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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定决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国财政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国财政收入61330.35亿元,比2007年(下同)增加10008.57亿元,增长19.5%,完成预算的104.9%。全国财政支出62592.66亿元,增加12811.31亿元,增长25.7%,完成预算的102%。
中央财政收入33626.93亿元,增加5014.98亿元,增长17.5%,完成预算的103.4%。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2680.56亿元,地方上解收入946.37亿元。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亿元,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4726.93亿元。中央财政支出36334.93亿元,增加6754.98亿元,增长22.8%,完成预算的102.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3344.17亿元,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22990.76亿元。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亿元以备以后使用。支出总量合计36526.93亿元。收支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800亿元,控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数额之内。2008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53271.54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
2008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定决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国财政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国财政收入61330.35亿元,比2007年(下同)增加10008.57亿元,增长19.5%,完成预算的104.9%。全国财政支出62592.66亿元,增加12811.31亿元,增长25.7%,完成预算的102%。
中央财政收入33626.93亿元,增加5014.98亿元,增长17.5%,完成预算的103.4%。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2680.56亿元,地方上解收入946.37亿元。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亿元,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4726.93亿元。中央财政支出36334.93亿元,增加6754.98亿元,增长22.8%,完成预算的102.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3344.17亿元,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22990.76亿元。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亿元以备以后使用。支出总量合计36526.93亿元。收支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800亿元,控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数额之内。2008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53271.54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以内。
地方财政收入51640.55亿元,增加9930.04亿元,增长23.8%,完成预算的106.5%。其中:地方本级收入28649.79亿元,来自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22990.76亿元。地方财政支出50194.86亿元,增加10992.78亿元,增长28%,完成预算的103.5%。其中:地方本级支出49248.4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946.37亿元。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转和结余1445.69亿元,主要是中央和地方财政用超收收入安排的部分尚未执行完需结转的项目和结余资金。
一、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008年,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税务、海关、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但增幅明显前高后低。上半年,经济增长快,企业效益比较好,同时受2007年企业利润大幅增长、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入库较多以及税收政策调整翘尾增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增长33.3%。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增幅下降,企业利润减少,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幅下调后,为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出台了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全国财政收入增幅逐步回落。下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5.2%,其中中央本级收入下降0.8%。
全国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2844.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超收1095.21亿元。超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工商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进出口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与税收直接相关的经济指标实际增长高于预期,同时2007年企业利润大幅增长、2008年汇算清缴2007年企业所得税等因素增加了较多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定决议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具体情况是: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83.27亿元;增加教育支出20亿元,主要是对地震灾区学生给予临时特别资助等;增加科学技术支出5亿元,用于重大科研装备自主研制等;车辆购置税超收39.89亿元,通过车辆购置税支出划转到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用于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因6月份成品油提价,增加对农业、渔业、林业等行业补助291亿元;增加救灾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支出47亿元,用于需追加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抗震救灾及应对婴幼儿奶粉事件等支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资300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建设;安排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支出17.05亿元;安排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亿元,转到以后年度安排使用。
二、财政宏观调控积极有效
2008年,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党中央对宏观调控导向作了两次重大调整。年中,适时把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从防经济过热、防明显通胀,调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9月份,明确提出宏观调控的重点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10月份后进一步明确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减免税收,提高出口退税率,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和重点支出,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整财政支出规模。年初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和国债项目资金,同时增加中央基建投资,保持中央政府投资适度增长。预算执行中,根据抗震救灾需要,调整支出规模和结构,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600亿元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第四季度,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040亿元,用于加快灾区恢复重建、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大幅度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扩大国内紧缺农产品和重要原材料等进口,严格控制粮食、化肥等出口,加强重要商品储备调控。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大的渔业等五大行业实施补贴。积极扶持一些价格矛盾短期内难以理顺的资源性产品生产企业。及时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水平。对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给予临时伙食补贴。三是完善扩大消费的财税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税。实施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降低住房交易环节税收。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并改为单边征收。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四是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国际市场开拓。推动创业投资试点。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对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给予奖励和补贴。健全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比重。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工商“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五是促进扩大出口。四次调高了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及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取消部分钢材、化工品和粮食的出口关税,降低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并调整征税方式。六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实施鼓励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清理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推动在太湖流域和天津滨海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试点。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调整重大装备进口的税收政策,支持振兴装备制造业。
三、抗灾救灾保障有力
2008年年初,努力保障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国财政拨付救灾资金479.1亿元。加大对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力度,配合做好受灾地区物资供应工作,着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大力支持恢复农业生产、重建倒塌民房,以及修复电网、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迅速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安排和切实保障抗震救灾资金,中央财政全年累计拨付抢险救灾资金384.37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资金243.28亿元。通过依法调整中央预算等措施,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基金700亿元。压缩中央国家机关公用经费5%,地方也相应压缩,节省的资金专项用于抗震救灾。19个省(市)按每年不低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安排资金,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运用财税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制定完善有关管理办法,严格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促进有效使用。
四、各项强农惠农财税政策贯彻落实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完善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合计5955.5亿元,增长37.9%。扶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和安全高效农业。支持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稳步推进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到1861个县。有效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落实能繁母猪、奶牛补贴,促进生猪生产和奶业发展。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品种,扩大补贴地区。促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公益林管护,健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和动物防疫。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08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9010.21亿元,增长26.5%,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1603.71亿元,增长49%。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并从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出台汶川地震灾区高中阶段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二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08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2757.04亿元,增长38.5%,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826.8亿元,增长24.5%。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地级城市。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并对东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地方财政也提高了补助标准。支持将所有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不断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完善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投入政策。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体系建设。及时下拨专项资金,为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的婴幼儿进行检查和医治。切实保障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及中医药事业发展。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国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4.29亿元,增长24.9%。其中中央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3.59亿元,增长19.2%。全面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补助水平。扎实推进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帮助解决库区移民生产生活问题。落实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全国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5.74亿元,增长21.9%。其中中央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2.81亿元,增长20%。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免费开放具有公益性质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支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项目建设。五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稳步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六是推进公共安全建设。研究确定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方案,推动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法基础建设。按照收支彻底脱钩原则全额保障政法部门开展重点业务工作经费需要。积极保障实施诉讼收费办法改革。支持重点地区应对突发性社会治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六、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推进各项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一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扩大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执行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扩大“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实物费用定额试点范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范围扩展到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大部分中央部门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首批14个试点省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进展顺利。平稳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稳步实施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此外,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企业、金融等方面改革也取得了新进展。
七、财政管理不断加强
2008年,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修订颁布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规制订工作也都取得重要进展。有序开展财政法规清理和法制宣传、执法监督。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扩大绩效考评试点范围。积极发挥投资评审服务于预算编制的作用。建立通报和督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实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推行公务卡管理试点。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强化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运行平稳,内控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完善审计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和行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加大对抗震救灾和涉及民生的资金以及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八、财经对外交流务实开展
2008年,财政部积极推动对外财经交流,参与了二十国集团金融峰会、亚欧财长会等重大会议,加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宏观经济政策对话与协调。成功举行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日财长对话,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深入拓展。推动10+3东亚财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中亚区域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积极参加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国际环境公约资金机制谈判。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继续扩大双边、多边国际税收交流合作。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展顺利。深入开展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等效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罗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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