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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新疆各级财税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经济实现较快增长,质量效益显著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圆满完成了各项财税目标任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9.46亿元,比上年增长21.7%。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3.7%。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219.31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84.97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78.47亿元,比上年增长30.4%。政府基金支出完成49.39亿元,增长29.3%。
一、积极扩大财政收入总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手段,支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筹措资金100多亿元,重点支持了铁路、机场、水利、农村道路等重大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600多万元,支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石油石化、生物工程、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的发展,以及奎屯-独山子、巴州、阿克苏等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财政贴息资金吸引社会资金6亿多元投入园区建设。安排地质勘探资金1.5亿多元,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
2006年,新疆各级财税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经济实现较快增长,质量效益显著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圆满完成了各项财税目标任务。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9.46亿元,比上年增长21.7%。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3.7%。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219.31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84.97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78.47亿元,比上年增长30.4%。政府基金支出完成49.39亿元,增长29.3%。
一、积极扩大财政收入总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手段,支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筹措资金100多亿元,重点支持了铁路、机场、水利、农村道路等重大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600多万元,支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石油石化、生物工程、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的发展,以及奎屯-独山子、巴州、阿克苏等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财政贴息资金吸引社会资金6亿多元投入园区建设。安排地质勘探资金1.5亿多元,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查,促进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二是大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财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思路和工作措施,完善了财政支持企业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机制,并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了石油、石化、矿产开发、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100多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开发项目,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三是着力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安排了2亿多元改革成本支出,支持了20余户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完成了5户大中型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终结工作,促进了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认真做好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完善中小企业财政信用担保体系,优化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四是积极推动对外开放。加强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并安排资金1亿多元,支持了地方知名品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促进地方外贸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筹备并启动了亚行技术援助项目“中国新疆积极参加与中亚五国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纲要”工作,协助财政部圆满完成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部长会议组织筹备工作。2006年10月20日,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第五次部长会议在乌鲁木齐成功举行,会议通过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综合行动计划》,发表了《乌鲁木齐宣言》。这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增强了新疆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了新疆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步伐。
(二)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认真落实财政收支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收入的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收入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建立和完善财政收支预测分析滚动工作机制,科学预测财政经济形势,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随经济发展稳定增长。积极支持执收征管部门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从严控制减免税收,清理自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清理欠税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监管,积极研究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机制,将各项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加强财税政策研究,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努力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及时体现为财政增收。
(三)大力支持实施县市收入上台阶工程,调动县市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自治区财政加大了对县市收入上台阶工程的支持力度,当年安排资金6900万元,用于新源县、乌苏市等七个县市的财源建设项目前期费、招商引资费用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七个财政收入上台阶工程县市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9.7亿元,比实施财政收入上台阶工程前2004年的10亿元增加9.7亿元,年均增幅38%。其中,四个县市已提前一年实现财政收入增长目标。
二、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不断拓展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多地照耀到了农村。
(一)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范围。一是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根据中央有关要求,自治区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细则》、《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八个配套文件,明确了自治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安排资金7.5亿元,对全区239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对228万名学生进行免费教科书补助,对15万名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进行补助,对39个县的中小学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提高了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二是扩大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自治区新增了25个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县,达到54个县,当年全区共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亿多元,有效缓解了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积极支持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对克州、喀什、和田三地的农村部分困难户建房补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将克州农村未纳入补助范围的1万户困难群众建房给予每户2000元的补助。2006年,自治区共筹措安排资金5.1亿元,完成了45万户特困、贫困和困难家庭的抗震安居房建设任务。四是加大农村公共投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安排用于改善基层组织办公条件和基层文化站建设资金1.1亿元、农村防病改水和农村沼气建设资金1.5亿元、农村县乡道路建设资金10.7亿元。
(二)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6年累计投入53.6亿元,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体系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投入资金3.4亿元,支持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动物疫病预防和治疗、农业生产救灾等;投入资金4.7亿元,支持了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6亿元,改造中低产田85万亩、农业生态工程9万亩。
(三)全面落实各项富农惠农政策。2006年,全区共安排粮食直补资金4.68亿元,拨付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及退耕还林等农牧民政策性补贴6亿多元。同时,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明确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程序,着力解决农民交售余粮难、种粮收益下降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到农民手中。小麦直补政策实行按收购数量全面补贴,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的综合直补实行与粮食直补并轨,统一发放。
(四)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一是采取措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免征农牧业税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原原本本落实到基层和农户。加大对乡镇级和村级政权的财力保障力度,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定,将乡镇级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75%转移到村级,并安排资金7948万元,对由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产生的贫困县乡镇级财力缺口进行了补助。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确定了岳普湖、吉木萨尔、沙雅、莎车和富蕴5个县为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并将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落实。下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意见的通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配套措施。截至2006年底,全区有51个县(市)的260个乡镇实施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改革。三是深化地方国有牧场税费改革。对国有农牧场职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给予了全部免除,并及时拨付转移支付资金,弥补了国营农牧场由此造成的减收,切实减轻了农牧场职工的负担。
(五)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方式。一是实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以指南形式申请,并引入标准文本管理和专家评审制度。二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完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和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创新财政扶贫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科技人员带动贫困户增收奖励措施,改进和完善贫困户增收机制。推进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方式改革,将贷款贴息资金全部下放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由县选择金融机构发放并与农户直接结算,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贫资金贴息支持力度。
三、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006年自治区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抚恤、社保等方面的支出达到244亿元,占自治区经常性财政支出的57%。
(一)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一是在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中小学“双语”(汉语和维吾尔语)教育和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扩大招生规模,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招生规模扩大到3990人和5000人,全年共安排内地高中班经费、内地初中班学生生活补助和基建补助1亿多元。安排资金1006万元,对全区中小学2516名少数民族理科教师进行“双语”培训。二是支持高等教育发展。落实和完善高校生均拨款政策,新增安排5000万元,用于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了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学院、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4所高校计算机、电气工程、数码互动网络、模拟法庭等基础实验室建设;安排资金1.6亿元,用于全区86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进行改造、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对贫困职业教育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扩大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范围,拓宽了财政补贴政策项目。同时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收费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三年的证照类、登记类、管理类等18项收费,鼓励和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筹集资金6.3亿元,启动了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将监狱劳教系统所属企业工人纳入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改革和完善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全区62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生活待遇和45.6万名优抚对象、企业离退休职工待遇,同时对低保人员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和三无人员取暖问题进行了解决;加大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医疗救助投入,提高了农牧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支持解决城乡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筹集救灾救济资金1.2亿元,解决了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
(三)加快科技、文体广播等社会事业发展。安排科技资金7.4亿元,建立了科技资金的整合机制,重点支持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小企业创新、高技术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促进了科技兴疆和人才强疆战略的实施。安排文体广播事业发展资金17.4亿元。重点支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村村通”站点维护等。筹集彩票公益金3.5亿元,支持了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和群众体育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
(四)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中央“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安排了集中整治和维护稳定、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爱国宗教人士生活补贴和培训、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等经费。
四、着力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一)将财力向县乡倾斜,缓解县乡财政困难。2006年,自治区财政在适当调整了自治区对下分税制体制,取消与地县分税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解决地对县的财政体制问题。加大了地州本级的资金补助力度,缓解地州本级的困难,督促地州规范和完善对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将更多的财权下放到县市,促进县市发展。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落实到基层。2006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资金5.5亿元。
(三)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地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规模达到43.4亿元。积极筹措资金6.4亿元,着力解决地县医疗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历史欠账问题。安排32个边境县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促进边境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改善边境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五、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成了会计制度调整、数据转换、软件调整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高了预算编制和批复效率。继续完善公用支出标准定额,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开展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截至2006年底,部门预算制度在自治区全面推开。
(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级次,将改革向基层预算单位推进,自治区本级在一级预算单位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新增二级预算单位500多家,全区15个地州市本级全部启动了改革,65个区县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扩大集中支付资金的范围和种类,纳入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扩大到除财政专户资金以外的所有财政资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改革资金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到地县。健全国库管理制度,出台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管理、代理银行代理业务市场化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积极研究财政专项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办法和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应用平台,重点解决了财政国库支付系统与预算、国库、银行的系统对接问题。
(三)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006年采购规模达到67亿元。货物类采购主要完成了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医疗专用设备、公检法司及劳教系统的警用设备、部队军用边防设施物资、自治区工商系统的食品检测车和制服等重大项目的采购;工程类采购主要组织采购了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伊犁河南岸干流项目和新疆引额济乌水利工程;服务类采购主要完成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地税系统的税务登记证和工商系统的营业执照等项目。开展了自治区本级车辆定点维修的集中采购工作试点。
(四)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继续扩大自治区本级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范围,重点是推动垂直管理部门实施改革。加快地县部门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步伐,全区所有105个设立有财政机构的县(市、区、开发区、口岸)全部启动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区共有6855个单位实施了改革,其中:区本级446个、地州级1553个、县市级4856个,非税收入收缴入网资金达到143亿元,已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全区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
(五)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全国财政系统金财工程建设会议精神,完善金财工程网络和安全系统建设,推进各项财政业务软件系统应用。完成了部门预算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数据转换对接工作,确保了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的顺利实施。积极推进网上办公,全区有6个地州市开始实施和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推进金财工程网络安全与管理一期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应用软件上线和整合工作,提升技术保障水平。
六、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促进依法科学规范理财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在经过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启动了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售拍卖试点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推进依法规范理财。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库管理制度,以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等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将9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执行期限延长至2006年底;进一步清理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逐一审核清理了一些与文件规定不符的项目;对全区涉及出租车收费的项目进行了清理,清理取消了21项收费项目,明确了14项不得强制收费项目,保留了17项面向出租汽车企业和经营者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涉及出租车企业收费行为。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出台了财政票据违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现有各类财政票据进行了清理、归并,最终确定了104种财政票据。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研究制定了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方案,对财政各类业务办事程序,各类审批事项的政策依据、审批程序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三)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提高内部监督的层次和地位,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有效性的评价,对区财政厅机关内部5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着重围绕民生利益,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主要对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点资金、重大项目安排情况、财政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了检查。在全区组织了8个检查组,对企业技改、优质棉基地建设、国债、基本建设、农村税费改革、社会保障、危房改造、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20项约30多亿元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加强会计监督,重点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市场秩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蔡湘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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