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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7700.3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58.7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3377.72亿元,增长17.6%;第三产业增加值2863.93亿元,增长1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06.7亿元,比上年增长50.8%。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90.7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42.0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出口总额83.7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91%;进口总额58.3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0.9%。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1元,比上年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3980元,比上年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
2009年,自治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888.7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20.9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992.67亿元,上年结余207.25亿元,调入资金2.76亿元。自治区财政支出完成1633.2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621.82亿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92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36亿元,调出资金4.07亿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255.49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的支出等净结余28.01亿元。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2009年,自...
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7700.3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58.7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3377.72亿元,增长17.6%;第三产业增加值2863.93亿元,增长1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06.7亿元,比上年增长50.8%。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90.7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42.0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出口总额83.7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91%;进口总额58.3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0.9%。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1元,比上年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3980元,比上年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
2009年,自治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888.7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20.9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992.67亿元,上年结余207.25亿元,调入资金2.76亿元。自治区财政支出完成1633.28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621.82亿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92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36亿元,调出资金4.07亿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255.49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的支出等净结余28.01亿元。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意见》,从加强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快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在财政具备支付能力的前提下跨年度提前使用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和奖励力度以及统筹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财政政策措施,并及时形成具体实施意见,对促进自治区经济的恢复增长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二)以广西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结合自治区政府财力增长预期分析以及有关金融机构的贷款意向,共获得有关金融机构授信460.85亿元,实现提款13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60亿元,各市72亿元,主要用于满足自治区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以及各市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瓶颈问题,为各项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整合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节能减排等工作,不断夯实自治区经济发展后劲。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千亿元产业及重点产业发展资金10亿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1亿元(含上年结转1.1亿元),预安排2010年工业园区资金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和外贸企业发展资金3.4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7亿元,投入节能减排资金16.51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业企业节能、主要污染物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节能工程。
二、全力支持实施各项民生工程
(一)支持教育加快发展。2009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投入资金87.7亿元,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职业教育攻坚、高校新校园项目建设,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授信贷款额度21.7亿元,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校园建设,解决高校发展资金瓶颈。投入资金10.7亿元,完善大中专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大中专学生提供奖助学金,对中职特定人员给予学费资助,对中职特定专业学生给予第三年生活费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提供资助。
(二)加大社会保障与就业再就业。2009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投入就业资金17.82亿元,用于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10亿元,支持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5亿元,将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从135元提高到15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从35元提高到50元。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资金22.66亿元,支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三)大幅度增加医疗卫生投入。2009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投入资金32.17亿元,支持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投入资金3.44亿元,支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由8个地级市扩大到全区14个市;投入资金1.8亿元,支持4.4万名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投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11亿元,用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三、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200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各项涉农补贴56.55亿元,继续实施粮食订单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足额兑现资金。投入资金62.08亿元,大力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亿元,积极支持粮食和糖料蔗两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快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专业合作组织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资金5.67亿元,用于61个项目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50.87万亩。投入资金34.06亿元,支持实施林业六大生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8.95亿元,以第三批1164个贫困村和连片特困区域为抓手,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为重点,全面推进扶贫开发。自治区本级财政整合各类资金5.34亿元,支持南宁至百色高速公路沿线、右江河谷走廊沿线共计254个村庄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项目建设。2009年全区农林水事务支出210.74亿元,比上年增长51.2%,有效解决了一批农业最关键、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问题。
四、创新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一)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引入支出成本差异系数,改进标准支出测算办法,实现政策性、激励性、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机衔接;同时,继续实行财力下移,自治区对下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由上年的100亿元增加到130.25亿元,增长30.3%;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8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33.3%;安排对各市县财政收入增长激励补助8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14.3%;探索构建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下达奖补资金12.62亿元。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稳步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114号),并选择14个县开展自治区财政体制直管县改革试点。同时,制定《关于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意见》。二是全面推进“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全区109个县(市、区)全部推行“乡财县管”改革工作,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将区直部门历年结余资金使用方案编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历年结余资金。同时,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扩大县级部门预算的覆盖面。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着重扩大市、县两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覆盖面;同时,加大推行公务卡力度,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推行公务卡制度。五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配套制度措施,强化采购预算约束,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效率不断提高。六是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在区直重点企业推行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试点。此外,在推进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运营改革、农村综合改革、配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全区政法经费保障改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方面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打造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信息网络平台。整合核心财政业务系统,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综合利用率,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技术支撑。
五、构建适应时代要求的财政管理新格局
(一)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及时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分配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项目建设年”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克服经济下滑明显、政策性减收因素多等不利因素,不断改进完善征管手段和办法,确保了全区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与此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停止批准购置和办理小汽车定编手续,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二)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体系。2009年,先后出台了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扩大内需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自治区人大提出的有关财政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对审计部门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依法理财。2009年共办理人大议案与建议116件,办结率为1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冯翊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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