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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50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78.2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2524.3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1817.5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80.24亿元,比上年增长40.16%。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为87.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62%。其中,出口总值为21.85亿美元,增长33.42%;进口总值为65.79亿美元,增长14.41%。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28个,与上年持平。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7000万美元,比上年下降48.05%。甘肃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0年上涨5.9%,涨幅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
2011年,甘肃省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903.69亿元,比上年增长22.3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50.12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300.69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89.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7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7.84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9亿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2015万元;上年结余资金72.5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8亿元;调入其他资金14.14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1820.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74%。其中:全省支出1791.2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38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2015万元,预算稳...
2011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50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78.2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2524.3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1817.5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80.24亿元,比上年增长40.16%。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为87.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62%。其中,出口总值为21.85亿美元,增长33.42%;进口总值为65.79亿美元,增长14.41%。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28个,与上年持平。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7000万美元,比上年下降48.05%。甘肃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0年上涨5.9%,涨幅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
2011年,甘肃省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903.69亿元,比上年增长22.3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50.12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300.69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89.4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7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7.84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9亿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2015万元;上年结余资金72.5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8亿元;调入其他资金14.14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1820.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74%。其中:全省支出1791.2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38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201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1亿元,调出资金2.0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3.6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96.64亿元后,滚存赤字13.04亿元。
一、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强化政府投资管理,不断提高投资效益。积极做好扩大内需投资和灾后恢复重建地方包干资金支出管理。拨付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剩余资金7666.5万元,安排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6.47亿元及征地拆迁补助资金4000万元,拨付成县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39亿元。积极争取中央5540万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和2亿元的中小河流项目治理资金支持,推进中小河流域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
(二)落实惠民政策,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2011年,共拨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79亿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75亿元,并按要求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停止后补贴资金的各项清算工作。争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央补助资金8265万元;将兰州市列入2011年城市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争取补助资金3500万元;将酒泉市、白银市列入2011年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下拨全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2.55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6.58亿元,将财政部补助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共下达资金1.78亿元。
(三)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新能源和新兴产业。2011年,会同省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并筛选上报2个市州、6个直管县作为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县)争取得到中央的重点支持,批复宕昌县为可再生能源示范县,下达资金1700万元。同时,以国家批复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区为契机,全力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预拨循环化改造资金3亿元。
(四)加大投入,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2011年上报了77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争取到1.78亿元中央资金的支持,上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2个,获得国家3874万元财政资金的支持。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积极争取设立城市污水管网改造省级配套资金,争取中央污水管网以奖代补资金1.96亿元。
(五)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集约使用国土资源。2011年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共安排地质勘查项目29个共计6亿元,主要用于大型煤炭资源勘查,并取得较好的地质勘查成果,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达到65.9亿元。补助清洁能源改造资金74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2.77亿元、省级配套1.43亿元,有效解决甘肃“有色金属老工业基地”白银、金昌、陇南等地重金属污染问题。
(六)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贷赠款项目12个,实际利用外资4.1亿美元。新增小额担保贷款75亿元,当年贴息5.6亿元。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天水关中、酒泉嘉峪关、平凉庆阳等经济区发展,推动“两市两州”加快发展。及时拨付甘肃银行、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煤炭资源开发投资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资本金,促其加快组建、运营。全年省级融资平台直接融资123亿元。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深入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良种、农机具、退耕还林、农业保险保费等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积极筹措资金,新修梯田161万亩,解决19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0万户。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重点县范围扩大到29个,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万亩,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支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发等扶贫项目建设。天保二期(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开始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及时落实,当年中央补助资金17.6亿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有序开展。继续推进“一册明、一折统”支付方式改革。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基本实现全省覆盖,补助资金达到13.1亿元,带动社会投入34亿元以上。当年农林水事务支出237.7亿元,增长21.1%。
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推动社会和谐建设
(一)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2011年累计完成财政教科文支出34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2%,比上年增长21.6%。其中:教育支出284.3亿元,同比增加56.4亿元,增长24.7%;科技支出13.2亿元,增长2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1亿元,增长11.1%。安排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校舍安全专项资金12.1亿元,完成改建扩建中小学校舍面积180万平方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4.6亿元支持全省改扩建108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完成新建100个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并对每个健身中心补助30万元,共下达补助3000万元。安排配套经费1200万元,统筹中央专项经费4800万元对600家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采购配置基本设备。完成1930个农家书屋的建设任务,按照省市县分级负担原则,以每个书屋补助2万元的标准,全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下达图书购置资金3860万元。
(二)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2011年,全省新农合参保人数1918万人,参合率达95%以上,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00元,省财政共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36.4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扩大,报销比例稳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00元,全年共下拨补助资金5.1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25元,城乡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机制逐步完善。2011年,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43.2亿元,增长42.6%。
(三)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开展城乡居民技能培训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全年共下达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项目补贴资金2400万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普调人均每月增加143元,特调人均每月增加195元,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625元。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保障标准平均为每人每月22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每人每年850元提高到1096元;省级对农村五保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400元。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超额完成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011年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2亿元,较上年增长29.8%。
(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5·12”地震灾后重建全面完成,舟曲、成县等灾后重建资金58.5亿元已全部到位。《东乡县城特大滑坡地质灾害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开始实施,中央确定拨付甘肃省东乡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1亿元,已下达6亿元。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县达到67个。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11年省对市县财政补助1108.6亿元,比2010年增加181.3亿元。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省级公共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向社会公开。有序开展省直管县预算执行情况、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资金等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公务用车清理工作。政府会计改革稳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初步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五、“十二五”税收工作开局良好
(一)国税收入稳步增长。2011年,全省组织国税收入464.4亿元,同比增长23.5%,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计划415.6亿元的111.7%,实现了“十二五”国税收入的良好开局。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执行效应分析和跟踪问效,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增值税转型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舟曲泥石流灾后重建、增值税起征点调高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办理减、免、退税25.3亿元。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改善税收环境。深入开展规范税收制度、文件清理工作,制定实施《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一窗受理,内部转办,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制度,规范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广泛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和全员法制培训,全省建成税收宣传教育基地68个、普法教育基地59个。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基本方针,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三是提高服务品质,因地制宜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探索应用第三方信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机制,开发并在全系统推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和风险管理平台”,业务基本涵盖国税机关管辖的所有税种、所有行业、所有纳税人。全面贯彻落实《征管法》、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收信息化建设等征管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下发了全省统一的《办税业务规程》,对125项办税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全省118个城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强化“纳税服务网站”功能,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二)地税收入实现新突破。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500.6亿元,增长34.7%。其中:组织地方税收276.1亿元,增长33.2%。一是加强税种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调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堵塞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漏洞,制定资源税征管措施,强化车船税征管,接收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业务,积极落实调高营业税起征点政策,认真执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政策,积极落实国家支持甘肃发展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支持灾区重建、藏区发展,以及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兰州新区建设,全年减免税收21.3亿元。建成12366纳税服务呼叫中心,开通12366热线自动语音及人工服务项目、短信服务及投诉举报项目、轮流坐席“全天候”电话服务项目。二是加强税收征管,严格税务稽查。重点运用省级征管数据“大集中”平台,对纳税异常户、用票异常户、特定行业户的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查找纳税疑点、堵塞管理漏洞,共评估纳税企业9159户、评估调增税款1.6亿元,向征管部门提出管理建议2365条。进一步提升对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水平,制定了《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了协调会议制度的工作职责和成员单位,规定了议事规则和具体操作事项。全年共检查纳税户2643户,发现有问题户数2528户,已结案2526户,查补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共4.9亿元,入库4.7亿元,查补收入比上年增加1.3亿元。2011年确定对54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以自查为先导的审计式税收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共检查1487户企业,查处违法受票企业510户,涉及非法发票7827份,金额8786.5万元,查补税款605.5万元,罚款135.1万元,加收滞纳金11.6万元。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俞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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