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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四川省实现生产总值12506.3亿元,比上年增长9.5%,增速比上年回落4.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66.2亿元,增长3%;第二产业增加值5790.1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4350亿元,增长8.3%。三次产业的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5.2%、61.9%和32.9%。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81.2亿元,增长29.5%;外贸进出口总额220.4亿美元,增长53.3%,居全国第13位、西部首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33元,增长13.8%;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121元,增长16.2%;城镇化率37.4%。
2008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41.7亿元,为预算的109.2%,比2007年同口径增长(下同)18.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2.1亿元,为预算的102%,增长18.5%;非税收入完成309.6亿元,为预算的131.2%,增长20.3%。上划中央两税收入423亿元,为计划的100.1%,增长15%;上划中央所得税201.5亿元,为计划的108.5%,增长24.5%。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1666.1亿元,增长18.5%。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48.8亿元,增长67.6%。
一、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2008年,受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宏观经济下滑和执行财税优惠政策的直接影...
2008年,四川省实现生产总值12506.3亿元,比上年增长9.5%,增速比上年回落4.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66.2亿元,增长3%;第二产业增加值5790.1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增加值4350亿元,增长8.3%。三次产业的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5.2%、61.9%和32.9%。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81.2亿元,增长29.5%;外贸进出口总额220.4亿美元,增长53.3%,居全国第13位、西部首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33元,增长13.8%;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121元,增长16.2%;城镇化率37.4%。
2008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41.7亿元,为预算的109.2%,比2007年同口径增长(下同)18.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2.1亿元,为预算的102%,增长18.5%;非税收入完成309.6亿元,为预算的131.2%,增长20.3%。上划中央两税收入423亿元,为计划的100.1%,增长15%;上划中央所得税201.5亿元,为计划的108.5%,增长24.5%。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1666.1亿元,增长18.5%。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48.8亿元,增长67.6%。
一、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2008年,受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宏观经济下滑和执行财税优惠政策的直接影响,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受到严重制约。全省地方财政减收达136亿元,影响收入增幅16个百分点。其中,德阳、绵阳、广元、阿坝等重灾市(州)和都江堰、绵竹等重灾县(市、区)财政出现大额减收。面对前所未有的财政收支紧张困难,各级财政和收入执收部门认真执行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财税优惠政策,努力挖掘潜力,切实加强征管,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全省算总账实现累计平衡。
(一)收支规模持续扩大。2008年,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过100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接近3000亿元,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保障抗震救灾、公共支出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收入质量逐步改善。2008年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3.32%,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财政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财力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全省按财政供养人员计算的人均财力比上年增长16.61%,其中县级人均财力比上年增长18.75%。2008年全省所有县(市、区)人均财力均超过了3万元。
(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08年,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48.96亿元,增长64.98%;教育支出完成369.28亿元,增长26.09%;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43.56亿元,增长45.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36.48亿元,增长25.46%;环境保护支出完成79.15亿元,增长13.62%;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42.61亿元,增长38.1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完成195.29亿元,增长54.62%。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长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面对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藏区维稳处突、灾后恢复重建以及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等资金需求,全省财政部门集中整合财力,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运行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全省用于民生和发展的支出为2135亿元和15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72%和5%,行政成本性支出比重进一步下降,支出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同时,全省“普九”化债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化解“普九”债务76.4亿元,占2005年底锁定“普九”债务余额的94.4%,有135个县(市、区)的锁定“普九”债务已全部化解。
二、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保障抗震救灾
(一)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决策指挥机制。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当日16时,省财政厅党组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四川省财政厅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金调度、灾情统计、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厅领导班子成员打破原有分工,实行党组集体领导下的统一指挥,通过召开每日厅长例会和特殊、重大事项临时碰头会,确保上级交办的任务及时处理、工作信息及时互通、综合事项及时协调;各处室也打破分工,打破工作常态,迅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了省委、省政府决策政令畅通。
(二)紧急开通救灾资金拨付“快速通道”。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财政厅在第一时间迅速启动抗震救灾应急保障预案,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于5月12日当天紧急开通抗震救灾资金拨付“快速通道”,不分昼夜地向灾区紧急调拨应急抢险资金,为救灾物资供应和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5月13日凌晨1时,省财政厅将首批4.5亿元救灾资金专调到灾情最重的阿坝、绵阳、德阳、成都等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同时,省财政密切关注灾区库款情况,对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和后续生活补助等重要专项资金,也通过“快速通道”实行专项调度,保证了灾区应急需要。
(三)创立应急状态下的资金保障新模式。面对抗震救灾的特殊需要,省财政厅党组迅速研究决定实行“调度资金保急需,灾情稳定作分配”的应急保障模式,提出在应急抢险阶段各类抗震救灾应急资金一律先不下达预算,采取对市州专调资金、对省级部门预拨资金的方式解决应急需要,确保应急物资采购、医疗救治、交通通讯抢险等资金需要,待灾情稳定后再对预算进行调整确认。在应急抢险阶段,全省财政累计安排拨付抗震救灾应急抢险资金219.9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83.29亿元,省级财政18.21亿元。
(四)千方百计筹集抗震救灾资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支出结构、清理归并存量资金、集中新增财力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抗震救灾资金。省财政厅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统筹资金、集中财力保证救灾的文件和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时调整预算安排,对已批复的部门预算或部门与财政共同管理的待批复专项资金进行逐项清理,将可暂缓执行的项目资金调整用于抗震救灾。同时,省财政厅党组研究提出了调整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模式的政策建议,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教育、卫生、农业、交通等专项资金10多亿元,通过专项财力补助市、县,统筹安排用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2008年全省财政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1064.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49.6亿元,省级财政筹集165.3亿元(含捐赠资金37.5亿元),市县财政筹集49.2亿元。
(五)认真制定和落实灾区各项民生政策。在抗震救灾过程中,省财政厅深入调查研究,狠抓政策衔接、创新和落实工作,先后制定了灾区困难群众生活补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农村自建过渡住房等一系列重大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足额落实和兑现了各项灾区民生政策。2008年省财政安排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及后续生活救助金、“三孤”人员基本生活费共计88.2亿元;安排伤员救治、医疗卫生服务等资金8.67亿元;安排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和永久性住房恢复重建资金417.3亿元;安排农户自建过渡房支出27.1亿元;安排“三孤五保”集中建房、农村敬老院重建和维修加固支出25.7亿元。此外,把临时救助政策与社会福利、救济救助等结合起来;后续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把灾区困难群众纳入现有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各种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据不完全统计,救治和医治伤病员437万人次,先后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超过800万人,补助资金自建过渡房135.25万户、永久房130.91万户、维修加固285.45万户、“三孤五保”集中建房6.9万户、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5.7万个。
三、围绕加快灾后重建和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高促进发展成效
(一)推进灾后重建,促进扩大内需。面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特殊要求,全省各级财政对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等来自不同方面的发展建设资金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协调,努力形成合力。同时,积极筹措和及时下达资金,完善保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2008年年底前,中央财政补助四川省648.2亿元灾后重建基金和48.7亿元扩大内需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到市县;省级财政筹集的93.9亿元灾后重建基金,除1.4亿元捐赠资金按照捐赠意愿安排外,其余也全部分配下达到市县;为确保2009年首季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相关政策落实,省财政提前安排一次性财政困难补助、预算内基本建设和企业加班补助等专项资金17.8亿元。在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关于2008年新增政府性投资800亿元的目标任务。
(二)确保政策到位,促进产业发展。继续夯实农业基础,省财政下达病险水库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等发展建设资金43亿元,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围绕生猪、玉米、马铃薯等主导产业和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整合支农资金,增加支农投入。通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集中整合投入资金12亿元,引导带动农民自筹和银行贷款11.4亿元,在全省18个市(州)、46个县(市、区)全面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实施,安排落实工业发展、技术改造、园区建设、技术研发、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资金27亿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东桑西移工程”实施,加快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全省销售补贴产品109.3万台(件),销售金额15.5亿元,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6亿元,有效拓展了农村消费市场。
(三)创新发展机制,提高政策效能。整合财政发展资金,积极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支持省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和运行。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全面落实政策措施,开展试点综合评估,试点工作初见成效。研究制定财政激励政策,严格实施考核奖励,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针对地震灾后经济发展新情况,按照差异化管理思路,完善财政激励约束分类考核办法。与此同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企业销售收入上台阶、外贸企业出口上台阶、企业创名牌等奖励政策;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实施金融机构贷款激励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和信用担保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支农投入机制,继续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担保风险补贴和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金等试点工作。
四、注重以人为本,强化财政公共保障
(一)提高保障能力。中央和省级财政在继续保持对下财力性补助和常规专款“两个增长”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对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基层和灾区的建设。2008年,对市县的财力性补助资金达6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对市县的常规专款补助达507.3亿元,比上年增长40.5%;安排市、县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932.3亿元。特别是为解决重灾市县因灾减收带来的基本保障困难,省财政下达重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26.5亿元,有效地保障了地震重灾区政权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需要。
(二)落实民生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八项民生工程”实施规划,认真开展资金平衡工作,确保各级各部门筹资任务落实。2008年全省累计拨付“八大民生工程”资金501.35亿元,为计划的115.95%。惠农补贴政策及时到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政策足额兑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扩大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面提标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开始试点,“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彝区三房改造行动计划”顺利启动。
1.优先支持教育发展。2008年,全省投入财政资金6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4.9亿元,省财政11.8亿元,市县财政8.7亿元。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省共有945.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140万名贫困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平均提高到263元、初中平均提高到403元;共改造维修危房288万平方米。城市免除学杂费工作全面落实,共有95.4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高校及中职学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2亿元,启动了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2.完善医疗保障制度。2008年,全省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4.2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12.43亿元,顺利完成新农合制度提标扩面工作,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达到70元/人;随着新增31个县新农合制度的启动,农村医疗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了全省176个涉农县(市、区),全年参合农民人数6141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覆盖了全省13个城市,参保居民523万人。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明显,全省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5.44亿元。
(三)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安排下达专项资金,维护藏区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政策,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和省属企业遗留问题,维护困难企业职工稳定。
(四)加强生态建设。筹集资金36.7亿元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和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为再造“生态四川”作出积极贡献。全省完成造林任务49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30.79%,有效提高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推进扶贫开发。200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5.8亿元,重点支持新村扶贫、劳务扶贫、产业扶贫等扶贫工程,实施阿坝州扶贫开发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工程。全省共建设扶贫新村976个,修建乡村公路和机耕道982公里,72.2万名农村低收入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解决了25万名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明显。
五、立足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省级财政探索建立了部门预算编制联审制度,加强对待批复预算的审核管理。建立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了基础信息库、工资直发系统与工资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针对预算编制粗、执行进度慢、资金结转大的问题,省政府批转出台了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扩大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建立绩效考评分类指标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积极推行成都市省级单位和部分市(州)公务卡改革,开展财税库银联网试点,初步实现税库银信息互通。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全省20个市(州)及139个县(市、区)实现光纤联网,基本建成了全省统一的非税管理系统。建立政府债务监管系统,实现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
六、确保安全有效,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一)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横纵联动监督机制,合理划分监管职责,制定分类监管计划,形成监督合力,避免重复监督,不留监督空白。完善资金监管规章制度,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和文件,对全省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保救灾、规范和加强抗震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管理办法。对重建资金(基金)预算管理、分配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灾后重建资金分配使用的基本原则和支持范围及重点。创新支出绩效考评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等项目管理制度;扩大支出绩效考评范围,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加强项目预算、竣工决算评审,积极开展对重点项目的专项评审;督导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确保资金公开透明,防止损失浪费。
(二)突出监管重点。针对抗震救灾各个阶段资金管理的形势和特点,省财政不断调整监督管理的重点,以适应不同阶段资金监管的需要。在应急抢险阶段,重点对省民政厅、交通厅、卫生厅等承担应急抢险任务的单位使用管理抗震救灾资金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科学分配、调度资金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过渡安置阶段,重点对应急抢险阶段的各类支出事项进行清理,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快资金结算进度,明确支出预算,避免滞留延压。认真清核受灾人数、户数,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国家对灾区的各项民生政策及时兑现落实。努力规范救灾物资采购活动,督促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办理采购事项,严格遵循公开招标和定向采购等工作程序。在灾后重建阶段,深入重灾市(县)全面掌握各地重建规划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发放情况、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公开公示程序履行情况等。
(三)丰富监管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对灾民安置、交通运输、道路抢通、医疗救治、卫生防疫以及救灾物资采购等抗震救灾重点专项资金拨付的审核把关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强化重点检查,着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容易发生问题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滞留滞拨、挤占挪用、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核查,按照“全面核查,一查到底”的原则,对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中收集掌握的信息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对抗震救灾捐赠资金接收情况、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政策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基础工作,坚持调查摸底、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等工作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群众知情。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吴跃峥、聂志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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