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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39081.59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06.02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19270.48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17805.09亿元,增长11%。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353.15亿元,增长19.5%。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6111.1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0.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6.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7.7。
2009年,广东省财政收入完成9053亿元,比上年增长6.8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49.81亿元,比上年增收339.49亿元,增长10.2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30.61亿元,增长9.28%;非税收入完成519.2亿元,增长16.53%。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34.37亿元,比上年增支555.8亿元,增长14.71%。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27.18亿元,比上年增收3.92亿元,增长0.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5.86亿元,增长4.51%;非税收入完成51.31亿元,减少32.97%。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86.53亿元,比上年增支60.4亿元,增长14.17%。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1000.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调资补助158.3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一、增收节支、保重点支出取得新突破
二、应对危机、实施...
2009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39081.59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06.02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19270.48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17805.09亿元,增长11%。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353.15亿元,增长19.5%。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6111.1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0.8%。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6.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7.7。
2009年,广东省财政收入完成9053亿元,比上年增长6.84%。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49.81亿元,比上年增收339.49亿元,增长10.2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30.61亿元,增长9.28%;非税收入完成519.2亿元,增长16.53%。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34.37亿元,比上年增支555.8亿元,增长14.71%。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27.18亿元,比上年增收3.92亿元,增长0.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5.86亿元,增长4.51%;非税收入完成51.31亿元,减少32.97%。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86.53亿元,比上年增支60.4亿元,增长14.17%。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1000.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调资补助158.3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一、增收节支、保重点支出取得新突破
二、应对危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增长取得新突破
2009年,广东省财政部门认真编制资金滚动预算计划,加强部门间协调,不断细化完善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等各项政策措施,刺激经济增长,促进广东省经济较快企稳回暖。
(一)扩大政府投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在争取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的基础上,将财政手段与金融手段相结合,积极建立国有资本收益、交通、水利三大融资平台,2009年新增融资约550亿元,重点支持广东省城际轻轨、高速公路、国省道新改建和大修、部省合作铁路、港珠澳大桥、湛江钢铁及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开拓国内和农村市场,促进消费增长。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引导农村消费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积极支持“广货北上”等促进消费活动,开拓广货市场。支持举办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推动各市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旅游消费。
(三)稳定外贸发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研究整合现有外贸扶持政策资金,加大对“两新”产品出口、外贸出口、企业“走出去”、招商引资、出口退税、“以奖代补”及口岸优化升级建设等支持力度。2009年共安排资金29亿元支持扩大出口,用于出口退税、促进来料加工企业的转型升级等。
三、科学发展、落实“三促进一保持”取得新突破
2009年,广东省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围绕“三促进一保持”(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增长与调结构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利用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加快推动科学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积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快引进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形成广东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集中力量投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编制滚动预算,将2009—2012年省级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50亿元,按计划分批投入具有创新能力、创新产品、成长性好的行业和企业;将2009—2012年省级重点产业转移园区专项资金、珠三角产业转移奖励、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0亿元,用于推动产业转移和重点主导产业发展以及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外贸产业水平等。安排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4亿元、广东省中科院全面战略合作专项资金1亿元,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实施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等,提升广东省科技研发和产业化水平。
(三)支持企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力度,2009年新增资金2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投入10亿元成立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一次性安排1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政银企合作和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补助,2009年已拨付9.61亿元,带动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近400亿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达41倍。
四、保障民生、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突破
2009年,为确保中央和广东省一系列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省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用于改善民生和均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支出已达75.46%,比2008年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特别是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及其规划,对保民生、扩内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在落实各项农民直补政策和推进政策性保险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华侨农场金融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67亿元落实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政策;安排资金3.89亿元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支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扩大内需政策,累计安排资金150亿元,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特色水果产业、优质水稻、油茶茶叶等现代农业生产产业带建设。
(二)实施教育优先战略。安排资金2.77亿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安排资金7.7亿元推进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即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拨付3.87亿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安排资金1亿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三室一场五有”工程建设,即有标准配置的课室、满足教学需要的实验室(小学功能室)、阅览室和运动场,运动场的建设要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可供教师休息的住房,寄宿制学校还要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职业教育投入。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2009年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7亿元,对本省45周岁以下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均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劳动力转移。支持实施“南粤春暖行动”和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稳定返粤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安排技工学校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安排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工学校实训中心建设专项资金1.4亿元。
(五)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失业保险基金试点范围;参与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健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计发办法,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
(六)支持建设文化大省。设立“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9年安排资金2亿元重点支持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和品牌,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群。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改革经费投入方式。
(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25亿元一揽子解决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安排资金3.8亿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安排资金5亿元提高公益生态林补偿标准,从2008年的每年每亩10元提高到每年每亩12元。
(八)加大交通和住房保障投入。督促各市认真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和相关财政政策的落实工作,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设廉租住房。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
五、精细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抓住危机形成的改革契机,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创新财政分配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加强部门预算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人员数据、决算数据、工资发放数据、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等基础信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二是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管理电子平台建设,继续扩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公务卡结算改革试点范围,启动省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竞争机制和制约机制,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制定实施《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及《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着重做好国有资产(资源)、公共资源收益及专项收入征管。五是以构建绩效优先、约束有力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在对省级财政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深化“事前绩效审核、事中绩效督查、事后绩效评价和绩效问责”的财政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部门单位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六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七是着力构建财政监督工作宣传教育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协调协助机制及执法问责机制,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财政、金融、国有资本运营制度改革。八是搞好竞争性分配机制改革,积极推行竟争性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改革,2009年省财政已竞争性分配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农业、水利及劳动力扶持资金85亿元。特别是圆满完成了累计5批次、75亿元省产业转移扶持资金竞争性招投标活动,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对欠发达地区发展形成的“倒逼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截至2009年底,13个市获得前5批省竞争性扶持资金75亿元,共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入913.31亿元,带动投入的平均乘数达1:12.2。
(二)围绕确保积极财政政策资金规范有效运转,加强财政监督和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方面,推进国有资本预算编制工作,理顺和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与执行、决算编制等各项管理工作。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认真做好地方债务统计工作,分析债务状况、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广东省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工作规程》等制度,提高债务管理水平。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研究制定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可在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城市公交服务、咨询服务、职业培训、行业评比、决策论证以及成果评审等方面优先开展试点。在加强积极财政政策资金监管方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规范体系,制定《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积极财政政策资金管理办法》及省级三大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和保障机制等规章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加强财政投资评审,2009年全省累计核减金额为257亿元,核减率11%。
六、转变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新突破
2009年,广东省财政部门全面开展“转变作风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实行财政厅党组成员重点工作抓落实制度,完善落实领导分片指导财政工作及促进增收节支责任制,把“民事先办、特事新办、常事严办”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将工作重心下移,在研究编制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探索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工程等重点工作中,深入基层、农村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提高出台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广东省财政厅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方案》,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莫仪执笔)
深圳市
2009年,深圳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201.2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47亿元,下降18.6%;第二产业增加值3831.64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4363.12亿元,增长12.5%。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09.15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043.63亿元,增长26.1%。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701.5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0.4%。其中,出口总额1619.79亿美元,下降10.6%;进口总额1081.76亿美元,下降10.1%。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41.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98.68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2251.77亿元,增长14.2%;住宿餐饮业零售额346.91亿元,增长24%。
2009年,深圳市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2765亿元,剔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不可比因素后,比上年增长3.2%。全口径财政收入中,属中央级收入1884.5亿元(含关税和海关代征收入等),对中央、省上解支出75.1亿元。全市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80.8亿元,比上年增收80.5亿元,增长10.1%。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全年财政总收入为1128.77亿元。全市完成各项税收收入823.2亿元,比上年增长7.9%,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93.5%。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个主体税种共完成707亿元,比上年增长6.8%,占地方级各项税收的85.9%。全市完成非税收入57.6亿元,比上年增长54.3%,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5%。
2009年,深圳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000.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等,2009年财政总支出为1082.75亿元。总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46.02亿元,其中净结余24.67亿元。连续29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一、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政府投资和产业扶持力度
2009年,深圳市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社会事业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有效地促进了深圳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为全市经济企稳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市本级下达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53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为切实保障政府投资资金需求,积极筹措资金,向中央争取代发深圳地方债24亿元;继续实施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方式改革,统筹安排、科学调度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统贷提款规模,节省政府成本。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大幅增加扶持产业类的经费支出,全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各项经济和产业类扶持资金11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倍多,重点加大对高科技、金融、总部经济、生物、新能源和互联网等产业的支持力度。为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了多层次投融资体系,组建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再担保贷款累计达15.1亿元;市财政投入10亿元建立民营领军企业互保增信平台,为企业大额中长期贷款分担风险,正式备案贷款达100亿元;设立3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投入10亿元,重点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合理配置资源,优先保障民生类重点支出
2009年,深圳市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市本级民生类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5%,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大力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提高特区内外教育均衡化水平,全市教育支出136.63亿元,比上年增长32.5%;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药品加成下调和医疗服务收费降价,推进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和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全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54.99亿元,比上年增长68.6%;继续支持扩大少儿医保覆盖面,加大就业再就业领域的资金投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出41.46亿元,比上年增长9.4%;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力度,促进“平安深圳”建设,全市公共安全支出8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3.4%;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支持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市环境保护支出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71.8%;及时调整基地生猪扶持政策,确保“菜篮子”工作任务的完成,落实供深圳市生猪基地回销生猪补贴资金1448万元;大力支持公交降价和公交整合改革,着力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全市财政安排公交补贴资金23.7亿元(含燃油补贴3.9亿元);积极协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特事特办、及时审核拨付防控甲型H1N1流感经费。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落实甘肃省陇南地区灾后对口援建以及省内外对口支援资金11.3亿元。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开展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查和中期评估工作,完成了有关评估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在确保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继续平稳运行的同时,着手开展制定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的准备工作。2009年6月深圳市成立了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按照平稳过渡、事权与财力相统一、激发活力、加快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了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坪山新区财政体制。
(二)加强预算管理。市财政委员会充分发挥部门预算编审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全面实行零基预算,严格审核新增因素,清理部门年度结余经费指标,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积极配合节能减排工作,创新公用经费保障模式,从2009年开始推行水电费节支奖励制度。预算安排坚持“有保有压”,切实保障重点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事关民计民生及深圳市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支出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市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分别比上年压缩27.9%、22%和24%,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各项严控经费较上年压缩6.6亿元。加强与深圳市人大的沟通,改进预算编制方式方法。
(三)推进区级国库改革。完善国库管理及拨付机制,制定应急方案和操作指引,确保了全市机构改革期间财政财务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区级国库改革,福田区、龙岗区、盐田区于2009年1月国库改革全面铺开;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加快改革步伐进行了三轮扩点,2009年底已全面铺开。“金财工程”指标管理系统、用款计划管理系统、支付管理系统、财政总账系统、综合查询系统等已在各区全面上线,走在前列的区已使用了预算编审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工资发放系统等,其中罗湖区已率先在区级推广应用工资发放系统。各区预算内资金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走在前列的区已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2009年各区实行集中支付的资金达88.6亿元。
(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市级政府采购单位责任工作制度》。改进招标、评标办法,对重大、复杂或1000万元以上等项目在招标前采取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两阶段评审”等措施,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五项改革”,在装饰修缮、物业管理、会计中介等7个项目建立了预选供应商库;完善预选供应商(协议采购)二次竞价机制;试行“跟标采购”方式;加强专家库管理,开发完成了全市统一专家库软件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调整和增加了节能产品、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产品等优先采购清单,并积极推进落实了行政事业单位采购30台比亚迪汽车试驾3个月的政策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处理投诉,确保政府采购操作规范运行。
(五)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节水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取消和减免多项收费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确保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深化综合部门预算改革,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将行政事业单位执收的其他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脱钩。进一步规范罚没物品委托拍卖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国土资金管理,积极做好城市化转地后续管理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车辆等重大资产的管理,研究拓宽了待报废资产的处置渠道。深入开展政府物业管理调研,提出了创新政府物业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2009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加强资金审核拨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正透明、安全运行。加强出国出境经费管理,实行出国出境经费前置审批制度。严格审核请款事项,修订市直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制定了《加强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大运会筹办专项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政府的行政运作成本。加强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各单位经费管理和资产管理,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资金。深入研究大型公共场馆管养机制,对转企的7家市属大型文体场馆,建立了新的管养模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及收支账户的监督,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基金收入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完善国土资金管理,加强对规划国土前期费的监管。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政府投资项目清理,收回基建结余资金3.28亿元。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检查评价工作,建立市财政委员会内部各业务处室联络人制度、自评核查机制、回访制度,实现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检查)工作新的突破;重点对市地税局“有奖发票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评价(检查),涉及资金5000多万元。
(七)加强财政政策和课题研究。深入分析财税政策对深圳市经济的影响,积极开展所得税税源调查,协调推进建立前海保税港区。密切沟通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努力争取燃油消费税、海域使用金减免等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引导、市场拓展、产业转换升级的战略部署,制定和完善了企业自有资金技术改造补贴操作规则、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补助办法、商贸流通业资金管理办法、加工业增加值奖励办法、加工贸易转型奖励办法、加工贸易内销奖励办法、会展业资金管理办法、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远洋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产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了《深圳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配套改革方案。加强会计理论研究,完成了财政部立项的重点会计科研课题《非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问题研究》。积极参与教育系统改革和政策研究,完成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重大课题调研工作,向市政府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八)加强财政内部管理。结合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及“深圳市财政局”调整为“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精心制定新的“三定”方案,科学设定内设机构及相应职责,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了内设机构调整和干部岗位轮换,调整轮换面达40%以上。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服务年活动的决定,印发了《财政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完善对外办事大厅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加大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社会舆情舆论,及时、妥善处理政务信息公开、信访投诉等事宜,编印出版了具有史料价值的深圳财政28年纪念画册。
四、贯彻实施《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经费保障工作
2009年,为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事项,全力支持“先行先试”,市财政委员会提出“创新国库现金管理模式,提高政府资金收益;通过将社保基金定向购买地方债的方式,提高社保结余资金的收益率”等建议,被纳入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之中。精心组织谋划政府机构改革期间财政财务工作,扎实做好部门预算调整、审计、资产处置、业务培训等工作,积极协助各预算单位克服改革过渡期的种种困难,确保新老机构间财政财务有机衔接、平稳过渡,保障了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出谋献策,提出了包括建立投融资平台、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等多项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会计监督,规范会计管理工作
2009年,全面推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深入调查了解准则执行情况,对全市108家上市公司年报进行“盯市”和逐户分析。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对一批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作出了撤回行政许可、终止备案等决定。采取市、区联动方式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依法对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认真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市有12万名会计人员参加了继续教育考核。深化会计服务业深港合作,制定有关操作指南,为香港考生提供免费复习培训等优质服务。整合学会资源,充实学会力量,着力构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与会计研究会“三会合一”的平台机制,在省市级会计学会中率先建立了高级会员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深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对140多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采取措施推进整改,建立和完善了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六、完善“金财工程”系统,为财政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009年,按照“稳系统、扩功能、重服务、推改革”的工作思路,完善“金财工程”核心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性能,核心业务系统、集散账户管理系统均完成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软件升级,顺利通过系统终检。积极应对深圳市工资发放改革及政府机构改革,及时调整系统基础数据及人员权限,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和市财政委员会内设机构调整后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金财工程”二期业务系统和外围业务系统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阳光政府”工程政府采购监管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基建管理系统等一批重要业务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制度建设,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完善了灾备机房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供稿,胡长青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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