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中小企业营造公平和宽松的发展环境。在资金政策方面,自1999年以来,中央财政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专项资金(基金),从不同方面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实现了逐年较大幅度增长。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有关精神,2009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当年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规模达10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9.8%。重点支持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市场开拓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一、支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中央及时部署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8亿元,较上年翻了一番,支持新立项5855个。一是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围绕国家科技规划及产业政策,以电子信息、环境保护、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七大领域为重点,对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中试及产业化项目给予资助,激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从改善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服务入手,引导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三是针对初创期及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及成立不满3年、创新性强和成长潜力较高的小企业项目给予了专门关注和培育,通过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细化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并实施适度倾斜政策,促进地区间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在中央财政带动下,截至2009年底,全国37个省级单位均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总规模约36亿元。初步形成了“上下互动、服务创新”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鼓励专业化、集约化、集聚化发展,积极推动结构调整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中央财政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有关项目支出,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调整结构、节能减排、开拓市场、创建品牌、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等,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2009年共拨付11.2亿元,资助了1038个中小企业项目。一是围绕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促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二是围绕节能减排的目标,鼓励中小企业生产或应用节能环保产品。三是围绕扩大就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支持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务条件、设施等的技术改造和建设。四是继续对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给予展位费补助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展费用。
三、支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为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7.8亿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等。自该项资金设立以来,所支持的企业涉及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电子化工产品、纺织服装产品等多个领域。2001-2009年,受到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出口额由2001年的941.2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4231.1亿美元,累计21664户企业实现了产品出口的“零”突破。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还积极贯彻以质取胜、科技兴贸、“走出去”、自主品牌等战略,支持重点产业出口,对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创新支持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改善融资环境
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占全部企业户数约99%,资金政策与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为缓解这一矛盾,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财政部积极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有效激发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热情。一是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融资难、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发挥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资金融通方面的积极作用,自2006年起,中央财政实施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鼓励政策。2009年,中央财政继续采取业务补助、保费补助及资本金投入等支持方式,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鼓励信用担保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截至2009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60.4亿元。其中2009年安排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倍。二是支持创业投资发展。设立于2007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创新。旨在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使政府政策目标与创业投资机构商业目标有机结合,以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扶持中小企业跨越创业阶段的“死亡地带”。为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2009年共拨付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3.59亿元,采取风险补助、投资保障和阶段参股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当年共支持了186家创投机构向308家中小企业投资和辅导,其投资金额近13亿元,同时,出资1.5亿元以阶段参股方式与8家创投机构合作,共同发起设立8个新的创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总额达13亿元。引导基金通过少量财政资金吸引和撬动了较大规模的市场资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探索了一条新途径。
(财政部企业司供稿,王茜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