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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要求,中央财政于2007年开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部分省份对重要农作物和畜牧品种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试点。2009年,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农业保险实现了快速发展,为“三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创新财政支持“三农”手段,农业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精神,中央财政积极鼓励各地财政部门创新支农手段,逐步加大保费补贴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在支持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有力支持农业生产。2009年,各级财政支出约101.7亿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上年增长23%。其中,中央财政支出59.6亿元,增长21%;地方财政支出42.1亿元,增长26%。一是逐步提高补贴比例。在2008年中央财政对种植业保费补贴比率提高到35%的基础上,2009年向中西部地区的补贴比例进一步提高至40%。二是稳步增加补贴品种。2009年,中央财政开展了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补贴品种增加至9类,基本覆盖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畜品种。此外,地方政府还结合当地...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要求,中央财政于2007年开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部分省份对重要农作物和畜牧品种保险进行保费补贴试点。2009年,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农业保险实现了快速发展,为“三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创新财政支持“三农”手段,农业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精神,中央财政积极鼓励各地财政部门创新支农手段,逐步加大保费补贴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在支持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有力支持农业生产。2009年,各级财政支出约101.7亿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上年增长23%。其中,中央财政支出59.6亿元,增长21%;地方财政支出42.1亿元,增长26%。一是逐步提高补贴比例。在2008年中央财政对种植业保费补贴比率提高到35%的基础上,2009年向中西部地区的补贴比例进一步提高至40%。二是稳步增加补贴品种。2009年,中央财政开展了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补贴品种增加至9类,基本覆盖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畜品种。此外,地方政府还结合当地情况,为林果业、渔业等多种特色保险品种提供了保费补贴。三是不断扩大补贴区域。2009年,种植业保险已基本覆盖全部粮食主产区,养殖业保险全面覆盖中西部地区。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农业保险实现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
(二)风险保障作用显现,有效稳定农民收入增长。自然灾害损失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因素,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迅速提高了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2009年,全国总计承保9.48亿亩农作物和林木,以及6900万头牲畜,提供风险保障约3800亿元。因灾向农户理赔款101.89亿元,同比增长47.7%;受益农户达1800万户次,同比增长65.9%。及时发放的各项保险赔款有效稳定了农民收入水平,缓解了农民灾后恢复再生产的资金压力,大大增强了农户灾后自救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切实保障了农民基本收入水平,促进了农村消费增长。
(三)农民保险意识有所增强,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的逐步显现,农户保险意识逐渐增强,投保率稳步上升。2009年,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达1.33亿户次,同比增长47.92%;农作物投保面积约占补贴地区播种面积的50%;能繁母猪参保4000万头左右,约占能繁母猪总数的87%,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在一些主产区,农业保险投保率更高,如江苏省的小麦和湖北省的水稻投保率均超过90%。农户保险金融意识的增强,逐步形成了有效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时,农业保险的发展增强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和偿付能力,降低了信贷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风险,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缓解了农业融资压力,使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如,在2009年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后,有关部门将森林保险与林权抵押贷款有效结合,使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从2008年的70多亿元大幅提高到2009年底的217亿元。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各地政府部门大力探索以农业保险为纽带,引导金融机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共同参与,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向集约化、产业化转变。如,四川省资阳市创立了“六方合作+保险”的生猪产业发展模式。由银行向饲料企业和种猪场提供贷款,饲料企业和种猪场向农户赊销饲料和仔猪,农户按规定标准饲养,肉食品加工企业向农户收购生猪并代扣饲料和仔猪款,担保公司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保险公司为农户生猪保险,实现了生猪产业化经营。又如,北京市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力量开展农业保险,鼓励农户使用新品种和新技术,扩大种养规模,促进了农业集约化经营。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初步建立大灾分散机制。2009年,全国农业保险继续保持了整体赢利,承保利润达到11.07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种植业保险承保利润为12.88亿元,盈利水平较高;养殖业保险承保亏损1.81亿元。连续保持整体盈利为应对农业大灾积累了必要资金,农业保险初步形成了“丰年结余,以丰补歉”的发展机制。同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分别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部分试点省份还建立了由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各级财政支持、再保险和自我积累准备金等方式,大灾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建立,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期可持续性得到增强。
总体看来,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支农方式的重要创新。通过财政政策与金融工具的有效结合,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又利用金融的杠杆效应,2009年以101.7亿元的保费补贴资金撬动了总额3800亿元的风险保障,财政资金的支农效率大大提高,整体效果良好。
二、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财政通过金融手段支持“三农”的创新途径,与传统的公共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不同。各级政府部门在积极探索的过程中,还部分存在政府行政干预、保险公司服务意识不足等问题。在开展农业保险过程中,财政部始终坚持四条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各级政府把握好角色和定位,为农业保险运作搭建平台,避免过度干预、形成主导和包办、滋生道德风险。二是市场运作。坚持按照保险规律来确定承保对象、责任范围和承保费率,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分散风险,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三是自主自愿。不搞摊派,由农户自主自愿参加农业保险,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合理进行补贴。在此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给予配套的保费补贴。四是协同推进。各部门通力协作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按照上述原则,财政部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配合。各地成立了由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气象、保监等部门组成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小组。财政部门积极安排保费补贴资金;农、林、牧和气象等部门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及时提供辖区内有关灾害发生、损失情况等相关信息,帮助保险公司做好土地丈量、风险评估以及查勘定损等工作;保监部门认真做好保险公司的资质审查,确保农业保险合规经营,为农业保险试点的稳步推进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二)加大宣传力度培育保险意识。在《经济日报》、《中国财政》等报刊上,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宣传,并对地方开展农业保险的实际做法进行了报道。同时,加强对地方财政、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业务水平。各级政府和保险公司也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加强防灾与救灾手段的结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保险公司不断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将服务平台前移,加强防灾防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地普遍将农业保险与疾病防疫和人工防雹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结合起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减轻灾害对农户造成的影响。
(四)加强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充分借助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和监管部门的力量,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于查处发现的保费补贴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作为财政支农的创新手段,在未来工作中还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财政部将结合具体实践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各项基础管理,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支持“三农”的积极作用。
(财政部金融司供稿,张若晗、单仁慧、龙俊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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