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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的关键之年。各级财政金融部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政策和财政部党组的工作部署,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立足公共财政职能,服务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稳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支持健全“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夯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
(一)密切跟踪国际金融危机的最新动态,研判评估金融危机演变走势及对我国的影响。2011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阴霾仍存,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性上升,尤其是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美日信用评级遭下调,财政赤字压力加剧,全球复苏形势愈发复杂。各级财政金融部门密切跟踪研究这些新的、复杂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应对建议。同时,对外资银行关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发展状况和未来趋势的主流观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形成情况反映。
(二)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研究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针对2011...
2011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的关键之年。各级财政金融部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政策和财政部党组的工作部署,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立足公共财政职能,服务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稳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支持健全“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夯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
(一)密切跟踪国际金融危机的最新动态,研判评估金融危机演变走势及对我国的影响。2011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阴霾仍存,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性上升,尤其是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美日信用评级遭下调,财政赤字压力加剧,全球复苏形势愈发复杂。各级财政金融部门密切跟踪研究这些新的、复杂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应对建议。同时,对外资银行关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发展状况和未来趋势的主流观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形成情况反映。
(二)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研究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针对2011年上半年国内经济面临的严峻通胀压力,认真分析物价走势,研究对策。对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援外优惠贷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深入基层对农业保险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补贴区域、增加补贴品种等建议。同时,深入研究我国出口信贷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君子协定的异同,新监管标准对大型银行的影响,加入巴黎俱乐部的利弊分析,大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等具体业务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利用金融稳定理事会平台,研究分析国际金融监管和货币体系改革。结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工作进展,跟踪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走向,系统研究FSB提出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政策框架等多项监管改革动议。对“大而不倒”金融机构、场外衍生品以及影子银行监管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借鉴与启示。同时,针对本轮国际金融危机所暴露出的“美元本位”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形成情况反映。
二、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支小机制,支持经济薄弱环节发展
(一)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扩大保费补贴区域方面,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区域增加了陕西、广西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马铃薯保险增加了河北、陕西、宁夏;奶牛保险增加了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森林保险增加了广东、四川和广西;天然橡胶保险增加了广东农垦。在提高保费补贴比例方面,为支持中西部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畜牧业发展,将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0%提高至50%。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6.7亿元,带动提供风险保障逾6500亿元,覆盖农户1.7亿户次,支农效应放大约70倍,为及时恢复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加大涉农金融机构财政奖补力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实施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政策。2010年,增量奖励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省(区),涵盖了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覆盖了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西部2255个基础金融服务薄弱乡镇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网点。2011年,拨付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27.34亿元,同比增长126%,定向费用补贴资金10.32亿元,增长371%。从政策效果看,增量奖励政策有效促进了信贷资金回流“三农”;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稳健性,调动了金融机构到偏远地区设立网点和拓展服务的积极性。
(三)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针对融资性担保行业存在的基础薄弱、风险抵御能力不强,一些担保机构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等实际问题,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共同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对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等进行了明确,以规范促发展,提升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能力。
(四)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具有额度小、覆盖广、效能大的特点,对扶持弱势群体创业和再就业来说,是方便灵活、见效较快的“民生”政策。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力度,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45.72亿元,为全年预算的183%。2011年全国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0.54亿元,增长77.37%,有效促进了创业和再就业工作。
三、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一)扎实做好国有金融资产基础管理。完成了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报表的修订,开发了新的产权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夯实国有金融资产数据来源,摸清国有金融资产“家底”。配合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完成信达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中信集团重组改制、邮储银行改制等项目的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工作。加强对产权转让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国有金融资产有序流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二)审核国有金融资产重大事项。坚持“控风险、促发展”的原则,对有关国有金融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财务决算、股权收购和转让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批复光大银行、中信证券、新华人寿H股上市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及国有股转持方案。根据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对中央金融企业2010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确认,并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审核确定了有关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
(三)加强金融机构派出董事管理。派出股权董事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是财政部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构建“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机制的创新手段。为提高派出董事的履职能力,召开2011年度派出董事座谈会,以及派出董事培训班,积极做好与派出董事的沟通联系,修订完善《派出董事管理办法》。
四、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一)牵头推进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按照“一司一策、突出主业、夯实基础、持续发展”的原则,印发《关于金融资产公司商业化转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经营处置、股权投资、中间业务和公司治理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做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改后续工作,明确要求其按照“稳步推进、依法合规、及时沟通”的原则,开展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工作。研究起草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改制方案,明确公司业务定位、子公司和办事处整合、财务重组、发起设立等问题。
(二)积极推动金融控股公司整体改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改制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中信集团与光大集团的整体改制工作,要求其利用重组改制契机,按照法律要求和市场原则,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压缩管理层级,优化管理架构,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积极参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评估工作,总结“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情况,对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参与推动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邮政储蓄银行深化改革有关问题的批示精神,对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进行了细化,积极推动中国邮政集团做好邮政储蓄银行股改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研究推进国有保险和证券公司改革。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整体改制方案精神,推动人保集团引进全国社保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进一步优化人保集团股权结构,研究草拟了人保集团整体上市方案。研究完善太平集团整体改制方案,稳步推进太平集团改革。研究银河投资历史遗留问题和中华联合改革重组方案。
(五)配合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政策性金融改革总体部署,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着手对改革涉及的业务分类、资本金补充、公司治理架构、激励机制完善、章程修订等问题进行研究。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上报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方案,牵头有关单位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强化其政策性金融支持功能。
五、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等制度,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推动提升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推动全国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结合2010年对金融类国有企业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此前出台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和梳理归并,印发了新版《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二)修订高管薪酬管理办法,规范金融企业收入分配秩序。针对近年来金融企业高管薪酬增长过快的问题,财政部于2010年制定印发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有关方在办法覆盖范围、延期支付等问题的理解上还存在一定差异。为此,在充分征求有关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新版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具体范围以及负责人薪酬审核测算、监督管理等事项。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国有金融资产有序流转。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国有金融资产评估范围不明确、经济行为和评估备案权限划分不清晰等问题,印发了《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有关问题进行明确,更好地贯彻《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为规范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确保非上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公开透明,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六、做实做细预算管理等工作,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及时完成分管部门2011年度预算以及2010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审核批复工作。严格调减分管部门201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督促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完成预算公开工作。
(二)狠抓预算执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预算执行管理,主动与分管部门加强沟通,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补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代编和转移支付项目,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尽快将资金下达地方。
(三)广泛开展财政合作和交流。积极参与双边财金对话机制,就加强金融监管改革等议题进行交流,推动双边财金合作更为深入和务实。与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波兰等国就双边政府贷款合作事宜进行磋商。成功举办了中意财政合作30周年成果展。
(财政部金融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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