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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各项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继续创新财政支农机制体制,不断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
一、落实政策,不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
200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支持“三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强化各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坚决执行中央决定,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按照200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了对“三农”的投入。2008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达5955.5亿元(不含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后安排的涉农投入),比上年增加1637.5亿元,增长37.9%,无论是增量、增幅都是近几年最大的。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地方各级财政也积极安排资金投入“三农”,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同增加“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格局。
(一)大幅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一是大幅度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扩大良种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23.4亿元,扩大了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的补贴范围。其中,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实现了全国全覆盖,将晚稻补贴标准从每亩7...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各项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继续创新财政支农机制体制,不断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
一、落实政策,不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
200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支持“三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强化各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坚决执行中央决定,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按照200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了对“三农”的投入。2008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达5955.5亿元(不含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后安排的涉农投入),比上年增加1637.5亿元,增长37.9%,无论是增量、增幅都是近几年最大的。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地方各级财政也积极安排资金投入“三农”,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同增加“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格局。
(一)大幅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一是大幅度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扩大良种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23.4亿元,扩大了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的补贴范围。其中,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实现了全国全覆盖,将晚稻补贴标准从每亩7元提高到15元;小麦良种补贴面积由1亿亩增加到2亿亩,将优势主产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玉米良种补贴面积由3000万亩增加到2亿亩,占玉米种植面积的50%左右;大豆良种补贴面积由1000万亩扩大到4000万亩。二是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4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倍,补贴范围由全国1716个县(场)扩大到全国所有农业县(场);增加补贴机具种类由上年的24个品种扩大到50个品目,基本覆盖了农业生产急需的机械;提高部分机具的补贴标准。
(二)大力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的要求,经国务院领导批准,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和安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各地对此高度重视,按照“支持优势特色、突出粮食生产,抓住关键环节、集中资金投入,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自主选项”的原则,扎实推进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初步实现了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明显提高、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明显改善和农民明显增收的目标。
(三)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按照中央l号文件的要求,2008年,各级财政部门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3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倍,重点支持了雨水集蓄利用、高效节水灌溉、灌区田间工程改造建设以及小型排涝设施改造、续建和更新等。
(四)完善和启动扶持生猪、奶业、油料和蛋鸡生产发展政策。2008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猪生产等多项涉及民生的扶持政策。一是继续落实和完善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为稳定生猪市场价格、保证市场供应,中央财政及时拨付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9.6亿元,并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政策,按时发放补贴资金;继续安排生猪良种补贴资金3.6亿元;实施生猪疫病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政策。二是继续落实和完善对奶业生产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奶牛良种补贴政策,拨付奶牛良种补贴资金2.4亿元,将全部能繁荷斯坦奶牛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对奶水牛等其他奶牛给予补贴;根据国务院要求,对奶牛布病、结核病实行强制扑杀政策,并及时拨付经费;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三是继续落实和完善促进油料生产的政策措施。大幅度增加大豆良种补贴,扩大了大豆良种补贴范围;安排油菜良种补贴8.8亿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和陕.医省安康、汉中及河南省信阳地区范围内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补贴。四是启动扶持蛋鸡生产的政策措施。针对蛋鸡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对蛋鸡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为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蛋鸡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
(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退耕还林专项规划。一是财政部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审核批复了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二是按规定及时拨付退耕还林资金336.2亿元.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突出扶贫开发重点。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67. 34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3. 34亿元,增幅达16. 2%,增量和增幅均为历史最高水平。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支持了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发展,并对2008年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遭受严重地震灾害的有关省区予以倾斜,对东、中、西部地区的分配比例分别为2. 01%、34. 08%和63. 91%,西部地区的分配比例比2007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继续加大对边境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将西部地区所有边境县全部纳入“兴边富民行动”扶持范围;继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和特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在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64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贫困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其加快发展;着力推进特殊贫困地区的综合扶贫开发,安排资金支持四川省阿坝州、湖北省恩施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合奇边境等地区解决特殊贫困问题,延长“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期限并扩大规模,开展革命老区建设示范试点工作;拓宽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资金渠道,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事业,首次将扶贫事业纳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范围。
(七)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技术推广资金7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亿元。安排测土配方施肥补助资金12亿元,将项目县由上年的1200个增加到1861个。通过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区粮食亩增产幅度为6% -10%,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继续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信息人户工作。安排“阳光工程”补助资金11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培训农村劳动力350万人,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14元。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资金5亿元,注重提高培训效果和就业水平,对培训任务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加大中长期培训所占的比例。 二、突出时效,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2008年,我国发生了雨雪冰冻灾害、“5- 12”汶川地震、“三鹿奶粉事件”等多起重大突发事件,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响应,积极应对,为取得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胜利作出了贡献。
(一)积极支持低温雨雪冰冻灾后农林业恢复重建。2008年春季,我国南方多省(区)发生持续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按照“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原则和要求,中央财政紧急向湖南、安徽、湖北、江西、广西和贵州等24个省(区、市)拨付农业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27亿元,向受灾省区拨付林业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8亿元,批准中国气象局动用部门预算中已安排的机动经费50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气象观测仪器应急性恢复,追加2亿元用于湖南、江西等20个省(区、市)的气象台重点进行恢复重建。与此同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灾后恢复重建支持政策,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林业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支持政策的请示》和《关于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有关工作的请示》等,提出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所需投资及其支持政策。
(二)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为保证救灾资金的时效性,中央财政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通过国库“绿色通道”紧急拨付水利抗震救灾资金4.4亿元、灾后疫病防控经费8000万元等。在及时拨付资金的同时,财政部结合灾区的受灾情况、自然与经济特点,研究提出了财政支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以及贫困地区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的资金政策。各行业在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分别确定了较为合理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
(三)积极应对“三鹿奶粉事件”。针对2008年9月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的严重影响,财政部会同各地农业财政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扶持奶农的政策措施,减轻该事件对乳制品生产和奶农生产产生的负面影响。一是实施了对企业原料奶收购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对奶农临时救助补贴政策。紧急拨付奶农临时救助补贴资金3亿元,保障内蒙古、河北、辽宁、山西、山东和河南6个奶业主产省(区)特别困难的倒奶奶农的生活。二是积极研究促进奶业发展的长远之计。为抓紧研究应对措施及扶持奶农和奶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财政部工作人员专程赴河北省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邀请河北、内蒙古和山西等7省(区)财政厅农业处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研究支持奶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对做好应对“三鹿奶粉事件”的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四)大力支持防汛抗旱、农业灾害、动物防疫等工作。一是拨付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和中央水利建设基金24.8亿元,支持防汛抗旱等工作。二是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7.5亿元(不含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农作物改种补种和灾后田间管理、救灾柴油补助以及水产种苗补助。三是拨付林业生产救灾资金6000万元,用于遭受洪涝、干旱、冰雹、大风等自然灾害后的林业生产恢复。四是拨付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1.8亿元,支持各地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并安排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6.5亿元,对乡村两级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工作给予经费补助。
三、总结经验,继续有序推进支农资金整合
2008年是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第三个年头,中央财政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建立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奖补制度。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推动形成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内在需求和动力,中央财政从2008年起建立对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考评和奖励制度,并从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农业科技推广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资金中集中安排1.5亿元,用于对支农资金整合成效突出的50个试点县给予适当奖励。从对黑龙江、山东、山西、浙江、江苏、云南和贵州等地试点县检查情况看,支农资金整合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特别是各地自主开展整合的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支农资金整合,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稳步推进省级支农资金整合。一方面,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支农资金整合的联动机制,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支持和引导省级财政将相关的支农资金整合起来,做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模,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注重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尤其是推进省级的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促进形成中央、省、市、县等各个层面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格局。
(三)巩固中央农口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整合成果。在中央农口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中央财政积极稳妥地推进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整合工作,同时,按照“加快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整合力度,用于地方的,要逐步转为中央补助地方专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整合力度。2008年将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中的“林业科技推广与示范”、“林业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两项资金,改列为中央补助地方专款管理。
四、完善政策,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一)研究推进支持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2007年,西藏代表团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西藏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处理建议,由财政部办理。2008年,财政部与西藏自治区共同探讨,反复研究,逐步完善奖励机制具体方案,并最终形成以草定畜补贴和薪柴替代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奖励机制。
(二)大力支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为组织实施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2012年规划的批复》。在对原有河北、山西等8省(区、市)实施县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将福建省闽西地区、山东省沂蒙山区、安徽省桐柏山区和河南省大别山区4个革命老区纳入规划治理范围。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8000万元,支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综合治理面积125.6万亩。此外,还大力支持引黄济淀调水工程、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工增雨工程,支持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
(三)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为支持加强对重点公益林的管护,2008年中央财政共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4.95亿元,使纳入中央财政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6.99亿亩。同时,鼓励和引导地方财政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2008年有25个省(区、市)和部分市、县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补偿资金达16.46亿元。
(四)支持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补助费1000万元,支持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等地开设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2.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五、支持改革,增强体制机制活力
(一)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6月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提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明晰产权、勘界发证、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和落实责任”6项改革任务,同时提出了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明确“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国已有23个省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发[2008]10号文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规定,中央财政向在当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北京、山西等9省(区、市)拨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7.26亿元。
(二)做好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2008年,财政部在实地调研、反复协调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国务院报送了《财政部关于呈请国务院批准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请示》(财农[2008]152号)等相关文件。2008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批复》(国函[2008]59号),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将海南农垦的管理体制由过去“省部共管、以省为主”调整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全面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函[2008]59号文件精神,财政部及时研究海南农垦的资产和预算划转等问题,分别对农业部和海南省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海南农垦资产和预算划转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农[2008]405号、406号),完成了海南农垦体制改革的资产和预算划转工作。
六、强化监管,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水平
(一)狠抓预算管理工作。一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执行管理。针对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情况,2008年9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08年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要求各部门认真分析和查找影响本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因素和环节,按照“针对薄弱环节,狠抓重点突破”的思路,进一步加快本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执行进度,为加快整体预算执行进度奠定基础。要求进一步规范支出行为,避免出现突击花钱或违规违纪问题;采取了预算执行专人负责制、预算执行半月报制、每月通报制、预算约谈制度等有效措施。在财政部和中央农口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执行工作实现了年初制定的“支出进度比上年加快,结余资金比上年减少”的目标。二是切实加强预算审核工作。在审核编制2009年中央农口部门预算过程中,坚持“两保一统筹”的原则,即保证部门正常运转的需要,充分考虑增人增支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尽量保证部门中心工作、重点项目的需求;加大净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力度。
(二)改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方式。一是进一步改革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式。2008年,中央财政将农业产业化资金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合并,统筹使用,切块下达,进一步放权于省,对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由中央审批项目的做法,也采取了切块下达、由各地确定支持项目并报财政部备案的管理方式。二是加大预拨力度,及时拨付中央补助地方专款。2008年2月,中央财政预拨了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重大支农专项资金12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春耕备耕和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同上年相比,预拨数额增加了40亿元,增长了48%,预拨时间也提前了10天;按照全国春耕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制定2008年的小农水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发布了项目指南,在一周时间内下达了建设任务,拨付了资金;为有效解决扶贫资金到位晚的问题,中央财政于2008年3月4日人代会结束前预拨了发展资金69.4亿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47.2%。
(三)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与检查。一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的效应。2008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08]9号),明确提出了10个方面的管理要求。二是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2008年,财政部赴湖北、贵州两省对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财政部配合国务院纠风办、扶贫办发布了《关于对扶贫资金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发起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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