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一种通过市场手段、金融服务方式和财政资金有机结合,提高“三农”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方式,是建立市场化农业生产风险保障的长效机制。根据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农险防范与救助机制”等有关精神,财政部以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市场化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
一、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中央财政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按照“稳步推进、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06年财政部制订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明确了内蒙古等6个省(区)为试点地区,为水稻、小麦等5种农作物提供保险保费补贴,规定试点省份省级财政部门承担25%的保费后,中央财政再承担25%的保费,并及时将10亿元中央补贴资金拨付到位。这一政策的实施调动了试点省(区)的积极性,对非试点地区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在认真总结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财政部稳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增加了农作物补贴品种并提高了补贴比例。一是试点范围由6个试点地区扩大至16个试点地区。二是补贴品种在水稻、小麦等5种农作物基础上,进一步将油料作物也纳入补贴范围。三是补贴比例由中央财政承担保费的25%提高至35%。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了30.8亿元补贴资金用于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
(二)开展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继续推进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为平抑猪肉价格、保障人民生活,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07年中央财政紧急安排了11.5亿元资金,对中西部地区能繁母猪保险提供保费补贴,用于支持建立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8亿元,在补贴地区地方财政部门承担30%的保费后,中央财政补贴50%的保费。
将奶牛保险纳入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为提高农户饲养奶牛的积极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稳定牛奶制品的市场供应,2008年,财政部共安排奶牛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1.7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奶牛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在补贴地区地方财政部门承担保费的30%后,中央财政补贴保费的30%。
(三)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建设。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统筹研究与归并现有制度办法,于2008年分别发布了《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6号)以及《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7号),明确了中央、地方和投保农户保费分担比例,提出了建立巨灾准备金制度的方案,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确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为进一步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有关情况
在继续对玉米、水稻、小麦、棉花提供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将油料作物纳入保费补贴范围,试点省份为12个粮食主产区省份(江西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2008年试点工作)以及浙江、福建和海南3个农业保险基础较好、自然灾害多发的沿海省份。为进一步支持地方开展农业保险,缓解基层政府开展农业保险意愿和财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在保持省级财政最低保费补贴比例不变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将保费补贴比例提高至35%。中央财政安排种植业保费补贴资金30.8亿元,实际拨付32亿元。
同时,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将奶牛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奶牛保险,在地方财政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中央财政安排奶牛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1.7亿元,实际拨付5.5亿元。
能繁母猪保险仍然保持2007年度补贴政策,在地方财政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50%的保费。中央财政安排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8亿元,实际拨付8.4亿元。
2008年7月,财政部及时提出了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方案。试点地区为吉林、湖南和四川3省,补贴比例为在地方财政补贴10%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10%的保费。中央财政安排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3亿元,其中2008年从中央预备费中安排的3.15亿元已全部拨付。
三、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工作实施效果
(一)“四两拨千斤”政策效果明显,农业保险惠及范围进一步扩大。2008年度,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保费补贴资金65亿元,带动3.8亿亩农作物、4700万头能繁母猪、175万头奶牛投保,共获得风险保障约1500亿元,财政资金惠农效应放大23倍。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大大提升了农业保险的信誉和吸引力,2008年种植业保险投保农户接近7000万户(次),养殖业保险投保农户约为1450万户(次)。特别是在一些遭过灾的县乡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农户投保积极性更高。
(二)保险理赔及时,有相对明确的发放标准,成为恢复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重要来源。2008年,在南方雨雪冰冻、汶川大地震和新疆年初冰冻等灾害中,农险赔款近3亿元。农业保险共向投保农户支付理赔款约69亿元,受益农户约1100万户(次)。保险赔款平均占到农户生产成本的20%左右,已成为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补充资金。
(三)保费补贴政策有效撬动农险市场,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升。2008年度,全国农业保险收入约110.7亿元,赔款支出约69亿元,计提大灾准备金12.5亿元,扣除15%左右的经营成本,利润6亿元,利润率5%。农业保险保持了2007年略有盈余的局面。
(财政部金融司供稿,张若晗、郑丹丹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