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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上海市实现生产总值15046.4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3.82亿元,下降1.1%;第二产业增加值6001.78亿元,增长3.5%;第三产业增加值8930.85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9.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73.24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5273.33亿元,比上年增长9.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6。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2%。全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804.28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全年新增各类金融单位98家。全市进出口总额2777.3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8%。上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92亿吨,比上年增长1.8%。全年环保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0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5%,绿化覆盖率达到38.1%。世博园区主要场馆和基础建设基本建成。
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540.3亿元,比上年增长7.7%,完成预算的101.6%,加上中央与本市的结算收入等317.2亿元,加上调入市级和区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
2009年,上海市实现生产总值15046.4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3.82亿元,下降1.1%;第二产业增加值6001.78亿元,增长3.5%;第三产业增加值8930.85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9.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73.24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5273.33亿元,比上年增长9.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6。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2%。全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804.28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全年新增各类金融单位98家。全市进出口总额2777.3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8%。上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92亿吨,比上年增长1.8%。全年环保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0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5%,绿化覆盖率达到38.1%。世博园区主要场馆和基础建设基本建成。
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540.3亿元,比上年增长7.7%,完成预算的101.6%,加上中央与本市的结算收入等317.2亿元,加上调入市级和区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历年结余等120.2亿元,上海市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2977.7亿元。地方财政支出2989.7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完成调整预算的104%,加上结转下年支出35亿元、部分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亿元,支出总计3048.9亿元。全市财政支出大于收入71.2亿元,通过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亿元弥补后,当年结余4.8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1257.1亿元,增长5%,加上中央与本市的结算收入等317.2亿元,加上调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22.1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157.2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1197.3亿元,增长23.6%,加上结转下年支出35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232.3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大于收入75.1亿元,通过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亿元弥补后,当年结余9000万元。
200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24.7亿元,加上中央对本市补助收入10.3亿元、动用历年结余等40.5亿元,收入总计87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18.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当年结余156.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35.5亿元,加上中央对本市补助收入10.3亿元、动用历年结余40.5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40.9亿元,收入总计245.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3.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当年结余101.7亿元。
全年收入预算执行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财政收入企稳回升,全年收入实现7.7%的增幅。二是第三产业对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90%,第三产业财政收入比重达75.1%。三是第二产业回暖趋势不断巩固,全年来自第二产业的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9%,比上半年回升4.6个百分点。
一、突出“四个重点保障”,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200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市本级财政在确保法定增长的基础上,财政支出执行有保有压,突出“四个重点保障”,即重点保障民生改善支出、重点保障城市建设支出、重点保障支持经济发展支出、重点保障对口支援支出。
(一)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1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亿元。支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补贴100亿元,从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均每月增加161元;落实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郊区农民养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万人就业和社区助老等补助8亿元,从4月1日起按城镇每人每月25元、农村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从7月1日起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协保人员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调整本市廉租住房准入标准,落实廉租住房租金市级补贴1亿元,新增廉租受益家庭1.4万户;支持实施就业“1+3”计划,研究并出台一系列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大职业培训、实施就业援助的政策措施,对初创期创业组织给予不超过18个月的房租补贴,对特殊困难企业发放社保缴费补贴和岗位补贴,对企业职工、大学生、新成长劳动力按规定标准给予50%或100%的培训补贴,对参加见习计划的毕业后未就业大学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不超过2年、每人每年5000元或10000元的补贴等。
(二)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32.8亿元。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49.1亿元。主要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贴、大学生医疗保障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城乡低保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支出8.2亿元,实现800所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时报销,对9个院前急救分站、郊区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3家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426家村卫生室标准化提供建设补贴,1870万人次受惠社区卫生中心和村卫生室门诊诊查费减免补贴;落实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支出6.6亿元,主要用于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和重点人群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食品药品抽验监督等;落实医疗服务支出18.7亿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开办、医疗设备更新、医联工程建设、节能改造、医学学科建设和改善医院就医环境等。
(三)全市教育支出347亿元。市本级教育支出117.9亿元。对区县义务教育进行资助和转移支付51亿元,重点向郊区和经济困难地区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建立科学长效的分配激励机制;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7亿元,从9月1日起率先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并提供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金,全市3万多名学生受益;投入资金2.2亿元改善农民工同住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将农民工同住子女生均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学前教育支出重点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地区落实新建50所幼儿园的市政府实事项目;落实高等教育支出44.1亿元。
(四)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1亿元。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7亿元。主要落实文化支出12.8亿元,对28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进行补贴,为全市220个街道乡镇统一配送公益性讲座、社区文化艺术指导等五大类文化项目,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博物馆和纪念馆,支持本市文化体制改革,确保文艺院团改制平稳过渡;落实体育支出5.6亿元,保障上海市体育健儿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等。
(五)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07.4亿元。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49.8亿元。主要落实水稻种植、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置和农业保险等各项对农民的直接补贴5.1亿元,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6亿元,建设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畜牧场和区域特色农产品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资金18.6亿元,推进100个村庄改造,完成160个农业综合服务站建设,支持60个郊区农业旅游项目建设,对420个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给予公共管理基本支出补助,推进174条黑臭河道、45条郊区骨干河道专项整治,开展农村污水专项治理等。
(六)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49.9亿元。主要用于京沪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嘉金高速公路、松卫公路、瓦洪公路和铁路上海站北广场客运交通枢纽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世博中心、东方体育中心、文化广场和大世界等公益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及改造;辰山植物园、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和外环绿带等生态环境建设。
(七)全市环境保护支出34亿元。市本级环境保护支出18.2亿元。主要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2亿元,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149个,调整危险化学品企业51家,补贴老旧汽车淘汰更新3044辆,落实高效照明产品和节能空调地方补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资金等。
(八)全市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2.4亿元。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7.4亿元。主要落实城市维护管理和市容环境建设资金65亿元,用于道路和桥隧大修、高架涂装及黄浦江沿岸环境综合整治等市管项目,以及清洁建筑立面、综合改造旧居住区和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等区管项目的市级补贴;安排社区事务管理补助支出等,均衡全市社区服务提供水平。
(九)全市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357.1亿元。市本级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54.8亿元。主要落实资金7.8亿元,设立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通过技术改造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大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力度;将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每年安排1亿元提高到2亿元,落实金融发展资金8亿元、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6亿元、临港产业区专项发展资金7.5亿元,继续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落实自主品牌建设、出口信用保险和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1.6亿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补贴资金1.4亿元,积极促进扩大内需。
(十)全市科学技术支出215.3亿元。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150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科学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0.4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落实资金76亿元,对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聚焦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和生物医药等9个重点领域,落实上海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实施意见,设立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等;落实资金12.5亿元,支持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二次创业”;继续落实科技小巨人、专利资助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9.1亿元;落实科普经费2.1亿元,支持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能力点建设。
(十一)全市交通运输支出81.8亿元。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57亿元。主要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大的公交、出租车等六大行业补贴10.4亿元,以及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后由原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安排的支出。
贯彻中央“一省帮一重灾县”的部署要求,支持四川省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全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1.7亿元,全部用于落实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
二、完善财政体制,规范预算管理
(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09年市对区县的转移支付总量达到157.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对财力困难区县补助资金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量的87%。出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建立涵盖基本农田、公益林和水源地生态建设及保护的补偿机制,使生态补偿需求大、财政投入强度高、生态建设成效好的区县得到更多补偿。突出保障重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义务教育绩效工资、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2009年安排的生态补偿、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保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占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的75%。
(二)完善区域经济扶持政策。聚焦重点产业,研究完善上海化工区、临港产业区和上海综合保税区财政支持政策,理顺市、区两级分配关系,合力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财政体制保障。
(三)完善区县以下财政体制。深入拓展“乡财县管”,加强激励考核,引导81个乡镇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切实规范试点乡镇财政管理,缓解试点乡镇财力困难。稳步推进全市69个中心城区街道的经费由区本级保障,引导街道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并加强对企业跨区迁移的管理,促进企业有序流动。
(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改进项目库申报和项目支出零基预算管理模式,切实细化预算编制,有效保障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
(五)推进综合预算改革。2009年1月1日起,将原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内管理,加强预算内、外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
(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结合政务网建设,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试点推广到部分市级全额拨款单位;研究出台《区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继续在区县中推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完善各项保障和服务措施,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七)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在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和优化大额资金财政直接支付、中额资金财政授权支付和小额现金公务卡支付流程,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
(八)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定出台《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操作规程(试行)》、《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加强对区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培训,督促区县推进“管采分离”。
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扩内需、保增长”政府投资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开展上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组织对386家企业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1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严肃处理违规单位,坚决纠正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各项会计行为。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加和细化报送市人代会的预算草案和相关材料,在原来报送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的基础上,增加报送文化建设事业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并将市本级预算草案中的重点支出细化到部分款级科目。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开展政府采购专题调研、对市教委部门预算全过程跟踪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三)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公开彩票公益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良种补贴等资金管理办法及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对口支援四川省都江堰市灾后重建资金、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程,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四、落实财政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新增投资项目建设。做好新增投资资金的拨付、地方资金配套落实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安排等工作,加强对上海长江防护林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投资促进经济增长效果的发挥。
(二)促进扩大消费。大力推动家电、汽车下乡及“以旧换新”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有序进行,促进城乡居民扩大消费需求。
(三)推进“两个中心”建设。明确《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操作口径、入库方式、信息交换等,确保将免税政策具体落实到位;落实在沪金融机构的财政扶持政策;研究鼓励金融创新和吸引高层次金融人才的政策措施。
(四)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制定《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落实资金拨付工作,引导产业结构加快调整。
(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上海市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奖励等方式对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给予财政扶持,并安排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五、制定“金财工程”行动计划,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制定“金财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上海市金财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明确了工作内容、部门责任、时间节点,科学指导“金财工程”建设。
(二)实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成了市级应用支撑平台数据标准规范工作,并在平台中接入基础信息、预算编制、指标管理、国库支付、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等业务数据;开发了基于平台集中业务数据的财政综合查询系统。
(三)启用网上预算编制系统。系统在2010年预算编制中正式上线使用,实现预算网上编审;提供多种数据查询分析功能,操作高效便捷,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应用政府采购电子集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正式运行;激光打印机、台式计算机、复印机、投影机和空调等协议供货产品试行电子集市采购;进一步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价格、规范采购行为。
(五)开发网上资金监管系统。完成了系统整体功能的开发和系统测试工作;系统将通过对相关信息的归集、比对和采用预警指标设置,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异动现象及时预警、追踪,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
(上海市财政局供稿,周永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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