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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2620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增幅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77.12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3431.82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11195.53亿元,增长1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132.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进出口总额5272.0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8。
2006年,广东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79.46亿元,比上年增长20.6%,省级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98.99亿元,比上年增长21.06%;广东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553.34亿元,比上年增长11.54%;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9.92亿元,比上年增长5.95%;2006年,省财政补助市县支出(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及各种专项补助)共计548.53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一、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二、全面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6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以‘十一五’开局之年为重要转折,全面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着力发...
2006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2620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增幅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77.12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3431.82亿元,增长16.9%;第三产业增加值11195.53亿元,增长1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132.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进出口总额5272.0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8。
2006年,广东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79.46亿元,比上年增长20.6%,省级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98.99亿元,比上年增长21.06%;广东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553.34亿元,比上年增长11.54%;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99.92亿元,比上年增长5.95%;2006年,省财政补助市县支出(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及各种专项补助)共计548.53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一、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二、全面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6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以‘十一五’开局之年为重要转折,全面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着力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逐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引导和调控社会资源向制约社会协调发展的区域和领域倾斜,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推进和谐广东建设。2006年,在广东省一般预算支出中,用于公共服务和发展公益事业的支出占35.7%,比上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用于实施公共管理的支出占27.4%,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而用于经济建设的支出占19.9%,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体现了公共财政的理财思路。
(一)着力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支持内源型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内生增长活力。一是大力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它投入为补充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新型科技投入体系和机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制定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财政政策。省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用3.46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4.56亿元、产学研部省专项资金1亿元,推动广东省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实现重点突破;安排省级科技专项资金1.35亿元,促进欠发达地区技术创新和专业镇的建设。二是继续推进国有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消除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继续推进广东省糖业改革、电力体制改革、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煤炭、有色企业关闭破产等工作,大力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三是大力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积极探索公共财政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从政策上、资金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省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27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等。
2.支持出口贸易增长,促进外源型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促进外贸出口的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外贸增长;全面实施出口品牌带动战略,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促进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3.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保持必要的投资力度,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贯彻落实稳健财政政策。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对各项目国债资金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监督,确保国债资金安全使用。二是支持“十大工程”建设,保持必要投资力度。大力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高速公路资本金、南海石化资本金、铁路资本金(含珠三角轨道)、教育扩招贴息、省博物馆新馆、省中山图书馆、广东科学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政法信息网以及“十五”期间省直粮库建设、文化大省建设项目等。三是加强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1.支持教育强省、文化大省建设,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2006年,广东省教育支出(不含基建支出,下同)39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6%;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59.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49%,有力地推动教育强省、文化大省的建设。在义务教育方面,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3.03亿元,用于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省财政安排11.38亿元,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省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生人数达1025万人。在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方面,省财政安排3亿元发展职业教育,继续安排1亿元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解决高中教育瓶颈问题。在高等教育方面,省财政安排高校生均定额经费28.76亿元、省部共建“985工程”建设资金4.5亿元、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等,推进广东省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民办教育方面,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奖励和资助民办教育学校,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文化大省建设。在文化事业方面,不断加大文体广播事业经费投入,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支持流动图书馆、扶持东西两翼地区基层文化、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等,解决了困难地区群众“看书难”、“看电影难”、“看电视难”的问题。
3.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建设绿色广东。贯彻落实排污费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抓好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和拨付工作,加强资金的跟踪问效,确保“治污保洁”工程的顺利实施。配合做好广东省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研究支持和促进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政策机制的建立。
4.全力支持抗洪救灾复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东省各级财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启动应急保障机制,把从经费和政策上支持抗洪救灾复产作为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业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0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下达资金19.8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救灾复产工作。
5.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逐步消化旧债;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开展对部分县、镇(乡)债务情况进行试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整改。积极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通过一般预算安排、基金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计提等方式,组织省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收入。推动广东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财务重组、清理整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财务、资产监管,维护社会稳定。
(三)着力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1.进一步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县级财政继续保持激励型财政机制实施以来的强劲增长势头,东西两翼、粤北等山区的收入增长率分别比珠江三角洲地区高2.86和7.27个百分点,区域间财力差距进一步缩小;县域财力实现“三个增加”:2006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超亿元的县达到54个,比上年增加6个;县均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25亿元,比上年增加4500万元;县域人均财力从2005年的2万元提高到2.42万兀。
2.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高县域财政自给水平。全省纳入县域财政自给率考核范围的72个县(市、区)平均财政自给率为55.37%,比2004年提高2.80个百分点,达到了2005年平均财政自给率55%及增长2.50个百分点的目标;.对财力薄弱镇(乡)每年补助30万元,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市本级财政对所属县(区)镇(乡)实行财力性转移支付进行奖励。
(四)着力建立财政保障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开展油价补贴综合直补,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实行石油价格补贴;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支持农业生态建设,省财政安排4.64亿元用于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水源涵养林建设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等。
3.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力度,重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扩大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排5.736亿元专项资金,实施农村安居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在基本解决全省农村667万农民饮水困难的基础上,积极支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支持行政村路面硬化建设,2006年全省完成农村公路硬化里程约3万公里。
4.推进农民持续增收。一方面,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民负担减得下、稳得住、不反弹;另一方面,以技能培训为突破口,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支持力度,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5.保障基层政权运转。积极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开展“镇财县管镇用”改革试点,增强县乡财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省财政安排1.67亿元对近8000个财力薄弱村“两委”干部给予补贴。
三、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科学理财水平显著提高
2006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建立一个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约束有力、讲求效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支出管理新机制的目标,财政改革措施不断完善,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实现“三个100%”,即省级所有预算单位、21个地级以上市和8个市的本级预算单位、121个县(市、区)100%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初步确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省级国库支付系统全面启用银行接口子系统、电子勾对账系统和基建资金直接支付功能模块。2006年全省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规模达1198.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6%。
(三)“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拓展理财思路,重点落实资源性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积极推进部门综合预算,进一步完善省级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的编制办法;积极推动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电子信息化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政府采购改革成效明显。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在全省范围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了全面考核;完善集中采购目录,拟定2007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对电子化管理和执行系统进行整合,实现采购管理和采购执行两项业务在流程上相互的衔接和统一;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2006年广东省共完成采购金额403.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5%,资金节约率为10.48%。
(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稳步推进。成立了改革领导机构,迅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改革各阶段工作;指导省直各单位和各地做好用新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
(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加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通过加快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有效推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七)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日益完善。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将省级试点单位扩大到40个;积极推进系统建设,实现了财政管理信息和预算单位会计信息的匹配和自动比对,从而实现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实时、直接、无“盲点”监管。
(八)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稳步进行。贯彻落实全国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工资改革的实施方案。
四、积极推进民主理财,财政监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2006年,广东省各级财政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推进民主理财,推动财政管理阳光运行,基本建立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以及执行结果的监督体系,健全了源头监管、同步跟踪,事前审核、事中监控检查、事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一)加强预算编制监督。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预算编制制度,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不断创新预算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完善预算编制阶段与人大代表座谈制度,使人大代表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向人大报送预算编制的内容,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电脑查询系统,向人大代表敞开了“电子钱柜”,使人大代表对预算不仅“看得到”,还能“看得懂”,体现了人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截至2006年底,省级和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江门等市先后建立了完善的“实时在线预算监督系统”,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人大联网,实现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循环监督系统,积极探索网上实时监督、外部延伸检查有机结合方式,在对资金分配、拨付实施网上实时监督、面对面的监督的同时,结合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对财政资金管理、分配情况以及资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延伸检查。
(三)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监督。全面推开部门单位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不断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逐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绩效评价方式。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探索建立项目绩效预算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规范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内部通报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激励和监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初显成效,部门单位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逐步强化,盲目请款行为明显减少;强化了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促使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逐步形成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黄志坚执笔)
深圳市
2006年,深圳市实现本地生产总值5684.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其中:第一次产业增加值7.48亿元,下降24.4%;第二次产业增加值3021.03亿元,增长16.8%;第三次产业增加值2655.88亿元,增长13.1%。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0.2∶53.2∶46.6发展为0.1∶53.2∶46.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73.67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基本建设投资639.68亿元,增长6.6%;房地产开发投资462.09亿元,增长9.1%;更新改造投资138.99亿元,增长21.7%;其他投资32.91亿元,下降24.0%。外贸进出口总额2374.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9%。其中,出口总额1361.08亿美元,增长34.1%;进口总额1013.03亿美元,增长24.6%。商品销售总额4636.88亿元,比上年增长1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71.29亿元,比上年增长16.2%。
2006年,深圳市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681.22亿元,可比增长19.99%。其中,上划中央各项收入1180.34亿元,可比增长19.33%。全市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00.88亿元,比上年增收88.5亿元,增长21.46%,完成年度预算的102.88%;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当年总收入为629.22亿元。全市地方预算内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各项税收收入454.77亿元,比上年增长23.64%,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90.79%。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个主体税种共完成396.08亿元,占地方级各项税收的87.09%,比上年增长22.81%;全市完成非税收入46.11亿元,比上年增长3.49%,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9.21%。
2006年,深圳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571.42亿元,比上年减少4.63%,主要是2005年市本级动用历年结转结余用于城市化建设规模较大,剔除这一因素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4.46%。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和增设预算周转金支出,当年总支出为614.55亿元。总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4.67亿元,其中净结余8.63亿元,连续26年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一、财政支出体现促和谐、求发展
(一)保障各项公共服务支出。2006年,深圳市财政一般预算用于科教文卫、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支出达251.3亿元,比上年增长17.05%。其中:教育支出71.9亿元,卫生、社会保障等支出34.67亿元,公检法司等社会治安方面支出50.8亿元。
(二)加大基本建设、产业发展的投入。全市基本建设支出129.5亿元,支出重点向重大项目以及宝安、龙岗两区倾斜;科技三项费用以及各项产业发展支出38.09亿元。
二、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第三轮财政体制取得较大成功。2006年是深圳市第三轮财政体制运行的第一年,财政部门加强调研,积极完善有关办法,草拟了实施细则,完善了市区教育费附加收入分配办法,理顺了国土基金收入分配机制,规范了国土基金使用程序,确保新一轮财政体制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体制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市共享税增幅(22.45%,增量72.6亿元)超过体制设计时的预期速度7.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实现了市本级适当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标,较好地适应了深圳市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2006年全市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全部改由市本级承担,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区域间财力进一步均衡化。
(二)进一步改进部门预算编制。为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确保重点支出优先安排,深圳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深圳市第三轮财政体制规定的保障范围安排预算,原则上不搞市区共担。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必需,设立“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预算准备金”,对有关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以及突发、临时性工作较多的部门,在其预算控制规模内,结合单位自有账户资金结余情况,适当提高机动经费的预留比例并建立激励机制。规范部门经费来源渠道,不允许单位在部门预算之外再通过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提取部分管理费进行弥补,相关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进行申报。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责任,下发了《关于强化预算刚性严格预算执行的通知》,明确了指标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使用规定。严格约束预算调整,提高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一致性,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三)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至2006年10月底,市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顺利完成;福田区和龙岗区进行区级国库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至此,深圳市自2003年以来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支付改革“三步走”战略圆满完成,全市110家一级预算单位、586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及运行机制。深圳市财政部门不断创新政府采购手段,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努力提高采购效率。2006年,全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8.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50.9亿元,节约资金8亿元,资金节约率13.6%。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修订工作,对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和协议采购供应商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研究起草了通过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认真部署和开展深圳市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效预防了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五)加强综合财政预算和非税收入管理。明确要求预算单位执收的所有非税收入如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都必须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稳步推进综合预算,保证了预算的完整性;与市监察局联合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情况进行调研,为全面掌握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来源、规模、分布和管理情况,以及下一步全面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加强与执罚单位沟通和配合,努力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非税收入的增收;积极推动罚没物资拍卖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起草了《深圳市政府指定拍卖机构招标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为扩大拍卖机构范围、规范操作、保障拍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打下了基础。
(六)大力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牵涉面广,环节多,技术性和实务操作性强,深圳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实施。2006年顺利完成了全市动员、会计制度调整、数据转换、软件调整和人员培训等各项相关工作,为使用新科目编制2007预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与管理
(一)强力推进财政综合管理。2006年,深圳市财政局继续开展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清理整合工作,规范专项资金运作和管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方案获市政府批准,全市专项资金的数量从87项减少到37项。严把专项资金设立关,同时完善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不断规范。积极开展逾期财政债权处理工作,专门成立了清债工作小组,制定了《逾期财政债权清理暂行办法》并落实责任制,彻底清理历史性财政债权,同时对现阶段正常运作的财政债权建立责任制,明确到人,跟踪管理,规范运作,严防发生新的债权损失。创新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机制,拟定了具体操作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实施。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归口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改革、高校教育生均经费改革等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强金融监管,认真落实深圳市产业扶持政策,加强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工作。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市本级500万元以上财政专项经费和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检查、评价工作。确定了13个一级预算部门(单位)、资金达5.26亿元的34个项目作为重点检查、评价的对象。完成了同富裕发展基金、路隧专项资金、仙湖植物园管理处、园博园、市广播电视大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项目和单位的绩效检查工作;对一些违规单位进行了处罚,有的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检查,各预算单位和部门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大大增强。统筹安排、合理调度财政资金,自2003年开始累计调剂使用预算内基本建设结转项目结存资金135.6亿元用于政府贷款项目建设,节省利息资金13.4亿元。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城市化转地后续管理工作,顺利完成了提前归还浮动利率部分贷款共计53.6亿元,为城市化转地节约了大量的贷款利息。加强对请款报告、政策性报告的审核,对一些超预算的请款事项严格把关,核减了大量财政支出。
(三)强化会计行业管理。积极组织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宣传培训工作。通过签署诚信公约、改进行业自律管理等方式,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和执业质量的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开谴责,全年共撤回1家事务所设立许可,注销事务所6家,并对3名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以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积极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撤销了7家代理记账机构,处罚了7家违规企业。积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订,为加强注册会计师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岗责体系建设。2006年3月份正式启动财政信息资源规划(IRP)建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财政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整体规划方案;9月份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计划2007年8月份启用新系统。该项工作的实施,将为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财政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深圳市财政局专门成立了掀起“责任风暴”和实施“治庸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开展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的梳理、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行政能力。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胡长青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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