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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海南省实现生产总值2515.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59.15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714.5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1141.64亿元,增长13.3%。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11.41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全年166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69.88亿元,比上年增长39.1%,占投资总额的47.8%。全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6.1%,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3.3%。
2011年,海南省公共财政收入总计880.7亿元,增收207.4亿元,增长30.8%。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40.1亿元,增长25.5%,完成预算的104.6%;转移性收入540.6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415.5亿元、调入资金10.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9亿元。在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95.7亿元,增长24.7%,占87%;非税收入完成44.4亿元,增长31.1%,占13%。2011年,海南省公共财政支出总计880.7亿元,增支207.4亿元,增长30.8%。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778.8亿元,增长34%,完成预算的106.3%;转移性支出101.9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
2011年,海南省实现生产总值2515.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59.15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714.5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1141.64亿元,增长13.3%。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11.41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全年166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69.88亿元,比上年增长39.1%,占投资总额的47.8%。全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6.1%,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3.3%。
2011年,海南省公共财政收入总计880.7亿元,增收207.4亿元,增长30.8%。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40.1亿元,增长25.5%,完成预算的104.6%;转移性收入540.6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415.5亿元、调入资金10.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9亿元。在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95.7亿元,增长24.7%,占87%;非税收入完成44.4亿元,增长31.1%,占13%。2011年,海南省公共财政支出总计880.7亿元,增支207.4亿元,增长30.8%。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778.8亿元,增长34%,完成预算的106.3%;转移性支出101.9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8.7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结余结转80.1亿元。省级财政补助市县支出315.6亿元。
2011年,海南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74.9亿元,增收65.9亿元,增长21.3%。其中,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87.4亿元,增长2.4%,完成预算的82%。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74.9亿元,增支65.9亿元,增长21.3%。其中,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02.5亿元,增长27.4%,完成预算的85.3%。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增加收入保障支出成效显著
(一)三级公共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省和市县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年中央级收入349.7亿元,增长35.8%;省本级收入113.1亿元,增长21.3%;市县级收入227亿元,增长27.7%。在上年增长52.1%的较高基数上,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其中,海口市和三亚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突破60亿元和50亿元;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公共财政收入均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增幅,白沙县公共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大关,至此全省18个市县公共财政收入全部上亿元。
(二)克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不利影响,公共财政收入结构保持合理。在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95.7亿元,增长24.7%,占87%,略低于上年同期0.5个百分点,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11月为79.6%)约7.4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44.4亿元,增长31.1%,占13%。在房地产业对税收贡献率明显下降的情况下,税收收入仍然保持了较高占比,反映出海南省委、省政府调结构、促发展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三)公共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均衡性有所改善。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支出进度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开展支出督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长效工作机制。1—11月,海南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628.5亿元,完成预算的85.8%,增长45.1%,比上年同期快4.9个百分点。每个季度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5.7%、24.5%、22.2%和37.6%,最后1个月支出150.9亿元,占全年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27.1%下降到19.4%,支出均衡性有所改善。
(四)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公共财政支出七成以上用于惠民生和促发展。全省民生支出546.5亿元,增长33.5%,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0.2%;地方新增财力的60.5%投入重点民生建设。全省用于促进新型工业、金融、信息产业和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的公共财政支出53.9亿元,增长39.8%,有力推进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此外,省财政安排的教育、科技和支农等三项支出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其中,拨付22亿元,用于教育支出,增长38.9%;拨付1.56亿元,用于科技支出,增长24%;拨付12.3亿元,用于支农支出,增长47.8%。上述三项支出均高于省本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23.2%的增长速度。
二、落实国际旅游岛建设政策,为财政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海南国际旅游岛旅客购物退免税政策试点顺利实施。三亚市、海口市离岛免税店先后开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引发旅游购物新热潮,政策效应初步显现。为支持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建设,拨付9亿元,注资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持国际旅游岛投融资平台建设和运作。竞猜型体育彩票“飞鱼”上市销售,销售金额5000万元。争取中央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达415.5亿元,增长30.4%。其中,落实中央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方面给予海南西部开发投资政策成效突出,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15.1亿元,6.8亿元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剩余本金转为拨款。
三、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快速增长。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5.2亿元,带动省和市县配套资金及社会投资51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发展、节能减排以及政权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9亿元,其中18.2亿元支持病险水库、污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建设,拉动市县配套和社会投资308亿元。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拉动消费需求增长。拨付3亿元,提高省直财政供养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收入,带动居民即期消费;拨付2.7亿元,用于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购置和以旧换新补贴类家电产品49.8万台、摩托车8万辆,拉动市场销售16.4亿元。
(三)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打造海南产业特色。着力支持新型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努力提升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规模和质量。其中,从海南省工业发展资金中拨付3000万元,参股设立海南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带动电信科技和信息产业发展;从产业发展资金中拨付3000万元,为汉能、英利等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其技术改造;拨付6000万元,扶持物流、大型文化旅游区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拨付5000万元,支持澄迈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拨付1.2亿元,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热带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发展。其中,拨付1.1亿元,扶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外经贸企业专业化发展;拨付6000万元,为428家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贴息,新增担保贷款22.9亿元,创造10340个就业岗位;拨付4000万元,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深化改革,奖励在信贷投放和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
(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县域经济活力。省对市县补助支出315.6亿元,增长26.9%。其中,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38.4亿元,增长35.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7.5亿元,增长11%;调整工资转移支付39.3亿元,与上年持平;专项转移支付174亿元,增长56.4%。这些转移支付促进了市县加快经济发展,引导和鼓励市县加大了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和环境保护等民生投入,增强了市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
全面落实《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下称《民生规划》),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目标,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百姓生活更加幸福。2011年,海南省民生支出546.5亿元,增长33.5%,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0.2%。
(一)优先扶持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支出21.2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2.9亿元,共44.1亿元,增长67.6%。其中,拨付7000万元,新建、改扩建46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学龄前儿童学位1.3万个;拨付16.8亿元,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重建和加固264所中小学校舍43.9万平方米达到抗震标准,支持8所思源学校建设,让1.8万名边远、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教育;拨付3.2亿元,重点支持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发放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减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学费,受益学生10.6万人次;拨付2.9亿元,重点支持4所本科高校重点学科、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发放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受益学生3.9万人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4亿元,通过财政部考核验收。
(二)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和创业。就业支出1.1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2亿元,共2.3亿元,增长15%。其中,拨付40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撬动小额担保贷款4.5亿元(含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近1万人自主创业和再就业,间接带动3万人实现就业;拨付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8亿元,提供公益性岗位近万个,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等7.7万人。
(三)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支出36.2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7.4亿元,共53.6亿元,增长38.8%。其中,拨付1.1亿元,按照130元/人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全省符合条件的5.4万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拨付3.6亿元,将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从55元/人月提高至70元/人月,惠及57.2万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拨付1.8亿元,发放物价联动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惠及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大中专学生共计354.5万人次;拨付1亿元,新建、扩建托老院和敬老院19所,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支出10.2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0.9亿元,共计31.1亿元,增长62%。其中,拨付29.5亿元,完成海南省3年医改计划投入72亿元的目标,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从15元/年提高到25元/年,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120元/人年提高到200元/人年,参保率超过9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70%左右,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缓解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保障性住房支出8.7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9.4亿元,共18.1亿元,增长25.7%,带动社会投资156.6亿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垦区、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15.4万套,竣工7.1万套,31万人受益。
(六)支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文化与体育事业支出4.3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9亿元,共6.2亿元,增长52.5%。其中,拨付1.1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省、市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对外开放,开展农村“一村一月一场”公益电影放映,加大“农家书屋”建设,丰富百姓文化生活;支持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大型体育赛事,扩大国际旅游岛知名度;推进海南省歌舞团、海南省民族歌舞团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出台《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助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七)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生态省建设。节能环保支出5.2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1.6亿元,共16.8亿元,增长31.2%。其中,拨付2.6亿元,将重点公益林管护补偿标准从14元/亩提高到17元/亩,确保688.5万亩天然林和867.3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提高林分质量;拨付6.5亿元,支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新增5.4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增强垃圾收集和转运能力。
(八)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通行能力。交通运输支出39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5.8亿元,共44.8亿元,增长139%。其中,拨付20.9亿元,支持洋浦1小时交通圈、海屯高速、文昌航天发射场配套道路、文昌清澜大桥、国道G223和西线高速公路部分路段等公路项目建设;拨付12.7亿元,及时偿还公路建设债务本息;拨付2.1亿元,建设327.3公里农村公路、改造66座公路危桥和5座乡镇客运站等。
五、增投入惠“三农”,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2011年,海南省农业支出24.3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51.6亿元,共75.9亿元,增长26.1%。
(一)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农业生产。拨付13.8亿元,重点支持红岭水利枢纽建设,对234座重点小Ⅰ和Ⅱ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拨付8000万元,调整和优化农业种养结构,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优势特色农业发展。
(二)支持“菜篮子”建设,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拨付2.6亿元,支持常年瓜菜基地建设,新增瓜菜设施大棚2.5万余亩;拨付1亿元,支持生猪生产和猪肉储备,稳定猪肉价格;拨付50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2.5亿元,新增瓜果菜产品预冷库容量5.1万吨。
(三)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民增收。拨付16亿元,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补贴,受益农民约465万人次;拨付8000万元,退耕还林60万亩,为近8万户退耕农户提供种苗、肥料支持和技术指导。拨付1.9亿元,为55.3万名农户和渔民提供农业保险,发放小额贷款和扶贫贷款补贴,撬动社会资金和贷款约120亿元。
(四)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拨付1.4亿元,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受益120万人次;拨付1.5亿元,建设111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35.5万人;拨付3000万元,支持农村沼气建设,解决5000户农村居民生活用沼气问题。
六、调体制保运转促发展,理顺省与市县政府间分配关系
2011年是现行财政体制实行的第5年。经过近5年努力,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得以完善,逐步建立起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市县收入规模不断跨上新台阶,省级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为筹措资金加强全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自2009年财政部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来,海南省已连续3年获得财政部奖励。
七、重管理促改革,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顺应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要求,构建由公共财政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复式预算框架体系。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政惠民“一卡通”改革和公务卡改革,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市县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和支出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试编《2010年海南省省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财政基层建设,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水平。加大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规范外债账务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估、评估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推进重点民生领域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强化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为实现资产配置资金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吴晓姗、罗振子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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