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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9725.7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29.02亿元,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5101.39亿元,增长21.4%;第三产业增加值3695.37亿元,增长1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40225元,比上年增长16.5%。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464.72亿元,比上年增长33.8%。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67.6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4.1%。其中,出口总额23.16亿美元,下降35.3%;进口总额44.48亿美元,下降16.6%。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5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品市场呈现两大亮点,一是消费结构呈现积极变化,汽车、居住、家庭装饰等消费不断扩大。2009年汽车类零售额182.3亿元,比上年增长54.2%;家电和通讯类消费品升级步伐加快,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5.9%。二是“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有力带动了全区农村牧区的消费市场。2009年全区已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2514家,覆盖近80%的乡镇苏木。全年县及县以下实现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8.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49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370元,比上年增长14.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5%...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9725.7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29.02亿元,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5101.39亿元,增长21.4%;第三产业增加值3695.37亿元,增长1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40225元,比上年增长16.5%。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464.72亿元,比上年增长33.8%。全年海关进出口总额67.6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4.1%。其中,出口总额23.16亿美元,下降35.3%;进口总额44.48亿美元,下降16.6%。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5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品市场呈现两大亮点,一是消费结构呈现积极变化,汽车、居住、家庭装饰等消费不断扩大。2009年汽车类零售额182.3亿元,比上年增长54.2%;家电和通讯类消费品升级步伐加快,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5.9%。二是“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有力带动了全区农村牧区的消费市场。2009年全区已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2514家,覆盖近80%的乡镇苏木。全年县及县以下实现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8.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49元,比上年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370元,比上年增长14.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5%,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938元,比上年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农牧民人均消费支出3967元,比上年增长9.7%。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8%,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2009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实现1378.1亿元,比上年增加270.9亿元,增长24.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50.7亿元,增长30.7%;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576.7亿元,增长24.2%。全区地方财政支出1925.1亿元,比上年增加470.6亿元,增长32.3%。全区国民经济总体形势以及财政运行情况向好,民生状况不断改善,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一、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努力扩大政府投资。从2008年四季度以后累计争取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110.2亿元,多渠道筹措落实配套资金67.1亿元,重点用于“三农三牧”、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等投入,为拉动经济增长、增强发展后劲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落实各项税费政策。通过落实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提高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和取消与停征国家100项及自治区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为企业和居民减负100亿元左右,有效调动了企业扩大投资和居民增加消费的积极性。
(三)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融资机制。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69.5亿元,支持了旗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廉租房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全区82家担保机构累计筹措担保资金19.6亿元。同时,积极有效地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6亿美元。
(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积极落实自治区政府对包钢、伊利等重点工业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投入各类补助资金4亿多元。筹集资金1.1亿元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了36个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地质勘查专项资金25.3亿元,支持地质勘查项目407个。
二、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2009年投入就业补助资金9.5亿元,比上年增长32%。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亿元,落实小额贷款贴息资金7180万元,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落实资金4200万元,支持“三支一扶”、“村官”选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
(二)开拓农村牧区消费市场。积极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全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5.9亿元,兑付补贴资金6908万元,有效扩大了农村牧区消费市场。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城乡居民收入。2009年全区社会保障支出262.2亿元,比上年增长43.9%。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标政策下达补助资金40.3亿元,全区109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每人每月平均提高125元,月平均水平达到1210元。启动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自治区下拨补助资金5600万元,全区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拨补助资金25.2亿元,城镇和乡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5元和18元。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3亿元。
三、支持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加大“三农三牧”投入。2009年全区财政用于农林牧水、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295.8亿元,比上年增长36.5%。一是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拨付各类惠农惠牧补贴资金84.8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全面实现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二是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2009年投入资金11.9亿元,扶持东部玉米、中部马铃薯、西部农区东部牧区肉羊产业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4亿元,实施中低产田改造、人工种草和草场改良150万亩,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项目210个,完成土地整理新增耕地9231公顷。推进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下拨补贴资金11.5亿元,全区种植业参保面积6041万亩,参保农户263万户;养殖业能繁母猪参保42.1万头,奶牛参保21.5万头。全年投保种植户和养殖户获保险赔偿9.2亿元。三是建立农村牧区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全面推开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投入资金3.4亿元,支持公益项目1060个。
(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筹集资金5.8亿元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支持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其它节能技改项目。二是下达奖励资金2.7亿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323个;投入资金4300万元,推动小煤矿、小企业整顿关闭。三是争取中央“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资金1亿元,支持光伏发电技术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投入生态建设补助资金44.8亿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保护政策,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森林抚育试点。落实资金4.7亿元,支持环境监察和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等建设,72个污染项目得到治理。安排资金8.8亿元,用于矿山环境治理、矿山地质公园建设和地质遗迹保护。筹措资金5.9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镇和江河流域污水管网建设2860公里,补助3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2009年筹集资金2.8亿元,推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落实资金3.9亿元,支持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与科技创新引导奖励,提升了科技进步水平。安排资金2.9亿元,加快实施“一个产业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城乡流通网络建设,促进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筹集资金112亿元,支持重点干线公路、农村牧区公路和地方机场建设。
四、加大公共服务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保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09年,全区教育事业支出2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免除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启动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3.4亿元,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对农村困难家庭和涉农涉牧专业以及牧区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实行免费教育。支持高等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加快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将高等院校生均定额标准由4200元提高到4700元。
(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条件。2009年筹集资金21.2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和游牧牧民定居工程3.6万户。新建廉租房4.2万套,继续扩大廉租房补贴范围,下达补贴资金4.8亿元,受益家庭15.2万户。投入财政扶持资金9.8亿元,解决了15万名低收入农牧民的温饱问题。及时拨付农牧业防灾救灾资金6亿元,用于灾民生活救助、防凌防汛和动物疫病防治等经费补助。
(三)支持卫生事业发展。2009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102.1亿元,比上年增长70.7%。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落实补助资金20.6亿元,统筹解决城乡各类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参合人数1200万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0元,将人口在6万以下的纯牧业旗参合牧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各盟市全面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实际参保人数395万人。全面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下拨补助资金3.8亿元,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不低于15元的标准,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1.3亿元,实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推进重点公共文化工程。2009年,全区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47亿元,比上年增长47.3%。重点支持博物馆、纪念馆等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和农家书屋等工程,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五、强化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取得新进展,自治区本级进一步完善了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以人员为核心的基础信息库,启动了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工作,继续推进盟市、旗县部门预算改革。公务卡推广应用步伐加快,自治区本级550家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8个盟市启动了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实现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发放,发放资金42.7亿元,惠及732万农牧户。实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税收收入收缴和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了管理行为。全面启动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拨付资金16.6亿元,保障了自治区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75.7亿元,同比增长35%,节约资金18.3亿元,资金节约率9.4%。“金财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实现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和乡镇四级联网,20多套业务软件上线运行。
(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继续完善“乡财县管”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困难地区、困难基层和困难群众倾斜。2009年自治区下达盟市、旗县均衡性转移支付149.6亿元,比上年增加23.2亿元。
(三)加强财政监督。有效地推进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治区本级1281个单位自查出“小金库”109个,涉及金额6358万元。开展扩大内需投资、现代农业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家电下乡”政策落实情况等检查,保证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批复各盟市和自治区直属部门2009年度政府性债务举借总额257亿元,比申报数压缩535亿元,有效控制了财政风险。积极推动新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供稿,刘彦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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