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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财政部财政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重点,积极应对,切实加强对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改革措施的监督力度,为保障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改革管理的有序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中央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共受理各种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2164亿元,核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75023个,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1944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1141亿元,挽回损失152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169名。向被监管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大量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党组紧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强化抗震救灾物资监管要求,财政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局,牵头负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财政部门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参加了9次中纪委主持的专题会议;制发和参与制发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管文件16份;编发《财政部抗震救灾资金物...
2008年,财政部财政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重点,积极应对,切实加强对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改革措施的监督力度,为保障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改革管理的有序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中央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共受理各种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2164亿元,核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75023个,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1944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1141亿元,挽回损失152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169名。向被监管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大量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党组紧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强化抗震救灾物资监管要求,财政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局,牵头负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财政部门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参加了9次中纪委主持的专题会议;制发和参与制发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管文件16份;编发《财政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简报》等信息材料28期;组织四川、甘肃和陕西等省财政厅和专员办监管工作座谈会,部署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到灾区省督导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管工作,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抗震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作出了努力。
(二)组织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管工作。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成立了由中纪委、监察部等5部委组成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局。根据统一安排,抽调24名业务能力强的财政监督干部参加24个中央检查组,选派一名处级干部到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对当前形势下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提出明确意见;两次发布《财政部关于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现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组织开展关涉民生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审核。2008年,中央出台的关涉民生的财税政策较多,为保障中央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执行,财政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了对8个省(市)2007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奖励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开展2005年到2006年中央储备粮(油)库存数量、以前年度100万吨进口小麦费用利息补贴数量对账工作;三是组织对粮食企业申领中央财政关内销区采购东北粳稻运费补贴的审核;四是组织开展对秋季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试点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调查;五是组织对老商品棉竞卖亏损及相关费用情况进行核查等。通过一系列的检查调查,切实保障中央有关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组织开展重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2008年,财政部组织开展了2006、2007年交通运输业、城市公共事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税收征管质量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东北老工业基地申请豁免企业历史欠税,中央政府采购执行,二级管理京外单位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中央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国防科工基础研究经费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情况调研,分析测算两税合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等。检查和调研的结果为中央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整顿重点领域财经秩序
(一)加强会计监督工作。财政部组织35个专员办对38户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情况开展就地检查;组织14个专员办对中铝、长航、五矿和中智4户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开展了跨区域联合检查;对28家具有证券资格事务所执行新审计准则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组织北京、上海、重庆、江西、新疆和广东等地财政厅(局)对审计署、银监会移交的24家会计师事务所违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检查共发现资产不实151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131亿元、利润不实83亿元,查补税款12.5亿元,查处了一批重大造假案例。严格审理检查结果,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对虚构业务事项、伪造利润等问题严重的上市公司予以通报和罚款;对涉嫌偷税的企业移交国家税务总局处理;对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和罚款处罚;对10家事务所下发行政监管关注函,责令整改。发布第14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将检查和处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首次将检查名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增强会计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在财政部的组织指导下,全国有19个财政厅(局)实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查前公示和处理处罚结果社会公告制度,全面扩大了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香港监管机构进行了多轮会谈并达成合作意向,推动跨境会计监管协作机制的构建。
(二)加强对金融行业的财政监督。组织22个专员办对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行专项检查,查出了大量违规问题和一批大案要案。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政策性贷款资产质量进行深入调研,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落实检查处理决定情况进行回访。协调配合公安机关,查清了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内外勾结骗贷转贷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
(三)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查处工作。对人民来信反映的山东省菏泽市虚收财政收入、安徽省合肥市挪用土地出让金用于楼堂馆所建设、湖北省英山县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进行查处,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对山东省截留挤占挪用排污费等环保资金问题进行调查,配合国土资源部了解部分地区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核实中残联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综合康复楼立项和资金来源,查处河北省供销社畜产公司骗取国家羊毛储存利息补贴问题,对国家体育总局体彩中心、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人民来信问题进行检查等。
三、创新监管方式
(一)调整会计监管方式。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入手,建立和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体系;在日常监管基础上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的专项检查;提高检查的科学性、针对性,扩大检查的社会影响力。
(二)调整非税收入监管方式。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规范有效”原则,对大部分综合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项目由就地监缴调整为事后检查,下发了《财政部关于调整和加强专员办中央非税收入监缴工作的意见》,同时,加强日常专项检查工作。
(三)试行中央财政支出监管分析报告制度。2008年在13个专员办试行开展了支出监管分析报告制度。适时改进和加强了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文件抄送工作,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文件抄送工作进一步发挥专员办监管作用的通知》,建立完善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信息沟通制度,为专员办开展就地监管工作提供了规范稳定的信息来源。
(四)探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外国政府贷款中央级项目绩效评价作为专员办经常性工作。组织30个专员办对54个外国政府贷款中央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9个世亚行贷款公路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承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西部地区基础教育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四、深化日常监管工作
(一)完善部门预决算审核制度。对近年来部门预算审核工作进行总结,逐步扩大专员办审核试点范围,在2007年对9个直属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预算审核的基础上,2008年将预算审核试点单位扩大到18个。完善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分析评价机制,尝试建立全过程的部门预算监督机制。
(二)拓展专员办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工作。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专员办参与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环节、程序和方式,为专员办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就专员办对中央垂直管理行政单位的资产监督工作进行前期调研。
(三)推动专员办金融监管工作规范化。发布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做好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专员办金融监管的职责、范围和程序等。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金融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专员办从改善和加强金融资产财务监管、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的角度,加强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执行财政金融政策情况的日常调研工作。这两个文件的出台,确定了专员办金融监管工作的方向和思路,对开展金融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和银行账户监管工作。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积极利用财政国库外围管理信息交互平台以及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确保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稳步推进。建立业务综合考评制度,组织对专员办国库集中支付审核业务质量的巡回考核。探索建立以银行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为平台的联动监管方式,利用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加强银行账户审批管理以及年检工作,规范收缴程序。
五、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工作
(一)深入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先后对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干部教育中心、离退休干部局、机关工会和财政部行政政法司6个单位开展检查,配合完成预算学会主要领导的离任审计,对被检查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和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二)完成部内单位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核查。财政部党组十分重视国家审计署对财政部中央预算执行和部本级预算执行中审计披露的问题,指定监督检查局对审计涉及的11个司局和6个部属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各单位整改不完全、不彻底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做好内部监督基础工作。组织对《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进行修订,编印完成《财政部2005年至2007年内部监督检查资料汇编》。
六、加大地方财政监督工作指导力度
(一)加强工作指导。继续采取上下联动方式,组织全国会计信息质量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有16个财政厅(局)与当地注协、审计、税务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进一步整合了监管资源。开展了全国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检查项目,促进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监督机构的力量整合。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并推动地方内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二)推动交流互动。组织召开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专题会、座谈会,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推进专员办与地方财政监督机构的沟通互动,提高监督工作整体效能;做好信息工作,以《财政监督检查简报》为主要载体,传达财政部工作要求,交流反映地方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发挥简报信息对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通过信息联络员制度、网上联系、报表报送、课题评选、实地巡视、委托核查、重点关注联系点等形式,掌握地方财政监督工作动态。
(三)组织开展培训。先后组织了新会计审计准则培训班、财政监督理论与实务培训班等。全国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37个地方财政监督机构业务骨干数百人参加了培训。鼓励省级财政监督机构开展对市、县财政监督干部的培训,全面提升财政监督干部素质。
七、夯实财政监督基础工作
(一)搭建财政监督理论框架体系。2008年,财政部加强财政监督基础理论的研究,组织精干力量编辑出版了反映财政监督理论和实践最新成果的系列丛书。一是结合当前财经基础理论和财政监督的实践总结,组织编写了《中国财政监督》一书,为财政监督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以财政监督业务为主线,组织编写了《中国财政监督制度》,勾勒涵盖财政监督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整理建设财政监督法规库。三是根据国外财政监督情况,组织编写了《国外财政监督借鉴》,为中国财政监督的发展提供了他山之石。
(二)加强财政监督制度建设。组织汇编了《专员办日常监管业务规范》,进一步规范专员办日常监管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制定《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以第53号部长令下发,从2009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党组要求,开展“权力搜索”,梳理出检查处理处罚权12项,梳理出专员办监督管理权81项,制定了65项权力运作流程图;制发了《调整和加强专员办中央非税收入监缴工作的意见》、《专员办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工作质量考核方案》、《专员办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管理工作质量考核方案》、《地方自行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期即征即退审核操作规程》、《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审核操作规程》、《东北粳稻入关运费补贴的审核要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审核操作规程补充通知》和《做好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参与《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修订进行调研;推动地方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于2008年11月27日正式通过,成为第八部省级人大通过的地方性财政监督法律规定。
(三)提高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根据“一个平台、纵横联系、过程覆盖、系统健全、自动处理”原则,加强专员办信息技术环境和能力建设,制定《监督检查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建立了监督检查局电子政务网,完成“财政监督法规库”网络链接,实现网上实时查询功能。
(四)扩大财政监督宣传力度。编发《专员办工作通讯》、《财政监督检查简报》和《情况反映》等信息刊物156期;积极参加财政部改革开放30年征文和“三优”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课题调研。积极向国务院、部领导、有关部门及部内各司局反映财政监督工作成果和有关政策建议。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五)推动专员办强化内部管理。部署专员办开展财务自查,并组织力量进行了重点检查;开展专员办业务工作质量抽查,对13个专员办2006—2007年部分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实施抽查,对6个专员办的银行账户管理、非税收入征收质量进行检查,增强专员办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继续做好对专员办的指导,通过谈话制度、集体听取汇报制度、专项调研制度等方式,多渠道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专员办的实际困难;研究优化专员办监管力量配置,调整专员办工作量布局,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强化各项检查的过程指导,加强报表分析,每半年汇总全国专员办的工作报表,对监管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监管工作的建议;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对专员办信息调研工作、工作统计报表、会计监督及部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考核,并在系统内通报结果;研究建立专员办业务工作综合考评制度等。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朱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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