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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全国财政金融部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峻挑战和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积极创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不断强化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努力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金融预算和财务监管制度,金融企业财政财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逐步扩大。面对挑战,财政部跟踪分析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最新进展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有效地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跟踪研究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2009年,财政部密切关注全球经济下滑、需求萎缩和金融市场动荡等形势变化,深入分析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救助市场、刺激经济的财政货币政策以及促进贸易融资的措施,研究金融危机和贸易保护主义对各国经济的影响。在分析国际形势的同时,财政部认真把握国内经济金融运行形势,着力对国内宏观调控力度、防范中长期通胀预期、超额外汇储备战略投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信贷可持续增长、财政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情况反映和研究材料。结合宏观经济金融形...
2009年,全国财政金融部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峻挑战和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积极创新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不断强化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努力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金融预算和财务监管制度,金融企业财政财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逐步扩大。面对挑战,财政部跟踪分析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最新进展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有效地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跟踪研究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2009年,财政部密切关注全球经济下滑、需求萎缩和金融市场动荡等形势变化,深入分析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救助市场、刺激经济的财政货币政策以及促进贸易融资的措施,研究金融危机和贸易保护主义对各国经济的影响。在分析国际形势的同时,财政部认真把握国内经济金融运行形势,着力对国内宏观调控力度、防范中长期通胀预期、超额外汇储备战略投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信贷可持续增长、财政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情况反映和研究材料。结合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根据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快报,对国有金融机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按季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专题报告。
(二)认真参与国际金融改革相关议题,总结金融监管体系的国际经验和教训。根据G20伦敦峰会的倡议,2009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正式成立,作为中方参与单位,财政部持续跟踪分析国际金融体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和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认真研究有关议题,为有关领导参加FSB的全会、委员会会议、工作组会议提供了参考材料。此外,财政部对金融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及金融审慎监管问题进行比较研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为推动国内金融体系改革提供借鉴。
二、支持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财政调控功能
2009年,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
(一)制定金融奖补政策,探索撬动金融支农的新途径。为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缓解“三农”信贷资金短缺问题,发挥财政杠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研究制定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试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两项政策。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政策首批选择黑龙江、河南、湖南、云南、新疆5省区和广西田东县,共计977家县域金融机构开展试点。
(二)完善金融支农政策,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开展。扩大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提高保费补贴比例。2009年,财政部选择湖南、福建和江西3省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将森林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同时,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5%提高到40%,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的比例提高至65%,2009年度共拨付保费补贴资金59.6亿元。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就业鼓励创业。为缓解金融危机造成的就业压力,不断完善和充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就业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将农民工、大学生、妇女等群体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并将妇女的贷款额度提高至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共同就业的,人均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城镇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全额贴息。2009年,合计拨付贴息和奖补资金14.16亿元。
(四)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势,落实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为应对出口下滑对经济的影响,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稳定外需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研究100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年度规模,向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东盟国家和非洲提供合计350亿美元信贷资金和发起设立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等问题。同时,积极做好421亿美元中长期项目专项安排,审核840亿美元短期出口信用项目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引导功能,优先保障机电产品、汽车、高新技术和农产品等国家重点行业的出口需求,有力地支持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落实。
三、健全金融企业制度,强化金融国有资产管理
2009年,财政部继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狠抓制度落实,确保了金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了金融国有资产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稳定金融体系的重要作用。
(一)构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财政部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强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2009年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初步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框架,对促进金融国有资产有序流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改进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模式,出台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国有金融企业管理,财政部作为国有金融企业的管理部门,已逐步从“管资产”、“要数字”向“管法人”、“要效益”转化。为强化资产管理,2009年财政部以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决算管理为基础,发布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关于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和《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通过设定盈利能力状况、经营增长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偿付能力状况等评价指标与权重,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综合反映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果、资产质量、偿付能力和成长性,为财务监督和企业内部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控制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薪酬,财政部加强了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管理,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切实规范高管人员的职务消费,明确2008年度高管人员降薪标准,避免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研究起草了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强调激励和约束并重。
(三)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能,做好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派出股权董事管理,召开派出董事座谈会,研究派出董事的管理办法,更好地维护国有金融资本的利益。坚持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及时批复中央直管金融机构国有股权收购、转让和划转工作,研究审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议案。扎实做好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配合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完成对人保集团、光大银行和新华人寿的评估核准工作,对34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备案,完成了对25家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确认工作。
四、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积极推动重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为核心,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改善经营体制机制。
(一)稳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提高国有金融机构竞争力。继续推进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重点国有银行改革,确保改制银行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推动资产公司加快商业化转型,对政策性业务和商业化业务进行分账管理,研究剩余政策性债权和债转股股权的处置政策,制定信达公司股份制改革试点方案。继续推进国有保险公司改革,制定人保集团整体改造和中保集团股权整合方案。
(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为“三农”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推动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促进其可持续发展,鼓励农业银行大力推广惠农卡,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鼓励广西、江苏和天津等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支持农村信用社实施股份制改造,因地制宜地探索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发展的改革模式。
(三)加强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指导金融机构防范风险。针对金融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制定《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探索和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事项。面对新增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及时出台《关于当前应对金融危机 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和风险管理的意见》,要求银行在保增长的同时,增强风险判断和识别能力,确保新增贷款安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和期货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核准《保险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上述基金在监控金融机构风险和财务状况方面的作用,建立市场化风险防范机制,搭建金融体系安全网。
(四)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部门预算和中央补助地方专款预算的编制工作,督促各部门细化预算编制,认真测算代编预算和中央补助地方专款预算的资金需求,及时编制共管基金和收入退付的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精神,加强预算审核,压缩出国、用车、接待3项经费。加强涉农金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金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严格审核拨付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管理效率。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积极研究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收入和支出管理办法,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积极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工作,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全国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减持改转持办法,鼓励社保基金做大做强。
(财政部金融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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