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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2184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7%,连续16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38.9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2729.0亿元,增长16.8%,其中工业增加值11556.0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增加值6978.8亿元,增长14.2%。三次产业比例为9.8∶58.2∶32.O。人均生产总值23546元,增长13.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134.6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增幅回落13.9个百分点。第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20.8%、20.1%和18.7%,投资结构渐趋优化。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0%,涨幅较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952.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出口586.5亿美元,增长26.8%;进口366.4亿美元,增长19.6%。全省有22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比上年增加2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92元,比上年增长13.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比上年增长11.1%。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增收节支,切实加强管理,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境内税收总...
2006年,山东省实现生产总值2184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7%,连续16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38.9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2729.0亿元,增长16.8%,其中工业增加值11556.0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增加值6978.8亿元,增长14.2%。三次产业比例为9.8∶58.2∶32.O。人均生产总值23546元,增长13.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134.6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增幅回落13.9个百分点。第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20.8%、20.1%和18.7%,投资结构渐趋优化。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0%,涨幅较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952.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出口586.5亿美元,增长26.8%;进口366.4亿美元,增长19.6%。全省有22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比上年增加2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92元,比上年增长13.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比上年增长11.1%。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增收节支,切实加强管理,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境内税收总收入4114.7亿元,比上年增长22.8%。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356.25亿元,比上年增长26.38%(经常性收入增长15.8%)。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833.44亿元,比上年增长25.04%。全省连续20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综合运用财税手段,支持经济结构调整
2006年,山东省各级财政积极落实国家财税政策,努力增加资金投入,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方面推出新举措,取得新成绩。一是加大财政政策调控力度。各级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调整消费税税目和税率、调整出口退税、提高岩金矿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等政策,强化财税政策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推动了资源、土地有效利用,促进了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增强了政府采购的杠杆调控作用。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拉动了社会消费。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省落实企业挖潜改造支出74.83亿元,比上年增长30.58%;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7.66亿元,比上年增长42.42%。其中,省财政新设了工业结构调整、服务业发展、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发和科技研发等专项资金,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落实20.4亿元资金,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加快了国有经济布
局的战略性调整。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创新力度。注重以四两拨千斤,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和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向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其中,对省级设立的2.5亿元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委托贷款银行,财政和银行联手,把结构调整资金放大了100倍,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向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效益的提高,全省财源不断壮大。2006年,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21%,比上年提高0.40个百分点。
二、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山东省财政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预算内支农投入力度,并将农业方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用于新农村建设,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全省用于“三农”方面的财政投入达108.38亿元,比上年增长20.98%。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动植物病害综合防治、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节水灌溉、农村沼气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等工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省市两级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72.83亿元,全省全面取消农业税,延续2600多年的农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扩大涉农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兑现粮食、良种、农机和生产资料增支补贴资金24.7亿元;累计落实资金29.4亿元,加快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科普村村通等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三、坚持为群众办实事,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2006年,省财政部门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合理运筹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实施了一系列惠民工程。全省预算内教育支出达到292.28亿元,比上年增长17.50%,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课桌凳更新、贫困学生“两免一补”、现代远程教育等工作扎实推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科技支出9.05亿元,比上年增长18.40%。医疗卫生支出73.32亿元,其中:省财政拨付5.83亿元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省级试点县扩大到88个,参合农民4063.18万人;落实1.45亿元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维修改造,“360工程”业务用房整修工作基本完成,规模更大的“1127工程”已全面展开,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扎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提高了企业退休职工、城市低保人员和各类优抚对象的收入水平。全省落实抚恤和社会保障支出117.04亿元,启动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认真解决下岗职工、城市低保人员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万名贫困残疾儿童康复工程”、乡镇敬老院改造“540工程”也取得显著成果。
四、加大激励约束力度,加强县乡财政建设
2006年,省各级财政继续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省里建立县乡财源建设考核奖励制度,对县域经济发展成绩突出的18个县进行了奖励;兑现30个欠发达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超收返还政策1.19亿元,激发了各地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为帮助基层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加快重点事业发展,在中央财政大力支持下,省财政按照“统筹兼顾、重点倾斜,奖补结合、加大激励”的原则,继续实施“五奖一补”政策,加大对困难县的综合帮扶力度,调动了各地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县乡财政建设取得积极成果。一是县域经济发展速度加快,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全省县乡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89.11亿元,比上年增长27.57%,高出全省平均增幅1.19个百分点;全省98%以上的县(市、区)成为亿元县,总数达到139个,其中过5亿元的有60个,比上年增加14个,过10亿元的有26个,比上年增加12个。51个财政困难县税收同比增长29.96%,高于全省县级平均水平2.54个百分点。二是省市转移支付明显增加,县乡财力水平大幅度提高。2006年,省对下转移支付总量达到144.14亿元,比上年增加48.36亿元。其中,51个财政困难县人均财力水平由上年的1.8万元,提高到2.37万元,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得到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得到落实,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和社会优抚对象的收入水平均有较大提高。三是县乡财政管理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了对财政困难县“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了对财政困难县工作的绩效考核,县乡财政管理水平又有新提高。
五、深化财政改革,推进机制创新
2006年,山东省财政坚持把开拓创新作为推动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手段,深化改革、大胆探索,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开展津贴补贴清理工作,规范了机关津贴补贴制度,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和各类优抚对象的收入水平。二是部门预算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稳步推进。省级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建设,修订完善了行政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垂直单位定额体系,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增强了经费保障能力。市县部门预算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启动,及时完成了2006年新老口径数据转换工作,实现了新旧科目双轨平稳运行。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迈出新步伐。省级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省直部门,市级改革基本到位,县级全面铺开。全省有108个县(市、区)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占全部县(市、区)的71%。各级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狠抓规范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34.46亿元,比上年增长23.3%。
六、全面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
2006年,山东省各级财政注重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切实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制度建设力度加大。各级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内控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更加规范、安全、有效。二是非税收入管理得到加强。各级财政部门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改革为着力点,以规范交警罚没收入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展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完善“票款分离”征管系统,将非税收入收缴全过程纳入财政监督之下,增强了非税收入征管的透明度。三是支出管理更加严格。省级在所有部门全面推行了节编奖励和节能降耗考核奖励制度,探索实行了财务包干办法;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节支措施,“挤出”相当一部分资金,集中财力办了一些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四是财政监督评审工作扎实有效。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了重大财政政策与重要财政资金的落实。全省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值307.51亿元,审减率达到12.26%,在规范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高效使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金财工程”建设等取得新成果。坚持从抓会计基础管理入手,建章立制,规范程序,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为重点,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相结合,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提高了财政管理的信息化程度。积极开展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深入宣传贯彻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有力地规范和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张玉成、王道昌执笔)
青岛市
2006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3206.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7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3.95亿元,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1677.17亿元,增长17.20%,第三产业增加值1345.46亿元,增长16.2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472.8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77.43,比上年提高4.43个百分点;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增长16.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85.7亿元,增长19.8%,较上年下降25.8个百分点;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6.67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28元,比上年增长18.6%;农民人均纯收入6546元,比上年增长12.7%。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不包括中央、省属公司)总额365.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出口216.5亿美元,增长23.1%。
在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全市财税部门狠抓增收节支,推进依法理财。2006年青岛市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770.9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其中,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6亿元,增长28%。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9亿元。2006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237亿元,比上年增长16.7%。政府性基金支出40.9亿元。
2006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7.5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0.5亿元,比上年增长31.5%。区(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8.3亿元,比上年增长22.8%。全市连续14年实现收支平衡。
一、立足经济结构调整,财政收入实现持续增长
2006年,青岛市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创新财税政策支持体系,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财政收入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增长态势。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分别超出全国和山东省平均增幅6.9和1.7个百分点。区(市)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即墨、胶州两市辖内一般预算收入首次超10亿元,崂山、黄岛两区首次超20亿元。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财政实力的进一步加强,为全市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2006年,全市财政收入结构更趋合理,收入质量稳步提高。一是从产业分布看,第三产业实现地方税收118.9亿元,比上年增长29.6%,增幅超过第二产业12.2个百分点,占地方税收的61.9%。这说明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对财政的贡献度逐步提高。全市各商业银行共上缴地方税收8.9亿元,比上年增长36.8%,比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8.8个百分点。其中,3家银行年上缴地方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均进入了缴纳地方税收企业的前十名,打破了多年来十大纳税大户都出自工交企业的格局。在前20名的纳税企业中,商业银行占了5席,有力拉动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二是从税种分布看,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契税这四个主体税种增幅分别达到24.8%、26.5%、25%和42.9%。2006年实现地方税收192.3亿元,比上年增长23.2%,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5.2%,比全省平均水平高8.8个百分点。三是从征收部门来看,2006年,财政部门组织收入60.5亿元,比上年增长44%,比国税、地税部门同期收入增幅分别高15和23.3个百分点。在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中,财政部门征收比重为26.8%,国税部门为21.1%,地税部门为52.1%,财政直接征收的份额逐年提高。2006年,由财政部门组织征收的契税收入完成19亿元,比上年增长42.9%,增收额超过了企业所得税,在青岛市地方税种中的规模已跃升至第四位。
二、强化财政支农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
2006年,青岛市的财政支出安排更加注重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支出结构的公共化程度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重点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事
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领域倾斜,政府公共服务领域明显扩大。
青岛市财政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全市财政“三农”支出为34.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市本级财政对“三农”投入资金13.7亿元,增长44.2%,增加4.2亿元。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连续高幅增长,确保了财政惠农政策的落实,公共财政开始大规模地覆盖农村。
(一)将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初步解决了农村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2006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补助资金1.47亿元,比上年翻了两番多,全市各级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达4.3亿元,提前一年免除了5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90元、初中生减负300元。市本级财政安排9000万元用于农村学校改扩建、教学设备购置以及教师工资和培训补助,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大力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2006年,市财政共安排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9795万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筹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在不增加农民经济负担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加大了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4220万元,为90个乡镇卫生院配置了医疗设备,促进了90个镇卫生院和3119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
(三)加大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帮助种粮农民解决“增收难”问题。2006年共发放补贴资金1.3亿元,近百万农户直接受益。其中,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96万元,按每亩16元的标准对93.5万农户种植的381万亩小麦进行了补贴;发放农机具购置及良种补贴2050万元;发放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资金5029万元,为农民减轻了因油价及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带来的负担;安排农村“低保”资金2884万元,比上年增长80%,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820元/年提高到1060元/年,把6.7万名五保户纳入了低保范围。
(四)将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2006年,市财政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达到5.62亿元,比上年增加3.53亿元,占2006年此类新增支出的73.6%。2006年新开工的1000户农村残疾人安居工程、1000个村庄通自来水工程、1万户农村家用沼气池试点、64处乡镇综合文化站、1200个村文化活动室以及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系统等惠农项目进展顺利,惠及农村千家万户。
(五)加大了对农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市本级财政用于免征农业税及农村税费改革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4.16亿元。其中,补助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2.8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251万元,补助农村计生干部工资1582万元,补助村干部工资5135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费907万元,村办公经费1846万元,补助镇级支出2102万元。以上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拨付到镇、村,对保证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促进农村重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集中财力改善民生,支持和谐社会建设
2006年,青岛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财政支出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将财政资金重点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事业倾斜,集中财力统筹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6年,全市社会保障性支出达到17.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其中,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性支出为9.2亿元,增长29.2%。市财政安排促进就业资金2.99亿元,比上年增长44%,加大了对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帮扶4.4万大龄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安排城市“低保”资金6132万元,比上年增长29%,帮助全市3.4万名城镇低收入居民改善了生活条件。按照中央关于规范收入分配的要求筹资6.3亿元为3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金标准,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186.7元,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2006年统筹国有资产出让收益、困难企业土地变现收入和财政投入4亿元,解决了1.2万名国企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问题和7870人次的欠薪问题,有力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
(二)进一步加大了支出结构调整力度。2006年,青岛市一方面全面削减市直部门的一次性专项经费,压缩部门专项经费1.5亿元,进一步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另一方面从超收收入中追加1.87亿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追加2亿元支持科技自主创新,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市本级财政对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支出分别为4.6亿元、40.2亿元、13.5亿元和6.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18.7%、11.6%和12.5%,均超额完成预算。公检法支出20.2亿元,比上年增长11.2%,确保了“平安青岛”建设的支出需要。
(三)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6年,市财政安排12.3亿元用于市区北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鞍山路-杭州支路高架快速路工程、市区破旧楼院改造和1423处小街小巷整治等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缩小了市区南北差距。
四、创新政策措施,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一)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展开,不仅统一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统一工资项目和执行标准,基本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而且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在五市三区开展了“乡财县管”试点。开展了“三农”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在当年省政府组织的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考核检查中,青岛市考核成绩获山东省第一名。
(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展顺利。2006年所有区
(市)和市直预算单位已完成2006年部门预算的模拟转换工作,从当年三季度开始实施新旧科目“双轨”运行,并全面启动了使用新旧两套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工作。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全面实施后,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运行效率、深化财政各项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2006年,全面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管,进一步扩大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管范围,将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崂山风管委门票收入和市交通委交通规费等4项专项资金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范围由20项增至24项,预算总规模达86亿元。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决策及申报程序,形成了专项资金制约机制。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平台,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流向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了科学的财政资金支出合理性评价指标体系,并对部分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管理步入绩效监督的新轨道。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成效显著。2006年,青岛市财政部门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了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将238个一、二级预算部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国库集中支付规模达到4.7亿元,进一步减少了财政资金拨付的层次和环节,有效避免了对财政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五)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2006年,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纳入政府采购流程的实施程序,扩大服务类项目的采购范围,积极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和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2006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8.1亿元,比上年增长58%,节约财政资金3.7亿元,采购单位满意率为100%。
五、狠抓廉政建设,促进依法理财
2006年,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了从源头上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管理中审批、审核、核准事项的运行程序,对涉及财政职能的28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明确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并作为实施财政管理的准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依法理财,从制度上防范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决策、申报程序,严格实行定额标准管理、项目库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用制度规范了理财行为。三是积极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和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在全市财政干部中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展了“明荣知辱树新风”大讨论和“党员奉献日”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青岛市财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6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李诗华、张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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