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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江西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实现生产总值4618.8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6.3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2319.0亿元,增长16.3%;第三产业增加值1513.5亿元,增长9.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9∶47.3∶34.8调整为17.0∶50.2∶32.8,第二产业比重首次突破50%,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二三一结构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万元,达10679元,比上年增加1239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83.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585元,比上年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551元,增长10.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9.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7%,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2%,涨幅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
2006年,江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省财政总收入实现518.6亿元,增长21.8%,占生产总值比重11.22%,比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1.3%,比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其中,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213.1亿元,增长2...
2006年,江西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实现生产总值4618.8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6.3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2319.0亿元,增长16.3%;第三产业增加值1513.5亿元,增长9.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9∶47.3∶34.8调整为17.0∶50.2∶32.8,第二产业比重首次突破50%,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二三一结构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万元,达10679元,比上年增加1239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83.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4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585元,比上年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551元,增长10.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9.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7%,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2%,涨幅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
2006年,江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省财政总收入实现518.6亿元,增长21.8%,占生产总值比重11.22%,比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1.3%,比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其中,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213.1亿元,增长23.2%。地方财政收入305.5亿元,增长20.8%,自2003年以来连续四年保持20%以上的增幅。全省财政支出696.4亿元,增长23.5%,其中:科技、农业、教育支出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达到法定增长,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支柱财源不断壮大
(一)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江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推动工业园区建设作为经济加快、财政翻番的重要支撑。2006年,省级安排工业崛起奖励资金3000万元,继续投入1亿元支持县城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园区加快发展,提升工业园区集约化水平和财税贡献率。年末全省入园投产工业企业达6740家,比上年末增加965家;安置从业人数123.9万人,净增就业岗位17.7万人,增长16.7%;园区完成工业增加值765.8亿元,增长36.1%;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利税分别完成2323.4亿元、136.0亿元和265.7亿元,分别增长57.2%、49.8%和43.1%。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园区达3家,其中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首次突破300亿元。
(二)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江西省采取税收返还、贴息、补助、风险补偿等,融合、引导资金促进支柱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并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促进外贸发展;对省属出口企业出口本省产品,给予激励性贴息;取消市县出口退税负担,地方部分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各地出口积极性得到增强。全省海关进出口总额61.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2.6%。其中,出口37.5亿美元,增长53.8%;进口24.4亿美元,增长50.7%;出口大于进口13.1亿美元,增长59.9%。出口质量明显提高。在出口中,机电产品完成出口6.3亿美元,增长34.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5亿美元,增长88.7%。钨及其化合物1.6亿美元,增长88.3%。
(三)扶持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江西省各级财政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4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6亿元,并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选择1000家成长型企业、20个创业基地予以重点支持,扶持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189.3亿元,增长22.7%,连续四年保持20%以上增长。六大支柱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703.5亿元,增长27.9%,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59.4%,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3.5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98.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4000亿元,达到4054亿元,比上年增长40.7%;实现利润198.1亿元,增长75.1%;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突破170%,达到174.8%,比上年提高25.1个百分点。
二、县级财政发展提速
江西省财政坚持充分体现“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有困难、省市帮”的原则,从财政体制上放活县级,从财政机制上激活县级,从财政制度上保障县级。
(一)放活县级发展潜力。在体制上,继续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其它资源税和印花税省得部分的增量全部下放给县级,耕地占用税等也全部留给县级,使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县乡倾斜。继续对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并选择部分乡镇实行“乡财县管”改革试点,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探索化解乡镇债务的措施和办法。
(二)激活市县发展动力。省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对又好又快发展的县市区给予特别奖、综合奖和单项奖,对财政收入三年翻番和工业税收快速增长的县市区给予鼓励奖,单独设立开发区发展贡献奖,对“非亿元县”实施“两奖两挂一补”等等,极大地激发了各地加快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增幅改变了长期以来低于全省平均增幅的状况,2006年增幅达到23.7%,比全省平均增幅高出2.9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增加到94个,比上年增加10个;超5亿元10个,增加3个,其中,超10亿元4个,增加3个。
(三)保障基层机构正常运转。2006年省财政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65.6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55.3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3.7亿元,“三奖一补”资金12.1亿元,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三农”支出不断倾斜
2006年,围绕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省级统筹财力新增部分60%以上用于“三农”,除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乡村两级补助和乡村工资性补助等政府性财力资金,直接用于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财政投入达80余亿元,比上年增长近30%。
(一)支持农业加快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大“三农”投入,支持新农村建设。2006年,整合下拨6.21亿元资金用于6210个自然村开展村庄整治;加大投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安排大中型机电排灌站更新改造资金1亿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80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000万元;及时拨付农资增支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资金14.5亿元,并适当提高了粮食直补标准;在2005年将36个产粮大县纳入中央财政奖励政策范围的基础上,2006年通过积极争取,又有5个县纳入奖励范围,中央拨付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增加到4.68亿元;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除中央下达有关补贴外,主动安排约3600万元资金补贴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得到财政部的高度评价。
江西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工作的扎实推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6年,江西省全年粮食种植面积3547.1千公顷,比上年增长0.8%。粮食总产量1896.5万吨,增产42.6万吨,总产量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肉类总产量250.1万吨,增长2.2%,其中,牛肉增长15.3%,羊肉增长6.8%,猪肉增长1.7%。全年完成造林64千公顷,增长34.5%,森林覆盖率达到60.05%,位居全国第二位。水产品产量179.9万吨,增长6.7%。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137.1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20.0%,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132.6万吨,比上年增长2.5%。农村用电量48.3亿千瓦小时,增长7.1%。有效灌溉面积1836.4千公顷,新增5千公顷。
(二)支持社会事业建设。2006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08亿元,省配套资金1.07亿元,对全省121.3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资助,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省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全省农村中小学购置课桌椅、改水改厕等基础条件的改造;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42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858.3万元,共投入13287.3万元,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15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7亿元,建立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进一步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省财政新增安排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总额达到1亿元,采取“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乡镇搭台,农民看戏”的新机制,将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送到农村,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全省共培训农民5万人次。
四、社保体系不断完善
2006年全省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全年医疗卫生支出、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不含企业关闭破产支出)共计88.2亿元。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安排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就业和再就业资金11.74亿元,比上年增加20%,其中省财政专项安排再就业补助资金1.8亿元。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4.5万人,城镇净增就业人员3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3.3万人,其中“4050”人员4.1万人。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6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3倍,直接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2.46万人,带动就业人数7.2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员56.8万人,跨省劳务输出达到562.9万人。
(二)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生活。2006年按照“月救助标准人均不低于7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不低于25元”的标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46亿元,享受低保人数达到104.7万人;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64亿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100.2万人。增加资金6857万元,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50%:集中供养标准由人均每年1200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人均每年800元提高到1200元;安排救助资金5700万元,将全省22万农村五保户和100万农村低保群众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共救助人数45.3万人。共安排救助资金4500万元,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救助人数达10.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541元提高到701元,人均增加160元。
(三)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落实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13亿元,补助相关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全省没有出现一起因资金分配和拨付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受到财政部的通报表彰;积极稳妥做好24户省属军工企业3.5万职工的安置工作,解除省属军工企业包袱;就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破产问题积极向财政部汇报,经过国务院特批,为其争取政策性破产资金5.2亿元,解决了1.17万职工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关注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对2000年12月31日前转业到企业的军转干部每人每月给予50元生活补贴;全面清理出租汽车收费,取消20项收费项目,降低4项收费标准,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1400余万元,清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五、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省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市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试运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所有设区市完成改革启动工作,县级积极扩点扩面;“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落实,非税收入征缴逐步规范,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省直管县”、“乡财县管”试点改革稳步推进;全省政府采购规模66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强化财会监管,突出专项检查,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了提高。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肖时林、万丰、谢宗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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