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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为294.98亿元,比上年增长20.83%。全省一般预算收入为141.22亿元,比上年增长22.56%。其中:增值税31.41亿元,增长23.97%;营业税37.27亿元,增长17.98%;企业所得税10.69亿元,增长26.78%;个人所得税5.79亿元,增长11.76%。
一、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面实现财政收支目标-
2006年,甘肃省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征管,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努力促进财政收入均衡入库、稳定增长。年内各月收入执行均超过均衡进度,增幅基本保持在15%以上。全省财政支出达到528.59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7.72%,同比增长25.11%。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并按工资改革政策在年底前预发了当年职工增资。对各项社会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当年全省实现教育支出87.48亿元,比上年增长29.64%;医疗卫生支出23.22亿元,比上年增长30.11%;科技支出2.34亿元,增长17.43%;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14亿元,增长35.85%;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6.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82%;政策性补贴支出10.19亿元,比上年增长94.28%。基本建设支出、城市维护费、专项支出等建设性支出项目也保持了较快增长,增幅分别达到30.51%、29.83%和48.37%。支出的较快增长...
2006年,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为294.98亿元,比上年增长20.83%。全省一般预算收入为141.22亿元,比上年增长22.56%。其中:增值税31.41亿元,增长23.97%;营业税37.27亿元,增长17.98%;企业所得税10.69亿元,增长26.78%;个人所得税5.79亿元,增长11.76%。
一、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面实现财政收支目标-
2006年,甘肃省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征管,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努力促进财政收入均衡入库、稳定增长。年内各月收入执行均超过均衡进度,增幅基本保持在15%以上。全省财政支出达到528.59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7.72%,同比增长25.11%。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并按工资改革政策在年底前预发了当年职工增资。对各项社会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当年全省实现教育支出87.48亿元,比上年增长29.64%;医疗卫生支出23.22亿元,比上年增长30.11%;科技支出2.34亿元,增长17.43%;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14亿元,增长35.85%;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6.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82%;政策性补贴支出10.19亿元,比上年增长94.28%。基本建设支出、城市维护费、专项支出等建设性支出项目也保持了较快增长,增幅分别达到30.51%、29.83%和48.37%。支出的较快增长,体现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彰显了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加强协作配合,2006年甘肃省争取中央各类补助385.84亿元,比上年增加75.3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甘肃省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经过积极争取,“十一五”期间,中央延续了对甘肃省财政困难补助政策、对两个民族自治州财力补助和生产发展资金补助政策,这对缓解甘肃省财政困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三年筹集资金120多亿元,用于支持国企改革,基本完成了国有工业企业改革“376”攻坚计划(即用3年左右时间,使70%左右的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下划市州管理的70户原省属国有工业企业70%完成改制,转入非公经济发展轨道;66户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国有企业通过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退出市场),70%的大中型企业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下划市州管理的中小企业80%完成改制;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的66户国有企业已破产终结60户,70%以上的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启动了粮食、流通、农垦等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展顺利,移交机构170多个。全年拨付资金3.89亿元,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和商贸企业发展。全面落实了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出口退税改革政策,调高了煤炭资源税税率,填补了国家征收钒矿石资源税的空白,强化了税收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消费引导和收入调节等方面的调控作用。将营业税起征点由1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民族地区提高到5000元,将个体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最高线,从政策上加大了对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关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金川公司关税8000多万元,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了企业国际竞争力。2006年签约、正式批准和列入贷款滚动计划的国外贷赠款达到4.48亿美元,增加了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投入。
三、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6年,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甘肃省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当年全省农林水利气象和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实现63.4亿元,比上年增加10.8亿元。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落实扶持试点专项资金6200万元,支持了新农村试点规划编制、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以及道路、水电、垃圾处理等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顺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初步建立了责任明确、合理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全年核拨专项经费13.31亿元,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全部纳入了公共财政范围。支持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79.9万平方米,免除了农村406万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和262万学生的书本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了寄宿制生活补助。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各级财政落实资金2.68亿元,支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点县增加到38个,覆盖面达到44%,惠及农民853万人。省级安排专项资金6497万元,加大了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并确立了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逐步由县财政全额供给的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加大“四补贴”政策实施力度。2006年粮食直补资金达到2.02亿元,比上年增加5200万元;下达良种补贴资金2000万元;下达资金2300万元,在61个县区实施了农机具购置补贴;拨付资金2.87亿元,对种粮农民因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了综合直补。五是继续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下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09亿元、水利建设资金2.88亿元,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拨付资金20.94亿元,保证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顺利实施,扩大了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规模。六是及时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全省拨付救灾资金2.54亿元,基本解决了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七是进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实施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下达专项补助1402万元,对国有农场因取消类似农村税费造成的减收给予了补助,推动了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
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努力解决困难群体问题
2006年,甘肃省各级财政着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当年全省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实现58.5亿元,比上年增加6.2亿元,有效支持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关系民生的实事全部得到落实。一是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0%。下达补助资金6.6亿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年末受益人数达到68.2万人。二是支持解决城市低保人口看不起病的问题。按省财政承担50元、市县财政承担20元、个人承担10元的标准,从2006年12月1日起,建立了城市低保人员合作医疗制度。三是支持建立扶贫济困病床制度。省级财政安排资金7868万元,落实病床补贴翻番政策,支持省级医院建立了扶贫济困病床制度。四是支持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实现一人就业。2006年全省投入资金6.71亿元,较好地落实了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对城镇零就业家庭,通过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职业介绍免费培训等优惠政策,支持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目标。五是着手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从2006年10月1日起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当年下达补助资金2289万元,受益人口达到76.3万人。六是适当提高农村五保人员基本供养标准。按分级负担的原则,从2006年9月1日起,省财政按人均每年600元标准下达补助资金3109万元,提高了全省11.2万农村五保人员基本供养标准。七是实行企业离休干部养老金、生活费由财政兜底政策。省财政落实市县困难企业离休人员两费补助1500万元,省属企业离休人员两费兜底经费和生活补贴3917万元。同时,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和政府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和生活水平。八是支持解决极干旱乡镇人畜饮水问题。筹集资金1.14亿元,启动了环县、会宁、靖远三县部分极度干旱乡镇人畜饮水工程。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扶持力度,努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一是增加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2006年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4.73亿元,比上年增加14.89亿元,并下达工资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7.6亿元、“三奖一补”资金5.24亿元。二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全年下达市县专项资金107.5亿元,比上年增加23.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基层农业、教育、卫生、司法、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三是落实对部分财政困难市县阶段性财政优惠政策。预计返还57个县省级参与分享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加1.5亿元。四是延长了对10个市州上划省级营业税返还政策。确定2006年、2007年继续对10个市州实行营业税返还政策,2006年可返还市县财力1.2亿元。五是再次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标准。在2005年对每个乡镇补助公用经费10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3万元,下达补助资金3681万元,用于支持落实村组零接待制度。六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加民族州县财力补助7700万元,落实少数民族州县财源建设贴息资金2000万元,下达民族乡发展资金310万元,设立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培训资金300万元,按少数民族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安排民族工作经费220万元。上述扶持政策,对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
六、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照财政部的工作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了人员培训、数据转换等相关基础工作,为2007年全面启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创造了条件。二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有47个部门、154个执收单位纳入了改革范围。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选择崇信、镇原、临洮、临泽、金塔和敦煌6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支持省编办在全省选择100个乡镇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四是启动了消化财政赤字工程。按照“分类管理、明确责任、激励约束”的原则,积极研究完善措施,实施了消化财政赤字工程,进一步充实了财政“十一五”规划内容,确定通过省市县各级共同努力,力争“十一五”期间每年消化赤字4亿元以上,到2010年将全省账面赤字总额控制在10亿元以内,赤字县数减少到30个以下。五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六是不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等专项资金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企业会计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纠正。同时,积极着手研究了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土地出让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了金财工程实施步伐,进行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冉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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