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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5267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9.83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26205.3亿元,增长11.3%;第三产业增加值23808.46亿元,增长9.1%。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933.11亿元,增长17.6%。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9134.76亿美元,比上年上升16.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3.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3。
2011年,广东省财政收入总计13667.19亿元,增长15.33%。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514.84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11.03%,比上年增收997.8亿元,增长22.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548.66亿元,比上年增长19.59%。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6712.4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12.19%,比上年增支1290.86亿元,增长23.81%。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220.86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14.04%,比上年增收221.79亿元(可比口径),增长22.2%(可比口径),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40.81亿元,比上年增长21.31%(可比口径),非税收入完成80.05亿元,比上年增长36.39%(可比口径)。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02.58亿元,比上年增支220.75亿元,增长37.94%。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1656.24亿元(不含深圳),其中均衡性转...
2011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5267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9.83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26205.3亿元,增长11.3%;第三产业增加值23808.46亿元,增长9.1%。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933.11亿元,增长17.6%。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9134.76亿美元,比上年上升16.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3.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3。
2011年,广东省财政收入总计13667.19亿元,增长15.33%。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514.84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11.03%,比上年增收997.8亿元,增长22.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548.66亿元,比上年增长19.59%。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6712.4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12.19%,比上年增支1290.86亿元,增长23.81%。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220.86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14.04%,比上年增收221.79亿元(可比口径),增长22.2%(可比口径),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40.81亿元,比上年增长21.31%(可比口径),非税收入完成80.05亿元,比上年增长36.39%(可比口径)。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02.58亿元,比上年增支220.75亿元,增长37.94%。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1656.24亿元(不含深圳),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调资补助188.76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一、坚持狠抓增收节支,实现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2011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狠抓收入管理,促进了全省和省级财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保证了积极财政政策落实以及各项重点支出需要。一方面,狠抓收入管理。针对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运行第一年等新形势、新情况,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坚持抓分析、抓协作、抓重点、抓质量,圆满完成了收入目标任务,全省财政收入呈现“增幅平稳、区域协调、结构优化”的特点。2011年,全省各级次、各区域保持协调增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保持在82.5%,在全国省一级中(不包括直辖市)居前列。另一方面,强化支出管理。在抓好收入的同时,有效落实“五个零增长”(人、车、会、接待、出国的经费零增长)和“四个从严控制”(展览、晚会、论坛和庆典的经费预算从严控制),通过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有效落实了省委、省政府要求节约支出的各项政策规定,财政支出呈现“结构合理、突出民生、进度加快”的特点。2011年,全省财政民生投入4272亿元,同比增长29%,超过公共财政支出平均增幅5.49个百分点。全省和省级一般行政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同比分别下降0.61和3.02个百分点,省本级压缩行政经费支出2.07亿元。省级预算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支出比重从2006年的25.04%下降到2011年的9.14%。二、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构建更具活力的财政体制机制
2011年,围绕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把解决现实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率先开展并深化推进了20项重点改革,改革力度大、领域广,成效显著。财政体制方面,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平稳,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等扎实推进。省级财政因调整体制而增加的收入,除大部分通过基数返还各市、县外,净增收部分主要用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全年安排了约42亿元资金用于加大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奖补力度,同时,通过激励型财政机制及加大教育、卫生等社会民生事业转移支付力度,预计全年可消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缺口额约80亿元,县均消化约1.5亿元。财政分配方面,加快培育以民本、法治、创新、科学、竞争、绩效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分配文化,研究制订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试点的意见,继续深化竞争性分配改革,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89项财政专项资金实施了竞争性分配改革,涉及财政资金超过170亿元。财政管理方面,开展了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研究制定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措施,顺利完成69亿元自行发债试点工作。政策制定方面,研究制订了为民办事征询民意实施意见,成立了财政专家咨询委员会,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了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011年,用于促转变和调结构的支出达282.5亿元。一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安排22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重点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高层次人才等的支持力度,通过实施政银企合作、推进核心技术攻关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支持产业转移。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于产业转移“再推一把”的要求,“十二五”新增安排49.5亿元,优先扶持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制定实施财政支持人才工作的创新性政策措施,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和风险投资基金支持,设立了高层次人才奖励基金,实行高层次人才住房资助政策。2011年,落实安排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资助经费、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等资金超过7亿元,引进20个创新科研团队、157名高层次人才。四是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设立促进进口专项资金,2012-2014年每年安排2.5亿元,对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关键技术和国内短缺资源性产品给予支持,尤其是支持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五是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安排各项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和省级节能专项资金10多亿元,支持重点流域、河流和湖泊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取得明显成效。四、全力以赴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服务建设幸福广东
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整体设计,支持解决基本民生、底线民生和热点民生问题。一是认真贯彻实施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教育、医疗、社保等关键领域支出需要。2011年,全省财政民生投入4272亿元,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3%,省级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均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支出达140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提升至77.71%。加强考核评价,制定实施均等化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考评指标体系,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推进均等化绩效进行考评,形成了对各地各部门推进均等化绩效的考评报告。从考评结果看,财政支出目标任务完成率达98.27%,八类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任务完成率达96.34%,公众满意度总体评分接近80分的较为满意水平,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二是全力保障实施10件民生实事。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达到1194亿元。10大类66项具体措施全部启动,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工作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欠发达地区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认真做好稳物价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年共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近9亿元,用于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支持平价商店、蔬菜大棚建设等,并建立完善了临时生活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五、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中枢调控作用,从财力、政策、体制上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补助形式,大力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区域间差距。一是坚持财力下沉,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同时,通过激励型财政机制及加大教育、卫生等社会民生事业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资金分配进一步向基层倾斜。2011年省级安排的补助市县支出1675.63亿元,占比达到64.43%。二是建立完善财政支持“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加大“双到”扶贫力度。继续安排经费支持欠发达市推进扶贫“双到”,并对“双到”绩效考评优秀的贫困村给予每村25万元的奖励。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扶贫“双到”长效机制的办法。三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帮扶力度,完善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支持“三农”发展
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7%。一是重点支持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统筹财力,支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安排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补助资金12亿元。二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省财政安排2.1亿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三大农业产业带建设。累计投入超过7亿元支持“三高”农业、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等。累计投入1.25亿元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业科技推广。三是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省级以上财政投入超过30亿元,用于落实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补贴政策和农村住房、水稻种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四是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包括主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保障经费的意见。研究确定未来3年省级财政共投入4.8亿元,分阶段在全省山区县(市)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措施。安排54.14亿元,为全省54.14万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七、突出加强财政监管和自身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理财能力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继续深化各项支出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完善财政法规体系,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财政执法和监督,严格财政行政问责。健全完善财政行政权力运行规则,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扎实推进“两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建设。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审核、会计管理等改革。积极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等,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全面铺开省级财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公务卡结算,积极推进“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抓好基层财政建设,继续举办市县长公共财政专题培训班、大规模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等。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突出加强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督,不断强化对社保基金、扶贫救灾、涉农补贴资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专项资金的监管。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李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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