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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吉林省经济保持较好较快增长,实现生产总值1053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3.7%。第一产业增加值1277.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5601.2亿元,增长17.5%;第三产业增加值3652.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6.57元,比上年增长15.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09.9元,比上年增长20.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116.12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41.71亿元,比上年增长30.3%。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220.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9%。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9.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8%,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4.81亿美元,增长15.7%。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2011年吉林省地方财政收入850.1亿元,完成预算的121.7%,比上年增长41.1%。全年完成税收收入624.2亿元,比上年增长42.1%,其中实现企业所得税90.59亿元,增长48.9%。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3.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省基金预算收入616.6亿元,完成预算的238.8%,比上年增长35.2%。全省财政支出2201.7亿元,完成预算的93.7%,比上年增长23.2%。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与支出总计相抵,结余5096万元。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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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省经济保持较好较快增长,实现生产总值1053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3.7%。第一产业增加值1277.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5601.2亿元,增长17.5%;第三产业增加值3652.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6.57元,比上年增长15.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09.9元,比上年增长20.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116.12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41.71亿元,比上年增长30.3%。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220.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9%。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9.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8%,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4.81亿美元,增长15.7%。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2011年吉林省地方财政收入850.1亿元,完成预算的121.7%,比上年增长41.1%。全年完成税收收入624.2亿元,比上年增长42.1%,其中实现企业所得税90.59亿元,增长48.9%。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3.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省基金预算收入616.6亿元,完成预算的238.8%,比上年增长35.2%。全省财政支出2201.7亿元,完成预算的93.7%,比上年增长23.2%。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与支出总计相抵,结余5096万元。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加大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2011年,全省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资金达到784.1亿元,增长24.5%,其中,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3亿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10.9亿元,大力支持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服务业提速升级、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企业自主创新,以及铁路、交通、水利、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深化增值税转型改革,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8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2011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1.1亿元。三是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实施新一轮省对县(市)下放省共享收入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到“十二五”期末。对中心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含工业集中区)上划省共享收入实行“基数加增量返还”(即以“十一五”期间省对中心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税收返还平均数为基数,对开发区当年上划省共享收入比上年的增量部分再给予70%的返还)政策。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增强市县自我发展能力。2011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亿元的县(市)达到19个,比上年增加6个;超过10亿元的县(市)达到8个,增加7个;前郭、延吉、农安、梅河口4个县(市)全口径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
二、支持农村改革发展
全省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636.6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长18.9%。一是支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筹措拨付资金161.8亿元,支持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促进粮食增产,2011年全省粮食产量突破600亿斤。二是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筹措拨付资金94.9亿元,用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以及农机具购置、增产技术和农业保险等补贴,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现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和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三是支持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筹措拨付资金5.6亿元,用于家电、摩托车和汽车自主品牌产品下乡补贴,全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37万台,补贴兑付率达到98.3%,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2.6万辆,补贴兑付率达到100%,拉动农村消费50多亿元。四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措拨付资金15亿元,促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支持开展剩余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扩大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担保贷款政策范围,在全省48个市、县(区)开展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工作,累计发放贷款50.1亿元,30.2万农户受益。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支持促进创业就业。健全完善促进创业就业财政扶持政策,筹措拨付资金24.3亿元,支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在稳定10万个规模的基础上,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1.7万个;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努力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筹措拨付资金179.3亿元,支持国有企业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13.5%,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由月人均200元和年人均1000元分别提高到221元和1144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三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筹措拨付资金13.4亿元,支持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试点县(市)分别达到85%和88.3%。拨付资金6.2亿元,将50万关闭破产和改制国企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解决了44.9万名厂办大集体职工和18.6万名“五七家属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各类行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辅助性岗位工作但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的人员)参保续保问题。四是支持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筹措拨付资金103.9亿元,支持“八路安居”(城市棚户区、煤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农村泥草房改造等八项安居工程)和“暖房子”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从城镇到农村、矿区、林区、垦区全覆盖。筹措拨付资金7.8亿元,解决110万农户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
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增加教育投入。通过增加预算安排、超收收入倾斜等,筹措拨付资金319.8亿元,比上年增长27.8%,支持化解高校债务和提高生均拨款水平,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农村中小学、少数民族学校经费标准,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二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筹措拨付资金93.4亿元,支持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医改投入目标任务。三是支持科技创新。筹措拨付资金4.4亿元,支持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攻关“双十”工程,着力提高重点产业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建成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四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筹措拨付资金44.3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大院、送戏下乡、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政策,扶持和培育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同时,全力保障政法、信访、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体育等各方面资金需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除教育收费外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省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扩大到19家。实现全省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预算年初到位率显著提高。全面启动省直部门预算项目库系统,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深入推进,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市县。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全面实施,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在九台、榆树等县(市)试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全省共完成政府采购175.8亿元,比上年增长20.3%。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印发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研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参考指标、绩效评价专家和中介机构管理等制度办法,初步构建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四是扩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信息。上报省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有94个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
六、加强财政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管职能进一步发挥。推进财政法制建设,组织“财政普法宣传月”等活动。规范财政行政审批。坚持开展经常性财政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完善财政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努力前移监督关口。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作用进一步发挥。会计制度、会计职称、会计人员管理不断规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罚没管理不断规范,“罚缴分离、收管分开”制度全面实施,政府债务、票据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取得新成果,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培训班31期,累计培训干部4424人次。全面完成财政反腐倡廉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目标。财政宣传、财政科研及学会协会建设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张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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