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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湖北省完成生产总值1133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80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4963.61亿元,增长16.6%;第三产业增加值4586.77亿元,增长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98.56亿元,比上年增长27.9%。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05.6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8.4%。其中,出口115.92亿美元,增长41.8%;进口89.75亿美元,增长34.3%。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65.82亿元,比上年增长23.3%。
2008年,湖北省实现财政总收入1339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711亿元,比上年增加120.5亿元,增长20.4%。其中,国税收入完成178亿元,增长21.7%;地税收入完成357亿元,增长25.8%;财政部门完成176亿元,增长9.7%。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106.7亿元,增长14%;营业税完成169.9亿元,增长21.7%;企业所得税完成88.5亿元,增长35.7%;个人所得税完成28.1亿元,增长13.7%。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50亿元,比上年增长29.2%。
一、支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前预拨部分涉及经济发展的跨年度重大延续性项目资金,用于提振信心,拉动投资,扩大消费。...
2008年,湖北省完成生产总值1133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80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4963.61亿元,增长16.6%;第三产业增加值4586.77亿元,增长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98.56亿元,比上年增长27.9%。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05.6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8.4%。其中,出口115.92亿美元,增长41.8%;进口89.75亿美元,增长34.3%。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65.82亿元,比上年增长23.3%。
2008年,湖北省实现财政总收入1339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711亿元,比上年增加120.5亿元,增长20.4%。其中,国税收入完成178亿元,增长21.7%;地税收入完成357亿元,增长25.8%;财政部门完成176亿元,增长9.7%。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106.7亿元,增长14%;营业税完成169.9亿元,增长21.7%;企业所得税完成88.5亿元,增长35.7%;个人所得税完成28.1亿元,增长13.7%。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50亿元,比上年增长29.2%。
一、支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前预拨部分涉及经济发展的跨年度重大延续性项目资金,用于提振信心,拉动投资,扩大消费。提前下拨对县(市)增量返还资金2.5亿元,用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时拨付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资金41.88亿元,支持了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1500亿元、带动全省社会投资1.5万亿元的相关工作,努力扩大内需,促进增长。
(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筹措资金35.5亿元,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和各类投融资平台建设。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生物、光电子、汽车零部件、信息和软件等产业快速发展。筹措资金1.9亿元,支持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发展。筹措资金3亿元,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安排资金5.9亿元,支持省属及地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省属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安排资金3000万元,引导服务业发展。安排资金6060万元,支持全省旅游事业发展。积极落实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改革试点、高新技术企业及综合资源利用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三)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完善财税政策,通过资本金注入支持构建投融资平台,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全力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继续执行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返还资金的25%用于新农村建设,当年新增返还的50%用于补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安排调度资金1.9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施财政收入增长激励政策,安排激励性转移支付3.3亿元,支持市县加快发展。安排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市场潜力大、信誉好、效益好的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开发区建设,筹措资金1.14亿元,用于全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争取中央财政国债转贷改拨款资金2.09亿元,缓解了各级财政偿债压力。
(四)支持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发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安排“两型社会”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3亿元,统筹用于各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相关支出。筹措环保专项资金2.31亿元,支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环境监测执法能力、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安全、大气污染防治、区域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排放重金属及有毒害污染物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筹措奖励资金2.2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全省环保专项治理工作。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筹措资金6.8亿元,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积极支持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相关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制定运用财政政策措施推进试验区建设的工作方案。筹措资金2.2亿元,支持仙洪试验区小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和土地整理项目建设。
(二)认真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政策,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44.9亿元。拨付资金10.88亿元,落实了对产粮(油)大县的奖励政策。安排风险防范资金1.3亿元,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筹措资金4.51亿元,支持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奶牛、“两属两户”农房等涉农保险工作。
(三)积极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近10亿元,支持大型泵站改造、大型灌区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5.5亿元,支持丘陵岗地改造工程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筹措资金13.4亿元,支持修建通村公路。安排资金2.24亿元,用于非列养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亿元,拨付政策性贷款4.64亿元,支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排资金1.5亿元,用于农村沼气推广和改厕补助。
(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筹措资金4亿多元,支持粮食、水产和柑橘等优势产业发展和优势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筹措资金1.44亿元,扶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化经营项目。安排资金4500多万元,支持国有农场发展现代农业。筹措资金1500万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五)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安排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6.13亿元,支持建立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安排资金1.4亿元,支持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安排资金400万元,支持在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研究制定省级财政奖补政策和办法,支持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资金5721万元,落实林业“两金”减征政策,减轻林农负担。安排资金1.03亿元,增加对村干部岗位补贴,加大对重点贫困村扶持力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筹措资金21.62亿元,用于化解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三、支持加强和改善民生
(一)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28.32亿元,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筹措资金3.46亿元,支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工作。筹措资金7.23亿元,扩大农村低保覆盖范围。筹措资金1.47亿元,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和村级卫生室建设。筹措资金5.88亿元,支持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筹措资金8310万元,对农村特困户危房进行改造。筹措资金3.59亿元,支持全省雪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筹措资金2000万元,对因灾致危的农村福利院进行维修改造。筹措资金近8亿元,支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18.06亿元,全面启动创业带动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筹措资金35亿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安排资金9.8亿元,对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给予补助。筹措资金4.5亿元,用于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筹措资金1.1亿元,从2008年秋季开学开始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筹措资金6.89亿元,支持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资助高校、中职贫困生以及高校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
(三)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筹措资金4781万元,支持实施送书、送电影、送戏下乡工程。安排资金3000万元,从原民办教师中聘用村级“三员”(即农村文化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辅导员、农村信息员)。筹措资金9900万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1.57亿元,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支持大遗址、古墓葬等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22亿元,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提高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
(四)加大行政政法单位的经费保障力度。安排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和筹措专项补助资金12.89亿元,支持全省政法系统建设。安排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3000万元,支持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安排资金4267万元,支持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筹措资金2.69亿元,保障“两费”停征后全省工商部门的正常运转。安排资金6713万元,支持基层党建工作。筹措资金2.7亿元,用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
四、积极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
(一)有效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筹措并及时拨付各类资金20多亿元,用于救灾应急、城乡低保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水利设施、道路、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的灾后重建。及时制定《湖北省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统筹安排各类救灾救济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力支持汶川地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筹措资金3.05亿元,支持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并派出专班赴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开展资金监管工作,圆满完成了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安排资金1800万元,用于地震灾区伤员救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拟定资金筹集方案,通过预算安排、捐赠资金统筹使用和压减公用经费等渠道,筹措资金20亿元,用于对口支援汉源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定《湖北省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资金审批拨付规程,加强了抗震救灾和援建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妥善处置“三鹿奶粉”事件。筹措救治经费5082万元,用于救助“三鹿奶粉”事件受害患病儿童,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坚持深化财政改革
(一)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省、市、县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乡财县管”模式。完善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制度和分配办法,按照困难上移、照顾基层的思路,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基础工作,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二)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周期,加强部门预算编报质量考核,指导和推进市县部门预算改革;开展新增资
六、完善财政监管体系
(一)推进财政法制建设。对涉及财政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等进行全面清理,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收集、整理、刊发和报备工作,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定和修订完善了一系列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工作,以项目为载体统筹安排各类财政性资金。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减了大量不合理投资。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增强了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
(三)创新财税工作机制。建立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部门定期共同协商财政预算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就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财政监督。重点加强对关系民生的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落实到位。对部分省直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了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政法系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最低公用经费标准专项检查,督促违纪违规单位及时整改。强化会计监督,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强化会计师行业监管和资格管理工作。加快“金财工程”大平台建设,完善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系统,提高了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积极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全省已上网公开资金55项、金额178.74亿元,涉及5594.95万人(户)次、21.85万个项目,超过了2008年公开160亿元的既定目标。各地公开部门预算单位2044个,涉及金额82.41亿元;受理咨询投诉5615件,答复5508件,答复率达98%;新建免费查询点2734个,深入村组宣传查询5948次,咨询人达44.1万人次;全年纠正不应享受专项资金补贴4839人次、涉及金额322.59万元,纠正挪用截留资金492次、涉及金额770.85万元,清理吃空饷964人、涉及金额1538.68万元。
(湖北省财政厅供稿,夏晟临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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