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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湖北省实现生产总值12831.5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15.9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5909.42亿元,增长16%;第三产业增加值5006.2亿元,增长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11.85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72.29亿元,比上年下降16.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99.6,价格水平下降0.4%。
2009年,湖北省地方财政总收入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上划中央四税(包括成品油改革增加的增值税和消费税)727亿元,增长15.7%。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1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分级次看,省级一般预算收入184亿元,增长5.6%;地市级一般预算收入264亿元,增长11.1%;县级一般预算收入367亿元,增长22.8%。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091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其中,省级财政支出258亿元,下降33.7%;地市级财政支出554亿元,增长47.6%;县区级财政支出1278亿元,增长44.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模式,各级财政按照实际使用数列本级财政支出,不再由省级统一列支,因此省级财政支出规模下降,市县级财政支出规模上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支出255亿元,增长43.7%;一般公共服务支...
2009年,湖北省实现生产总值12831.5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15.9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5909.42亿元,增长16%;第三产业增加值5006.2亿元,增长1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11.85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72.29亿元,比上年下降16.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99.6,价格水平下降0.4%。
2009年,湖北省地方财政总收入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上划中央四税(包括成品油改革增加的增值税和消费税)727亿元,增长15.7%。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1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分级次看,省级一般预算收入184亿元,增长5.6%;地市级一般预算收入264亿元,增长11.1%;县级一般预算收入367亿元,增长22.8%。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091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其中,省级财政支出258亿元,下降33.7%;地市级财政支出554亿元,增长47.6%;县区级财政支出1278亿元,增长44.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模式,各级财政按照实际使用数列本级财政支出,不再由省级统一列支,因此省级财政支出规模下降,市县级财政支出规模上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支出255亿元,增长43.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亿元,增长16.3%;公共安全支出137亿元,增长9.3%;教育支出317.3亿元,增长11.6%;社会保障支出343亿元,增长21.7%;医疗卫生支出139亿元,增长46.4%。按现行体制结算,2009年湖北省一般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7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79亿元。全省预算外资金收支相抵,结余41亿元。
一、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统筹资金调度,提前安排部分发展资金。统筹集中2009、2010两年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1500亿元,以带动全省全社会投资1.5万亿元。通过采取资金调度方式,全省提前安排使用37类跨年度重大延续性项目支出,资金总投入43.6亿元,保证了重点项目早投资、早竣工、早见效;提前安排再就业资金4亿元,援企稳岗,推动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继续执行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强基固本。二是加快资金拨付,确保投资及时到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三是全力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落地生根”。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四是及时调整预算,确保地方政府债券顺利发行。做好全省2009年8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管理工作,及时编制了200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按照“侧重配套、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原则,合理核定了各市、州、县(市)政府债券转贷规模。将转贷收入和相关支出纳入政府预算,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力,提前制定还款计划,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债券资金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并优先用于农村民生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和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
二、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一)推动自主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一是支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聚集。筹措资金5亿元,支持省及市县国有企业改革。安排专项资金2.2亿元,重点支持生物产业、汽车零部件、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和软件产业发展。二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政策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促进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科研成果转化。安排专项资金3.2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并筹措财政性资金1亿元,建立了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三是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和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制度,对全省6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给予资金扶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及科技研究与研发资金向五大产业倾斜。
(二)支持“两圈一带”(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财税体制。建立了武汉城市圈财政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圈内经济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同时,积极制定支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的财税政策。二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武汉城市圈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铁路资本金,支持武汉支铁项目建设,支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一江两山”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武汉新港建设。三是支持设立投融资平台。分别采取注入资本金、财政借款和财政贴息等方式,大力支持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和省投资公司发展,通过支持建立投融资平台,促进“两圈一带”经济社会发展。
(三)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建立县级财力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初步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加大对省内地区间财力差异的调节,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二是用好用活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上年度设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2009年新增专项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的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工业基础较好、实力相对较强的县(市)平稳较快发展。三是建立健全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制度。安排县域经济奖励经费1000万元,对2008年度的20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和5个县域经济发展进位先进县(市、区)分别给予奖励。
(四)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扩大内需保增长。抢抓中央出台新增商贸流通企业财政政策的机遇,争取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1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和中小商贸企业的发展;设立承接产业转移及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物流和供销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8500万元,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予以全力保障。
(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将2008—2010年省集中税收当年新增增量返还县(市、区)的50%,用于各地补充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以省中企担保公司为基础的省级再担保平台建设。全省集中资金4.35亿元支持全省87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全省6356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264.45亿元,比上年新增155.46亿元。建立了中小企业上市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奖励制度,安排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2200万元,对70个县(市、区)给予奖励。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达150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9%。
(六)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绿色繁荣。建立完善发展“两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的财税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等多种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设立3亿元的“两型”社会建设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争取中央财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的大力支持;争取中央资金5000万元,支持开展大东湖生态水网建设工程。研究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全省采购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占同类产品的100%和93%。
三、着力支持和谐社会建设
(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拨付各项支农惠农专项资金,完善办法,优化服务。2009年,全省共拨付粮食直补资金7.11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7.41亿元;拨付良种补贴资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等惠农补贴资金13.5亿元;拨付农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1.71亿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06亿元;拨付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1.04亿元;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1亿元。特别是湖北省财政部门探索完善的家电下乡“乡审乡兑”模式,3天内资金到达农民“一折通”,快捷安全,成为财政部推行的五大模式之首,央视《焦点访谈》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继续支持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二是推进现代农业项目建设。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围绕全省优势特色农业板块长期发展规划,统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统一规划项目建设布局,统一开展项目评审和考评验收,统一拨付项目资金,有力推进了全省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工作。2009年中央财政对湖北省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1亿元,新增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18亿元。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全年共完成财政投资8.34亿元,实施农业开发项目430个,改造中低产田87.74万亩,扶持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89个。三是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采取保费补贴预拨的方式,落实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3.1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执行农村信用社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集中建立省级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金1.82亿元,在继续弥补54家农村信用社历年亏损缺口的同时,安排资金1.1亿元重点支持22家县(市)级信用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推动了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四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再解决农村4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乡镇和村级农家店5000家;支持血吸虫病防治和改水改厕工作,全年拨付农村沼气池建设专项资金达1.5亿元,新增疫区沼气用户10.1万户、三格式无害化厕所25.08万户。五是支持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投入资金8080万元用于全省2.4万个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有力地提高了全省基层党组织教育培训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围绕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继续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调整相关政策,按每个农业人口15元标准,安排落实省级“以钱养事”补助资金6.17亿元,有效推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三是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任务。全省17个市(州)98个化债单位累计化解“普九”债务30.74亿元,有效减轻了学校负担,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全面完成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养老保险改革。安排改革资金2.48亿元,为全省17万名良种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安排落实资金2.8亿元,在27个县(市、区)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力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支持促进就业、创业。筹措资金32.78亿元,支持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培训、再培训农村劳动力80万人,新增转移和返乡人员再就业80万人。同时,从省级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资金3.5亿元,用于补充各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帮助5万名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20万人就业。二是建立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上报了《湖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批准下发。进一步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省个人账户基金本息达到76亿元。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的监管。2009年全省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30亿元,参合人数3714.5万人,参合率达到94.42%,高于国家规定90%的标准。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设。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8亿元,用于解决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启动了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四是提高社会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2009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人均提高110元/月。五是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筹措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9.34亿元,支持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43万平方米,并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解决17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支持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改革。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湖北省筹措资金44.67亿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惠及全省600多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筹措资金4.69亿元支持对农村7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贴;筹措资金16亿元向25万名大学生和84万名中职学生发放奖、助学金;筹措资金11亿元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是大力支持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支持省图书馆新馆工程建设;安排资金支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100个、建设农家书屋6500个、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00个;支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以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和剧团等公益文化设施维修改造,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基本文化权益;筹措资金1亿元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了对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文博事业的发展。
(五)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保障落实维稳经费,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做好省、市、县三级监控中心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追加预算支持各市州组建公安特警队,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支持解决“小三场”(小农场、小林场、小渔场)改革、国企改革遗留问题、辞退民办教师等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积极筹措资金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万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7万件。
四、着力提升财政科学化、精化化管理水平
(一)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围绕年度目标,积极协调收入征管部门共同研究收入分解方案和征收政策措施,迅速分解落实到各征管部门和市州。建立财税库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分析全省财政经济动态,预测经济运行走势,不定期地以《财政专报》形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收入征管情况。全面梳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把握好结构性减税的政策要求,依法及时将纳税人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将各项扶持政策转化为企业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潜力。密切配合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工作,分析重点税源,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创新征管机制,强化征管手段,优化征管模式,提高组织收入的能力,努力保证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控制减免税,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完善相关措施,堵塞税款流失漏洞。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部署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在保证收入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严格控制行政开支,过好“苦日子”、“紧日子”。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控制行政开支的工作目标,配合省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单位,从经费列支上进行严格控制,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领域。切实加强资产购置管理,进一步完善省直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科学核定部门、单位的资产配置预算,从资产“入口”控制经费列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预算和支付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三)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制定了《省直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结余资金管理。二是采取激励约束的办法,提高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部门结余资金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充分调动各部门共同做好压缩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性。三是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2010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情况进行了清理和审核,并将其与2010年预算统筹安排。同时,加强了对市县结余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
(四)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一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在整合财力中盘活财力、放大财力。以支农资金整合为切入点,从管理运行机制上入手,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逐步形成了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的制度体系。同时,探索建立以现代农业建设、小型农田水利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部门预算编制为平台的多样化资金整合形式,鼓励各地建立以县级政府为主导,财政和各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机制,通过支农资金整合带动部门及社会资源的整合,建立支农资金统筹使用的新机制,真正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活用财政间歇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国库间歇资金,采取超调资金方式设立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并将20亿元资金及时安排到位。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申报坚持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三是开阔理财思路,多渠道支持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盘活财政扶贫资金,通过预支农业综合开发回收的有偿资金及财政贴息方式,支持脱贫致富奔小康7个试点县的发展,并吸引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县贷款力度。积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1.17亿美元和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158.94亿元,支持了全省重大基础设施、交通、高科技产业、民生等领域项目建设。
(五)开展“小金库”治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按要求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确保不走过场;严格督导、精心组织,确保完成任务;专人负责、精心梳理,确保查办举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确保社会效益。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全省组成了491个检查小组实施重点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六)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地税部门积极探索具有湖北特色的信息管税路子,建立了综合办税、发票管理、纳税服务、数据应用和安全运维五大综合应用平台,完善了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联动管理机制,网上办税等试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湖北省财政厅供稿,夏晟临、章茂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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