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08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3176.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2.27亿元,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1471.43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242.41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中,金融业增加值72.49亿元,增长9.4%;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96.93亿元,增长9.4%;房地产业增加值93.8亿元,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35.79亿元,比上年增长32.47%。其中,城镇投资1495.64亿元,增长27.02%;农村投资202.02亿元,增长52.0%。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投资951.03亿元,增长26.67%。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为60.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7%。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8.2%,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7.9%。
2008年,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为470.91亿元,比上年增长20.27%。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64.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24.6%,比上年增长38.8%。其中,省级收入1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46.3%,增长69.2%;市县收入1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3%,增长21.2%。全年实现财政支出965.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2.3%,比上年增支290亿元,增长43%。其中,省级支出211.3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2.9%,增长22.2%;市县支出754.1亿元,完成...
2008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3176.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2.27亿元,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1471.43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242.41亿元,增长13.2%。第三产业中,金融业增加值72.49亿元,增长9.4%;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96.93亿元,增长9.4%;房地产业增加值93.8亿元,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35.79亿元,比上年增长32.47%。其中,城镇投资1495.64亿元,增长27.02%;农村投资202.02亿元,增长52.0%。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投资951.03亿元,增长26.67%。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为60.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7%。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8.2%,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7.9%。
2008年,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为470.91亿元,比上年增长20.27%。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64.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24.6%,比上年增长38.8%。其中,省级收入1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46.3%,增长69.2%;市县收入14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3%,增长21.2%。全年实现财政支出965.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2.3%,比上年增支290亿元,增长43%。其中,省级支出211.3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2.9%,增长22.2%;市县支出754.1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5.3%,增长50.7%。全省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出增幅分别达到25.7%、45.2%、29.5%、95.8%和40.4%。
一、全力支持救灾重建工作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全力支持救灾应急和恢复重建工作。当年落实中央三年灾后重建基金补助289亿元、中组部特殊党费10亿元、深圳市援建资金27亿元,接受红十字会以及社会各界捐助资金47.5亿元、世行优惠紧急贷款2亿美元。省级财政还通过争取中央财力补助、压减公用经费、调整支出结构等渠道积极筹集资金16亿元。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酒泉、张掖和武威等市从财力中捐助资金1亿元。同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绿色通道”,实施救灾资金入库和调拨“直通车”,保障了应急抢险、群众生活和灾后重建的需要。2008年省级财政共下达救灾应急和灾后重建资金132.6亿元,其中:应急抢险资金6.9亿元,灾民生活补助20.5亿元,农民住房重建和维修资金63.9亿元,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建和维修资金38亿元,工商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资金3.3亿元。及时制定了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农民住房重建和维修补助等20多项制度、办法,并实施了减免税收、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工作组多次深入一线核查灾情,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拨付、发放、使用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了救灾应急、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二、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2008年安排教育支出179.9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56万名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发放了生活补助,从秋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5.8万名城市低保和残疾人家庭学生发放了免费教科书。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对城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改善了高校基础科研条件。继续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完善高校奖学助学金制度,实行省属院校师范生免费教育,启动了省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以奖代补政策。拨付资金16.2亿元,积极开展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2亿元,比上年增加102.3亿元。拨付资金27.8亿元,较好地落实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以及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政策。安排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支出23.3亿元,其中物价补贴4.7亿元,保障对象达到234.2万人,较好地解决了因物价上涨给群众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落实资金6.3亿元,支持了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消化企业拖欠职工工资7.9亿元。拨付资金7.6亿元,支持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下达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基金1.5亿元,较好解决了20.5万名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争取国家补助廉租住房项目资金6.5亿元,廉租房保障对象达到11万户。采取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方式,建立了村干部养老保险激励和保障机制。安排医疗卫生支出57.6亿元,比上年增加16.6亿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资金14.3亿元,将政府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惠及农民1868.9万人,参合率达到93.2%。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4亿元,参保人数达到279.7万人,参保率88%。筹措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9亿元,帮助解决特困群众看病难问题。拨付资金2亿元,支持农村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及时下拨专项资金,为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的婴幼儿进行筛查和医治。推进城乡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范围。2008年,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14件实事,共落实资金96亿多元。
三、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2008年,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农林水事务、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道路建设等方面支出172.4亿元,比上年增加33.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安排资金19.4亿元,提高了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标准。拨付资金34.4亿元,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安排扶贫支出16.8亿元,实施了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扶贫项目。安排水利支出28.4亿元,确保引洮工程、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争取中央补助20亿元,促进了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7.5亿元,支持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完成了15万户农村沼气工程,解决了106万名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安排能繁母猪补贴、保险和奶牛保险支出1.2亿元,国家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积极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旱作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拨付资金4.5亿元,加大了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支持农民培训,推进劳务输出,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整合支农专项资金2亿多元,启动实施了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计划。
四、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研究制定了跨省市和跨市州企业所得税征缴、分配管理办法,实行了57个县“四税”和10个市州营业税基数返还政策,确定了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继续由省级承担办法,实施了“工业强省”战略考核奖励机制。“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平稳运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总体方案已报财政部审定。“三奖一补”激励政策、转移支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进入立法程序。调整和完善省对市州及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决定已经省委、省政府讨论审定,并正式下发。调整完善乡镇财政职能,强化乡镇财政管理意见省政府已正式批转,2008年起付诸实施。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意见经省政府下发执行。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卡应用在所有省级部门正式推行。政府采购规模继续扩大,采购规模达到35.6亿元,比上年增加6.4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顺利试行,2008年收缴入库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亿多元。基本完成了省属非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司法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化建设对财政管理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认真贯彻《监督法》和《预算法》,积极落实《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初步形成了事前介入、过程跟踪、事后检查有机结合的动态监督机制。配合完成了预算执行及农业、社保等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和规范。开展了为民办实事政策落实、救灾重建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彩票财务管理、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进行了《甘肃日报》社、靖远煤业等企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延伸检查了4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督促完成了初步整改。
五、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采取专家辅导、定点培训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建立责任政府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了制定政策、完善措施、解决问题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冉英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