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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与管理,稳妥扩展国库现金操作管理,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国库基础工作,践行财政国库服务理念,积极促进财政国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各方面工作均取得重要成效。
一、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确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预算执行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
(一)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扩大中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级次和资金范围。在全部171个中央部门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的基础上,又将全部179个代编预算单位纳入了改革范围;中央部门预算单位级次扩大到四级、五级基层预算单位,单位数量比上年增加1470多个。截至2009年底,中央各部门及所属120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范围从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扩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全年纳入改革的预算资金达11350亿元,比上年增加2690亿元。二是积极推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原有6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补助资金3项专项转...
2009年,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与管理,稳妥扩展国库现金操作管理,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国库基础工作,践行财政国库服务理念,积极促进财政国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各方面工作均取得重要成效。
一、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确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预算执行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
(一)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扩大中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级次和资金范围。在全部171个中央部门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的基础上,又将全部179个代编预算单位纳入了改革范围;中央部门预算单位级次扩大到四级、五级基层预算单位,单位数量比上年增加1470多个。截至2009年底,中央各部门及所属120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范围从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扩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全年纳入改革的预算资金达11350亿元,比上年增加2690亿元。二是积极推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原有6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汽车以旧换新”补助资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补助资金3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央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三是对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定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特设账户开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管理等事项。四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运行机制。制定发布了《中央预算单位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总体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工作,提高范围划分效率。加强归垫资金审核管理,前移审核关口,防控实有资金违规垫付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五是指导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省本级在全面推行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将改革向基层预算单位推进;地市级按照改革方案的规范化要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县级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地方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09年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320多个地市,2100多个县(区),超过31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改革。
(二)推进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扩大改革范围。对农业部、国家邮政局等中央部门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使中央部门改革总数达到65个。进一步加强对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执收的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对33个中央部门所属70个执收单位收缴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行了国库集中收缴。国库集中收缴非税收入大幅度增长,2009年实现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2440亿元,比上年增加670亿元。二是建立全国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完善中央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促进非税收入加快入库进度。制定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按规范化要求推进改革。截至2009年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80多个地市、2100多个县(区)、超过23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
(三)深化完善公务卡改革试点。一是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试点。截至2009年底,绝大部分中央部门及所属2900多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35个省本级及部分市县推行了改革,全国公务卡发卡数量累计超过320万张。二是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制定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健全公务卡代理银行激励约束机制,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
(四)推动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一是扩大横向联网试点范围。截至2009年底,已有近30个省份开展了试点。2009年,试点省份通过横向联网系统办理业务3600多万笔,比上年增长96%;总金额9300亿元,比上年增长74%。二是推进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联网工作。制定发布了《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年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国库横向联网接口软件上线试点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009年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国库横向联网工作做出了安排。三是加强横向联网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起中央部门之间横向工作协调机制、中央和地方之间纵向协调反馈机制。
(五)规范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一是研究解决零余额账户定性问题。制定发布了《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零余额账户的功能定位、开设管理等事项作了系统规定。二是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发布了《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撤销车辆购置税专用账户,实行税款直接入库,提高了车辆购置税税款入库速度,规范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六)促进代理银行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进一步提升代理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009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执收单位和预算单位,充分了解代理银行的服务质量,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在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方面,及时查处代理银行出现的违规支付问题,并按规定做好代理银行手续费的支付工作,及时组织与8家代理银行续签一年协议,保证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平稳运行。在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方面,建立了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制度,理顺了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的业务关系。
二、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推进预算执行细化管理
(一)精心设计业务调整方案。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基础,制定了《预算执行细化业务调整方案》,确立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国库集中支付执行过程中预算指标接收、计划申报、支付控制、账务处理和结余管理等环节的业务调整,以及预算与执行细化对应和新旧业务衔接等业务处理原则,提出了试点和系统开发分步推进的工作安排。
(二)落实与细化预算指标的衔接。为保障预算执行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研究解决了预算指标细化内容、对应口径、统一机构和项目编码,以及年初预算控制数提供等问题,落实了与细化预算指标的衔接。
(三)组织“三方”同步修改信息系统。推进预算执行细化,必须同步完成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三方相关信息系统的修改工作。根据《预算执行细化业务调整方案》,整理提出银行系统修改需求并修改代理银行的信息系统,及时完成各银行系统与财政系统的联调测试;协调集中技术力量,确保部门版支付系统软件的开发;总体设计、分步推进财政部门的用款计划、支付、现金及账务系统修改工作,优先保障支出细化管理。协调启动外网国库信息交换平台开发建设,逐步实施CA认证等安全保障措施。统一清理业务处理细节,对国库集中支付全流程业务衔接细节进行全面清理;组织完成对中央部门的业务操作培训。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与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一)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完善《中央支出完成预算进度表》和《分部门支出进度表》,将中央支出进度报表和分析由每半月报告1次调整为每十天报告1次。针对地方预算支出进度偏慢的问题,制定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加快专项转移支付执行进度,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执行跟踪分析和情况通报机制,不断提高支出均衡性。
(二)提高预算执行分析水平。全面推广新的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准确性,加快地方财政预算执行信息报送工作。针对2009年经济形势变化快、影响因素多的情况,重点开展经济运行、政策调整等与财政收入增长的相关性分析,加大对重点收入项目及地方主要非税收入项目等入库情况的监测,准确把握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客观反映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取得的成效以及经济财政运行中的问题。
(三)做好预算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发布国家财政预算执行信息,内容包括各期财政收支数据、分析引起收支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建立了定期向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提供旬月报表的工作机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四、强化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一)加强会计核算与管理。完善总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严密的业务运行程序和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总会计账务处理、报表报送、数据传输、资金缴拨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日常账务处理,认真清理和核对总会计历年往来账务,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
(二)修订完善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制定印发了《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明确了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涉及的各业务流程的会计处理。
(三)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对省、市、县、乡镇各级财政资金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了建立健全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研究起草《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总预算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与对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作出系统性规定,健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国库资金调度与预测分析。建立中央财政国库资金应急保障机制,调整了非税收入收缴资金的调库频率。加强对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库款变动情况的分析预测,增强库款分析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强化国库现金流预测,将库款管理与国库现金管理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最优库款余额管理。
(五)巩固账户审批、年检管理成果。进一步推进财政专户规范化管理,优化账户结构,提高中央财政专户的管理效益,并对地方财政专户过多、管理分散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加强决算管理与分析,促进预决算管理相衔接
(一)做好财政总决算编审管理。不断创新审核方式,优化操作流程,在提高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为适应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进程,调整相关报表和填报口径,以利于相关数据的提取汇总;适当细化一般预算转移性收支科目,结合扩大内需政策实施,增加反映地方政府债券等内容。
(二)加强部门决算编审管理与分析。为规范部门决算数据,印发了《部门决算审核工作规范》,提出了决算审核的具体要求。加快部门决算信息系统建设,启用了集数据采集、审核、汇总、批复、分析查询和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部门决算审核查询系统”。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利用,为财政财务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六、推进国库现金管理,完善财政国库理财功能
(一)扩大中央国库现金管理的规模。2009年,中央财政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努力扩大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模,增加操作频率,健全完善运作机制,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基本上实现了每月1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全年累计操作11次,累计操作规模3096亿元,比上年增长82%,获取利息收入17.6亿元,取得了可观的财政直接理财效益。
(二)完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程。组建了2009-2011年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参与银行团。通过完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操作系统,显著提高了商业银行质押操作效率。改进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操作和资金支付操作系统。
七、推进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强化国库动态监控机制
(一)加强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中央财政与人民银行国库之间的“无纸化”管理。遵循《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与人民银行签订国库收付业务电子签名确认协议,引入电子支付方式,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终结了财政部与人民银行之间沿用数十年的纸质单据人工传递方式,既提高了效率,又节省人力物力。启动现金与国债管理系统建设,为建立现金预测与现金投融资一体化管理体系奠定基础。继续完善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推进地方支付系统的改造升级,促进地方支付系统向预算执行管理综合系统的转变。
(二)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完善中央财政动态监控机制,创新监控手段,规范内部操作规程,加大对重点领域财政资金支付使用的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规范和纠偏作用,全面提升动态监控管理水平。2009年,共监控中央部门支出约462万笔,发现并查处违规资金6.22亿元。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央专款支付监控系统。制定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指导意见》,从动态监控运作机制、技术保障、内控管理、报告制度等方面对地方财政建立动态监控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动态监控信息报告方面,形成了以监控周报、月度监控信息和统计分析为基础,专题监控分析报告为重点,年度分析报告为核心的报告体系。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柳柏树、戴晓、李大伟、李青山、陆阳春、沈志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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