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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云南省完成生产总值4001.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90%,增速比上年加快2.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51.15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1710.19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1540.53亿元,增长9.1%。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8.8%、42.7%和38.5%。人均GDP为8961元,比上年增长11.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460.6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6.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220.5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24.06亿元,增长2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88.8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9%。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6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4%。其中出口完成33.9亿美元,增长28.4%;进口完成28.4亿美元,增长35.1%。
200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887亿元,比上年增收120.5亿元,增长16.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0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全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59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地税系统组织收入381.1亿元,比上年增长21.0%。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93.58亿元,比上年增支127.3亿元,增长16.6%。
<...2006年,云南省完成生产总值4001.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90%,增速比上年加快2.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51.15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1710.19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1540.53亿元,增长9.1%。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8.8%、42.7%和38.5%。人均GDP为8961元,比上年增长11.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460.6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6.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220.5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24.06亿元,增长2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88.8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9%。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6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4%。其中出口完成33.9亿美元,增长28.4%;进口完成28.4亿美元,增长35.1%。
200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887亿元,比上年增收120.5亿元,增长16.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0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全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59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地税系统组织收入381.1亿元,比上年增长21.0%。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93.58亿元,比上年增支127.3亿元,增长16.6%。
一、完善增收措施,实现财政收入较快增长
(一)促进税收稳定增长。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抓住全省经济稳定发展的时机,克服取消农业税、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减收因素的影响,积极培植税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巩固增收基础。争取中央在取消烟叶农特税后开征烟叶税,保持了烟草产业发展与财政增收政策的连续性。严肃税收征收纪律,全面清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取消到期的减免税政策,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保持了税收稳定增长的势头。2006年,全省税收收入完成299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增长25.7%,占全部增收额的64.9%。其中,增值税完成67.5亿元,增长20.5%;营业税89.5亿元,增长32.3%;企业所得税41.3亿元,增长23.7%。15个州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了两位数增长,怒江、西双版纳、德宏、迪庆等州市收入增幅超过30%,成为1997年以来增速最高的一年。
(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2006年,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构建非税收入管理体系,筹建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将国有资本收益、水资源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非税收入稳定增长,已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21%。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拓展基础教育资金来源渠道。完善探矿权与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政策,促进国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曲靖市率先在全国开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三)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06年,中央财政对云南省的资金支持比上年增加63亿元。省财政在合理运用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全部收回2005年度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到期债务2亿元,争取到财政部减免云南省2005年度中央专项借款本金2.4亿元,以及农村教育、卫生、扶贫项目世行贷款利息8800万元。
二、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支持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2006年,全省财政预算内经济建设支出完成169.2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占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8.9%,有效带动了银行和社会资金的投入,支持能源、交通、生态、水利、城镇发展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支持组建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深化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组建云南省再担保公司,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搭建融资平台、财政贴息和盘活存量资产等措施,积极筹集经济建设资金,加大对公益型基础设施等社会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
(二)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2006年,省级财政拨付2.6亿元,专项用于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筹集安排9025万元,用于补助312户国有企业5896名退休教师待遇差,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资金的兑现工作。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资金2.8亿元,支持企业关闭破产和进行结构调整。安排企业技改财政贴息资金2亿元,吸引银行贷款71亿元,支持121户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换代升级。安排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安排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1亿元,支持30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和8个特色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烟草系统重组整合,妥善处理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利益调整关系,推动烟草产业做大做强。
(三)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2006年,省财政对47个试点县2005年上划中央“两税”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收支平衡、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进行考核,兑现财政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近3亿元,并对10强县和20个先进县进行奖励。安排扶持资金1.35亿元,对试点县及非试点县的261个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四)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研究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6年,取消对农村信用社存款开户的限制,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网点和安全防护措施建设,省财政向财政部争取了亏损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贴补息资金1527万元。开展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全省收回拖欠贷款本息6.9亿元,清欠率达67%。
三、加大支农投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一)大幅增加财政支农投入。2006年,全省财政支农支出完成103.3亿元,占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1.6%,比上年增长14.6%,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劳动力培训、退耕还林及天保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3.9亿元,重点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了一批高产优质农业示范项目。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6亿元,重点支持4000个村的整村推进、2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户茅草房改造等任务,农村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扶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二)稳步推进农村综合试点改革。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3700万元。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全省共撤并减少乡镇257个,减幅达16.4%,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目标;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在83个县开展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建立了对村组干部和村级共用经费的补助机制,提高农村基层运转保障水平。全面启动全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及时下达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4.5亿元,保障农村公共支出需要。
(三)认真落实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2006年,省财政安排1.1亿元,对70个县种粮农民实施粮食直补和粮种补贴;筹措2300万元,对63个县实施农机县购置补贴,落实兑现退耕还林补贴13.7亿元;筹集资金2.5亿元,实施农资综合补贴,2450万农民受益。
(四)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探索建立各级支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以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贫规划为基础,以县级为平台,以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为纽带,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的支农资金,集中投入,提高了支农资金综合效益。
四、注重社会公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一)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工作。2006年,云南省财政厅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部署,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测算和核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兑现改革资金,建立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清理和规范工作,编制了全省和省直机关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筹集46.9亿元,为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的兑现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提高部分社保对象的收入水平。为了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解决部分社会群体和人员的待遇政策、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等人员标准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2006年,云南省出台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村干部岗位补贴以及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等多项政策,将调整社保待遇的资金落实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完善相关社会群众的补贴机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后,2006年,省财政及时建立对部分社会弱势群体和公益事业的财政补贴机制,筹措资金3.9亿元,落实城市公共汽车燃油补贴、渔民和渔业企业石油价格补贴、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石油价格补贴、农村道路客运燃油补贴,维护部分社会相关群体的利益,保障有关公共事业的正常运转。基本完成在昆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全面启动在昆省级单位在职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五、调整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06年,全省财政教科文事业支出完成185.3亿元,增长21.1%。其中,安排教育支出150亿元,比上年增长22.8%。确保了“两基”攻坚、“两免一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高校调整和重点学科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大幅度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专项保障经费比上年增加10亿元,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省财政筹措资金9.3亿元,对6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向260万名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向120万名寄宿制贫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新增安排省政府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推进了高等院校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工作。
(二)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6年,全省筹措安排社会保障补助资金34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3.9亿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就业补助经费3.6亿元,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省级财政筹措资金6.1亿元,实现了74万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全省安排1.2亿元资金,对107万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救助;筹措资金1亿元,将全省14.3万名农村“五保户”全部纳入财政供养,并提高了补助标准;筹措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1亿元,及时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2006年,省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56.9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完成了305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新建464所村卫生室,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省财政筹集补助资金4.48亿元,使1400多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0%,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安排资金2180万元,顺利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安排专项资金5.2亿元,支持开展禁毒、防艾工作。
(四)支持科技创新。为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省财政安排科技支出11亿元,比上年增长9%。着力推进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开展“科技富民兴县”工作,启动“科技进村入户”试点,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持续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五)支持文化事业发展。2006年,省财政安排文体广播和计划生育经费24亿元,比上年增长16.8%。投入5000万元实施农村基层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工程,开展边境民族地区群众免费看电影活动,稳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西新”工程,支持省博物馆和民族大剧院等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
六、缓解县乡困难,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一)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2006年,全省实施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合理划分和规范政府间的财权事权,明确各级政府帮助基层缓解财政困难的支出责任。同时,加强对县乡财政收支管理的监督,促进各级政府狠抓增收节支,逐步改善全省县乡财政状况。
(二)增加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进一步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实现由“养人”到“办事”的转变,并引入支出成本差异系数等新的计算方法,使转移支付办法更为科学、合理和公平。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06年共安排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6.4亿元,比上年增加9.2亿元,增幅达41.7%。
(三)加大“四奖两补”政策的实施力度,支持基层政权建设。在对各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成效考核的基础上,核定省对各州(市)县的“四奖两补”资金5.3亿元,调动增收节支积极性。针对部分地方基层政权工作条件较差的状况,省财政加大投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和政法部门执法条件,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新设立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边境县各项边境事务及社会事业发展。
七、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提高理财水平
(一)规范预算编制,推进财政国库制度改革。2006年,云南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推进,实现了新旧科目体系的平稳过渡。积极完善相关预算编制办法,省本级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质量。省级137个一级预算部门和所属在昆554个预算单位已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预算执行工作实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为主体,以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相结合”的新型支付方式。16个州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全省108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由财政直接支付,统发工资金额达166.8亿元。基本消除了欠发工资现象。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2006年,省财政厅拟定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推进资产与预算管理、价值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财政绩效管理新体系,制定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对“整村推进”、农村沼气池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省级完成了27个基本建设项目13亿元的决算评审,审减资金1300万元。
(三)强化财政监督,推进依法理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6年,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两个重点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规范采购行为。全省政府采购规模65亿元,比预算节约资金5亿元,资金节约率8%。全省财政“四五”普法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省财政厅、迪庆州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等10个单位分别被中宣部、司法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授予“四五”普法先进集体等称号。
(四)规范会计管理。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会计行业诚信建设,提升会计信息质量。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和表彰120名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在会计界起到了示范作用。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谭昕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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