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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21486.92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5.4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580.3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8811.16亿元,分别增长3.9%、9.4%和11.8%。人均GDP为4221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6078美元),比上年增长8.6%。在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深化财政管理改革,200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730.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933.39亿元,增长17.2%,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3%。全省财政支出2208.30亿元,比上年增长22.2%,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1%。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7.8%;省本级财政支出251.25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全省财政收支平衡。
一、完善财政体制
实行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确定市、县(市)财政收支基数,规范省、市县收支范围和收入分成办法,完善“两保两挂”、“两保一挂”财政政策和省对市县财政奖励政策,健全和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完善“两保两挂”、“两保一挂”财政政策。将“两保两挂”、“两保一挂”财政政策统一调整为分类分档激励奖补机制,全省各市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欠发达地区,实施...
2008年,浙江省实现生产总值21486.92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5.4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580.3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8811.16亿元,分别增长3.9%、9.4%和11.8%。人均GDP为4221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6078美元),比上年增长8.6%。在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深化财政管理改革,200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730.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933.39亿元,增长17.2%,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3%。全省财政支出2208.30亿元,比上年增长22.2%,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1%。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7.8%;省本级财政支出251.25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全省财政收支平衡。
一、完善财政体制
实行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确定市、县(市)财政收支基数,规范省、市县收支范围和收入分成办法,完善“两保两挂”、“两保一挂”财政政策和省对市县财政奖励政策,健全和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完善“两保两挂”、“两保一挂”财政政策。将“两保两挂”、“两保一挂”财政政策统一调整为分类分档激励奖补机制,全省各市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欠发达地区,实施三档激励补助政策、两档激励奖励政策;另一类是发达地区和较发达地区,实施两档激励奖励政策。二是完善省对市县财政奖励政策。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产业,鼓励市县扶持金融保险业发展,促进电力生产企业发展,更好地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收入长效增长机制,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实行省对市县营业税增收奖励政策、省级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增收奖励政策,以及提高新办电力生产企业所在地增值税分成比例政策。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整合优化专项资金;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类别档次。
二、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一)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浙江省“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千亿基础网络、千亿惠民安康、千亿产业提升即“三个千亿”工程)资金,落实省级财政性资金54.78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和国债专项补助资金29.59亿元,支持铁路“三线一枢纽”、萧山机场二期等一批省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扶持企业发展。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取消和暂停征收涉及企业10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好地方税费减免工作,减免各类涉企税费100亿元;筹措落实支持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9.37亿元,加大支持力度;安排省级外贸发展资金3.5亿元,支持外向型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增量按5‰予以风险补偿,全年安排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6500万元,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整合节能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节能项目和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促进节能降耗;争取中央扶持企业发展资金4.42亿元,促进优化调整经济结构。调整政府外债投向结构,着力向环保、节能和社会发展等领域倾斜,当年有3个项目已列入国家贷款计划,贷款金额为1.43亿美元。
(三)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完善和落实财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建立1000万元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推进万家企业电子商务工程和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筹措落实1276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村级连锁便利店和放心店配送中心建设。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现代服务业贷款风险补偿比例,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化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及金融服务业发展。
(四)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全省用于“三农”支出的财政性资金626.23亿元,比上年增长26.2%。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当年全省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入18.78亿元;完善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农业贷款增量按5‰予以风险补偿,当年撬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加农业贷款69.6亿元。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安排水利专项资金22.41亿元,支持“千万农民饮用水”、“千库保安”、“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建设;安排资金2.47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15亿元,支持无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安排1.3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培训;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治理和农村生态保护建设。落实扶持粮食生产各项政策,筹措粮食补贴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
(五)加大科技投入。全年财政科技支出86.79亿元,比上年增长21.3%。重点支持科技公共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及大型科研院所实验室建设,支持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大学生开展创新活动等。
三、组织财政收入
开发应用《浙江省契税耕地占用税及一体化征管系统》,全省(不含宁波)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征收42.35亿元,全年征收契、耕两税137.67亿元(其中,契税117.1亿元,耕地占用税20.57亿元),增长11.6%。完善新版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加强土地出让收入、海域使用金等征收管理;清理历年欠缴省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将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增强政府财力。全年征收政府非税收入2376.4亿元,比上年下降0.3%;其中省本级征收283亿元,增长10.7%。
四、保障民生支出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决定,筹措落实六大行动计划资金137.9亿元,推动全省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制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保障财政资金供给。综合运用税费优惠和财政支出手段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建设。财政支出重点放在“三就”(就业、就医、就学)、“两保”(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两安全”(社会安全、安全生产)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并着力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低收入人群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量用于民生支出的比例为72.2%。
(一)抗灾救助。为应对2008年冰冻雨雪地震灾害及各项灾后重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从省级预备费中安排捐赠资金3000万元,调减省级部门公用经费预算5%;筹措援建四川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按照上年地方财政收入1%的要求,当年筹措对口支援四川省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6.5亿元。
(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为小学300元、初中450元,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3亿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作业本费,免除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3.4亿元;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政策,人均每月增加津贴230元;投入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1.45亿元,改造项目1543项,已完成1008项。实施新一轮“职教六项行动计划”,按学期下达中职学生资助经费、农业种养技术专业助学金。实施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和省部共建高校实验室项目,全省8所高校的23个实验室获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资金4000万元。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高校食堂和学生补助政策,发放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和困难学生临时补助资金。
(三)支持创业富民。完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扶持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支持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创业就业。安排下山脱贫等扶贫资金4.97亿元,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建设,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来料加工业、特色产业和绿色农产品种植业,拓宽增收渠道。
(四)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全省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141.52亿元,比上年增长31.1%;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42.87亿元,比上年增长27.2%。提高省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的补助水平,全省所有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100元以上。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照料、基本康复保障水平。加大投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将救助资金筹资标准从人均3元提高到人均6元。整合现有存量资金,设立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实施全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支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免费救治的经费保障。
(五)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镇文化站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补助标准。安排专项资金推进农村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进程。推进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经费3.45亿元,用于浙江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装修,以及重大美术题材创作工程、文化研究工程和文化产业发展;筹措安排资金,保障全省博物馆、图书馆等免费开放所需经费。支持奥运会备战和火炬传递,推进全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六)支持“平安浙江”建设。完善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部达标;实施政法补助专款项目,改善欠发达地区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建立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投入,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支持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安全技术推广应用。
(七)支持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生态环保资金182.7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其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2亿元,支持省级中心镇、钱塘江流域建制镇和欠发达地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县以上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3000万元、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2000万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等,支持全省重点流域、区域和欠发达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电厂脱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安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专项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省级督办问题整治、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整治、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等项目和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等;安排2.28亿元设立“太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同时争取中央太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3.76亿元,支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财政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实施省对主要水系源头45个市、县(市)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在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保财政专项补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对生态转移支付的具体落实工作,安排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8亿元。
(八)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提高城市、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给予高校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特定群体的影响。争取并落实中央财政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43.66亿元,筹措副食品风险基金和省级储备商品管理补贴资金,加强省级储备商品管理。支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建立欠发达地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救助体系。
五、深化财政改革
(一)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推进“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改革,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力度,完善综合预算管理模式,并在部分省级行政单位进行试点。
(二)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方法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制度,省级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由“基数法”改为“零基法”,促进事业单位由“花钱养人”向“花钱买服务”转变。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开的基础上,出台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处理、预算科目项目调整处理办法等措施,确保省级改革规范运行。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截至2008年9月,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四)公务卡制度建设。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起草试点方案和办法,制定公务卡标记和卡面颜色等,完成试点工作。2008年10月出台《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全面推开省级公务卡制度改革。截至2008年底,省级集中核算单位累计发放公务卡5289张,通过公务卡支付资金1974笔。
(五)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出台有关政策,规范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选择44个省级部门的138个项目进行自评,并委托中介机构抽查与核实。推进重点项目评价实施工作,分别对全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拓宽评价广度和深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六)政府采购监管。建立政府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加大对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包括协议定点网上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委托代理采购和自行组织采购4个子系统及“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省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项目网上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年政府采购金额437.97亿元,节约资金66.15亿元,节资率13.1%。
(七)农村综合改革。在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36个县(市、区)开展乡镇委托授权行政执法试点;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增强乡镇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赋予乡镇相应责权利,全省196个乡镇实行中心镇管理体制,194个街道实行部门预算管理,512个乡镇实行“乡财乡用县管”;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扶持力度,建立村级组织运转财政补助制度,重点对全省7000余个经济薄弱村进行专项补助,全省各级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行补助8.38亿元,比上年增长20%。
(八)“金财工程”建设。开发并全面推广主体业务一体化软件,软件开发由应用层转向管理层。财政综合办公平台、国库集中支付软件、非税收入征管软件在全省各市、县、区逐步推广应用。
六、加强财政监督
(一)财政法治建设。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实施《浙江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财税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治税工作。
(二)财政支出项目审核。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审核审查力度,从“明确类别,规范申报,强化审核,软件支撑”四个方面,加强项目预算申报、审批管理。全年各级财政项目审核机构累计审核各类财政支出项目14115个,净核减82.86亿元,平均核减率8.9%。
(三)财政资金管理。加强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规范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使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开展历年财政拨款结余清理工作,建立财政拨款结余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减少增量,压缩存量”原则,在部门财政拨款结余中,将项目完成、项目中止或撤销、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完三类资金结余,收归财政统一安排。
(四)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工作,全省7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了县对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办法,青田、景宁及嵊泗县实现乡镇零债务,义乌市实现镇街财政零银行借款;全省全面启动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加强政府外债管理,完善偿债机制,建立政府外债风险监测体系,共对14个外债项目进行财政检查和绩效评价。
(五)会计监督管理。挖掘培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开展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评出全省各行各业先进会计工作者30名,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规范会计、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行业秩序,共对全省397户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及6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纪违法金额12.91亿元、资产不实金额1.8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金额8000万元、利润总额不实金额5000万元,查补各项税款1745万元。
(六)资产管理。省财政厅机关增设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调拨等资产处置工作,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审核、审批等工作,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七)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业管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探索国有产权收益收缴管理。做好省属烟草企业辅业资产管理,推进省属配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做好长广集团改革相关工作,加强省级储备商品管理。加强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监管,防范金融资产风险,理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体制划转工作,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供稿,施惠萍执笔)
宁波市
2008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96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7.4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196.7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1600亿元,增长11%。产业结构继续优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0.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为1728.2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全市进出口总额为1401.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5%,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为67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1%,其中,出口463.3亿美元,增长21.1%;进口215.1亿美元,增长17.9%。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379元,比上年增长17.7%。
2008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0.4亿元,增长18.6%。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88.9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9.4亿元,比上年增长18.4%。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8年,全市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不含海关)449.4亿元,同比增长8.1%;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475.3亿元,增长18.6%。
(一)深化税源监控。加强经济税收的联动分析,强化357户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平台作用,加强纳税人户籍和发票管理,积极探索与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相适应的税源管理模式。江北、余姚、镇海等地对个体工商户参数系数法定额管理进行了调研探索。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地税部门加强与国税、工商、保监会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委托代征、无证户的管理力度,与国税部门联合评定纳税信用A级企业334户,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二)强化税种管理。认真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首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学习贯彻新营业税暂行条例,整顿规范货运市场营业税,北仑、大榭等地积极探索先进的货运税收征管方法。完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电子申报工作,全市除行政事业单位及核定征收户外,均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系统,并分批寄送完税证明。加快推进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推进土地使用税GIS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年征收土地使用税17.5亿元,增长283.9%。探索构筑车船税信息共享平台,全年征收车船使用税1.7亿元,增长197%。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种及以社保费为重点的非税收入的管理。社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
(三)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简化纳税人办证、申报纳税等手续,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系统平台的作用,推进税务信息公开,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和纳税成本。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全面提高“税易07”系统应用水平。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法制宣传活动。
(四)严格税务稽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2008年共入库查补收入7733万元。
二、财税支持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008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要求,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全年为企业减负60亿元,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出台了54条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政策,2008年为全市企业减税分别达20亿元和10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1亿元,比上年净增减免额2.78亿元;落实困难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二)及时实施为企业减费轻负政策。出台了暂停征收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2008年为企业与群众减负约2.4亿元;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即暂停征缴2008年12月企业应承担的五项社会保险费。
(三)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支持和鼓励引进市外大型服务业机构,制造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发展和第四方物流运输市场培育等财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两创”倍增计划和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系列政策。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市财政本级落实3600万元支持节能产品和技术开发应用及推广;安排4800万元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08年完成出口退税285.2亿元,其中免抵调58.7亿元。采取财政贴息等办法,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企业的融资,市财政本级安排3000万元对银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部分给予风险补偿;安排2500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
三、保障民生,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与改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分配职能,扎实推进政府“实事工程”建设,保障各项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义务教育投入,转移支付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1.2亿元。从2008年春季起全市62万名学生享受义务教育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政策,从2008年1月起对农村教师发放任教津贴。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市财政本级安排2900万元支持中职特色专业学校发展和南三县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二)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各类养老保险享受标准。实施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补助办法,推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对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进行经费补助,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启动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对城镇低保和持“社会扶助证”低收入人群进行物价补贴,市财政本级支出1435.6万元,受惠2.3万人。全市安排3710万元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和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全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37万人次。全市落实4506万元支持以基本生活补助、康复、抚养为重点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启动第三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市财政本级安排资金1.01亿元,用于住房廉租对象的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
(三)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8年,市财政本级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开展“彩虹行动”和“广电低保工程”,为低保户免费赠送电视机。全市安排800万元支持“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2008年共放映电影2.5万场次、演出戏剧1000场次。对宁波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予以经费补助和奖励。市财政本级安排1380万元支持迎奥运火炬接力活动。
(四)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完成水利投资40亿元。落实粮食直补、油料作物补贴、农机购置补助、生猪和奶业产业发展等政策性资金,保障物价稳定。落实油价提价补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出租车给予补贴,2008年全市共发放补贴资金7.7亿元。
(五)支持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城市建设资金24亿元,制订大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轨道交通、庄桥机场迁建前期工程等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六)支持抗震救灾。市财政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救灾补助资金1500万元,安排农林和民政救灾资金2000万元,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灾情。全市安排3.39亿元资金支援四川省抗震救灾,帮助地震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同时对援助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财税管理改革继续稳步推进
(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稳妥实施全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改革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加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培训力度,全市共组织纳税辅导会1500场,上门服务企业近4000家。积极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覆盖82家市级预算单位和10家有条件的基层预算单位,全年累计发生支付业务4.1万笔,累计支付金额41.3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金额达80%以上。稳步开展公务卡试点改革,市本级试点预算单位已达61家。
(二)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理念,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市本级有32个项目列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大一般绩效评价项目参与力度。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市财政制订了46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及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
(三)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2008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109.8亿元,比上年增长32.7%。梳理归并财政资金专户,完善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归并后保留三分之二账户。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切实加强收支计划管理,拓宽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监管。
(四)稳步推进财税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清理界定行政许可事项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5项。全面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单柳青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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