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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财政部经济建设财政财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一揽子政策,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政策创新与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财政经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取得实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构建扩大居民消费政策体系,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效促进“扩内需、保增长”
(一)以“下乡”机制为平台,初步建立扩大居民消费的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政策,确保政策效果。注重政策协调,牵头建立了由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委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完善政策,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网点垫付、财政清算”、“乡镇财政直接兑付”等多种切合实际、确保安全、便民高效的补贴兑付方式,补贴程序大幅度简化,兑付时间大幅缩减。狠抓工作进度,建立了“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通报制度,逐月对各省补贴兑付情况进行通报并排序,兑付进度明显加快,做到了应补尽补快补。建立考核机制,通过考核“百户农民购买率”等指标,客观评价地方工作,对工作开展好...
2009年,财政部经济建设财政财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一揽子政策,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政策创新与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财政经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取得实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构建扩大居民消费政策体系,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效促进“扩内需、保增长”
(一)以“下乡”机制为平台,初步建立扩大居民消费的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政策,确保政策效果。注重政策协调,牵头建立了由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委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完善政策,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补贴兑付程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网点垫付、财政清算”、“乡镇财政直接兑付”等多种切合实际、确保安全、便民高效的补贴兑付方式,补贴程序大幅度简化,兑付时间大幅缩减。狠抓工作进度,建立了“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通报制度,逐月对各省补贴兑付情况进行通报并排序,兑付进度明显加快,做到了应补尽补快补。建立考核机制,通过考核“百户农民购买率”等指标,客观评价地方工作,对工作开展好的省份予以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地方工作的积极性。加大政策力度,增加补贴品种,并提高了补贴产品的最高限价。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摩托车、微型客车以及轻微型载货车等给予财政补贴,进一步促进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市场消费。实施“家电、汽车以旧换新”,运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城乡居民购置新家电与汽车,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升级,挖掘了消费潜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努力扩大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2009年启动节能空调推广,强化了标准约束机制与发挥财政补贴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加大对城乡流通体系建设与发展商贸流通服务业的投入,切实发挥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对扩大消费的促进作用。2009年扩大居民消费的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家电下乡产品销售3451万台,拉动消费超过1500亿元,促进了我国消费快速增长,特别是农村消费增长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二)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管理,促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一是完善扩大内需的科学决策机制。财政部作为中央新增投资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积极参与研究确定投资规模、结构等重大事项,通过适当压缩中央基建投资安排规模,腾出资金用于加大对“家电下乡”、粮食生产等方面的投入,将扩大投资与增加消费、改善民生等更好地结合起来。二是加强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中央基建投资纳入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统筹考虑,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大力推进细化预算编制,第一次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科目编制到位。创新资金运作机制,2009年中央基建投资切块下达的比重达到40.5%,为提高投资效益提供制度保障。加快预算下达,投资计划即到、即审、即下,尽早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三是规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搭建融资平台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等。加大政策督查力度,建立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月报跟踪制度,2009年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承诺配套到位率达到87%,有效保障了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四是加强扩大内需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对安徽、河南、湖南、广东和海南等省份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中纪委在全国范围实施三轮大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扩大内需政策的督导,确保扩大内需政策落实。
二、构建支持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政策体系,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调结构、上水平”
(一)支持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战略产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一是组织召开“全国财政支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会议”,明确了财政支持发展新能源的十大任务。初步建立了以“五纵五横”为基本框架的新能源发展政策体系。二是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为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跨越发展,财政部联合科学技术部支持北京等13个城市在公交、出租等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财政-科技联动新机制,通过做大市场规模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三是加快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为解决光电产业国内应用不足的矛盾,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太阳能屋顶计划”,加快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财政部会同科学技术部、国家能源局启动了“金太阳工程”,未来两三年内支持294个示范项目,装机容量达到642兆瓦。四是大力支持风电规模化发展。继续安排资金支持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已建成覆盖西北、华北等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的专业观测网。支持风电机组技术进步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国内兆瓦级风电设备产业化取得较大进展,风电自主化建设成效显著,全国2009年风电设备装机容量相当于过去22年的总和。五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09年启动了21个城市示范与38个县级示范,太阳能与浅层地能示范推广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率先在城乡建筑领域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六是积极稳妥地发展生物能源。积极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调整与完善财政补贴办法,支持促进生物燃料乙醇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快非粮替代步伐。
(二)创新产业研发财政投入方式,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试点”,积极推动中央财政由投“项目”转向投“基金”,对集成电路等极具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由中央地方共同发起设立创投基金,基金完全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2009年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首批选择7个试点省市设立20支创业投资基金,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推进以产业或产品为平台,实施产学研一体化,初步选择智能电网及大容量电能储存等若干重点产业或产品,整合基础性科研、产业研发、市场推广和产品购买补助资金,集中资金重点投入,以财政投入方式的创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更好地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方式,逐步改变过去点多面广的支持方式,集中资金对产业认知度高、带动作用大、技术成果可靠的战略性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2009年重点支持北汽福田公司“新能源客车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发挥资金的整体和规模效益。
(三)支持实施产业政策,促进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参与研究制定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协调制定有关财税政策,把资金和政策统筹起来,把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根据《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精神,制定了对厂丝收购贷款给予贴息的支持政策,加大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力度等。及时对小排量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等有关财税政策到期后的延续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促进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建立重点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分季度对钢铁、煤炭、电子信息和有色等重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认真做好重点产业政策研究,继续牵头研究制定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所得税优惠、关税减免、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持续支持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三、创新粮食补贴政策,完善粮油市场调控手段,有效实现“促生产、保稳定”
(一)创新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完善粮食补贴制度。按照“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统筹运用粮食价格和财政补贴两个手段建立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对种粮农民的财政补贴只增不减,从制度上保障种粮农民持续增收;当年需要增加的补贴纳入次年预算,使补贴预算安排、拨付制度化。2009年拨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95亿元。与动态调整机制相配套,研究新增农资补贴使用政策,建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集中使用机制,在农资价格不上涨或下降的年份,将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集中用于小型农林水利基础设施、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等粮食基础能力建设,从而建立以“直接补贴为主、增量适当集中使用”两种方式并用的新机制,进一步放大了粮食补贴政策效应。
(二)完善粮油调控机制,保障市场稳定。一是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小步快跑”的温和式提价思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09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971亿斤,始终将国内粮价稳定在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坚持顺价销售,减轻财政负担,为市场创造稳定预期,为市场机制的发挥创造环境。二是创新补贴机制,激活粮食市场。建立油菜籽加工补贴制度,对指定的油菜籽加工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有效拉动了油菜籽价格回升。为振兴粮油加工企业,实行了玉米、大豆加工专项补贴与定向销售两项政策,政策效果显著,有效缓解加工企业困难,减轻了中央财政负担。出台玉米收购费用补贴政策与实施东北粳稻运费补贴政策,有效搞活市场流通,拉升市场价格,2009年补贴机制创新促进东北地区农民增收超过300亿元。
(三)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有效地调动地方积极性。研究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问题,按照粮食生产、流通、储存、消费等各环节,对粮食支持政策进行全面疏理与评价,研究提出进一步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超级产粮大县动态奖励制度,对名列前100名的粮食大县给予额外奖励,鼓励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扩大粮食生产;实施超级产粮大省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省级人民政府积极性。逐步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中央财政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17亿元,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
四、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创新环境资源财税制度,有效保障“重生态,促和谐”
(一)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节能效果显著。大力支持节能技术改造,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45亿元,支持1116个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带动企业投资530亿元,实现节能量2660万吨标准煤,先进节能技术在钢铁、水泥等行业迅速推广应用。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2009年推广1.2亿只,每年节电60亿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奖励资金67亿元,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电力1497万千瓦,炼铁1474万吨等,电力、焦炭等行业已提前完成“十一五”淘汰任务。努力扩大高效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高效节能空调市场份额显著提高。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支持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物的能效监测、审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拨付奖励资金12.7亿元,支持完成北方采暖区居住建筑77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取得“惠民、节能”等多重政策效果。
(二)加大减排基础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将东部地区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并提高中西部地区奖励标准,中央专项资金对地方投入的带动超过1∶10,共完成9万公里配套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全国污水处理率达到66%。大力支持“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2009年拨付奖励资金50亿元,三年来共支持1800多个“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七大水系水质明显改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以奖促治”的方式,带动地方投入超过50亿元,支持1888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77个村镇开展生态示范创建,重点用于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一批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300万名农村人口直接受益。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09年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全国共497个环境监测站和617个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对662个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及监督性监测运行给予了补助,基层环境监测检查和执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三)环境资源制度创新扎实推进。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09年会同环境保护部批复浙江省启动改革试点。推进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订跨安徽、浙江两省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方案,确定“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地方为主,中央监管;监测为据,以补促治”的基本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启动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全面评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国约有2/3的矿业权进行了有偿处置,改革三年间中央与地方共实现矿业权价款收入910亿元,是改革前总收入的8倍,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初步建立。积极支持成品油税费改革,逐步有序开展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向13个取消收费的试点省份和北京、海南、西藏3个特殊省份,预拨中央补助资金260亿元,支持各地人员安置、债务偿还等,深入做好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油价补贴工作,保障改革的平稳实施。
五、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扩大政府公共服务,有效促进“重服务,惠民生”
(一)深入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财政保障工作。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并以保障与改善民生为根本,及时研究完善政策。管好用好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改进包干资金申请与下达方式,按照项目进展与重建需要分次分批申请与下达预算资金,成熟一批项目,申请一次资金,下达一次预算。2009年下达恢复重建基金1300亿元,并提前预拨2010年恢复重建基金200亿元,有效加快了灾后恢复重建进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金包干方案,使资金安排更加符合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督促地方将重建资金尽快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及时反映资金到位、拨付等情况。及时完善恢复重建政策,保障受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深入灾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灾后恢复重建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统筹车辆购置税、排污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持甘肃省800个村庄的异地重建问题,保障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研究解决四川、甘肃两省因灾失地农民安置问题,参照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补偿标准对两省予以补助,确保异地安置群众“搬得出、稳得住、不返迁”。
(二)建立财政保障交通运输普遍服务政策体系。调整和完善机场、航线补贴政策,增加中小机场固定补贴比重,提高了小机场、藏区和高原机场补贴标准,2009年下达中小机场公共服务补贴8亿元,制定特殊远程国际航线补贴办法,加大支线航空补贴力度。建立邮政普遍服务成本削减机制和亏损补贴机制,下达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补贴55亿元,确保服务水平不降低,并加强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能力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老旧渡船报废更新,加强渡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三)集中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支持重点流域中小河流专项治理,2009年设立重点流域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对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河道萎缩严重的重点流域中小河流予以集中整治。加快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加大补助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和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2009年中央财政设立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当年安排资金8亿元,支持地方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并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六、创新机制,推进财政经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效促进“强管理、增绩效”
(一)推进财政经济建设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注重加强形势分析,创新运作机制,着力提高财政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扩大内需的政策体系,优化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结构;强化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等。
(二)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预算编制。与部门加强沟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除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项目外,一般项目均实行了零增长,并按照统一要求,对分管部门2010年公用经费压缩5%,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狠抓预算执行,将加强预算执行作为工作的重点,建立通报制度,逐月按项目口径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提出改进措施,并将分管部门执行情况在经建部门之间进行通报。坚持责任制,将预算执行责任分解,采取上门走访、定期座谈等形式,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强化“挂钩制”,将2010年预算安排与2009年预算执行进度挂钩。加强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管理。会同各部门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并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作为今后安排投资计划和下达资金预算的重要参考;研究提出改进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执行的意见,重点抓好投资预算编制、执行进度跟踪与监督检查3个重点环节。
(三)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由“项目示范”转向“城市示范”,政府不再审批项目,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示范城市,并在城市间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放大政策效应。对重点流域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促治、区域推进、地方负责、逐个销号”的原则,从重点流域选取具备条件且地方积极性高的省份,由财政部、水利部签订责任状,集中财政资金,加大重点投入,实现“干一项、完一项”。2009年确定了天津等7个省(市)为重点整治区,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与区域聚集效应。进一步改进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分配机制。2009年财政部下达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资金492亿元,中央不再审批项目,按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切块到省,实现了交通建设资金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有效促进了项目安排责权利的统一。排污费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比例逐步提高,进一步增加了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将其余资金用于解决重大项目,实现集中财政资金办大事。
(四)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农民补贴网建设、加快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信息系统建设,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不断健全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监管办法、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规范资产资金管理。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稿,孙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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