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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青海省实现生产总值1634.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44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939.1亿元,增长17.3%;第三产业增加值540.18亿元,增长9.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34.31亿元,比上年增长34.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4.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6.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3.31元,比上年增长12.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608.47元,比上年增长19.3%。全年进出口总额9.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出口额6.62亿美元,增长41.9%;进口额2.62亿美元,下降18.8%。
2011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70.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7%,增长31.9%,增收65.4亿元。其中,中央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18.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8.8%,增长25.2%,增收23.8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51.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9.8%,增长37.7%,增收41.6亿元。全省总财力1117.9亿元,比上年增长29.5%,增加254.4亿元。全省财政支出总计1030.4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967.5亿元,增长30.1%,增支224亿元,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0.8%,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全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国内外经...
2011年,青海省实现生产总值1634.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44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939.1亿元,增长17.3%;第三产业增加值540.18亿元,增长9.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34.31亿元,比上年增长34.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4.85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6.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3.31元,比上年增长12.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608.47元,比上年增长19.3%。全年进出口总额9.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出口额6.62亿美元,增长41.9%;进口额2.62亿美元,下降18.8%。
2011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70.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7%,增长31.9%,增收65.4亿元。其中,中央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18.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8.8%,增长25.2%,增收23.8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51.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9.8%,增长37.7%,增收41.6亿元。全省总财力1117.9亿元,比上年增长29.5%,增加254.4亿元。全省财政支出总计1030.4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967.5亿元,增长30.1%,增支224亿元,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0.8%,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一、全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夯实发展基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铁路、机场、公路、校舍安全工程和城乡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重点项目和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二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积极统筹财力,提前垫付资金150亿元,及早安排中央提前预告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保证了交通、水利、能源等数十个重大项目启动实施,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发挥。三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支出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投入资金17.1亿元,增长336%,减免企业税费36.9亿元,全力支持实施循环经济、工业“双百”行动(即在工业领域实施建设百个重点项目、培育百户重点企业)、“123”科技支撑项目(即组织实施10个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项目,20个联合攻关项目,30个自主创新项目)、地勘“358”工程(从2008年起,全省地质勘探工作三年内取得新进展新成果,五年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八年形成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和重大举措,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特别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业增速出现下行趋势,一次性投入财政资金10亿元,帮助企业战胜生产经营困难,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四是破解融资难题。把改善融资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机结合。各级财政部门投入资金20亿元,支持政府性融资平台建设和支农、中小企业及创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体系全覆盖,拓宽融资渠道。设立财政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进金融机构和扩大放贷规模,进一步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五是积极稳控物价。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重要使命,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安排资金18.9亿元,建立物价调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建立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对农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给予贴息补助和以奖代补,对有效平抑市场物价发挥了积极作用。六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即东部地区、柴达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三江源地区,沿黄河发展带、沿湟水发展带,兰青-青藏铁路发展轴线)发展政策措施,投入资金56.1亿元,支持东部城市群、各类示范区、实验区和园区建设,推进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实施,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投入资金105亿元,大力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农牧业发展和农村社会事业进步,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七是打好重建攻坚战。及时跟进玉树重建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资金保障。累计拨付重建资金217.6亿元,保障重建项目资金需要;通过先行垫付和给援建单位借款90亿元,确保了当年重建任务的落实;统筹财力6亿元,提前落实了2012年受灾群众住房建设配套设施等所需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尽早入住新房;强化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加强人员力量,逐县跟踪检查,确保重建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千方百计增强保障能力
为强化财政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青海省财政部门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和加快支出进度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狠抓财力组织。强化对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支持税务等执收部门加强税费征管,收入迈上新台阶。二是创新财政支出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均衡支出和压缩结转,采取提前预拨、垫付资金、坚持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强化支出责任等措施,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三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排查分析,加大统筹使用力度,集中用于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结余结转规模大幅压减,比上年减少23.6亿元,实现了当年专项结转控制在50亿元左右的目标。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以支持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为抓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健全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高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促进教育发展。投入资金130.1亿元,完善财政教育投入绩效考评办法,持续加大奖补力度,调动和激励地方政府增加教育投入积极性,确保中央政策落实。支持推进农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校舍安全工程,扎实做好“两基”迎国检相关工作,支持推进学前教育,实施藏区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将三江源地区“1+9+3”教育经费补偿机制(为推动三江源地区教育均衡发展,从2011年起,省财政安排资金,在适当提高这一地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同时,对学前一年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异地办学奖补机制等政策扩大到整个藏区。高校化债目标任务提前一年完成。二是支持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47.4亿元,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筹资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和村医补助大幅提高。支持三年医改五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人员工资待遇,推行县级医院经费补偿机制试点,深入开展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三是促进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投入资金14.3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惠民、全民健身等工程,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安排资金3亿元,重点保障文化体制改革所需。四是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资金163.6亿元,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待遇补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孤儿生活救助政策得到落实。落实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支持创业园建设,统筹规范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支持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培训规模,促进实现充分就业。五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资金106.1亿元,全额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全力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基层周转房建设,完善了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六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筹集资金23.4亿元,落实津贴补贴政策,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以目标责任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激励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有效拉动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七是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57亿元,增长46.8%,帮助基层政府统筹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省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八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投入资金35.1亿元,完善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青海”建设,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出台了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10项政策措施。
四、坚定不移推进财政改革
面对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继续积极探索和推进。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以支出绩效为重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各环节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纳入全省目标考核。二是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基本消化了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同时,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夯实了基层财政管理基础。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日趋完善,人员经费实名制管理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综合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四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省级直接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务卡推广向基层单位延伸,州(地、市)县级国库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五是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省级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试点稳步推进。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了有关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严格采购方式审批,推行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与额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统筹安排使用资金。七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督导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方式陆续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重点民生及重大公共基础设施等相关信息。八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及时量化分解落实“三公”经费压减任务,强化“小金库”治理,加强公务用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入管理,规范了津贴补贴发放。
五、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坚持把依法理财、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作为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并常抓不懈。一是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保障性住房、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中小企业发展等20项重大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试点。对支农、教育投入绩效进行了重点考评,兑现奖补资金6500万元,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审减不合理投资。二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强化省级部门银行账户管理,清理规范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扎实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将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专户归并到国库部门统一管理,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健全内部权力制约制衡机制,在财政系统开展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四是监督资金规范使用,以全省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医药卫生体制、政府信用平台建设、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和玉树重建资金等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六大专项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针对省级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基层财政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八个方面,以会代训,加强培训,促进规范管理。
六、始终重视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的管理理念,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并努力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力地推动了财政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全面启动实施了财政干部“1511”(即选派10名干部到辽宁财政系统挂职学习,培训50名基层财政局长和100名财政业务骨干,力争使全省财政系统有1000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培训工程,面向全系统举办了财政局长、业务骨干、财政基础知识等重点培训班及各类业务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1664人次,占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88%。同时,培训各类财务人员3844人次。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眼财政事业长远发展,积极创造干部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考年轻同志,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力度,让干部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得到锻炼,为干部在实践中成长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级财政部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财政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扶贫帮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四是确保两个安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强化干部日常动态管理,建立了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效能监察约谈制度,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明显提高。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周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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