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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中央财政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按照“三化同步”要求,积极落实政策,大胆改革创新,深入开展调研,夯实管理基础,实现了财政支农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良好起步。
一、突出“三化同步”要求,全面部署“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工作
2011年8月30-31日,全国农业财政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到会并代表部党组作重要讲话。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财政支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全面总结了五条基本经验,深刻分析了“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提出了“两个稳步提高、三个着力加大”的总体思路,即:稳步提高对农民的补贴水平,稳步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着力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着力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业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着力加大对农村公共福利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会议从强化财政支农投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等十个方面,对2011-2012年的财政支农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会议讨论修改情况,会后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农业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农业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
2011年,中央财政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按照“三化同步”要求,积极落实政策,大胆改革创新,深入开展调研,夯实管理基础,实现了财政支农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良好起步。
一、突出“三化同步”要求,全面部署“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工作
2011年8月30-31日,全国农业财政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到会并代表部党组作重要讲话。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财政支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全面总结了五条基本经验,深刻分析了“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提出了“两个稳步提高、三个着力加大”的总体思路,即:稳步提高对农民的补贴水平,稳步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着力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着力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业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着力加大对农村公共福利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会议从强化财政支农投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等十个方面,对2011-2012年的财政支农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会议讨论修改情况,会后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农业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农业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全面落实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按照“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要求,积极完善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努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突出支持水利改革发展。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积极支持水利改革发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等重点薄弱环节建设。一是抓好水利重大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水利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印发《财政部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提出了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十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与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126亿元,比上年增加48亿元,增长61.5%,新增400个小农水重点县,重点县总数达到1250个。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牧区水利建设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等。制定印发了《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将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作为全年小农水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对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召开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启动视频会,会同水利部联合部署开展了第一、二批重点县交叉检查活动等。三是支持发展节水灌溉。安排高效节水灌溉专项工程建设资金和节水灌溉贷款贴息。研究提出了支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的建议,在国务院领导同意后,迅速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实施前期工作。根据旱作(节水)技术推广应用面积不大的现状,专题向国务院领导报送了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的建议。
(二)认真落实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民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政策,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一是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20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继续对水稻、玉米、大豆、青稞等10个品种实施良种补贴。二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5亿元,比上年增加20.1亿元。补贴机具种类扩大到12大类46小类180个品目,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生产主要的机械设备,同时根据农业产业不同需求提高了部分机型中央财政补贴限额。三是落实畜牧良种和生猪补贴等政策。安排畜牧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等43.93亿元。四是增加林业补贴投入。安排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补贴资金等58.8亿元,研究提出了扩大造林补贴规模、完善造林补贴政策的思路。
(三)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油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是落实支持粮食生产重大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会同农业部研究制定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筹措安排相关资金,支持落实抗旱浇水等促进粮食生产的一系列重大政策。二是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0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集中用于解决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大力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对各省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三是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安排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高产创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农民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资金67.5亿元,比上年增长19.5%,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四是研究提出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政策。根据现代种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着力研究财政支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提出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建议,同时明确相关政策内容。
(四)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保护政策。大力支持生态建设保护,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一是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根据2010年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决议,2011年中央财政设立并安排专项资金136亿元,在内蒙古、新疆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研究印发《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启动布置会,及时拨付补助奖励资金,督促各地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对地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二是支持林业生态建设。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财政政策,及时拨付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费121亿元。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退耕还林补助等379.2亿元。此外,大力支持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扩大林业贷款贴息规模,加强对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三是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安排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地方承担项目经费、中西部地区第一次水利普查经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重大水利工程基金等179.34亿元。
(五)不断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密切关注农业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全力做好资金安排拨付工作,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支持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恢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支持水利防灾减灾。拨付水利防灾减灾资金80.51亿元,创新财政支持防汛抗旱救灾方式,支持各地提高应急度汛能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着力抓好1200支县级抗旱服务队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县达到1100个。二是支持农业生产救灾。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7亿元,支持相关地区应对干旱、台风、风灾等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购买种子、种苗、鱼苗、柴油、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给予适当补助,帮助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三是支持林业防灾减灾。拨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林业生产救灾等资金3.36亿元,支持林业防灾、抗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四是支持气象防灾减灾和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安排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乡村气象服务专项经费等2.48亿元。
(六)积极构建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精神,不断完善扶贫战略,积极构建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一是研究制定落实新纲要的具体措施。研究提出《关于贯彻落实新扶贫开发纲要精神 加大财政综合扶贫力度的意见》。同时,配合办公厅对财政部牵头的4条及参与的47条政策措施进行任务细化分工。二是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文件起草、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方面意见和建议,认真起草财政部领导大会交流材料。会后,及时研究财政支持扶贫攻坚的政策建议和工作安排,配合办公厅精心准备国务院新闻办新纲要发布会有关材料,着力宣传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等措施。三是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根据财政部领导指示,在梳理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中央和省级财政都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提高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和发展的保障能力;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快速增长。测算统计2010年、2011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情况,并在中西部省份开展县级综合扶贫投入统计调查工作。四是加大专项扶贫力度。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72亿元,比上年增长22%。完善资金分配方法,确保资金分配向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革命老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支持扶贫对象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突出中央地方多级联动,全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
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上下联动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开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新局面。
(一)切实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先后成功组织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并按照会议决定全面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有力推动了涉农补贴资金规范管理、统筹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加大财政综合扶贫力度等工作,实现了部内涉农资金整合的良好开局。印发了《关于以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为抓手 加快推进财政支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加强对整合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全面总结全国201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并形成相关报告。
(二)积极推进中央层面整合重点工作。一是整合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印发了《财政部关于整合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整合统筹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等10项资金,带动省级整合统筹相关资金,大力支持油茶、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二是整合资金支持“菜篮子”生产。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菜篮子”生产和“保供应、稳物价”的要求,研究确定了支持“菜篮子”生产的思路和框架,整合统筹高产创建等5项资金,支持大中城市提高抗灾能力、“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研究整合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会同农业部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大投入整合统筹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报告》。四是推动农业部部门预算财政专项整合。会同农业部对其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进行了清理,加强项目资金设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环节的审核。
(三)继续支持地方加大整合力度。继续强化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扶贫连片开发等整合平台的作用,推动地方特别是省级财政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工作。支持开展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奖励,巩固县级支农资金整合成果,激发县级整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激发“三农”发展活力
(一)支持兵团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现了团场职工减负两年到位的目标。了解兵团历史性债务情况,研究相关化解政策。积极沟通协调,推动提高干部职工收入等政策的落实。研究提出加强兵团财政资金监管的意见,配合推动兵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二)支持气象体制改革。会同中国气象局研究推动海南省气象局由海南省政府管理为主调整为以中国气象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后有关经费及资产划转问题。
(三)支持林业体制改革。参加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承担社会保险、改革成本等相关财政政策的研究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对纳入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省予以批复。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创新财政扶贫机制。积极推进大小凉山扶贫开发与艾滋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扩大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范围。完善财政支持少数民族扶贫机制,提高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扶持标准,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支持特色产业试点,扩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范围。推进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试点工作,巩固连片开发试点成果,规范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开展“百村奖励”活动。
五、突出政策理论研究,全面增强财政支农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一)积极参与201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起草。认真汇总财政部2012年支持“三农”工作及推动农业科技改革发展政策建议。参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起草组,积极配合做好2012年中央1号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好与部内有关司局的沟通协商,及时汇总反馈修改意见。
(二)梳理总结重大财政支农政策。一是梳理中央财政支持粮食生产政策。对2004-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归纳,形成《中央财政着力健全粮食增产财政保障机制》一文。二是梳理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增收政策。对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提出财政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框架。三是总结中央财政支持“三农”工作情况。先后对2010年、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三农”工作情况进行了及时总结,提供国务院领导同志参考和新闻媒体宣传。四是总结财政支持抗旱保春耕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支持抗旱和春耕备耕所采取一系列有力政策措施。
(三)深入开展专题政策调研。一是调研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政策。围绕2012年中央1号文件主题,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和有关政策进行了研究。二是调研扶持苜蓿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研究提出了在“十二五”期间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等有关政策建议。三是调研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根据温家宝总理批示精神,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2012年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新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资金等政策建议。四是调研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领导批示精神,组成3个调研组分赴地方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提出了促进支农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对接的政策建议。五是调研水利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先后就财政支持牧区水利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取得了较好成果。六是调研连片特困地区综合扶贫政策。组织21个省份开展连片特困地区财政扶贫政策调研,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思路。
(四)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和中央1号文件落实情况分析。深入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支农政策落实情况。针对中央1号文件、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出台的各项政策,积极协调部内有关单位,汇总整理由财政部负责牵头落实的工作进展情况。参加中央办公厅督查室组织的中央1号文件落实情况督查调研组,赴地方开展督查调研。
六、突出“两基”建设,全面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修订《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12个补助地方专款管理办法,制定《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4个部门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系统完整、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
(二)狠抓预算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做好预算编制、批复相关工作。认真编制、批复中央农口部门2011年部门预算,做好代编预算清理相关工作,完成好压缩“三公经费”预算调整任务,及时批复中央农口部门2010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抓好中央农口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二是狠抓预算执行管理。组织召开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执行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旬通报中央农口部门执行情况,并及时开展分析研究,不断加大约谈督导力度。认真做好专项转移支付提前通知工作,建立分片督导机制,加快地方农业财政预算执行。三是做好其他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及时提供2011年“两会”预算说明、相关解释材料,做好中央农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指导、督促、统计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一是配合做好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提供有关材料,耐心细致地解释有关政策问题,顺利完成了审计工作。二是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有关后续工作。会同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向国务院、中纪委报送专项清查工作总结,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向10个重点检查省份下达了检查处理决定的通知。三是配合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与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进行沟通,对内部监督检查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针对各地专员办开展的2010年度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汇总反馈。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分别会同农业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对农机购置补贴、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乡村气象服务专项、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等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五是促进乡镇财政发挥监管作用。为发挥乡镇财政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作用,确保支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乡镇监督管理支农资金作用的意见》,指导各地积极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作用。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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