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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四川省实现生产总值14151.3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增速比上年回升3.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40.6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6711.9亿元,增长19.5%;第三产业增加值5198.8亿元,增长12.4%。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2%、62.8%和33%。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020.7亿元,比上年增长58.1%;第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为524.6亿元、4592.1亿元和6904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24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8%,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2%。
一、全力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2009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把握“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灾后重建,狠抓增收节支,促进经济发展,切实保障民生,科学运筹管理,有效地维护了全省财政的稳健运行。
(一)收入实现止滑回升。2009年,四川省财政收入一季度增长7.6%,上半年增长10.5%,前三季度增长13.3%,全年增长21.9%。具体来看,地震重灾市(州)财政收入率先提速,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和阿坝5个市(州)提前两个月...
2009年,四川省实现生产总值14151.3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增速比上年回升3.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40.6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6711.9亿元,增长19.5%;第三产业增加值5198.8亿元,增长12.4%。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2%、62.8%和33%。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020.7亿元,比上年增长58.1%;第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为524.6亿元、4592.1亿元和6904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24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6%。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8%,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2%。
一、全力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2009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把握“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灾后重建,狠抓增收节支,促进经济发展,切实保障民生,科学运筹管理,有效地维护了全省财政的稳健运行。
(一)收入实现止滑回升。2009年,四川省财政收入一季度增长7.6%,上半年增长10.5%,前三季度增长13.3%,全年增长21.9%。具体来看,地震重灾市(州)财政收入率先提速,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和阿坝5个市(州)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42.9%,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9.3个百分点;51个重灾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30%,超过全省县级平均增幅9.8个百分点。59个扩权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29.2%,超过全省县级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26个县(市)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任务。
(二)收入质量明显改善。2009年,全省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5.5%,比前三年平均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全省税收增长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3.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三)支出结构继续优化。2009年,全省财政支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7%,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性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3%,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四)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9年,四川省可用财力达到2070.3亿元,增长16.7%。按财政供养人员计算的人均财力达到7.82万元,比上年增长13.1%;县级人均财力达到5.95万元,比上年增长15.4%。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农业、教育和科技等法定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322.76亿元,增长33%;教育支出451.44亿元,增长22.3%;科学技术支出28.64亿元,增长10.9%;医疗卫生支出219.1亿元,增长5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91亿元,增长1.6%;环境保护支出114.47亿元,增长44.6%;灾后重建支出684.32亿元,增长22.2%。
(五)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09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执行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财税优惠政策,全省地方财政减收约50亿元;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落实扩大内需地方配套等相关政策,各级财政新增支出约200亿元。在巨大的减收增支压力下,四川各级财政部门狠抓增收节支,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大力促进经济恢复增长
2009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以全面推动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为抓手,积极筹措资金,创新政策手段,在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增加政府投入。2009年,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占本年资金来源的比重显著提高,政府公共投资大幅度增加。围绕产业基地建设,省财政下达资金2.5亿元,推动以果蔬、蚕桑、茶叶和中药材为重点的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加快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稳粮增收“三百工程”(建立水稻、玉米、苕豆高产优质科技示范片各100万亩)、民族地区增粮增收工程,加快发展特色油菜、优质水稻、高产大豆等粮食作物,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有力确保了粮食安全。认真落实增加居民收入政策,及时兑现惠农补贴、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等政策,促进城乡居民消费。2009年,全省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59万台,销售金额62亿元,实际兑付补贴产品350万台,兑付补贴资金7.8亿元,兑付率达到99.3%;“汽车摩托车下乡”兑付补贴产品65万台,兑付补贴资金7.4亿元;“以旧换新”车辆兑付补贴产品210台,兑付补贴资金120万元。圆满完成18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分配拨付工作,全面落实了科学配置资金、放大使用规模、有效防范风险的管理要求。
(二)创新政策手段。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在扩大项目融资、促进企业发展、引导个人消费中发挥政策引导功能。继续完善金融机构贷款激励和小额担保贷款奖补机制,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对就业再就业、中小企业和“三农”投入。实施“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政策,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实施灾后重建、企业技改、原料奶收购等贷款贴息政策,增大金融服务总量。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运作,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出口奖励等促进政策,提升财政政策实效。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积聚放大作用,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5亿元,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41亿元,引导市、县级财政投入资金4.76亿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93亿元,吸引社会投入资金26.16亿元,有效支持生猪、玉米和马铃薯三大产业加快发展。
(三)实施重点扶持。围绕“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达江海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规划的实施,集中资金支持了园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刺激消费增长等关键领域。2009年,四川省安排产业发展支出500亿元,比上年增长50%。省级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安排工业发展及中小企业发展资金7亿元,重点支持产业技术研发、重大项目技改、重大装备制造和中小企业发展。在中央重建基金分配中安排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30亿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整合涉农资金,带动社会投资,累计投入资金45.41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
(四)推进节能减排。省级财政对沱江、岷江和嘉陵江(以下简称“三江”)流域污染防治投入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四川省政府挂牌治理的200多户工业企业以及60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使“三江”流域干流各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出川水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及时下达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212万元,用于四川省70个农村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乡镇,对改善农村面源污染,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四川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安排减排示范项目29个,项目资金5480万元,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四川省按照“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决策部署,在中央财政大力支持下,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下达预算,确保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同时,通过建立重建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公示考核机制、资金预拨机制、项目资金调节机制,全力推动项目执行。
(一)及时拨付灾后重建资金。截至2009年底,中央累计下达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1584.91亿元,占全省包干资金总量2203.43亿元的71.9%。2009年实际到位资金1085.98亿元,比包干指标增加188.63亿元。省级累计下达省直管项目和灾区市(州)、县(市、区)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1543.9亿元,占中央已下达数1584.91亿元的97.4%,除中央重建基金外,省级财政累计筹集拨付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77.46亿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房重建、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基础设施重建和产业恢复重建等方面。
(二)多措并举加快执行进度。充分发挥重建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一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公示考核机制。定期将各地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进行排名,上报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二是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资金预付机制。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立健全工程施工方质量保证金、预付工程款等制度,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对已具备开工条件暂时未申报资金预算的项目,通过预拨或调度资金的方式确保建设资金需要。三是建立健全项目之间的资金调节机制。允许国库对项目间的资金进行合理调度、调剂使用。并对预算下达前的垫付资金,允许各地在预算下达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归垫。
(三)做好重建基金中期调整。认真研究重建规划项目中期调整,为科学配置重建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及时提出了符合四川省灾后重建实际情况的中央财政恢复重建基金中期调整政策建议,促进重建项目和资金的有效衔接、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按财政部有关精神,研究下发了《汶川地震中央和省级财政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期调整办法》,对中央及省级财政恢复重建基金中期调整的基本原则、调整内容、调整程序和时间安排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努力强化公共保障职能
2009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累计拨付“八项民生工程”资金800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10.1%,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四川省各级财政积极筹措安排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农村道路、红层找水、百姓安居等项目资金355亿元,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的宏伟目标,省财政筹集资金8.7亿元,支持旱山村集雨节灌、粮食主产区中型灌区渠道配套、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了部分农村“无水可用”和“有水用不上”的困难。此外,大力支持新农村试点示范、育土工程、农机提灌站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支持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二)构建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5亿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及6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2.5亿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省181个社区机构和41个县基层医疗机构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开始实施。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及时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并严格监督各地根据筹资水平的提高及时调整报销方案,提高报销比例,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四川省参保农民的参合率达93.35%,比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全省954万名城镇居民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到政府补贴。此外,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攻坚等民生政策全面落实。
(三)深入实施“富民安康”工程。省财政通过预算安排、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2009年“富民安康”工程在藏区实际投入各类资金122.94亿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起实施了“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当年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8亿元。
(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时制定了四川省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足额向277.2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兑现了提高养老金待遇政策,使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均增加156元。全省拨付农资综合直补资金42.8亿元、粮食直补资金6.52亿元。足额兑现城乡低保资金53.5亿元,全省城乡低保人员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9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为100.23万户、189.49万人,累计保障2273.24万人次,累计支出33.03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45元;全省农村低保对象为193.99万户、397.37万人,累计保障4544.46万人次,累计支出25.4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56元。
(五)推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2009年,争取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8.87亿元,较上年增长47%。分解下达了中央确定四川省的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并下达了2009年省级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8000万元。
(六)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围绕生态环境建设,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和退牧还草等项目资金共66.4亿元。实施森林有效管护,加快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和后续产业发展等,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
(七)加大就业扶助支持力度。2009年,拨付各类就业促进资金22亿元,确保全省就业形势稳定。配合相关部门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推进新一轮就业促进政策在四川省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支持农民工培训,围绕千万农民工技能提升,拨付农民工培训资金2.6亿元,占计划的105%,打造了“川妹子”、“川厨师”等劳务品牌,为加快四川省从劳务大省向劳务强省转变创造了积极条件。
(八)确保扶贫解困工作推进。支持扶贫解困工程,坚持“一体两翼”(整村推进为主体,劳务培训和产业扶贫为两翼)方针,落实财政扶贫资金9.9亿元,占计划的138%,加快推进新村扶贫、劳务扶贫和产业扶贫等项目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下达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资金4.73亿元,占计划的288.87%。
五、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财政监督,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推进体制改革。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新增32个试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实现全面对接,“分类考核、差异扶持、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稳妥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理顺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和交通事业发展分级管理体系。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顺利实施,“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二)加强财政管理。省级财政按照“加强事前控制,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注重资金绩效”的总体原则,启动实施省级预算编制审批程序改革。省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民生、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比重进一步提高,灾后恢复重建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得到有效保障,预算编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省财政厅成立预算编审中心,集中归并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和调整审核职能,部门预算管理得到加强。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增强预算调控能力,省级财政清理注销2008年省级部门结余资金3.9亿元,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覆盖范围继续扩大,评价指标不断完善。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深入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不断夯实财政基础管理。
(三)创新机制手段。加快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扩大评价范围,健全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省财政厅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项目30个,涉及项目资金81.6亿元。研究政策执行协同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一站式服务”机制,帮助群众及时便捷领取医疗补助。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探索建立对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一体化的采购监管机制,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得到提高。
(四)加强债务监控。全省政府性债务控制体系全面建成。一是建立起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实时提示各地债务风险状况,向当地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要求各地主动防范债务风险。构建严格的约束惩罚机制,强化落实领导责任制,遏制了地方盲目上项目、举债搞政绩的冲动。二是通过建立完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库,探索构建债务会计核算体系并进行试点,实现债务的规范有序管理。三是建立偿债准备金,并逐步提高比例。建立完善地方债务偿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化解债务的积极性。
六、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2009年,在四川省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监督检查体系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发挥自身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努力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和高效。
(一)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省财政厅及时制定了《四川省财政厅扩大内需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监管重点,提出了监管工作措施。二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为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加强工作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完善了财政、监察、审计、财政部驻四川省专员办的多部门财政资金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共同开展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项目等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管理技术支撑。开发建设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情况、资金安排情况和资金支付情况全部收录到系统里,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实时在线监管。同时开发了全省政法系统装备动态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实时在线监督。
(二)注重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示公告制度,多渠道公开财政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财政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四川省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财政资金及政策公示公告”专栏,向社会及时通报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的安排、使用、绩效情况及相关政策;同时通过《四川日报》等报纸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24个专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专项资金达149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一是开展灾后重建财政资金、项目检查。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2009年初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对“5•12”地震发生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应急抢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和恢复重建等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清理。2009年10月,省财政厅与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审计厅联合,再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及项目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考评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到位情况以及已经开展一系列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开展扩大内需资金专项检查。2009年4月,省财政厅与财政部驻四川省专员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眉山市管理使用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马忠、聂志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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