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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努力,顽强拼搏,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30年来,财政改革与发展也取得显著成绩。回顾总结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把握改革开放规律,坚定改革开放信心,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不断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一、财政改革开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决定把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突破口,财政改革也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会至1982年,财政改革开始新的探索和尝试。打破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推行“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制。适应当时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需要,初步形成涉外税收制度。从党的十二大至1993年,财政改革不断深化。重点围绕增强企业活力、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这一中心...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努力,顽强拼搏,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30年来,财政改革与发展也取得显著成绩。回顾总结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把握改革开放规律,坚定改革开放信心,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不断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一、财政改革开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决定把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突破口,财政改革也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会至1982年,财政改革开始新的探索和尝试。打破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推行“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制。适应当时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需要,初步形成涉外税收制度。从党的十二大至1993年,财政改革不断深化。重点围绕增强企业活力、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这一中心环节,先后实施两步利改税、税利分流和企业经营承包制,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同时,为了扩大地方财权、调动地方理财的积极性,探索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制。党的十四大召开后,财政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工商税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税体制框架。党的十五大召开后,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并逐步向公共财政转变。启动实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行所得税收入分享等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治性等特征,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和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改革向纵深拓展,着力服务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推动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创新,全面取消农业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开展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推进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经过30年的锐意改革,国家财政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财政实力不断壮大。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完善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发展步伐加快,财政收入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我国财政收入从1978年的1132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61330亿元,年均增长14.2%。全国财政收入从1950年的62亿元开始,到突破1000亿元,用了28年时间(1978年为1132亿元)。从1000亿元到1万亿元,用了21年时间(1999年为11444亿元)。从1万亿元到6万亿元,只用了9年时间。2008年一周的财政收入比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全年的财政收入还要多。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是我国财政事业快速发展的直接反映,是我国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的重要体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支出规模从1978年的1122亿元,扩大到2008年的62593亿元,年均增长14.3%。在财政支出规模扩大的同时,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增强的需要,财政支出结构也在不断调整。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财政加大了对农业、科技、教育等领域的投入,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党的十四大以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财政有保有压,有促有控,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包大揽的局面,逐步退出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的投入,着力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2003—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累计达到1.6万亿元,年均增长17.8%。全国财政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分别达到2.43万亿元、1.95万亿元、6311亿元、7911亿元和3111亿元,年均增长18.8%、15.2%、24.6%、22.6%和16.7%,比上一个五年增长1.26倍、1.41倍、1.27倍、1.34倍和1.3倍。2008年,全国财政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环境保护支出合计达到2.32万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总支出的37.1%。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政府与市场的分工界限日渐清晰,标志着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建设型财政,正加快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转变。
(三)财税体制不断健全。30年来,通过稳步推进并不断完善税制、税费制度等改革,构建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制度,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政统一、结构优化、公平合理、调控有力的财政收入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强化了税收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通过实施财政体制改革,初步构建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框架,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994—2008年,中央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由590亿元增加到18709亿元,年均增长28%。2008年,地方本级支出的38%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其中中西部地区本级支出的54.3%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理顺了农村分配关系,加快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步伐,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奠定了良好基础。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多项重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明显提高。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比较规范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不断推进各项财税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已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四)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改革开放前,我国主要依靠经济计划实行综合平衡。改革开放初期,宏观调控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参与宏观经济管理的各种方式。党的十四大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增长,特别是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分别于1993年、1998年和2005年,相机实施了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财政政策。综合运用税收、国债、贴息、转移支付等多种政策工具,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财政宏观调控方式也相应发生了重大改变,实现了由被动调控向主动调控转变,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由单一手段调控向综合运用工具调控转变。这些转变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不同经济运行形态需要的,包括目标定位、政策取向、工具组合、时机选择、组织实施等一系列要素在内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财政宏观调控经验不断丰富,财政部门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能力显著增强。
(五)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30年来,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加强财政管理,财政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相继颁布实施了《预算法》、《会计法》等9件财政法律和有关财政法律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以及100多件财政规章,各项财政活动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切实加强财务会计、审计等基础建设,建立实施了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国际标准趋同的会计、审计两大准则体系,实现了中欧会计准则等效。不断完善财政执法监督制度,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强化支出标准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建立了预算编制与执行互动的机制。不断加强财政监督,初步构建了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监督重点从事后监督为主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转变;监督方式也从简单的行政监督向法制监督、中介机构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发展,不断规范财经秩序。稳步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有力地推动了财政管理方式方法的变革,财政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六)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财政对外开放日趋扩大,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在国际财经事务中的话语权明显增强。通过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等双边财经对话与合作机制,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财金合作不断发展。利用东盟+中日韩财长会议等机制,推动区域务实合作,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深入融合。广泛参与多边、区域、双边关税谈判及经贸合作,提升了我国在国际合作中的地位。参与二十国集团财政及央行部长级非正式对话、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等多边机制和论坛,加强与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维护我国和其它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有关机构的合作也取得重要成果。
二、财政改革开放30年积累了宝贵经验
回顾30年的财政改革历程,我们在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过程中,探索和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
(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的思想保证。如果说财政改革开放是一场革命,那么首先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必须突破不合时宜思维、观念和做法的束缚,打破对本本主义的迷信和崇拜。30年来,正是因为我们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理财观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体系。实践在发展,形势在变化。只有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刻认识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把握规律,创新理念,破解难题,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才能跟上时代步伐,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
(二)坚持把握方向、明确目标。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勃勃生机,是新时期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根本指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财政改革与发展实践,把握正确的方向,是财政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的政治保证。我们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发展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的头脑,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切实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改革发展的正确思路、指导改革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财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财政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既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又推动财政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
(三)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改革的目的,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我们要从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实际需要出发,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积极主动发挥财政加强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和实施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此基础上,不断壮大财政实力,更好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促进科学发展和推动社会和谐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四)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工作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财政事业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不断开创新局面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到财政改革发展为了人民、改革发展依靠人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财政改革发展成果。
(五)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财政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30年来,财政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与我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密不可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我们要继续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改革方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相统一。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财政改革与其他改革协调配套,各项财政改革措施之间协同推进。坚持借鉴国外经验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有机结合,既要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财政管理方法;又要注意发挥财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和鼓励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干部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改革经验和做法。要坚持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和财政发展的有机结合,通过财政改革促进财政发展和财政管理,通过加强财政管理保障财政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通过加快财政发展为推进财政改革和加强管理创造宽松环境。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牢固树立全球视野,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制定和宏观经济政策对话,协调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推进双边、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努力增强我国在国际财经事务中的话语权,为国内经济财政发展服务。
(六)坚持创新理论、推动实践。新的实践召唤和催生理论的新突破,理论的新突破引导和推动实践的新发展,财政理论创新与财政实践探索相互辉映、相互促进。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财政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与始终坚持财政理论创新紧密相连。从改革开放初期关于财政本质、职能等财政基本理论的探讨,到公共财政理论的提出,再到更加关注公共服务,财政理论的不断创新,为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今后要继续坚持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财政实践服务的原则,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科学借鉴、勇于创新,淡泊名利、潜心钻研的科研作风,坚持不懈地推进财政理论创新,加快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理论体系,更好地推动财政工作实践。
三、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强大动力,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财政改革开放30年,既是我国财政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同时也表明财政改革开放已经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财政作为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在新时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肩负着重要使命。纪念改革开放最好的方式就是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改革与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着力健全协调配合的财政政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经济预测分析及国际财经热点问题研究,根据经济运行的发展变化趋势,把握财政政策取向和力度,综合运用税收、国债、贴息、转移支付等多种工具,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特别是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注重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财政宏观调控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财政宏观调控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此基础上,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和综合国力。当前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
(二)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相对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快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
(三)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投入。重点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等民生方面的投入。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立足基本国情,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稳步推进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四)着力推进税制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适应公共财政要求,完善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制度体系。遵循“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改革资源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消费税,推进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环境税等其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体系,优化税制结构。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推进收费、基金制度改革,严格新设立收费、基金的审批管理,对现有收费、基金,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清理、整合和改税等改革。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五)着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全面实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财政法律修订、制定进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工作,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社会监督作用。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新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六)着力加强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财政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要积极开展应对危机的国际合作,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增强我国在国际财经事务中的话语权。深化东亚财金合作,开展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中亚区域合作。充分利用二十国集团等多边财经对话平台和论坛,妥善处理与主要发达国家的关系,重点推动与发展中大国财经合作。强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务实合作。
(七)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财政工作组织保障。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狠抓落实、增强执行力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为重点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为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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