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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财政企业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和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各项决策和要求,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的突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运行,财政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积极推动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8亿元。一是安排资金22.4亿元,支持5300多个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二是安排资金3.6亿元,通过风险补助、阶段参股、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中小企业的资本投入。三是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安排资金11.2亿元,围绕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五是安排资金17.8亿元,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六是安排资金4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截至2009年底,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担保机构有900多家,这些担保机构为8万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了近4000亿元的贷款担保。
(二...
2009年,财政企业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和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各项决策和要求,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的突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运行,财政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积极推动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8亿元。一是安排资金22.4亿元,支持5300多个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二是安排资金3.6亿元,通过风险补助、阶段参股、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中小企业的资本投入。三是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安排资金11.2亿元,围绕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五是安排资金17.8亿元,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六是安排资金4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截至2009年底,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担保机构有900多家,这些担保机构为8万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了近4000亿元的贷款担保。
(二)全力支持外贸出口稳定增长。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积极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调整出口结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扩大农产品出口、应对贸易摩擦、促进地区之间外经贸协调发展。同时,大力支持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重要原材料进口,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缓解贸易摩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苏州、南京和大连等8个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2009年新增培训人员15万人,新录用人员7万多人。
(三)积极支持部分国有重要企业缓解财务困难。为帮助民航等国有重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财政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143.9亿元,向国航、东航和南航等12家中央企业注入国家资本金,有效缓解了这些企业的财务困难,保证了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四)指导和督促企业防范财务风险。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及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务风险增大的严峻局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从企业并购重组、金融衍生品投资、对外担保、现金流管理、财务战略等十二个方面,对企业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为防止企业出现大的财务风险起到了预警作用。
二、着力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一)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2009年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重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24.9亿元,共支持了44户中央企业150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要涉及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技术与设备研发、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研制、高速铁路技术装备研制、油气管道运输技术研发、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研制等项目。
(二)支持企业节能减排。2009年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2.96亿元,对37户中央企业的184个重点项目给予了支持,包括火电企业燃煤机组脱硫和钢铁企业烟气烧结脱硫、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以及循环经济项目等。
(三)支持企业“走出去”。一是为保障能源的可持续稳定供应,支持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及进行海外油气投资。二是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12户中央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中央企业积极开展能源资源互利合作。三是通过制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服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三、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一)积极参与电力电信行业企业改革重组。积极研究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收入分配办法和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电力企业职工持股清退等政策问题,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同时,根据电信业重组改革的要求,调拨中国移动600亿元资金,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分别注入国家资本金420亿元和180亿元,推进电信体制改革,优化电信资源配置。
(二)继续落实企业关闭破产政策。一是及时审核拨付中央财政破产补助资金71亿元,支持54户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企业顺利开展破产工作,妥善安置职工13万人,保证了破产工作的平稳进行。二是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印发了《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6亿元,推动地方政府关闭小煤矿。
(三)继续推动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通过核定经费补助基数,推动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国普天集团、中国新兴铸管集团、中国南车集团等企业所办公安机构平稳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减轻了企业的社会负担。
(四)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积极指导和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研究完善试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批复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审核拨付试点补助资金6690万元。
(五)制定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2009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顺利推进了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境内证券市场国有股转持这一重大改革进程。追溯转持国有股约84亿股,发行市值约640亿元,涉及131家上市公司826家国有股东。推动2009年新上市的中国建筑等5家公司国有股转持工作,共有12.83亿股、发行市值58.58亿元的国有股划入社保基金账户。
四、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认真编制2009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安排收支预算1000.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地震灾后重建、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及节能减排、开展境外投资和电信企业重组改革等。
(二)印发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根据国务院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关于编报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财企[2009]215号),明确了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重点,对编报程序和编报时间提出了要求。
(三)认真汇总2008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及填报说明,向中央预算单位和中央企业分别下发了《财政部关于编报2008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建议草案的通知》(财企[2009]173号)和《财政部关于编报2008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通知》(财企[2009]174号)。二是及时召开中央企业决算布置会,对2008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编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五、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全面支持三峡工程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征缴力度,足额筹集资金,确保三峡工程顺利完工。二是支持三峡总公司整体上市,研究制定三峡工程公益性资产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三是落实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等政策,累计拨付资金18.64亿元,支持三峡库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善基础设施、促进移民就业。四是落实三峡库区以补促提的“退坡”补助政策,拨付三峡库区污水处理运行经费1542万元,促进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行,改善三峡水库水环境质量。五是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拨付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918万元,保证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湖北省黄土坡滑坡居民搬迁政策,拨付资金2.17亿元,妥善解决了黄土坡居民的整体搬迁问题。六是积极参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建立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稳定的投入机制。
(二)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一是完善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配套政策,明确了跨省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征收标准、征收机构、分配比例等问题。二是妥善解决山东省外迁至东北三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问题,有效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累计筹集后期扶持资金167亿元,累计拨付140亿元,确保了各地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实际需要,保障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拨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1.2亿元,帮助移民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妥善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三)积极推动尾矿库治理。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矿山企业危、险、病尾矿库闭库治理方案和措施,并联合下发了《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安全工程项目和补助资金暂行办法》(财企[2009]120号),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关闭破产的有色金属企业尾矿库隐患治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0亿元。2009年对安徽、湖南两省上报的尾矿库治理方案进行了审核,核定6座尾矿库治理补助资金4.4亿元。
六、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财务信息管理。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11万户,外商投资企业有16.9万户。同时,企业快报编报技术手段不断改进,快报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推进,山东、河南等11个省在全国率先开发了企业快报网上报送系统,实现了快报网上报送。福建等省还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了网络联合联检。为满足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快报和决算指标体系,改进了分析方法,强化了分析力度。
(二)加强企业财务制度建设。着力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参与制定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会同科技部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激励企业和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分配机制。制定了《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对企业重组中如何维护职工和国有权益问题,作出了财务规范。制定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对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原则和开支范围重新作了规定,规范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定了《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为民营企业捐赠股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积极推动评估业发展。一是会同证监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92家从事证券业评估机构的从业资格进行了重新审查,终止了部分不具备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证券业评估资格。二是加强评估业自身建设,制定了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非货币资产出资评估管理办法。三是改善外部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解决了多年来评估业盼望解决的问题。四是支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开展评估准则建设工作,截至2009年底已颁发评估准则18项。五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指导意见》,指导和促进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财政部企业司供稿,陈柱兵、林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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