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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湖北省完成生产总值749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1%,是1998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140.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3363.8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2993.0亿元,增长11.0%。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72.7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1%,其中:出口62.6亿美元,增长40.6%;进口54.8亿美元,增长18.0%。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1.1,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6。
一、着力支持做大经济财政“蛋糕”
(一)综合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调控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脱困。2006年,湖北省财政厅筹集5亿元资金,用于省属企业改革脱困。支持做好中央及省属企业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研究移交工作涉及的有关财政与财务问题。争取中央财政破产补助资金7.7亿元,积极做好军工和军队保障性企业破产中的资产财务划转以及经费申请拨付工作。
(二)大力支持实施“三个三工程”。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改革与发展的“三个三工程”,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社会经济发展。2006年,安排2.7亿元生产调度资金,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生...
2006年,湖北省完成生产总值749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1%,是1998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140.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3363.8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2993.0亿元,增长11.0%。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72.7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1%,其中:出口62.6亿美元,增长40.6%;进口54.8亿美元,增长18.0%。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1.1,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6。
一、着力支持做大经济财政“蛋糕”
(一)综合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调控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脱困。2006年,湖北省财政厅筹集5亿元资金,用于省属企业改革脱困。支持做好中央及省属企业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研究移交工作涉及的有关财政与财务问题。争取中央财政破产补助资金7.7亿元,积极做好军工和军队保障性企业破产中的资产财务划转以及经费申请拨付工作。
(二)大力支持实施“三个三工程”。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改革与发展的“三个三工程”,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社会经济发展。2006年,安排2.7亿元生产调度资金,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生产;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36亿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安排重大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50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国家以税还贷政策,积极申请以税还贷项目,增值税退税663万元,促进企业归还外汇借款5527万元;争取中央科技、技改、三峡库区防治等专项资金24.88亿元,比2005年9.53亿元增加15.35亿元。
(三)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新产品开发基金以及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各10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等;安排调度资金2.6亿元,支持第三批新增的10个扩权县和25个非扩权县(市、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四)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完善支持市县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利用政策性贷款,支持市县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合作办区,促进武汉城市圈要素流动、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2006年武汉城市圈地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5.7%,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
二、着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大财政支农投入。2006年,在年初预算安排涉农专项资金101.81亿元的基础上,湖北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调整和追加支农资金2.53亿元,并争取中央支农资金达15.29亿元。
(二)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及时拨付中央财政下达的早、中稻良种补贴资金3.92亿元,小麦良种补贴资金1300万元,农机购机补贴资金410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9828万元,粮食直补资金7.10亿元,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5.18亿元,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了全省粮食稳定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行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的银行卡或存折中。
(三)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8亿元,加大土地整理和开发力度;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亿元,支持一批大型泵站、大中型灌区改造和续建,支持水稻主产县市排灌设施建设;筹措资金10亿元,支持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安排“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8亿元、血吸虫疫区沼气推广和改厕补助经费5000万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62个,财政投资2.21亿元,重点扶持特色水产品养殖、无公害蔬菜种植以及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排优势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资金8000万元,绿色食品及地方特色农产品发展资金1126万元,林业产业建设资金1000万元,支持发展了一批高产高效、具有地方优势特色和符合绿色农业要求的农业产业项目;拨付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7150万元,结合“阳光工程”的实施,支持打造特色劳务品牌。
(五)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筹措2.6亿元资金,完成了2006年全省农村中小学校151万贫困生“两免一补”的工作目标;中央、省、县共投入省内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3.735亿元,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拨付2750万元,继续支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安排2000万元资金,免费培训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校长,支持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六)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06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由14个扩大到41个,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到1435万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各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共补助资金4.44亿元。加大农村卫生事业投入,筹措资金5889万元,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安排资金1500万元,实施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体检;安排资金2048万元,对农村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免费治疗。
(七)加大农村救助和扶贫力度。筹措资金1.6亿元,实施农村特困人员和分散供养农村孤儿救助;安排资金5200万元,用于农村五保户供养;下拨春荒和重灾县(市)救灾应急资金9400万元和冬令救济资金6200万元,及时救助受灾群众;省财政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4000万元,在全省开展以农村贫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福彩安居工程”试点。拨付扶贫开发专项资金6300万元,老区建设资金48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4.93亿元,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继续扶持300个重点贫困村、100个老区贫困村开展整村推进工作,支持扶贫搬迁和实施扶贫“雨露计划”;综合运用中央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到户贷款贴息1250万元,对贫困地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贷款贴息1000万元。
(八)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统一印制并发放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监督卡1016万份;认真落实部门涉农收费责任制,加大了涉农收费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农民负担监管机制;认真开展了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考核评估工作。
(九)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风险防范金6867万元,专项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处置;制定了《湖北省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金管理办法》,对风险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下发了《湖北省清收行政事业单位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实施办法》,协助农村信用社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拖欠贷款的清收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盘活不良资产,消化历史包袱,促进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06年,湖北省财政厅筹措资金6900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上中职学校;筹措资金3800万元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安排5400万元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省市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省属高校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省属高校内部预算备案制度和省属高校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
(二)加大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力度。认真落实支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2006年,省财政拨付就业再就业资金16.18亿元;拨付2005、200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补助资金14.8亿元,全面落实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补助资金30.44亿元,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筹措资金2.9亿元,做实在省直参保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完成社会保险缴费收入23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8.26%。
(三)支持解决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生活问题。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下拨抚恤补助经费近7亿元,推进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安排专项资金4.5亿元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补发资金1.3亿元,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将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助水平提高15元。安排残疾人事业经费1500万元,加大对全省残疾人康复、贫困残疾人救助、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就业培训、残疾人文艺体育、残疾人扶贫开发、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事业的投入。
(四)加大行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力度。加大行政政法重点支出及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资金的管理力度,建立基层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政法部门的公用经费得到有效保障。2006年,全省行政政法支出191.9亿元,比上年增长19.56%;安排少数民族专项资金265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安排资金1.05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省农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五)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筹措1.67亿元,重点保障“中国第八届艺术节”前期投入;筹措资金3200万元,支持乡镇文化站建设和流动舞台车购置;安排3600万元,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安排2.7亿元用于图书馆、艺术馆和博物馆建设,安排1300多万元用于省京剧院、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湖北剧场的改建;拨付1.22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湖北长江出版集团、湖北日报报业集团、省广电总台、电影公司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安排3000万元,支持竞技运动队训练比赛;安排1亿元,支持武汉市全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四、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一)继续完善省管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运行机制。2006年,湖北省财政厅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财政关系,促使市管县行政体制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之间的和谐对接,完善各项财政支持市县两级经济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积极推进“乡财县管”改革,规范县乡财政收支行为。
(二)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继续落实中央“三奖一补”政策,继续实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返还政策,实行财政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和基层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支持乡镇和村级组织运转。
(三)继续加大财政服务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县(市)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分析和预算合规性审核工作,不断探索在省管县财政体制下,加强县(市、区)财政管理基础性、机制性问题的研究。全省县乡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6年,全省县(市、区)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达到371亿元,比2002年增长1倍以上。
五、着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改革方面,2006年,湖北省市州实行规范部门预算的覆盖面达到60%,县(市、区)实行规范部门预算的覆盖面达到58%以上。湖北省财政厅在垂直管理部门开展编制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试点。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方面,省市县三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改革,改革面为100%。全省所有县(市、区)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纳入改革的乡镇达到751个,占全省乡镇总数的73%。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继续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将专项资金、省属高校工程和省级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等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理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关系;强化治理商业贿赂力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2006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超过90亿元。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完成了全省政法系统收支两条线达标验收工作,对全省公检法司机关落实收支两条线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报请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全面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奠定了基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面,研究制定全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施方案,用新科目转换2006年预决算数据,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
(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减少矛盾、增加和谐”的理念,以“规范秩序、缩小差距”为根本目的,统一津贴补贴项目、统一津贴补贴标准、统一津贴补贴资金来源、统一津贴补贴发放方法。制定《省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和《全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做到既保证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有适当的增长,又充分考虑全省地方各级财力状况,尤其是处理好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不同级次、不同职务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之间的关系。
(三)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着力构建行政事业资产财政统一管理体系,建立了由省至市、县(区)、乡镇的资产管理体制;着力构建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体系,建立了各级由财政至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体制;着力构建行政事业资产规范运行体系,建立了各级各单位的资产管理由购置到处置的规范运作;着力构建行政事业资产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了纵到各级、横到各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网络;着力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化分配体系,开展了“非转经”资产占用费征收与资产收益征管入国库工作。
(四)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加强对全省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全省金财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展业务应用范围,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省财政厅已完成了与17个市州和68个县(市、区)的广域网建设,财政各项核心业务系统已基本实现网络运行。
六、着力完善财政监管体系
(一)全面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截止到2006年底,湖北省已开通政务公开网站120个,网站开通率达100%,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从17项增加到53项,总额达118亿元,涉及全省3951万户(人)次;公开612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涉及预算资金173亿元。全省上网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43806条,乡镇以上建立免费查询点3008个,群众点击浏览350多万次,网上解答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共计5622条。通过网上监督,查处了一批财政资金违规问题,清理了近4000名“吃空饷”人员,查处了一批违规进人问题。另外,省财政厅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工作规则、公开事项目录、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重大事项听证等制度,加强软硬件设施的建设,设立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编印《行政许可事项文件汇编》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等资料,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推动财政法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起草了《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全面梳理财政执法依据,形成以96个执法项目为主体的《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手册》,使各级财政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明白执法,规范执法。
(三)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对“两奖两补”专项资金、2005年度财政供养人员分流情况和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等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财政资金在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各方及时进行整改。对省社科院等21个省直部门及部分二级单位200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省直各单位科学、规范地编制部门预算。对266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了被查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净化了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做好注册、考试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开展了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对全省注册会计师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先评审,后拨付资金”的评审工作机制,全年共完成省本级评审项目70个,评审总投资55.8亿元,审减不合理投资9031万元。对财政厅机关2005年度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内部检查,抽查第四季度会计凭证和预算内的16个支出项目。对省财政厅驻襄樊、荆州、黄冈、十堰、恩施、随州6个办事处主任任期财务进行了审计,对省财政厅驻鄂州、黄石、咸宁、孝感、荆门、宜昌6个办事处2005年年度财务进行了审计。
(湖北省财政厅供稿,刘瑞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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