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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全国税务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严峻挑战面前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2008年全国共入库税款(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57862亿元,比上年增长17%,增收8413亿元。办理出口退税5866亿元,增长11.2%,增加593亿元。税务部门还组织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它收入7066亿元,同比增长27%。从总体上看,受经济下行和特大自然灾害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年税收收入前三季度分别增长33.8%、27.7%和10.6%,四季度下降3.9%,与全年经济增长逐季放缓的态势基本吻合。从税种看,各主要税种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货物与劳务税完成28336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增收3936亿元;汇算清缴拉动企业所得税大幅增收,完成12196亿元,比上年增长26.1%,高于总体税收增幅9.1个百分点,增收2521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37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增收537亿元。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7405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增收1252亿元。由于股票市场低迷,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988亿元...
2008年,全国税务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严峻挑战面前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2008年全国共入库税款(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57862亿元,比上年增长17%,增收8413亿元。办理出口退税5866亿元,增长11.2%,增加593亿元。税务部门还组织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它收入7066亿元,同比增长27%。从总体上看,受经济下行和特大自然灾害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年税收收入前三季度分别增长33.8%、27.7%和10.6%,四季度下降3.9%,与全年经济增长逐季放缓的态势基本吻合。从税种看,各主要税种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货物与劳务税完成28336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增收3936亿元;汇算清缴拉动企业所得税大幅增收,完成12196亿元,比上年增长26.1%,高于总体税收增幅9.1个百分点,增收2521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37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增收537亿元。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7405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增收1252亿元。由于股票市场低迷,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988亿元,比上年下降50.7%,减收1017亿元,为各税种中唯一下降且巨额减收的税种。从收入级次看,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快于中央级,收入比重有所上升。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21586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增收3799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7.3%,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中央级税收收入完成36276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增收4614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2.7%,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快于中央级税收收入6.8个百分点。从各区域看,税收呈现全面增长,但增幅均较上年有不同程度回落。东部地区税收完成40794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增幅回落18.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税收完成8901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增幅回落2.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税收完成8167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增幅回落5.5个百分点。
二、全面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推进税法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税收立法调研,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加强税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制定中长期税制改革规划。推动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做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健全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机制。建立健全税收政策执行、反馈和调整机制。
规范税收执法。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和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事后监管,探索保证审批权力正确行使、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科学合理地分解落实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汇报、重大问题线索移送转办等工作制度,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修订《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近年复议工作进行检查。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严格案件审理工作程序。
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房地产及建筑、餐饮及娱乐、有色冶金、烟草、电力、金融保险、证券、中介服务等行业及大的品牌营销商(总代理商)进行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对部分金融保险和供电行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一些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案件线索指向比较集中或发案率较高、宏观税负偏低的地区,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突出重点,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涉税违法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40.5万起。“富华税案”、“雷霆二号”专案、“双灌税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与公安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2008年,各地税务、公安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4092件,端掉窝点427个,查获假发票2722万份,缴获作案设备1100台套,追缴税款近5亿元。加强案件协查工作,提高协查质量和效率。做好涉税违法案件的举报受理工作,实施举报案件分类管理。加强税务稽查基础建设,完善稽查工作制度。积极构建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继续推行分级分类稽查。加强稽查案例分析,建立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做到以查促查、以查促管。
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继续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税法知识,重点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新出台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发挥税务报刊、图书在税收宣传中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规范税收宣传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和各方面协调配合。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
针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及时进行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较好地发挥了税收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贯彻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促进扩大内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多次调整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快办理出口退税,支持产品出口。调整个人住房交易的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政策,降低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并实行单边征收,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积极做好2009年在全国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税收政策,提高部分矿产品资源税税额标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研究支持就业再就业的税收政策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
在税收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措施。切实加强货物与劳务税管理。完善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制定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加强专用发票和“四小票”清单审核比对,做好增值税异常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加强农产品收购加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管理。研究制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办法,修订卷烟、汽油柴油行业消费税管理办法,加强酒类行业消费税管理。落实和完善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强化货物运输业、餐饮娱乐业等行业营业税征管。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办法。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数据分析体系,开展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推进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规范和简化人工审核,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加强了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工作。研究明确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工作思路,制定实施各项具体管理措施,研究制定分行业管理操作指南。加强地方各税种管理,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规程,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落实车船税代收代缴措施,实施修订后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加强资源税征管工作。
在纳税服务方面,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新理念,坚持税收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加大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等工作力度,简并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推行多种申报纳税方式,一些地方探索开展同城通办,取得较好效果。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利用“12366”纳税服务系统和税务网站等广泛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此外,全面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实行督查考评及通报制度,落实总局税收专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强化车辆管理,建立机关资源消耗检查和通报制度,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能力。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定员定额试点范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严格基建项目和项目竣工决算审批。强化内部审计,制定国税系统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开展财务收支、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审计,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政府采购,加大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力度,开展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重点解决初信初访问题,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五、全面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完善现有应用系统,加强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和业务变动情况,修改完善综合征管软件,优化业务操作规程。在省级局增配部分处理资源,有效支持现有各项应用,为各系统上线运行打下基础。大力推进安全体系、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综合办公系统、综合数据分析平台等。规范数据标准,强化数据采集,提高应用水平。金税三期各项建设稳步推进,提出了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实施计划建议,初步设计了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范围、业务需求框架、总体技术方案、建设进度计划等,同时,以金税三期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税收管理流程,推动税收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发挥了信息化建设对整个税收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六、实施机构改革,强化队伍建设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职责、机构和编制的“三定”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总局机关机构改革。重点强化工作薄弱环节,明确职责关系,合理配置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通过改革,设立了纳税服务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调整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职能配置,整合并强化了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资源,规范了部分机构的职能配置和名称,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专业化管理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认真部署实施省以下国税机关机构改革,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领导班子建设,配合机构改革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对全国省一级国税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面考核。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针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部分省国税局开展巡视工作。加强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以专业化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强反避税、所得税管理、房地产评税等专门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税务文化建设。2008年全国税务系统有8个单位和11名个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
(国家税务总局供稿,杨德才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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