革。为了支持“地质单位企业化,地质成果商品化,地质工作社会化”的健康发展,支持地质队结构的有效转化,1991年开始建立地质勘查行业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总额3亿元,当年发放5000万元,用于地质勘探单位开展地质工作和发展多种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加强地质勘探财务制度建设,组织或协助制定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地质行业统一的《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地质矿产部组织制定,在建设银行协助下于1991年正式颁发执行。1991年还根据地质勘探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颁发了《关于地质勘探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组织制定了《地质勘探拨款暂行管理办法》,协助制定了《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经费与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这些制度成为建设银行管理地质勘探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加强地质项目管理,审查地质项目设计预报,支持地质重点项目。为了发挥各级行管理地质勘探财务工作的作用,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地质事业的发展,经过几年来调查研究,1991年建立起建设银行各分行地质财务管理专人负责制和地质重点项目经办行联系制度,把地质勘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地质勘探单位和地质项目,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并且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财务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地质勘探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供稿,郦锡文、张苹、王慧申、廉勇、杨玉华、于丽洁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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