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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多边、区域和双边经济贸易合作异常活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我国积极稳妥地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自贸区建设从开局走向蓬勃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与相关国家(地区)签署并正式实施了7项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优惠贸易安排,包括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中国-东盟自贸协议、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亚太贸易协定;此外与澳大利亚、冰岛、挪威、哥斯达黎加、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国家商谈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我国自贸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在世界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背景下,自贸区为我国应对危机,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了更大的回旋余地,在保持我国进出口稳定增长方面发挥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一、2008年区域贸易合作取得新进展
(一)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签署。2008年4月7日,中国、新西兰双方经过3年、15轮的艰苦谈判,正式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是推进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根据商定的时间安排,在各自完成协定生效所需的国内程序后,双方于2008...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多边、区域和双边经济贸易合作异常活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我国积极稳妥地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自贸区建设从开局走向蓬勃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与相关国家(地区)签署并正式实施了7项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优惠贸易安排,包括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中国-东盟自贸协议、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亚太贸易协定;此外与澳大利亚、冰岛、挪威、哥斯达黎加、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国家商谈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我国自贸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在世界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背景下,自贸区为我国应对危机,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了更大的回旋余地,在保持我国进出口稳定增长方面发挥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一、2008年区域贸易合作取得新进展
(一)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签署。2008年4月7日,中国、新西兰双方经过3年、15轮的艰苦谈判,正式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是推进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根据商定的时间安排,在各自完成协定生效所需的国内程序后,双方于2008年10月1日实施第一步降税,2009年1月1日实施第二步降税。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采用了中期审议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来处理敏感产品降税问题,这一方式为今后自贸区谈判开辟了新的模式。
(二)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签署。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谈判启动于2006年8月。经过8轮艰苦而坦诚的磋商,双方于2008年9月结束谈判,并于10月23日正式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根据协议,新方承诺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在2012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在全球共同应对金融动荡的时刻,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有利于维护两国经济与贸易的稳定增长,也将对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三)中国-秘鲁自贸区谈判结束。2007年9月,中国-秘鲁自贸区谈判正式启动。根据联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对两国贸易结构、进出口潜力和敏感商品进行了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税减让谈判方案和具体降税商品清单。在7轮谈判中,按照互惠互利、照顾彼此关切的原则,积极推动谈判并取得进展。2008年11月,双方领导人在APEC会议期间宣布自贸区谈判结束。这是中国、秘鲁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为促进两国经济贸易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可行性联合研究完成。2007年6月,我国与哥斯达黎加建立外交关系。为促进双边关系发展,2008年1月,中哥双方启动了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结合双方贸易情况和关税结构,全面进行了双边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可行性研究及利弊分析。联合可行性研究于7月结束,双方认为两国经济互补性强,贸易和投资增长潜力大。双方初步同意于2009年初正式启动自贸区谈判。
(五)亚太贸易协定的关税减让谈判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8年,亚太贸易协定正式启动第4轮谈判。各成员国就关税减让涉及的税目比例、贸易量比例及优惠幅度达成了一致,并相互交换了关税减让要价单。在此基础上,各成员方分别进行了双边磋商,表明各自的关注,并约定年底前交换关税减让出价。至此,亚太贸易协定的关税减让谈判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我方还与其他成员方就关税减让进行了双边磋商,了解了各方的重点关注。
(六)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补充协议谈判完成。2008年10月15日,中巴双方正式签署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补充议定书,将在中巴自贸区框架下,对巴境内“海尔-鲁巴经济区”等中巴投资区生产的货物及双方有出口兴趣的货物,优先考虑削减或消除关税。此外,巴方专门给予中巴投资区12条优惠政策,作为补充议定书的附件。这一补充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促进两国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
二、2008年我国区域贸易协定执行情况
区域关税优惠协定的实施,拓宽了我国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领域,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的经济贸易合作,使双方产业结构互补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2008年,我国对协定已经生效实施的5个自贸伙伴(不包括CEPA)的出口约1288亿美元,同比增长20.9%,出口增速高于同期17.2%的平均出口增速。
(一)亚太贸易协定。亚太贸易协定的前身是曼谷协定,这是亚太区域中唯一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关税互惠组织。2001年5月我国正式成为曼谷协定成员国。截至2008年底,亚太贸易协定6个成员国的人口已达24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0%,是潜在的巨大消费市场。
2008年,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商品进口额为68.9亿美元,关税优惠5.2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59%和25%。其中,自韩国进口65.8亿美元,占受惠商品进口总额的96%;自印度进口2.7亿美元,占受惠商品进口总额的3.9%。受惠进口商品主要有化工原料、塑料、汽车及配件、钢材和铝材等。
在对协定各成员国出口方面,2008年我国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受惠出口商品约62.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43%,占我国对协定成员国出口总量的5.6%。其中,对韩国出口受惠商品58.6亿美元,占受惠商品总额的93.4%;对印度出口受惠商品3.8亿美元,占6.1%。从商品种类看,服装受惠出口7.5亿美元,铝及制品受惠出口6亿美元,无机化工品受惠出口5.7亿美元,电气设备受惠出口5.2亿美元,机械设备受惠出口4.1亿美元,是受惠的主要品种。农产品受惠出口较少,主要是由于韩国对农产品的关税减让十分有限。从地域分布看,受惠出口较多的主要是东南沿海各省及与韩国等协定成员国经贸往来比较密切的省份。其中,山东受惠出口8.8亿美元,广东受惠出口8.1亿美元,辽宁受惠出口7.4亿美元,江苏受惠出口4.9亿美元,排名受惠出口的前四位。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2002年11月,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这是我国对外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该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这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将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2006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1608亿美元,同比增长23.4%。2007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2026亿美元,同比增长25.9%,提前三年实现了双边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
2008年,尽管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仍然获得较好增长。据海关总署统计,我国一般贸易进口东盟货物总值413.5亿美元,其中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受惠进口货物总值64亿美元,关税优惠31.5亿元人民币,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18.4%和13.6%,增幅分别回落18.6和33.4个百分点。1—3季度,我国从东盟受惠进口货物比上年同期增长26.4%;第4季度,受全球金融危机、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受惠进口开始萎缩,比上年同期下降15.2%。受惠进口商品主要包括植物油脂、蔬菜水果、塑料橡胶、鞋帽、纺织和机电等产品。
2008年,我国共向东盟出口货物总值1141.4亿美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0.7%,增幅回落11.4个百分点。其中受惠出口51.9亿美元,同比增长67.4%。从商品种类看,机械设备和车辆受惠出口10.6亿美元,钢铁出口8.4亿美元,蔬菜水果受惠出口7亿美元,电气设备受惠出口6.9亿美元,是受惠的主要品种。从地域分布看,东部沿海省份受惠出口较多。如,深圳受惠出口6.1亿美元,广东受惠出口5.9亿美元,江苏受惠出口5.4亿美元,山东受惠出口5.4亿美元,排名受惠出口的前四位。
(三)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智两国分处南北半球,智利资源丰富,我国生产加工能力强,两国经济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中智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和实施进一步扩大了两国的经贸往来,不仅增加了我国的原材料供给,并为国内产品扩大智利乃至整个南美洲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8年,我国一般贸易进口智利货物总值69.5亿美元,其中价值63.3亿美元的货物关税税率已经为零,如精炼铜阴极及其型材、铜矿砂和木浆等,占全部进口货物总值的91%。据海关总署统计,2008年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受惠进口货物3亿美元,关税优惠6810.5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下降了89.1%和84.2%。受惠贸易总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我国精炼铜阴极及其型材进口暂定税率调整为零,与协定税率相同。由于无需开具相关原产地证明,即可享受零关税,使受惠商品进口总额大幅下降。在协定实施的前两年中,精炼铜阴极及其型材的受惠进口量占协定受惠商品进口总量的90%以上。
2008年,我国共向智利出口总值61.5亿美元货物,其中受惠出口54.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53.4%,占出口总量的88.5%。从商品种类看,服装受惠出口9.9亿美元,电气设备受惠出口7.7亿美元,机械设备受惠出口5.1亿美元,钢铁受惠出口3.8亿美元,是受惠的主要品种。从地域分布看,东南沿海省份受惠出口较多。其中,深圳受惠出口8.7亿美元,广东受惠出口8.5亿美元,浙江受惠出口5.9亿美元,上海受惠出口5.2亿美元,排名受惠出口的前四位。
(四)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10月1日,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实施第一步降税。降税后,实施协定税率的税目数为6895个,平均税率为7.8%,相对于最惠国税率,平均优惠幅度为26.3%。同时,对原产于新西兰的羊毛毛条等9个税目实施零国别配额税率。
协定实施后的第四季度,我国一般贸易进口新西兰货物总值3.9亿美元,其中价值1.2亿美元的货物最惠国税率已经为零,如辐射松及板材、木浆、铁矿砂和废纸等,占全部进口货物总值的31%。其余商品中,受惠进口货物总值4242.2万美元,关税优惠349.5万元人民币,受惠进口商品主要有奶粉、乳酪、冻牛羊肉和猕猴桃等。对于双方最为关注的奶粉产品,10—12月共进口新西兰奶粉7951.1万美元。其中,受惠进口2711.9万美元,关税优惠148.2万元人民币,分别占受惠进口总值及关税优惠总额的63.9%和42.4%。
2008年10—12月,我国共向新西兰出口总值6亿美元的货物,其中受惠出口1180万美元。从商品种类看,服装受惠出口217万美元,食品(动物制品、糖食、谷物制品、蔬果制品等)受惠出口203万美元,塑料及制品受惠出口129万美元,家具寝具受惠出口107万美元,是受惠的主要品种。从地域分布看,绝大部分受惠出口的为东部沿海省份。如,浙江受惠出口296万美元,江苏受惠出口239万美元,宁波受惠出口266万美元,山东受惠出口110万美元,这四个省市占全部受惠出口的77%。
(五)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2006年11月,中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于2007年7月1日起对全部货物产品分两个阶段实施降税。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促使两国通过强化竞争和规模经济提高双方的生产率,提升两国经贸合作水平;同时有利于中国将巴基斯坦继续作为在南亚地区的重要经济平台,开展与包括印度在内的整个南亚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更好地发挥中国部分产业的比较优势。
2008年,我国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原产于巴基斯坦的货物总值为4.7亿美元,其中价值1.8亿美元的货物关税已经为零。从巴基斯坦进口产品主要集中在食品、矿产品、化工品、皮革及纺织品等方面,其中铬矿砂、纯棉单纱、斜纹布、大理石、冻鱼、蟹、瓜胶和芝麻等十几种商品的进口额占据了进口总额的87%。据海关总署统计,2008年进口《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受惠总值1.5亿美元,关税优惠20.7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了57.1%和56.9%。
2008年,我国共向巴方出口总值59.8亿美元的货物,其中受惠出口5.2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25%。从商品种类看,机电产品、化工产品(无机和有机化学品、药品、塑料和橡胶制品)、钢铁、茶及调味香料是主要受惠品种,受惠出口额分别为2.5亿美元、1.5亿美元、3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从地域分布看,受惠出口优势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沿海省市。受惠出口额排名前五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省1.01亿美元,浙江省8122万美元,山东省6072万美元,江苏省5916万美元,上海市4748万美元,上述五省市共占全国受惠出口额的67%。
(财政部关税司供稿,戴良俊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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