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9年,黑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82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54.3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3920.4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3213.3亿元,增长10.1%。人均生产总值21665元,增长11.1%。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29.1亿元,比上年增长37.6%。其中,城镇投资4696.1亿元,增长40%;农村投资333亿元,增长18%。全年实现进出口总值162.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9%。其中,出口100.8亿美元,下降40%;进口61.4亿美元,下降2.8%。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5.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上涨1.2%。
2009年,黑龙江省全口径税收收入实现1091.9亿元。其中,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746.6亿元,比上年减收61.5亿元,下降7.6%;省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3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增收55.3亿元。国税部门组织主体税种收入“三降二增”。国内增值税完成433.2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44.8亿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完成4.4亿元,均同比大幅下降。国内消费税完成138.9亿元,比上年增收99.1亿元,增长249%;车辆购置税完成25.3亿元,比上年增收5.5亿元,增长27.8%。地税部门组...
2009年,黑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82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54.3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3920.4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3213.3亿元,增长10.1%。人均生产总值21665元,增长11.1%。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29.1亿元,比上年增长37.6%。其中,城镇投资4696.1亿元,增长40%;农村投资333亿元,增长18%。全年实现进出口总值162.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9%。其中,出口100.8亿美元,下降40%;进口61.4亿美元,下降2.8%。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5.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上涨1.2%。
2009年,黑龙江省全口径税收收入实现1091.9亿元。其中,省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746.6亿元,比上年减收61.5亿元,下降7.6%;省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3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增收55.3亿元。国税部门组织主体税种收入“三降二增”。国内增值税完成433.2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44.8亿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完成4.4亿元,均同比大幅下降。国内消费税完成138.9亿元,比上年增收99.1亿元,增长249%;车辆购置税完成25.3亿元,比上年增收5.5亿元,增长27.8%。地税部门组织的各税种收入全面增长。在征收的11个税种中,除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增长一位数外,其他8个税种均实现20%以上增长。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贡献最大,增收额为34.8亿元,占地方税收总增收额的63%,拉动地方税收增长12个百分点。
2009年,黑龙江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4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全省地方财政收入885.5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41.6亿元,增长10.9%。全省地方财政支出2094.5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877.7亿元,增长21.8%。超额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一、着力扩内需,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2009年,在投入中央扩内需资金103.3亿元基础上,通过预算安排、申请中央代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整合专项资金等措施,省级落实配套资金40.8亿元,市县落实配套资金26.6亿元,重点支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项目建设。这些举措,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7.6%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全省GDP增长11.1%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吸引社会投资效果显著。2009年,成功引进政府主权外债项目11个,吸引国外资金28.8亿元。积极推进省担保集团和18家县级担保机构组建工作,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担保额77.1亿元,增长79%。支持农村信用社开展“惠农贷款”活动,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新增涉农贷款179亿元。省级财政注入资本金7.6亿元,实现新组建龙江银行股权多元化,推进全省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投入资金5000万元,支持村镇银行扩充资本金。
(三)刺激消费政策有力。落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财政补助政策,2009年全省累计资助“农家店”1.9万个,覆盖超过40%的自然村;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物流网络建设,支持6个农产品批发市场、20个农贸市场和35个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建设,为繁荣农村市场创造了物质条件。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落实力度,兑付补贴资金4.7亿元,共补贴销售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92万台(件)、销售额43.4亿元,拉动了农村消费。落实增值税转型、全面提高营业税起征点、住房交易环节税收优惠、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48.3亿元。
二、着力扶企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认真落实省政府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23项政策措施,制定了财政部门支持企业摆脱困境促进发展的25条具体政策和支持沿边开放带建设的23条政策措施。在资金使用上:一是向重点领域和危困企业倾斜。2009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6.1亿元,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和研发补助等方式,支持装备制造业等重点项目技术改造以及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建设,帮助哈飞汽车等68户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落实资金26.1亿元,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建设。二是向产业结构优化倾斜。2009年省级财政拨付资金3.7亿元,支持生物产业等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和哈尔滨动漫产业园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补贴省内支线航线,支持神州北极和华夏东极等29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园区和网站建设以及民营企业家培训,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省级财政拨付资金10.4亿元,加快推进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建设,改善口岸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外贸企业发展能力。三是向国企改制倾斜。积极筹集资金,妥善解决省属企业和哈尔滨铁路局分离办社会职能以及其他改制遗留问题,推进龙涤集团等3户企业“三供”改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着力促“三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以启动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契机,以支持现代化大农业建设为重点,2009年整合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市财政及社会资金14.1亿元,在富锦等县区辟建了17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其中“绥庆北”200万亩现代优质水田示范区和肇东市50万亩玉米吨粮示范区等大项目,成为全省现代农业建设的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重点,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4亿元,吸引贷款9.6亿元,支持购买5.4万台(套)先进农业机械,组建了150个大中型农机合作社;投入资金21.8亿元,采取无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项目以及20个重点县节水灌溉和水田改造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216.7万亩,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50万亩,深松整地4800万亩,建设水稻育秧大棚10万栋,建立麦豆轮作示范区,扶持奶牛、肉牛、生猪、玉米和水稻等十大优势产业加速产业化步伐。以提速增效为重点,省级财政拨付资金8.1亿元,支持实施五千万头生猪和千万吨奶发展规划,落实临储玉米和大豆定向销售给加工企业政策,解决粮油加工企业原料短缺困难。
(二)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点线面联动、梯次发展、整体提高”的思路,2009年省级财政拨付资金2亿元,通过以奖代投方式带动地方投入资金7.5亿元,扎实推进全省第二批1008个村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和35个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省级财政拨付资金5.8亿元,改造农村泥草房22万户。支持301个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极大改善了农村能源结构和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投入机制和奖补办法,各级财政投入资金5.5亿元,对全省1084个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先进村和150个示范村进行奖励,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三)促进农民增收。2009年及时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108.3亿元,拉动农民人均纯增收385元以上。落实水稻、大豆和玉米临时储备收购政策,保护了农民种粮收益。各级财政投入资金3.3亿元,对2087万亩玉米、大豆、小麦、水稻和138.3万头能繁母猪、6.2万头奶牛参加农业保险实施补贴,缓解农民因灾致贫问题。
四、着力惠民生,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
(一)落实就业政策。2009年各级财政拨付资金32.5亿元,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7%以内。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09年各级财政落实资金14.7亿元,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138元;筹集补贴资金21亿元,将47.5万名“五七工”、“家属工”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各级财政落实资金56.7亿元,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370.4万人,参合率达到95.7%;对中央及中央下放企业和地方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74.8万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助;资助69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7%;支持县区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各级财政落实资金48.3亿元,将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由月人均139元提高到162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由年人均684元提高到800元,惠及全省城乡低保对象275.9万人,并对107.4万户城乡低保家庭取暖费给予补助。
(三)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加快发展。2009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25.4亿元,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提标政策,免费为265万名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教科书,对3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给予42万名贫困高中及大中专学生无偿资助。省级财政拨付资金10.8亿元,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按实施高教强省规划要求,大幅度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完善、资金筹集、强化管理等项工作,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05.5亿元,确保了医改工作的扎实启动和稳步推进。支持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各项文化活动和精品剧目创作,启动全省文化馆图书馆维修改造4年规划,推进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为成功举办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提供财力保障。
(四)促进和谐龙江建设。2009年,扎实推进全省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安排资金12亿元,省级匹配资金8.3亿元,改善了市县政法机关办案及装备条件。推进全省第二步规范津补贴工作,提高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为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保证运转、维护稳定的能力,拨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资金20.7亿元,提高了基层财政财力水平;落实生态功能区和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24.3亿元,增强了31个生态功能区市县和4个资源枯竭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拨付村级经费7.8亿元,建立了稳定规范的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
(五)保障民生工程建设。2009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1.7亿元,支持改造棚户区3233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503万平方米,改善了低收入和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投资规模与改造面积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亿元,完成供热、供水和供气工程158项,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122项,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有新的改观。
五、着力保增收,努力挖掘财政收入潜力
(一)推进财源建设。组织开展了以“保增长促发展”为主要目标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产品产量监控、发展总部经济等10项专题工作的推进。2009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4亿元,支持了135个产业类和开发区基础设施类财源项目、44个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对6个哈大齐工业走廊项目、20个东部煤电化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和17个“十弱县”大项目进行了奖励,调动了各级政府建财源保增长的工作积极性。齐齐哈尔市以一重等7户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吃配企业已发展到1000多户,吃配产值占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七台河宝泰隆40万吨甲醇和煤焦油加氢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鲁能宝清煤电化一体化项目和鸡西沈煤集团瓦斯发电项目已经全面开工;双鸭山建龙钢铁年产100万吨无缝钢管项目和建龙化工焦化项目进展顺利,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0.8亿元,新增税金8815万元;大兴安岭围绕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帮助北奇神药业等企业落实担保贷款6128万元,促进了特色经济发展。宾西经济开发区等31个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已累计完成投资58.5亿元,入驻企业731户。
(二)强化收入征管措施。协同税务部门,加大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征管力度,实现地方税种的大幅增收,2009年全省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实现125.9亿元和27.4亿元,比上年增长26%和33.5%。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税收政策执行,实现应收尽收,全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实现23.7亿元和5.2亿元,比上年增长26.1%和180.7%,肇东、绥芬河等13个市县的契税收入超过千万元。推进矿产资源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建设,并从“地、价、量、费”入手强化矿产资源收入管理,提高了矿产资源税费收缴水平。制定省级非税收入收支管理规定,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省预算内非税收入完成197.3亿元,增长24.8%。经过财税部门的努力,全省一般预算在消化减收因素105亿元的前提下,实现可比口径增长17.7%,超年初预算5.7个百分点。
六、着力强监管,提升当家理财能力
(一)推进财政改革。推进部门预算省人大审查试点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试点工作,将报送人大审议的省级基金收入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报告和决算情况。建立了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报备制度和省直单位资产处置财政部门三级审批制度,积极推进燃油税费改革和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省级1856家预算单位实施了公务卡改革,13个地市本级和7个区县开展了公务卡改革试点。省直所有执收执罚单位和全省所有市县区全部启动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修订完善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省政府采购额实现121.2亿元,节约资金12.4亿元,节支率达9.3%。财政投资评审成效显著,全省评审金额170.3亿元,审减资金27.1亿元,审减率达15.9%。在全国公开招标确定42个资产管理业务服务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健全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扎实开展财政监督管理年活动,出台了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机制的意见,制定完善了同步监督的工作规则、考核办法、检查规程和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初步建立了“共同参与、统一协调、全程监督、规范管理”的财政同步监督格局;认真开展了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小金库”专项治理、省直事业单位投资经营活动检查以及就业资金、外贸发展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三)推进财政绩效评价。采取省直部门自评与财政审核备案相结合的办法,将省直监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转入常规化;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开展了省级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和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完成2008—2009年度省级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等15项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圆满完成全省2009年外国政府贷款和世行贷款117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促进了贷款项目有效实施。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全省政府主权外债、国债转贷资金、中央专项借款、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乡镇债务、粮食直补借款及政策性挂账、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七大类政府性债务进行了统计分析,全面收集并逐一核实了全省各类政府性债务。
(五)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的要求,对水电油等消耗性支出实行经费包干、节支奖励,对出国经费实行联审双控,对出差会议等公务活动实行定点管理,全省共压缩出国(境)、接待、车辆购置及运行和水电油经费3.6亿元,全部用于民生支出。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王业伟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