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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35.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33.66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324.73亿元,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7576.8亿元,增长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9828元,增长11.2%。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3.9∶47.5∶38.6。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1.2%,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7%,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8%、61.1%和34.1%。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6.1%;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3.3%。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1218.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523.49亿元,为预算的120.73%,比上年增加644.78亿元,增长34.32%。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17.07亿元,为预算的126.67%,比上年增加435.38亿元,增长40.25%;上划中央两税795.93亿元,增长23.03%;上划中央所得税205.44亿元,增长40.63%。财政收入分级次看,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677.86亿元,为预算的122.09%,比上年增加178.37亿元,增长35.71%。其...
2011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35.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33.66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324.73亿元,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7576.8亿元,增长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9828元,增长11.2%。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3.9∶47.5∶38.6。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1.2%,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7%,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8%、61.1%和34.1%。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6.1%;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3.3%。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1218.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523.49亿元,为预算的120.73%,比上年增加644.78亿元,增长34.32%。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17.07亿元,为预算的126.67%,比上年增加435.38亿元,增长40.25%;上划中央两税795.93亿元,增长23.03%;上划中央所得税205.44亿元,增长40.63%。财政收入分级次看,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677.86亿元,为预算的122.09%,比上年增加178.37亿元,增长35.7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99.66亿元,为预算的142.9%,比上年增加104.99亿元,增长53.93%。各市州完成财政总收入(含上划省级收入)1998.15亿元,同比增长33.39%。全省公共财政支出为3520.7亿元,比上年增加818亿元,同比增长31%。
一、全力支持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应对紧缩的宏观经济环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主动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筹集资金,积极服务和支持全省经济发展。一是促进物价稳定。大力支持粮食、生猪等生产能力建设,促进了粮食连续8年增产,保障了大宗基础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加强储备物资市场调控。启动实施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扩大财政投融资。为缓解重大工程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省财政筹集资金320多亿元,促进了交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增加融资平台贷款,仅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湘铁集团、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银行新增贷款就达70多亿元;安排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定向费用补贴资金2.03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争取国外贷款1.5亿美元,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省财政安排8亿元引导资金,支持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整合专项资金1.21亿元,支持“数字湖南”建设,发展现代信息产业。筹措资金1.1亿元,引导优势服务业发展。安排引导资金1亿元,并牵头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基金,专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安排5.8亿元,支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专项安排3.1亿元,支持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建设。筹措资金11.2亿元,支持新能源、节能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和淘汰落后产能等项目建设。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并开展了长株潭排污权交易试点。同时,通过积极争取,已将长沙市列入全国首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城市。四是扩消费促开放。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并调整税率结构,直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2亿多元。落实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各项补贴政策,增加居民的转移性收入,提高了居民的消费购买能力。省财政共安排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和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9.5亿元,带动家电和汽摩销售300多亿元。统筹设立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五是扶持企业发展。省财政筹措资金4.09亿元,扎实做好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扫尾工作。安排奖励资金5000万元,引导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贷款,鼓励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探索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模式,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重点扶持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积极做好重大装备企业退免税服务,已为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企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6.2亿元。积极争取将湖南省部分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产品纳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目录,促进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
二、大力扶持和服务“三农”
各级财政部门把公共财政资源向“三农”倾斜分配,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一是支持粮食生产。认真落实种粮补贴政策,2011年省财政安排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7.4亿元。安排奖励资金14.24亿元,调动粮油生产大县和粮食生产先进县抓粮的积极性。安排资金1亿元,实施粮油“千亿产业工程”,推进粮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取消湖南省粮食风险基金配套4.7亿元,增加粮食风险基金规模4.44亿元,一次性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66.6亿元。二是大力支持水利建设。大幅度增加财政水利投入,重点支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等水利项目建设,推动了水利改革与发展。全年全省各级财政水利投入达到149.25亿元,增长55.4%,其中省本级投入26.15亿元,增长80.8%。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统筹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8亿多元,集中支持了优质稻、生猪、柑桔、油茶、蔬菜、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四是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全省各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5.65亿元,增长19.64%。以武陵山区、罗霄山区为重点,以湘西自治州为主战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解困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移民后扶政策,省财政安排移民后扶资金14.5亿元,努力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省财政安排资金1亿多元,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范围,省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达到10.22亿元。安排资金4300万元,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六是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着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控制机构和编制,做好乡镇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配套改革正积极推进。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奖补资金达到15.5亿元,受益行政村由33%扩大到50%,直接惠及2500多万农民。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化解工作,已化解债务17亿元,基本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有序推进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巩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现了村均运转经费4万元的目标。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各级财政部门把民生支出作为安排重点,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11年全省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2274.3亿元,同比增长30.9%,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5.6%。其中,教育支出521.59亿元,增长29.39%;医疗卫生支出255.16亿元,增长41.41%;住房保障支出121.99亿元,增长49.22%;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84.87亿元,增长36.05%。二是扩大民生保障范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由44个县(市、区)扩大到96个县(市、区),并同步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已覆盖到所有县(市、区)。支持建立了社区运转和办公用房保障制度。扩大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免费开放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三馆一站”。启动实施了高校化债和生均提标、学前教育发展等财政扶持政策。三是提高民生保障标准。2011年,省财政增加资金投入60多亿元,提高了10多项政策的补助标准。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7年提高,月人均水平由2005年的570元增加到2011年的1290元左右;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由17.5元提高到25元。四是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完善就业扶助机制,着力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社会就业容纳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增强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四、努力深化和完善财政改革
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启动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政府性收入纳入财政管理。按照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了“6+2”(向财政困难市县倾斜的6项转移支付、面向经济较发达市县的两项转移支付)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了对市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2011年,省财政安排市县转移支付资金1451.3亿元,增长18.8%。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范围已覆盖大部分市(县、区)。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全省公务卡发卡量达到110万张。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减少了财政资金安全隐患。省财政安排资金8.7亿元,提高基层政法单位经费保障能力,巩固了政法经费体制改革成果。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协议采购、合同采购和电子化政府采购,认真做好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应对GPA(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等工作。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46亿元,节约支出34亿元,综合节支率达到12.14%。
五、强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出台了《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等重要财政法规制度,推动了《湖南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立法进程,开展了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省级已公开50项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并在4个省直部门和2个市县开展了预算公开试点工作。采取专项资金限时办结等措施,开展结余资金清理,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建立省直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了省直部门预算经费保障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订管理办法,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制,在省本级全面启动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工作,并将非税收入执收工作列入了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2011年,全省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达到549.98亿元,增长56.75%。加强彩票销售管理,全年彩票销售收入达到64亿元,增长49.5%。全面强化财政监督,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组织开展了全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收入质量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重大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顺利完成三年集中整治任务,建立和完善了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清了底数,截至2010年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达到2459.77亿元。加强会计管理,制订会计人才发展规划,认真组织会计考试和职称评审,加强会计行业监管,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诚信执业和做大做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出台全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指导性意见,拓宽了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全年完成评审项目2.1万个,审查金额782.67亿元,审减率20.99%。强化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考评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开展标准化财政所创建活动,加大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力度,乡镇财政“两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省与市州本级已全面完成了应用支撑平台一期建设,全省财政视频会议系统也已开通使用。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张向阳、余立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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